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遠期信用證的融資功能體現在哪裡
遠期信用證的融資功能體現在:買方收到貨物時無需馬上付款,而是在遠期信用證到期時再付款。因此,遠期信用證對於買方而言猶如得到了融資。
2. 信用證融資,為什麼遠期180after sight的證開成要180days are payable
問題很不清楚——所謂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在受益人在交單相符的情況下,版承諾在信用證約權定的付款日期或者遠期匯票的到期日對受益人付款。那麼,180days after sight表示的是開證行在收到受益人的交單和匯票後的180天到期時對受益人付款。
信用證怎麼會有這樣的條款——180days are payable 90days after sight?這種矛盾的條款是不可能出現在真實的信用證中的。
所以,請把問題想清楚再提問。
3. 如何可以清楚了解到跨境人民幣遠期信用證+境外貼現融資+境外NDF 這類業務的操作及收益
目前人民幣結算外貿貨款並沒有全面開展,現在主要是在珠三角地區試驗人民幣結算。如果你在該地區,可以到當地中行咨詢,其他地區恐怕短期內還無法開出人民幣的信用證。
4. 遠期信用證,進口押匯到底是銀行給我們的融資還是供應商給我們的融資
首先銀行的付款時間不是收到單據就付款,收到單據的時候只是承兌,承兌回通知書上會有答個承兌到期日(比如承兌通知書上會寫見單日期:8月6日;承兌到期日10月8日)銀行的付款時間就是10月8日。如果你不做押匯的情況下,銀行會要求你在10月8日前把信用證項下相應的款項匯到他們的賬戶上,然後10月8日銀行再把這筆錢會給對方。如果你要是要求做押匯,就是10月8日的時候銀行幫你把錢匯給對方,而你這種情況下是不用先把錢給銀行的,押匯的期限你們自己和銀行協商,就是相當於銀行以你信用證項下的保證金做質押給你做了一筆融資。
望採納,不理解請追加提問。
5. 在假遠期信用證中,進口商融資是體現在哪個環節開出的遠期匯票銀行承兌後,匯票是給出口商還是進口商
假遠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一半遠期,對出口方來說,可以即期拿到款項,對進口方來版說,是遠期到期再支權付款項給開證行。
開證行事先指定有頭寸的付款行,付款行付款,到期進口方付款給開證行並承擔相關的融資費用,開證行付給付款行款項及利息。
一般來說付款行和開證行之間有協議或者是同一總行的不同分支機構。
遠期匯票是開給開證行的,付款行即期付款。
進口方即期拿到貨物,遠期付款,就是開證行給進口方的貿易融資,當然這需要付款保證或者信用。
6. 請問假遠期信用證和進口押匯的區別
假遠期信用證只是進口押匯的一種方式。
所謂假遠期信用證是指對出口方而言是即期版結匯的即期信用證,而權對出口方是有一定期限的遠期信用證。主要操作流程是:出口方裝運後憑相關單據向銀行交單,銀行審核單據無誤後立即付款給出口方;開證行收到單據後,進口方不必立即付款,而是在和開證行約定的期限期滿之後才付款。遠期付款的利息有進口方承擔。
和遠期信用證類似,假遠期信用證一般有30天,45天,60天,90天,180天不,具體主要看和開證行之間的約定,時間越長,費用越高。
7. 已經開證行承兌的遠期信用證融資需要開證行確認嗎
一般是不需要的,但你的描述有點不嚴謹。承兌了的應該是信用證項下的匯票版吧,也就是這個遠權期匯票被承兌了,而不是信用證承兌了。匯票承兌後,就脫離了信用證了,通俗一點講,已經成為一個單獨的金融票據了,這個票據效力就比原先的信用證好多了。
8. 請問假遠期融資性信用證是什麼
假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給開證申請人的一種融資方式。對我們出口人來說,我們是即期收匯的。
9. 延期付款信用證能否得到開證行的融資
延期信用證本省就是一種遠期付款信用證,即本身已經得到了受益人的遠期融專資——在貨物被裝屬運後的某一日期才對受益人付款,何需開證行再做融資?
如果是受益人因為資金緊張,等不得到原來約定的收款日期收款,則可以利用該延期信用證向議付行續作押匯或買斷融資。
10. 遠期信用證與假遠期信用證的區別
前提是要獲得開證行的承兌電文,在這個前提下,能否貼現還要取決於開證行的資信狀況和你回們在交單行申答請的的額度。就前者來說,各銀行內部有完善的審批流程;後者來說,目前180天的期限是國內絕大多數銀行能夠予以貼現的最長期限,因為是最長,所以審批的難度會大些,即使成功申請,貼現利率勢必較高。
貼現利率取決於銀行的審批結果;可以參考10月28日的6個月美元LIBOR(同業市場拆借利率),這是銀行與銀行之間互相拆借資金的利率,目前是5.7%,銀行能向企業提供的同期貼現利率肯定比這個要高,保守估計要在10%左右,年利率。
假遠期只是因為貼現利息由進口商承擔了,對出口商而言就和即期信用證沒有區別。韓國企業和銀行喜歡做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