❶ 什麼是非法融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往往表現出下列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依靠項目自身的未來現金流量為擔保條件而進行的融資。項目融資具有下列幾個特點: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而非法融資與其有本質不同
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但按照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項目的主辦人或主辦單位一般都專門為該項目的籌資而成立一家新的項目公司由貸款人把資金直接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貸給項目的主辦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是由該工程項目公司來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來承擔,貸款人的貸款將從該工程項目建設投入營運後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償還,因此,貸款人所看重的是該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可能性以及其所得的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能否收回其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而項目成敗的關鍵是項目公司在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中要有準確完備的信息來源和渠道,要對市場進行周密的細致的調研
分析和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要全面了解和熟識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要有預見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採取的相應對策,這些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在國際上一些大型的投資項目,通常都由一家專業的財務顧問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公司作為資本市場中介於籌資者與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機構憑借其對市場的了解以及專門的財務分析人才優勢,可以為項目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技術的財務計劃以及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並在資產的規劃和投入過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❷ 什麼算是非法融資,在什麼情況下本金會被沒收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❸ 請問融資是什麼意思,該如何操作
簡單說就是你借用他人的資金辦自己的事情。
通常融資有以下幾種形式:
融資方式可分為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具體又可分細為商業信用、內部融資、股權融資、債務融資、債券融資、項目融資等。
1. 商業信用
商業信用主要包括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該融資方式應用靈活,操作簡單,並且可以多次反復使用,財務成本為零,但融資額度有限,不能解決企業大額資金需求。商業信用是企業經營活動中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融資方式,是企業融資的首選。需要注意的是,在合理的信用額度內,該融資方式風險低,一旦超過合理的信用額度進行操作,風險將大大增加,可能造成企業信譽、銀行信用等級的降低,從而帶來較大損失。
2. 內部融資
內部融資,顧名思義,面向企業內部的籌資,主要包括內部積累、資產變現、內部增資等。
內部積累,指為了籌集企業長遠發展的資金,通過減少企業利潤分紅來籌集資金的融資方式。該融資方式操作簡單、成本低、風險小,但積累額度偏低,並且不分紅影響中小股東利益,可能引致中小股東的不滿。
資產變現,指通過企業內部資產重組,通過剝離、出售部分資產來籌集資金的融資方式。該融資方式操作簡單,成本低,但使用次數有限,一般在企業改制、改組、改革中使用。選擇變現資產應重點考慮企業發展戰略,確保資產的變現促進企業戰略實現,或至少不影響企業戰略實現。
內部增資,指向企業內部股東定向募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蓋融資方式操作簡單,成本低,不用到期還款的壓力,風險小,但受股東自身資金實力、對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的預期等影響,使用次數有限,一般應用於突發性、緊急性資金籌集。
3. 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通過股權的出讓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主要包括上市、引入戰略投資者。股權融資的優點是籌集的資金量大,且沒有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對資金募集者而言,風險較小。其缺點之一是操作復雜,尤其是上市,需要有一個復雜而漫長的過程,帶來較高的費用籌集成本;其二是代價高昂。對投資者而言,投資風險較大,需要有較高的回報,需要參與企業收益分配;其三是控制權喪失風險。投資者的加入,將導致企業股權結構的調整,進而可能使企業原有控制者失去控制權。
4. 債務融資
本處債務融資指通過民間或銀行信貸籌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包括民間借貸和銀行信貸等。
民間借款,以向其他企業或個人協議借款的方式籌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該融資方式優點之一是操作簡單靈活,沒有銀行借款繁瑣的手續和程序;其二是抵押和擔保少;其三是借款歸還可以適當延展,風險相對較小。其缺點是渠道有限,數量有限。
銀行信貸,該方式是目前外部融資,應用最為常用的融資方式。銀行信貸的優點之一是資金供應量大;其二是操作靈活,可以根據企業需要進行長、短期貸款搭配;其三是相對債權、上市、信託等渠道,手續相對簡明,資金籌集費用低。缺點之一是抵押和擔保,在金融監管嚴格,銀行風險意識強的現實條件下,抵押和擔保要求非常嚴格,一定程度上限定了企業的融資金額;之二是風險大,信貸資金有較大還本付息的壓力,短期借貸更為明顯,對企業資金安排要求較高。
5. 債券融資
