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性租賃跟經營性租賃要交的營業稅一樣嗎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
1、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專的單位所從事屬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因此,融資租賃業務取得的租賃收入分別下列情況計算繳納流轉稅:
1、經央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依5%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不繳納增值稅。
2、未經央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依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3、未經央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不轉讓給承租方的,適用「服務業——租賃業」稅目,依5%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不繳納增值稅。
另外,對於經營租賃業務取得的租賃收入,適用「服務業——租賃業」稅目,依5%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⑵ 營改增之後融資租賃是否從繳納營業稅改成增值稅了呢
是的,營改增了
2013年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應稅服務包括:交通專運輸業屬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其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中,包含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所以,如果是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增值稅應稅行為
但是,如果是不動產的融資租賃,就還是營業稅
⑶ 關於融資租賃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分別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一般處理是什麼優惠如何處理
營業稅今年教材已經刪掉了,所以我們就不用再研究了,考試也不會考。
增值稅中都是按照余額計算征稅的,教材的表述很詳細,參見教材58頁8,有疑問可以繼續咨詢。
所得稅的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二條規定:「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基於此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按照以下三種情況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第一,由於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因此,不確認為銷售收入。
第二,出售方(承租方)仍按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也就是折舊處理上同未發生過售後回租行為一樣,仍同自有資產一樣繼續計提折舊。
第三,對於融資租賃利息部分支出,作為財務費用予以扣除。
⑷ 如何判定融資租賃業務是繳納營業稅還是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專人根據承租人所屬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⑸ 我單位為小規模納稅人是融資租賃行業,繳納營業稅,稅率5%,被稅局抽到要填寫一個「營改增」調查表。
營改復增對融資租賃業有利制有弊,但總體而言,利大於弊
對於售後回租(舊品回租)來說,你司營改增前繳納的營業稅是5%,還有一個附加稅0.6%,總的賦稅大概就是5.6%。營改增後,你們按3%來交稅,你們的手續費、利息都可以開17%的稅給客戶,這樣的話中間有14%的差額,這是你們的所得。所以營改增後,對於售後回租來說,你們是有賺的。
對於三方租賃來說,你司的成本會有所上升。營改增後,你司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了,供應商會把設備的發票直接開給你(營改增前是開給客戶的),但是你得分期開給客戶,這樣的話就有一個資金佔用成本了。比如說100萬的設備,17萬的稅,供應商一次性開給你,你要一次性付117萬給供應商,但是你開發票給你的客戶時,你沒辦法一次開,你得把本金、利息、稅分攤在每期里,逐期開。也就是你一次性付了17萬的稅,但是你的分期才能收回,這個會有一定的資金成本。
⑹ 如何判定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營業稅還是增值稅
融資租賃 新注冊條件:
1、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美元;內 2、提供符合要求容的外資企業作為投資股東,外資企業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需提供審計報告、資信證明、公證文書等材料; 3、提供2名以上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人員;
融資租賃公司執照都是全國通用,且可在外地設立辦事處,我 司專業辦理 基本情況是這樣,希望能夠幫到你 謝謝
⑺ 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0]909號)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法規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融資租賃企業涉及增值稅問題,長城金融公司則根據自身實際情形確定是繳納營業稅還是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將購入的設備銷售後又將其租回,對售後回租業務應分解為銷售和租賃兩項業務分別進行稅務處理。即銷售設備應繳納增值稅,購入的設備用於銷售,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⑻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融資租賃企業或者行業的不利影響
由於2009年增值稅轉型改革後,企業如果外購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而如果是融資租賃的話,由於租賃行業納營業稅,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通過融資租賃公司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這明顯對企業是增加了實際稅收負擔。所以這樣就既嚴重阻礙了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也抑制了生產性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擴大投資的規模。但在2011年11月16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經國務院同意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明確將租賃業務被納入增值稅徵收范圍,筆者認為此次稅制改革對租賃行業是個重大的利好政策,所以租賃企業應該抓住機會,積極進行業務拓展,提高經營效益。
1.新舊政策規定及分析
1.1相關政策作出的規定
稅法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國稅函[2000]514號文件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國稅函發[1995]656號文件規定,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 也按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
