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速公路監理單位如何更好融資、建設、經營、管理建言獻策的文章
2012年公路監理師考試於10月中旬開考,報名尚未開始,為幫助學員更好的參加考試,特摘公路監理師章節考試重點供大家參考,本節主要闡述公路監理師合同管理知識點,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於趨勢,每一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不好說整體上的趨勢,剛好做過一些相關研究,總結一下吧: 1、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項目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項目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2、融資租賃 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可採用融資租賃。 3、BOT融資 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4、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己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最近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5、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6、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7、ABS融資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8、案例 BOT融資:我國第一個BOT項目是1984年由香港胡應湘旗下的合和集團投資建設的廣東沙角B電廠,該項目總投資42億港幣,1987年完工投產,1999年10月移交還了當地政府。由於當時我國在這方面沒有相關法規可參照,運作很不規范,合作雙方在許多問題上長期糾纏不清。國內第一個應用規范的國際BOT融資模式建設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1994年8月3日簽約的北京京通高速公路。投資者是美國林同炎中國公司,投資額為13億人民幣,特需經營年限20年。該工程已於1996年5月1日竣工通車。 我國應用BOT模式融資建設的較有代表性的項目還有廣西來賓電廠B廠、四川成都自來水廠六廠B廠、上海黃浦江延安東路隧道復線工程、海南東線高速公路等。 ABS融資:較少,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和1997年的廣州深圳高速公路的資產證券化運作是我國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的有益嘗試,為我國以後進行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融資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融資租賃:2006年2月,工行完成國內首例境外飛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其與法國巴黎銀行共同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引進1架波音737—700客機,安排了3400萬美元境外經營租賃融資。這是國內由中國商業銀行安排實施的首筆境外飛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工商銀行這次與法國巴黎銀行合作,不僅打破了外資銀行在境外飛機經營租賃融資項目領域的壟斷地位,也是工商銀行積極調整飛機融資業務品種的一次創新。
Ⅱ 中國鐵建與中國中鐵有什麼區別與聯系
一、聯系:
1、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和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都是國資委下轄的大型央企
二、區別:
1、全資子公司不同:
1)中國中鐵的全資子公司主要有:中鐵一局至中鐵十局,另外還有中鐵建工集團、中鐵大橋局、中鐵隧道局、中鐵電氣化局、中鐵二院、中鐵咨詢等,參股中鐵三院等;
2)中國鐵建的全資子公司主要有:中鐵十一局至中鐵二十五局等
2、中國鐵建: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繼承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的主要資產,由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獨家發起設立,其下屬企業有中國土木工程集團,中鐵建設集團,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中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鐵軌道系統集團,北京鐵城監理公司等。 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現為國資委管理的國有特大型建築企業集團。公司是中國歷史最悠久、最大的專注於基礎設施尤其是鐵路項目建設的國際化工程承包商之一,具有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擁有對外經營權。
3、中國中鐵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以整體重組、獨家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成立於1950年的鐵道部工程總局和設計總局。公司是集基建建設、勘察設計與咨詢服務、工程設備和零部件製造、房地產開發和其它業務於一體的多功能、特大型企業集團,成立於2007年9月12日,注冊資本128億元人民幣。
(2)深圳地鐵融資擴展閱讀:
