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個證券公司推出了止損委託
證券信託的操作方法和你說的差不多。
你把錢交給信託公司,又信託公司自己的證券投資部或者和證券公司合作炒股,那麼怎麼樣保證你的收入呢?
舉個例子:投資者分兩種,一種是優先受益人(佔70%),一種是一般受益人(佔30%);優先受益人預期收益5%,一般受益人15%;資金分配順序:1優先受益人本金。2優先受益人收益。3一般受益人本金。4一般受益人收益。
假如一個信託產品規模5000萬,那麼一般受益人佔了1500萬。優先受益人佔了3500萬。那麼信託公司在操作過程中,為了保證優先受益人的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會提出一個止損線。在這個例子中,止損線應該是80%,即當信託總值虧損至原值的80%時,立即平倉變現。即5000萬縮水為4000萬。
按照先前制定的分配順序:1優先受益人本金3500萬。2優先受益人收益175萬,仍然低於現值4000萬。
這是目前信託公司的證券信託常用的手法,估計和你所說的止損很接近了。
⑵ 私募基金清盤是還給投資者止損線的資金嗎
如果你100萬投了私抄募基金,15%的止損線,那麼最多虧15萬的時候就會強制平倉.餘下的部分會退還給投資者
私募基金,在國外被稱為Private Placement,是與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對應的一個金融概念,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也即是我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場中的私募基金,慣常採用的類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另一種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國比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約型私募基金。
從法律性質來看,契約型私募基金實質上是一種信託法律關系,其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資人(基金份額購買人)、收益人(一般為投資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將信託基金通過契約(信託合同)信託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運用基金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或產業投資,投資收益由份額持有人分享,投資虧損也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分擔,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約定收取報酬。在我國調整私募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出台前,對此類私募基金的規范事宜可參考《信託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