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渠道來不同。信託相對於基金自來說,它的投資范圍會更廣。因為信託不僅可以投資於各種金融產品,而且還能夠投資於實體經濟。而基金的投資范圍無非局限於股票和債券居多。
2、門檻不同。對於這兩種產品,它們存在的門檻並不一樣。通常的情況下,信託的投資門檻在100萬元起步,而基金就相對較少了,甚至可以說沒有門檻限制。所以,信託一般針對的是高凈值人群,基金針對的是普通人群。
3、流動性不同。無論是開放式基金,還是封閉式基金。都沒有太多的限制,轉讓和贖回也是較為方便。但是,信託則會有一定的期限,只有期限到期之後,投資者才可以進行相關的贖回操作,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基金的流動性要比信託強。
4、監管方面不同。通常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但是,信託的監管機構並非是證監會,而是銀監會的相關部門。所以說,這兩者的監管機構是存在很大差別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⑵ 信託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專財產以實現財富長期規屬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⑶ 信託計劃是什麼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簡言之,信託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利用信託原理,一個人(委託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
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並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託人),並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3)信託中的信託擴展閱讀: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職責分離的原則設立相應的工作崗位,保證公司對風險能夠進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形成健全的內部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
第四十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四十六條信託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良好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
⑷ 中國信託公司有幾家
有65家,分別是:
安徽國元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安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百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渤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大連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大業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東莞信託有限公司
方正東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甘肅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
國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民信託有限公司
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杭州工商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華澳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華宸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華能貴誠信託有限公司
華融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華鑫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建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江蘇省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江西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昆侖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青島海協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山西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陝西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四川信託有限公司
蘇州信託有限公司
天津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西部信託有限公司
西藏信託有限公司
廈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英大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浙商金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
中國金谷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投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原信託有限公司
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⑸ 信託中按季付息什麼意思
信託中按季付息是信託收益分配的一種方式,即信託收益按照季度進行發放,項目存續期內(從信託項目成立日計算)每三個月分配一次收益,最後一個季度的收益連同本金全部返還給信託受益人。
⑹ 中國的信託是什麼
中國的「信託」究竟是什麼,其是怎麼構建的?
信託本質上就是債務的私人配售。
信託投資者必須滿足既定的財富要求(數百萬元資產很尋常,所以投資者是高凈財富的個人和企業),同時投資額有最小的門檻(比如說一百萬元)。信託的吸引力在於,其能實現的收益比傳統銀行存款高很多,通常有10%甚至更高,而受到管制的多年定期存款只有單位數的收益。信託的資金投資於眾多經濟部門,包括不同的工商企業,地方政府基建項目(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
正如我們銀行的研究團隊寫道的,29%的信託資產被投資於風險較高的工商業部門。
不要把信託和理財產品搞混了。理財產品的受眾是更廣泛的個人投資者,最小投資額也小多了。理財產品通常通過銀行或券商出售和管理,存在保本型和非保本型(明確提供擔保的理財產品會出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對於其他不保本的產品,部分投資者會認為存在隱含的擔保)。來自理財產品的資金可以投資一系列的產品,包括企業債券、信託貸款、同業資產、證券化的貸款和票據貼現,所以理財產品最好被理解為是一種貨幣市場基金或其它金融產品的資產池。
信託與中國「影子銀行」部門的關系是?
至2013年年末,中國信託資產總額高達10萬億元。雖然佔中國信貸存量的比重較小,但最近幾年信託資產一直以超過50%的年增速增長。根據我們的分析,2013年信託對凈新增信貸增長的貢獻達到2萬億元,佔2013年社會融資總量的超過1/10。
一些客戶一直向我們咨詢,中國信託業和結構性投資工具(SIVs,也被稱為「渠道(conits)」)的區別,後者在美國金融危機中有突出「貢獻」。SIVs是表外工具,同時通過發行短期商業票據獲得融資(「資產支持商業票據」),期限通常是幾天到幾個月。開始的時候,這些SIVs投資風險相對較低的短期應收賬款,但隨著時間推移,SIVs的投資轉移到更復雜更長期的結構性產品,比如說次貸按揭支持證券或CDOs。在2007年,對這些資產質量的質疑不斷增加,SIVs的市場融資環境也很快地惡化了,最終需要發起SIVs的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並把資產合並到其資產負債表上,這加劇了銀行的資金壓力和資產減記。
類似的,中國信託業也與銀行有著聯系,信託也有表外屬性(還包括很多理財產品),以及也存在期限轉換(雖然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託的例子中投資者通常會接受1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投資周期,短貸長投的問題並沒有大部分SIVs那麼極端;而理財產品通常也只有3-12個月的投資期限)。重要的不同點還包括中國信託資產相對簡單——通常是貸款,就象這次中誠的案例,而且中國銀行體系通常是依賴國內融資的(很多SIVs是跨國籌集資金的)。
為什麼一隻信託產品的違約可能性如此重要?