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13家子公司擁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26家子公司擁有鐵路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擁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另外36家子公司擁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級資質;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擁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1家子公司擁有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一級資質,18家子公司擁有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資質。
中國鐵建培養造就「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業匹配」的人才隊伍。營造充滿活力、更加開放的人才發展環境。建立與企業轉型相適應、與國內國際業務發展相匹配的人才資源結構,人才數量和整體水平及人才國際化程度位居央企前列。
中國鐵建在關鍵技術領域領先行業,部分行業尖端技術居世界領先地位。中國鐵建的技術優勢主要體現在:鐵路、高速公路、橋梁、隧道與地下工程的設計、施工;大型養路機械設備的研發、設計、製造能力;鐵路客運專線、城市軌道交通的設計、施工裝備及施工工藝,多種型號的造橋(架橋)機的設計、製造技術。
參考鏈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網路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網路
Ⅲ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武漢各地地鐵建設現狀及其地鐵投資融資模式
都是政府出面向銀行借錢蓋的,不過以後聽說廣州地鐵要上市,就會向市場融資了
Ⅳ 深圳地鐵12號線
深圳地鐵12號線(龍坪線)是深圳地鐵規劃中的一條線路。目前正在融資洽談中,地鐵列車將為普速運行。地鐵12號線作為連接龍崗、坪山新區的一條重要的軌道,作為深圳、東莞、惠州三城之間的城際地鐵。
在2007年編制的《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2011~2020)》中,12號線屬於建設線路(三期線路),建設時間為2011-2020年。在2011年5月修改通過的《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2010-2016)》中,12號線調整為四期線路,預計於2017年後動工[9]。深圳市人大代表張春傑在2010年深圳人大中建議12號線2012年動工。龍崗區常務副區長鍾新明表示,地鐵12號線將提前到2015年前建設[2]。根據正在編制的深圳市軌道建設規劃(2011—2020年),坪山線預計2013年開工,2016年通車。
線路由大運新城南至坪山田頭,全長約27.8公里
12號線計劃線路
設站24座,其中換乘站5座。除與龍崗線雙龍站換乘地段外,其餘線路採用高架敷設方式[4]。(龍崗區政府正考慮是否進行地下建設問題)(亦有說法稱12號線採用城市鐵路制式)地鐵12號線聯系連接龍崗體育新城、龍崗中心城、坪山中心區(東部新城)等片區[5],線路經過的體育新城片區、坪山新城中心區均為城市重點開發地區。並銜接廈深鐵路深圳東站和14號線(東部快線),是龍崗區內各片區間聯系的局域線。
Ⅳ 城市軌道交通如何進行可持續發展
根據實際情況,多種形式的城市軌道交通並舉發展,如地鐵、輕軌、現代有軌電車等
Ⅵ 如何解決在控制負債率的前提下開展ppp模式所需的資本金
第一,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項目經營的直接收益和通過政府扶持所轉化的效益是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和政府給予的有限承諾是貸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政府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PPP融資模式的操作規則使民營企業能夠參與到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確認、設計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來,這不僅降低了民營企業的投資風險,而且能將民營企業的管理方法與技術引入項目中來,還能有效地實現對項目建設與運行的控制,從而有利於降低項目建設投資的風險,較好地保障國家與民營企業各方的利益。這對縮短項目建設周期,降低項目運作成本甚至資產負債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現實意義。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而採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給予私人投資者相應的政策扶持作為補償,如稅收優惠、貸款擔保、給予民營企業沿線土地優先開發權等。通過實施這些政策可提高民營資本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的積極性。
第四,PPP模式在減輕政府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由民營企業負責項目融資,有可能增加項目的資本金數量,進而降低資產負債率,這不但能節省政府的投資,還可以將項目的一部分風險轉移給民營企業,從而減輕政府的風險。同時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PPP模式的組織形式非常復雜,既可能包括私人營利性企業、私人非營利性組織,同時還可能包括公共非營利性組織(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不同層次、類型的利益和責任上的分歧。只有政府與私人企業形成相互合作的機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異的前提下完成項目的目標。
