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人之間抵押房產證借款,有法律效應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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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專產,比如個人住房屬、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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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想從銀行貸款25萬,沒有抵押的房子,如果有擔保人的話,可以借貸到25萬嗎能貸多久時間
若需申請個人借款,建議您選擇銀行渠道辦理。
若您持有招行一卡通,可登錄手機回銀行,點擊「我的」答-「全部」-「貸款」-「我要借錢」,通過此界面嘗試查看是否有「閃電貸」申請資格。如有,可嘗試申請。「閃電貸」最高貸款金額為30萬元,最低為1000元;您的具體額度將根據您在招行的業務情況進行核定,申請成功即可查看。
㈢ 如果我買的二手房過完戶之後,有債主上門說此房之前有私人之間的抵押借貸(未在房管局備過案)我該怎麼辦
1、如果你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正常價格購買,屬於「善意取得」,過內戶後 法律(物權法、容合同法)會保護你。
2、如果之前房主在別人或銀行那借債,上交房產證,只要「別人或銀行」沒有在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權登記,就無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3、購房時只需要查詢標的房產的抵押情況和是否有糾紛就行。
㈣ 法院強制執行:公民與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房屋(已凍結),有時間限制的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專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屬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㈤ 私人之間借貸用房產證抵押有效嗎
有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二條: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四條: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5)有間房融資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㈥ 我起訴的民間借貸案件已經到了執行階段,到執行廳查對方有房子有車子,但是法院以沒有時間為由不給執行
法院執行案件是有時間間隔的,房子車子轉移也屬於違法行為,繼續申訴了只能。
㈦ 民間借貸法院判決後債務人僅有一間住房,能拍買不
看情況,對於債務人僅有的一間住房這種情況,是否屬於生活必須的唯一專住房是法院拍賣或屬者能否進行強制執行的先決條件,而大家多數把關鍵點放在了是否是「唯一住房」上,而忽略了是否屬於「生活必需」的要求。很多時候被執行人雖然只有一套住房,但是他的房子面積比較大,已經超過了當地人均保障房的面積;或是他的房子處於本地繁華地段,一套房抵郊區的幾套房。而此時被執行人所擁有的「唯一住房」因其具有的大面積或者高價值,已經超過了「生活必需」的范圍,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對於這種超過「生活必需」標準的唯一住房,也是可以進行拍賣和強制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