因為大量的信託產品按計劃將在今年到期,如果發生違約,將為誰將承擔損失設定了先例。
在我們去年對中國信貸前景的詳細研究中,我們明確地指出「移除隱含擔保」是爆發大規模信貸危機的四個潛在「風險導火索」之一。如果投資者承擔主要損失變成事實,並導致其它投資者撤走通過不同「影子銀行」渠道投資的資金,那麼整體的信貸環境理論上可能會急劇緊縮,並對經濟增長造成嚴重的傷害。
從政策制定者的角度看,在當前環境下一隻信託產品的違約與其它「影子銀行」產品違約相比,可能被視為存在較小傳染性風險的。
第一,信託產品是明確不存在擔保的,無論是信託公司還是分銷商。
第二,信託產品的投資者基礎通常是人數相對較小的富人/資深投資者(這里談及的中誠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是300萬元)。這與受眾更廣的理財產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理財產品通常是投資經驗較少、個人財富也更少的個人投資者。
第三,該信託產品的特殊環境(貸款給產能過剩的行業,無法獲得關鍵的經營牌照,借款公司的所有者還遭到警方的逮捕)可能能令當局更容易地宣稱這是特殊案例。另一方面,如果當局感到有責任對該產品提供官方的支持,那麼在什麼環境下當局才安心讓任何一隻信託或理財產品違約就變得更不明確了。
政策制定者有哪些選項?
對政策制定者來說,根本問題是怎麼在1)投資者;2)信託公司和/或分銷銀行;3)政府和政府關聯經濟實體間分攤任何損失。可能的選項包括:
1.容許該信託產品違約(投資者承擔損失)。正如上面提到的,這將駁回了部分信託投資者認為存在隱含擔保的認知,因此將增加新信託產品或其它不保本產品(比如理財產品)更難獲得融資的風險,進而導致整體信貸環境的緊縮。積極的一面是,這將鼓勵投資者更為關注潛在的信貸質量,並在未來給風險更好地定價。
2.信託公司和/或分銷銀行提供支持(提供杠桿的機構承擔本金和/或利息的損失),並使隱含的擔保顯性化。雖然從法律上說,信託公司和工商銀行都沒有保本的義務,但如果政策制定者要求信託公司和分銷銀行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這可能會促進加劇潛在損失的確認,最壞的情況下,如果損失巨大,那麼可能需要融資充實資本或縮減資產負債表。因此,潛在資產的質量和盡職調查將是決定這些金融機構是否和可能要承擔多少損失的關鍵。在證明存在背後支持後,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需求可能會大增,但金融機構可能因為知道要承擔較大責任而在未來減低了發行這類產品的沖動。
3.政府支持的經濟實體提供支持(政府承擔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短期的市場可能會感到「松一口氣」,因為再融資風險將會被降低,同時銀行和信託公司都會「逃過一劫」。然而,對投資者和發行者,道德風險會被拉升,進而增加了未來信貸問題的風險。政策制定者可能會嘗試通過間接提供支持來最小化道德風險(比如通過政府支持經濟實體或第三方,而不是公開地和直接地支持),並/或只是提供部分支持。在去年發生的例子中,當時「不知名方」,可能是為信託貸款提供一些土地抵押和擔保的地方政府,進入干預購買了一家鋼板廠的違約貸款,保證了中信理財產品投資者的全額償付。
如果金融機構或政府提供部分支持,一些選項的組合也是可行的。看起來,更多的觀察家預期投資者將至少獲得部分救助,這反映了對道德風險的擔憂和對傳染性擔憂的折中方案。除非出現明顯全部由政府出資的整體救助,否則,看起來信託行業的信貸環境很可能至少出現溫和的緊縮。一些中央政府層面的政策制定者可能對違約持開放的態度,因為這將鼓勵更謹慎的風險評估,並有助於控制未來的信貸增長。然而,其它中央政府和很多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可能更傾向於防範問題的出現。特別是地方官員,他們可能已經感到了支持關鍵地方性企業的壓力在增加,官方理論上可以採取一些措施,比如說授予采礦執照來增加信託資產的價值。
投資者應該怎麼關注更大范圍的市場影響呢?
除了官方將如何應對中誠該信託產品可能違約的直接新聞外,投資者還應該關注其他顯示市場壓力的金融指標。一如既往的,銀行間利率是一個顯示銀行邊際融資成本的有用指標。
非銀行產品的收益率利差可能反映了它們被感知到的風險,雖然其他因素,比如說整體流動性的緊張,也可能造成影響。雖然我們沒有信託產品收益率的頻繁數據更新,但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最近已經走高。最後,信貸供應總量的數據也是需要關注的。如果融資環境開始緊縮,在每月公布的社會融資總量的數據上應該能明顯看到(特別是信託的部分)。
對經濟增長和市場的潛在影響是?
