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目的不同。經營租賃是承租人單回純為了滿足生答產、經營上短期或臨時的需要而租入資產;融資租賃以融資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顯購置資產的企圖。
(2)風險和報酬不同。經營租賃租賃期內資產的風險與報酬仍歸出租人。而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內,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租賃資產應視同自有資產,在享受利益的同時,承擔相應的保險、折舊、維修等有關費用。
(3)權利不同。
經營租賃
,租賃期滿,承租人可續租,但沒有廉價購買資產的特殊權利,也沒有續租或廉價購買的選擇權;融資租賃租賃期滿,承租人可廉價購買該項資產或以優惠的租金延長租期。
(4)租約不同。經營租賃,可簽訂租約,也可不簽訂租約;可因一方的要求而隨時取消。融資租賃的租約一般不可取消新的租約。
(5)租期不同。經營租賃租期遠遠短於資產有效使用年限;融資租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融資,租期一般為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幾乎只需通過一次出租,就可收回在租賃資產上的全部投資。
(6)租金不同。
2. 如何判斷一項租賃交易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融資租賃租賃期滿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經營租賃只是基本租賃方式,所有權不變;
3. 怎樣區別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
對於融資租入和經營租入的主要區別是:
(1)租賃的標的物不同:
融資租賃的標版的物:專用性強,一般權為專用設備。
經營租賃的標的物:一般為通用設備。
(2)租賃期間標的物的處理不同:
融資租賃:承租人視同自己的固定資產管理並計提折舊及負責維修保養,不得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經營租賃:出租方提供技術服務並負責維修,承租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3)租賃期限長短不同
融資租賃:一般超過設備壽命周期得75%或接近其壽命周期。
經營租賃:租期短,租賃物可反復租賃給不同的承租認使用。
(4)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處置方式不同
融資租賃:期滿後,一般會將設備作價賣給承租企業。
經營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一般退還給出租人,不發生轉讓行為。
4.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請舉例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