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適合做什麼樣的副業
公務員不可以搞副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懲戒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三十四條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處分,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以下統稱處分決定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三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違紀的財物,除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應當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於國家財產以及不應當退還或者無法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繳國庫。
(1)兼職賣信託擴展閱讀:
從黨紀國法來講,更是白紙黑字、清楚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原有對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處分規定基礎上,增寫了對違規買賣股票、信託產品、基金等行為的處分規定。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也對黨員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家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經商謀利的行為進一步劃出紅線。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黨員幹部要切記權利為民謀,少念個人、生意經、多算分內責任賬切莫幻想權財兩得。
㈡ 從事保險行業可否兼職做信託業務合法合規嗎
首先你要有銷售抄資質,就是去考襲了相關的資格證書。
然後你所在的公司是有混業經營的,比如平安這種金融集團。
你就能多途徑展業了,比如賣個保險、拉個貸款啥的。
如果這家公司僅有保險資質,你掛靠後跑去其它公司做信貸,哪么就是嚴重違規了。
㈢ 信託為什麼也能理財,這是不是他的副業,他的主業是什麼、
他的主業是為人理財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