PPP模式的機構層次就像金字塔一樣,金字塔頂部是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門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有關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一個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標和實施策略,對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過程的各參與方進行指導和約束。金字塔中部是政府有關機構,負責對政府政策指導方針進行解釋和運用,形成具體的項目目標。金字塔的底部是項目私人參與者,通過與政府的有關部門簽署一個長期的協議或合同,協調本機構的目標、政策目標和政府有關機構的具體目標之間的關系,盡可能使參與各方在項目進行中達到預定的目標。這種模式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政府或者所屬機構與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相互協調及其在項目建設中發揮的作用。PPP模式是一個完整的項目融資概念,但並不是對項目融資的徹底更改,而是對項目生命周期過程中的組織機構設置提出了一個新的模型。它是政府、營利性企業和非營利性企業基於某個項目而形成以「雙贏」或「多贏」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參與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其運作思路如圖所示。參與各方雖然沒有達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總收益即社會效益卻是最大的,這顯然更符合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宗旨。
PPP模式案例
北京地鐵4號線在國內首次採用PPP模式,將工程的所有投資建設任務以7∶3的基礎比例劃分為A、B兩部分,A部分包括洞體、車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資建設,由政府投資方負責;B部分包括車輛、信號等設備資產的投資、運營和維護,吸引社會投資組建的PPP項目公司來完成。政府部門與PPP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協議,要根據PPP項目公司所提供服務的質量、效益等指標,對企業進行考核。在項目成長期,政府將其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以無償或象徵性的價格租賃給PPP 項目公司,為其實現正常投資收益提供保障;在項目成熟期,為收回部分政府投資,同時避免PPP項目公司產生超額利潤,將通過調整租金(為簡便起見,其後在執行過程中採用了固定租金方式)的形式令政府投資公司參與收益的分配;在項目特許期結束後,PPP項目公司無償將項目全部資產移交給政府或續簽經營合同。
深圳地鐵4號線由港鐵公司獲得運營及沿線開發權。根據深圳市政府和港鐵公司簽署的協議,港鐵公司在深圳成立項目公司,以BOT方式投資建設全長約 16km、總投資約60億元的4號線二期工程。同時,深圳市政府將已於2004年底建成通車的全長4.5km的4號線一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通車前(2007 年)租賃給港鐵深圳公司,4號線二期通車之日始,4號線全線將由香港地鐵公司成立的項目公司統一運營,該公司擁有30年的特許經營權。此外,香港地鐵還獲得4號線沿線290萬m2建築面積的物業開發權。在整個建設和經營期內,項目公司由香港地鐵公司絕對控股,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營期滿,全部資產無償移交深圳市政府。
從國外近年來的經驗看,以下幾個因素是成功運作PPP模式的必要條件:
(1)政府部門的有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民營合作雙方的角色和責任會隨項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政府的總體角色和責任--為大眾提供最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卻是始終不變的。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設施或服務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但並不是對政府有效治理和決策的替代。在任何情況下,政府均應從保護和促進公共利益的立場出發,負責項目的總體策劃,組織招標,理順各參與機構之間的許可權和關系,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等。
(2)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PPP項目的運作需要在法律層面上,對政府部門與企業部門在項目中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和風險進行明確界定,保護雙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各個階段都可以採納公共民營合作,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對參與雙方進行有效約束,是最大限度發揮優勢和彌補不足的有力保證。
(3)專業化機構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運作廣泛採用項目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進行結構融資,這需要比較復雜的法律、金融和財務等方面的知識。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參與方制定規范化、標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對項目的運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專業化的中介機構提供具體專業化的服務。 要把握五個原則。一要利益共享。所有PPP項目都要保證政府公共服務部門、民營企業以及社會投資者利益共享。二要風險共擔。一旦有風險,大家一起承擔。三要公共利益最大化。因為PPP項目都是社會公共服務項目,投資結果是為社會服務的,當然要體現社會效益。要以社會效益、對老百姓的惠民工程作為我們考核的一個基礎。四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果光有社會效益,沒有經濟效益,那民營資本、社會資本、外資投資也無法介入,所以要有一定的效益保障。五是應該有盈利,但不應該有暴利。PPP領域投資,一般是能有比較穩定的回收效益,它和高科技、風險投資、房地產領域投資、一般競爭領域投資不同,競爭領域投資可能有失敗,但也可能有較高利潤,甚至有的項目還會有暴利。PPP領域應該有盈利,但不應該有暴利。這種合作可能一搞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長時間,有20年、更長時間持續的回報,它就不應該是一個有暴利的回報。