債權融資,指向公眾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該方式在國外應用廣泛,受國內監管所制,國內應用不多,但隨著監管的逐步松動,可以預計,該方式未來將成為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之一。
該方式優點之一是發行成本低。債券票面利率一般低於國家商業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其二是募集資金量大,更好的便於企業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其三是發行面廣,利於企業宣傳和品牌形象樹立。
該方式缺點之一是發行條件多,審批程序嚴格。目前需要由國家發改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統籌審批,證監會核准;其二是資金籌集費用高。因審批程序的嚴格,公開的發行,帶來較高的資金籌集費用。其三是風險大。債券募集資金額度大,企業面臨的到期還款壓力也大。其四是違約成本高。如企業在到期日不能及時還款,可能造成企業的公眾信任危機,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麻煩。
6. 項目融資
前述均屬於公司融資的范圍,即以公司的名義,以公司的資產、未來的預期收益等為保障的融資方式。項目融資,則是以建設項目的名義,以該項目自身預期現金流量和未來收益、自身財產與所有者權益為保障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目前主要應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規模大、具有長期穩定預期收益的項目,如電力、高速公路、大型橋梁、隧道等。項目融資主要有BOT、資產證券化、信託等類型。
BOT。BOT是「建設——經營——轉讓」英文(BUILD-OPERATE-TRANSFOR)縮寫,通過特殊權協議,政府授予投資者承擔公共性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許可期限內,投資者擁有所建造設施所有權,並可向設施使用方收取合理的費用,由此收回投資成本並獲取合理回報;特許期屆滿,投資者將設施無償交給簽約方的政府或所屬機構。目前,上海建工、中建等均有公路、橋梁項目運作的成功案例。
資產證券化。以項目所屬資產未來預期收益為基礎和保證,通過在公開發行債券而募集資金的一種證券化的項目融資方式。該方式目前在國內少有成功案例。
信託。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包括信託貸款和股權信託兩種方式。
①. 信託貸款是指信託公司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於向項目發放貸款的資金運用方式。該貸款類似於銀行信貸,不同的是信託貸款的償還方式比銀行貸款靈活性大,企業與信託公司協商償還方式,可以採取等本息、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等。同時信託公司對信用風險控制要求嚴格,一般要求企業提供多種措施來降低信用風險,包括第三者擔保、政府支持等;
②. 股權信託是指信託公司運用信託資金對項目進行股權投資,以股息、紅利所得以及到期轉讓股權方式作為信託收益的一種資金運用形式。相對貸款類信託,信託公司承擔的風險增大,一般要求制定相應的措施規避風險,包括對項目進行絕對控股、階段性持股等。
通過對項目融資三種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出,BOT主要是業主採取的一種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在國內操作難度相對較大,信託則是業主和承建單位均可以操作的一種融資方式。
❹ 什麼行為算是非法融資,多少金額可以涉及到刑事責任
問:什麼行為算是非法融資,多少金額可以涉及到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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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什麼是非法融資,什麼又是合法融資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融資的定義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
關於融資有很多種方式,渠道,可以仔細研究,但是首先要遵守相關法律,融資之後進行合理的投資經營,並且獲利後要進行合理分配,回報投資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❻ 什麼是非法融資,什麼又是合法融資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版收權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合法融資是指通過合法渠道、合法方式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❼ 非法融資的性質是什麼
非法融資和非法集資是刑法中規定的不同種類的罪名,非法集資涉及的兩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規定,從事非法集資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兩者之間還是又很大的區別,首先、兩者在人數上有區別:1、集資,是通過「集」獲得資金,意味著至少向兩人或者兩個人以上的人獲得融資。2、融資,指通過一個以上主體(包括一個主體)獲得融資。其次,兩者在行為上有所區別:1、非法集資一般泛指超過法定融資對象人數上限獲得社會資金的行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最高股東上限為80人,但該公司通過股權融資的方式接受超過80人的投資,即可定性為非法集資。2、非法融資主要體現在「非法」上,指通過不法手段獲得的融資,比如通過證件和相關證明造假騙取銀行貸款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❽ 什麼是非法融資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內審批許可權的部容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一般做金融行業的,非法集資的比較多。
❾ 什麼叫融資什麼叫非法融資非法融資所觸犯的法律又是什麼
融資,就是借錢;可以通過保證金的方式交易。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往往表現出下列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9)請問融資是什麼意思r是非法的嗎擴展閱讀;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制定發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 第三條也對此予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