信託產品違約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因為其代表了存在兩大未知因素。
第一個未知因素是,違約導致的整體信貸擴張的變化,第二個未知因素是,經濟增長對新增信貸的敏感度。去年我們對經濟增長和信貸增長關系的研究顯示,月度平均社會融資總量3000億元的變化,會對下一個季度的真實GDP年增速造成80個基點的影響(進一步說,如果新增信貸持續下降,對接下來幾個季度的影響會逐步褪去)。
這比較靠近我們估計的2013年信託貸款的月度平均增長。所以根據我們對信貸敏感度的假設,融資環境假想性的大幅緊縮將會對下一季度的年化增長造成80個基點的沖擊,對下一年的同比增長大約會造成50個基點的沖擊。直覺上,估算中溫和的沖擊是因為信託部門在整體金融體系中相對較小的規模。
我們要強調,這里的計算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只是粗略的說明,而不是一個預測。如果官方採取措施降低對信託貸款的影響,或其它信貸渠道加速增長填補這個空缺,那麼影響應該是較小的。如果溢出效應影響到非信託貸款,或對商業或消費者信心的打擊影響到實體經濟,那麼影響應該是較大的。
在信貸市場里,更能容忍損失的發生應該會導致高信用和低信用實體的進一步分化。
政策/信貸緊縮的傾向可能會在短期加大中國股市的壓力,特別是信貸依賴、投資依賴性強的周期性行業。投資者不大可能在選項1和2中獲益,因為違約選項可能會觸發傳染和對經濟增長造成風險(因此影響企業利潤),而「金融機構救助」的選項在結構上是沒有吸引力的(因此影響風險估值)。我們認為,選項3可能是唯一一個能支持短期市場反彈的選項,因為避免了直接的傳染風險,上市的金融機構也免於承擔損失——雖然以長期的道德風險為代價。
⑺ 信託中的優先順序、中間級、劣後級指的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信託中的優先順序、劣後級,是指分配權益的順序不同;作用是:風險不同,收益不內同。
⑻ 中國哪些信託公司是A類,哪些是B類,哪位大神有信託公司分類,請賜教,感謝,在線等
2018年初評中斬獲A類的公司包括,百瑞信託、華能信託、華潤信託、江蘇信託、交銀信託、民生信託、平安信託、廈門信託、山東信託、上海信託、外貿信託、五礦信託、興業信託、粵財信託、中航信託、中融信託、中鐵信託、中信信託、中原信託、重慶信託及紫金信託等21家。
2018年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結果定為B類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光大信託、國聯信託、國元信託、湖南信託、華澳信託、建信信託、雲南信託、中江信託等等。
所謂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是中國信託業協會從行業角度對信託公司做出的綜合評價,由協會自行組織,每年評一次,信託公司會被劃分為A、B、C三個等級。
2015年末,《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下發,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分(含)~100分)、B(70分(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8)信託中的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營銷信託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審慎合規原則,加強信託產品、營銷行為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管理,加強信託產品風險等級評定,在有效評估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的基礎上;
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信託產品,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通過對信託產品進行拆分等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信託產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託公司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
信託公司向自然人委託人首次推介信託產品或與其簽署信託文件之前,應當告知投資者如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要求其填寫包括調查問卷、風險揭示書等形式的書面文件或在身份認證後通過法律認可的電子形式等方式;
評估其風險承擔能力,並要求其在信託文件中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承諾信託財產來源的合法性。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業協會-新聞中心
⑼ 信託主要分為哪些
信託的種類可根據形式和內容進行不同的劃分:
① 按信託關系建立的方式可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② 按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性質不同分為: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③ 按受益對象的目的不同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
④ 按受益對象是否是委託人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⑤ 按信託事項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 ;
⑥ 按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擔保信託和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與處理信託;
⑦ 按信託涉及的地域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
⑧ 按信託財產的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其他財產信託等;
⑨ 按委託人數量不同可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信託產品按投資方式分類主要有:
信託產品可按照投資方式分類為:
① 信託貸款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信託公司)的名義給項目公司發放貸款。
② 權益投資類: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能帶來穩定現金流的權益。
③ 證券投資類: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等證券投資類產品受託人一般會委託投資顧問進行管理。
④ 股權投資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股權投資,通過股權增值、分紅或溢價回購等獲得收益。
⑤ 組合運用類:受託人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權益投資、貸款等方式組合運用於項目公司。
⑽ 信託中GP的意思
GP是英文general partner (一般合夥人)的縮寫,是指在股份公司中給有資本的投資者管錢的人;也可以是自己有錢投入也參與管理的人.通俗的說,就是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