如何實現上述五個原則?黃奇帆提出,在討論具體的PPP項目時,還應該滿足五個前提。一是市場放開。如果這個項目已經到了比較成熟的充分市場化階段,那麼完全可以政府別管,放手給市場。比如說像高速公路,基本上每公里五毛錢,不管沿海還是內陸還是國外,高速公路投資收費標准有一個基本的慣例,按照這個標准,高速公路投資總是20年、25年有基本回報。所以市場比較成熟,當然應該放開。二是價格調整。收費達不到完全市場化要求,但具備價格調整空間的公共服務項目,可以逐步地調整價格。三是公共購買。對價格不能一步到位的公共服務項目,可通過政府公共采購的方式。四是資源配置。對一些投資量大而收益很低甚至免費的公共項目,政府需要「堤內損失堤外補」,進行資源配置或財政補貼。比如地鐵,紐約是1.6美元一張票,相當於人民10塊,10塊錢一張票當然可以市場化,有企業來投資平衡。
也可以學習香港地鐵的辦法,定價定在7港幣,相當於5塊多人民幣,平衡了運行成本,折舊成本,各種資金利息成本,還能有一定盈利,所以香港地鐵是個上市公司,它投資200公里,需要2000多億港幣,資本怎麼收回?要錢沒有,給資源一塊,就是每個地鐵上的加蓋物業,把2000億的投資平衡掉。用物價補貼平衡不了這個巨大投資,就用資源平衡。五是確定合理收益上下限。有些項目本身有巨大效益,搞PPP不是為了投資回報的問題,而是為改善資金流轉狀況的問題。要使投資者「有一定收益沒有暴利」,就要採取某些限制手段。比如土地一級開發,不能花100億開發土地,完了賣500億,這400億就歸開發者。這400億是公共財政,是土地批租收入,是為社會各種投資服務的,這時候就要有個約束,就是投資回報的一個約束性的平衡。總的意思,就是PPP發展中,把這五件事,市場化的歸市場,局部市場化的逐漸定價到市場化;一個階段到不了市場化發現價格狀態的,就需要政府采購的方式,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來平衡;有巨大的缺口,要用有價值資源來平衡;最後就是有一定約束性的回報功能。這五種方法是我們各類PPP都可能碰上的,有的項目碰上一兩個條件,有的項目碰上另外兩個邊界條件,總之一對一的談判,這個談判就是圍繞這五件事把它給搞清楚。在千變萬化的PPP項目實施過程中,還要做好「五個防範」:一是防範掛羊頭賣狗肉,形似神不似。名為PPP,其實是一種變相的高利貸,是債轉股。這種債還是一種剛性兌付的債,收益率比正常的銀行貸款利息高幾個百分點,政府全部風險兜底。這是不合適的,要避免的。要真正實現社會法人股權投資,而不是變相的高息債。二是防範社會投資者利用公共服務的自然壟斷亂收費、高收費。PPP項目都是重大基礎設施,誰搞了都很可能出現自然壟斷,一到自然壟斷,這個投資者可能為了效益,變相提高物價。三是防範在不同區縣、不同地區的同一項目,因標准不統一,導致價格、收費混亂。四是防範由於操作不陽光、不透明,導致灰色交易發生。五是防範出現「爛尾項目」。政府搞項目,也會遇上經濟危機時候的沖擊,企業也會有這種情況。如果企業遇上財務危機,使得PPP項目受到重大影響,不可抗力使原來合同失效,不能說是私人老闆乾的,我們政府從此不管。一旦這個公共服務項目轉不起來了,最後影響的是社會效果。
缺點
(1)風險識別難。風險的識別需要大量的數據和資料,並對大量的信息資料進行系統的分析和研究; 而收集的資料是有限的。此外,如果一個PPP項目面臨的風險不能事先識別出來的話,那麼某些風險就可能在日後對項目的運作產生實質性的影響,甚至可能會影響到項目目標的最終達成。
(2)風險分擔機制要求高。如果沒有一個好的、平衡的風險分擔機制,那麼日後會導致項目成本的提高,並且會使合作的一方或各方都難以繼續並發揮他們各自的潛力。
(3)由於PPP模式的組織形式非常復雜,合作各方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不同層次、類型的利益和責任上的分歧,如果這些分歧得不到有效化解,那麼導致一些合作項目的夭折與失敗將在所難免。
(4)PPP沒有一個標準的應用程序參照。由於目前PPP還沒有形成一種固定的模式,使得新上馬的PPP項目在實踐操作過程中難免會走一些前人走過的彎路,並且,從已運行項目來看,有些操作程序較亂,操作不規范的情況也屢有發生。
(5)易產生糾紛問題。尤其目前在我國,PPP模式還沒有完整的法律配套體系,還缺乏足夠的法律、法規支持,使得運作中許多依據無章可循;然而,PPP在利益分配、風險承擔方面也容易產生很多糾紛問題,如果參與PPP項目私人企業得不到有效約束,那麼容易在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各階段產生問題,發生公共產權糾紛。
(6)投資人選擇難度大。投資人的選擇本身就是一件復雜、充滿很大不確定性的工作,由於政府對投資人招商不熟悉,缺乏有效的投資人選擇機制和經驗,再加上政府普遍缺乏聘請顧問的意識,在引進投資人的過程中,往往對投資人的誠信、實力、資質、經驗等方面考察不充分。如果政府一旦選擇了這類不良投資商的同時,那麼他們事後違約的風險也會漸漸膨脹起來。
Ⅶ 這里的取大的稀釋比是什麼意思
化學的一種東西
Ⅷ 中國水電十三局是國有企業嗎
應該
是國有企業
Ⅸ 深圳地鐵12號線 會經過哪些站
深圳地鐵12號線來(龍坪源線)站點
大運
--
新橋工業區全程23站
大運
龍翔大道
龍城西
田板頭
回龍埔
龍崗汽車站
天健花園
龍城中路
龍園路
雙龍
龍南
龍東村委
同樂村
深圳東
坪山小學
坪山中學
東縱
新屋
竹坑
園嶺子
東聯
坑梓
新橋工業區
深圳地鐵12號線(龍坪線)介紹
深圳地鐵12號線(龍坪線)是深圳地鐵規劃中的一條線路。目前正在融資洽談中,地鐵列車將為普速運行。地鐵12號線作為連接龍崗、坪山新區的一條重要的軌道,作為深圳、東莞、惠州三城之間的城際地鐵。
線路由大運新城南至坪山田頭,全長約27.8公里,12號線計劃線路設站24座,其中換乘站5座。除與龍崗線雙龍站換乘地段外,其餘線路採用高架敷設方式。(龍崗區政府正考慮是否進行地下建設問題)(亦有說法稱12號線採用城市鐵路制式)地鐵12號線聯系連接龍崗體育新城、龍崗中心城、坪山中心區(東部新城)等片區,線路經過的體育新城片區、坪山新城中心區均為城市重點開發地區。並銜接廈深鐵路坪山站和14號線(東部快線),是龍崗區內各片區間聯系的局域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