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類信託理財產品通常是銀行將募集來的客戶資金投資於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計劃,信託計劃到期後,再由信託公司根據信託投資情況支付本金和收益!
Ⅱ 銀行 可以通過信託計劃向企業發放信託貸款嗎
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條件有哪些?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專戶口、具有完全屬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在工商銀行取得A-級(含)以上個人資信等級;
5、在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何區別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內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容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
2、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二、形式不同
1、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
2、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三、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1、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
2、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四、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1、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
2、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Ⅳ 貸款公司的貸款信託
什麼是貸款信託
貸款信託是以貸款方式運用信託資金,是資金信託的主要運用形式。貸款信託以實際獲利、分紅為原則,不允許受託人承諾保證信託資金的本金和最低收益,是一種帶有變動利息的金融產品。貸款信託的利息水準上下浮動,一般受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影響,在基建項目或其它適於作信託計劃的企業的資金需求大量增加時,信託資金貸放款額就高。
貸款信託的合同年限一般為3年以上,比較缺乏流動性。信託資金大部分是貸給基建用戶的,期限較長,一旦委託人與受託者達成信託合同,在其期限之內不得解約。不過,在合同期內委託人急需用錢,也可以採取轉讓的方式辦理。
貸款信託業務
貸款信託業務包括委託人確定用途的流動資金貸款信託和由受託人確定管理方式的貸款信託。
(1)委託人確定用途的流動資金貸款信託:廈國信將多個委託人的信託資金聚集起來,形成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以流動資金貸款的形式將資金提供給既定的資金使用人,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以獲取信託收益。
(2)由受託人確定管理方式的貸款信託:委託人將合法擁有的一定金額的資金委託給廈國信(受託人),由受託人代為確定管理方式並以自己的名義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回收本金及利息並交付給受益人的資金信託業務。
信託資金主要運用於:經濟實力較強、資信等級較高、信譽好的知名企業或有變現能力較強的資產抵(質)押的以及有政府財政預算安排償還的風險較低的流動資金貸款。廈國信根據實際情況具體選擇信託資金使用人。在資金閑置期間可運用於同業拆放、國債回購等風險較低的金融工具。
貸款信託的特徵
貸款信託的特徵是:委託人將資金交付信託後,信託公司將信託資金用於一定期限的貸款運用。
貸款信託在中國的市場前景
貸款信託在中國將有良好市場前景,原因在於:
(1)貸款信託在資金運用形式方面採取貸款方式,只要落實抵押或質押、擔保手續,一般情況下風險是可控制的。而在收益方面,貸款信託的資金運用是大多是中長期的,其貸款利率遠遠高於商業銀行的定期儲蓄利率。因此,貸款信託收益率對投資者(委託人)有一定的吸引力。
(2)以信託公司處於主動地位創設信託,只要安全性、收益性對投資者有足夠吸引力,通常都會取得投資者的認可。
(3)中國與創設貸款信託時的日本一樣,是一個後起的發展中國家,中長期建設開發資金的籌集,對於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貸款信託作為一個能夠為中長期項目建設融通巨額資金的信託品種,必然會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Ⅳ 什麼是信託計劃
信託計劃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版由受託人按委託權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計劃的特點 a) 信託具有融通資金的性質 b) 信託方式靈活,適應性強 c)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d) 信託收益穩定,且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銀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國家信託計劃的發行與運作監管嚴格,有效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理財品種,信託計劃將成為您投資組合之中中長期、低風險投資品種的最佳選擇。 信託計劃的分類 根據投資方向的不同,資金信託計劃可以分為: 1、流動資金貸款信託計劃 2、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 3、基礎設施投資信託計劃 4、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等。 銀行參與信託計劃的收益 銀行應當非常熱衷於參與信託計劃,信託投資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類客戶,可以幫助銀行: 1、進入很多非常優質的項目。如很難進入的
Ⅵ 信託貸款和信託集合資管計劃的區別
首先要理解這二個概念的意思以及業務范圍:
信託貸款也叫貸款信託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劃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委託人在發放貸款的對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又可利用信託公司在企業資信與資金管理方面的優勢,增加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集合信託計劃根據《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可以依據信託文件的約定,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單獨或者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單獨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是指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指信託投資公司接受二個或二個以上委託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投資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
明白定義以後他們的主要區別就很明顯了:
1信託貸款可以接受單個委託人的委託。
2.信託集合是至少二個人的信託委託才能形成一個集合託管計劃。
3信託集合資管計劃當中也可以包括進行信託貸款業務。
4信託貸款只是信託眾多業務當中的其中一個。
Ⅶ 銀行貸款和信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信託和銀行信貸都是一種信用方式,但兩者多有不同。
1、經濟關系不同
信託是按照「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經營宗旨來融通資金、管理財產,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當事人,其信託行為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而銀行信貸則是作為「信用中介」籌集和調節資金供求,是銀行與存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行為主體不同
信託業務的行為主體是委託人。在信託行為中,受託人要按照委託人的意旨開展業務,為受益人服務,其整個過程,委託人都佔主動地位,受託人被動地履行信託契約,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信貸的行為主體是銀行,銀行自主地發放貸款,進行經營,其行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強求。
3、承擔風險不同
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信託的經營風險一般由委託人或受益人承擔,信託投資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不保證信託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而銀行信貸則是根據國家規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信貸資金的營運風險,只要不破產,對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4、清算方式不同
銀行破產時,存、貸款作為破產清算財產統一參與清算;而信託投資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由新的受託人承接繼續管理,保護信託財產免受損失。
Ⅷ 《信託法》中「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中的「實收余額」是什麼
1、信託公司的來財務實際上分自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其固有資金,一個是其受託管理的資產或資產(含權益);
2、基於現有信託相關監管精神,信託公司應當根據監管評級的不同,分別按月、季、年,向監管機構或其他有權機構上報、披露,當期所有存續的信託業務所對應的實際收取的信託財產額度,稱之為「當期信託財產余額」,就是你理解的「當期」信託公司管理的所有的信託計劃(含單一信託)的所對應信託資產的總規模;
3、信託公司當期受託資產余額中的貸款(以向交易對手發放貸款為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額度,不得超過總規模的30%;
4、設定這條限制的初衷在於限制信託公司過度發放貸款,不利於通過市場貸款總額進行宏觀經濟調控;同時也有助於信託公司向真正的主動管理型的資產管理機構轉化,弱化其非類銀行信貸機構的市場形象,有效控制自身經營風險。
Ⅸ 信託投資和信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是指抄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委託銀行一般委存賬戶,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可以是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款信託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劃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
Ⅹ 貸款信託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內庭財產以實現財富長容期規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