提示: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1.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規定
方案明確將租賃業務被納入增值稅徵收范圍,明確提出租賃有形動產適用17%稅率,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111號文件規定,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大大減輕了融資租賃企業稅收負擔,提高利潤。
1.3新舊政策分析
通過上面的新舊政策規定的分析,作為租賃行業來說絕對是一個重大的利好政策。通過將租賃行業納入增值稅徵收范圍,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的轉型,使我們的增值稅徵收范圍進一步的擴大。
2.針對方案的規定,對融資租賃企業提出幾點意見
正如上述新舊政策分析,《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對作為租賃企業來說是一個重大的利好。所以租賃企業應認真解讀方案,分析政策對本行業的影響,以做出經營戰略的變動,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經營效益。
2.1積極在試點地區設立經營機構
對於某些融資租賃企業還未在試點地區設立經營機構的,應加快步伐,積極在試點地區設置經營分支機構。特別對於那些在試點地區業務比較多的企業,更加要加快腳步,抓緊時間在上海設置經營分支機構,以更多、更快、更早的享受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改革帶來的稅收機遇。如果融資租賃企業在試點地區業務不夠好,那應該好好的重新規劃一下業務,著重考慮業務的整合,凸顯本企業的特色,抓住機遇,做大試點地區的業務,以更多、更好的享受增值稅試點改革帶來的利好。
2.2合理運用政策的規定,積極降低實際稅負。
雖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中指出租賃有形動產適用17%的稅率,但在111號文件中又明確規定,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以融資租賃企業要認真把握這個實際稅負率3%,如果超出,則超出部分就可以即征即
退,這項規定大大減輕了融資租賃企業稅負。但要注意這個規定中以下幾個關鍵注意點:
一是:一定要是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這個對納稅人提出了要求和規定。
二是:一定要是一般納稅人,而不是所以得納稅人都適合這個政策規定的。所謂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三是:一定要是提供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服務。所謂有形動產是相對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而言。有形動產是指具備實物形態,能夠帶來經濟利益的可移動資產。從中國目前的稅收體制來看,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所以增值稅的貨物范圍就不包括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而電力、熱力和氣體從廣義上講屬於有形動產,為了消除人們觀念上的誤解,對電力、熱力和氣體在增值稅有關貨物的解釋中又單獨加以說明。有形動產的特點在於其物理上的可移動性、同類動產相互間的可替代性,且動產的同一性的鑒別比較困難,因此,動產所有人與動產之間的關系,不得不更多地依賴於對動產的佔有。有形動產主要包括營業用設備、原材料等收益性財產和家庭用消費性財產。
2.3深入分析承租人的心理,努力拓展業務。
由於融資租賃有融資、促銷、投資、資產管理等獨特的作用,可以讓承租人在沒有資金的前提下順利的拿到機器設備,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但融資租賃企業應該認真把握行情和政策,細心分析承租人心理,努力拓展業務。
目前是國家銀根緊縮的時期,企業往往很難貸到購買設備的自己,所以大多數企業都會考慮融資租賃這個途徑來解決生產設備問題。而且融資租賃還可以為承租人解決設備技術問題,從而引進先進的生產技術,這不是一舉兩得。在加上現在融資租賃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承租人可以進行進項抵扣,從而降低承租人的稅負。融資租賃企業在看到行業光明的時候也要考慮其存在的風險,比如融資租賃合同有別於一般的商品銷售合同,其合同風險比較大。所以企業應該建立和完善融資租賃業務方面的信用保險機制,保證融資租賃業務健康順利的發展。
3.小結
通過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的解讀,結合對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特徵分析,得出上述自己的見解,希望對廣大融資租賃企業在經營管理上有一定的幫助。方案中已經明確將租賃業務被納入增值稅徵收范圍。而且方案中已經明確提出了租賃有形動產適用17%稅率,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並且在111號文件規定,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這項規定大大減輕了融資租賃企業稅收負擔,提高利潤。筆者認為不管是試點內的還是試點外的融資租賃企業都應該好好把握這個稅制改革帶來的春風,但由於增值稅在處理上存在一定的復雜性,所以融資租賃企業納稅人有必要要藉此機會好好的整頓一下自己的業務,好好的解讀政策,高度重視,從上而下的進行一次認真的學習和培訓,讓每個員工都知道這股春風給本行業帶來的好處,使企業上下擰成一股繩,大力拓展業務,提高企業經營效益。
⑼ 不懂融資租賃如何納稅的朋友可以看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0〕514號 ) :據了解,目前一些地區在對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時,政策執行不一,有的徵收增值稅,有的徵收營業稅,為統一增值稅政策,嚴肅執法,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13號):現就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公告如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
一、 增值稅和營業稅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 企業所得稅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與本公告規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稅款予以退稅。
⑽ 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確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是經相關部門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與回客戶簽訂總價為答70萬的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該設備的購入價為50萬,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且票面註明增值稅稅額9萬,我公司應如何確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專業解答
公司應當以取得的70萬價款扣除設備購入價50萬及增值稅9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依法計算繳納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