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融資要求政府按項目簽訂回購協議
如題:簽訂BT模式融資合同時要求政府按項目簽訂回購協議,例如政府根據當地專社會和經濟發展需屬要對項目進行立項,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籌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將項目融資和建設的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依法注冊成立的國有或私有建築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項目未來的收益情況對投資方的經濟等實力情況為項目提供融資貸款,政府與投資方簽訂B T投資合同,投資方組建BT項目公司,投資方在建設期間行使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融資、建設、並承擔建設期間的風險。 項目竣工後,按BT合同,投資方將完工驗收合格的項目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或計量總價加上合理回報)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㈡ 什麼是股權融資+股權回購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
股權融資的特點是1. 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2. 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3. 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股權融資按融資的渠道來劃分,主要有兩大類,公開市場發售和私募發售;公開市場發售就是通過股票市場向公眾投資者發行企業的股票來募集資金,具體形式主要包括包括我們常說的企業的上市IPO、上市企業的增發和配股;私募,是指企業自行尋找特定的投資人,吸引其通過增資入股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包括個人投資者、風險投資機構(VC)、私募股權投資機構(PE)、上市企業的投資計劃。因為絕大多數股票市場對於申請發行股票的企業都有一定的條件要求,因此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較難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門檻,私募成為民營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
所謂股份回購(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餘所得後的積累資金(即自有資金)或債務融資以一定的價格購回公司本身已經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將其作為庫藏股(Treasury stock)或進行注銷,以達到減資或調整股本結構的目的。股份回購與分拆、分立同屬於資本收縮范疇,它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一種常見的資本運作方式和公司理財行為。
股份回購的動機在於公司為了規避政府對現金紅利的管理,或者是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以應對其它公司的敵意收購。股份回購作為一種合法的公司行為,它和杠桿收購一樣是一種公司所有權與控制權結構變更類型的公司重組形式。公司在股份回購完成後,可以將回購的股份予以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份作為"庫存股"保留,庫存股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存股日後可用於他用,比如實行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㈢ 融資回購與融券回購是什麼意思
1、融資回購
交易是一種以可流通國庫券持有量作抵押的資金借貸行為,其實質即資金需求方以持有債券作抵押而獲得一定期限一定量的資金使用權,又不願將所持國債的所有權作永久性轉移,其可視資金需求時間長短而進行相應期限的賣出國債的回購交易,期滿則需還本付息。
2、融券回購
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3)融資回購條款擴展閱讀:
以資融券賣方業務流程
1、以資融券方向證券經營機構提出委託申請並應事先向證券經營機構交存足額的融出資金。
2、證券經營機構工作人員審核無誤並在確認資金已到帳的情況下接受委託,由工作人員向交易所電腦主機進行申報。申報方向為賣出(S),申報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年收益率。
3、經證券交易所主機配對撮合成交。當天閉市後,由登記結算機構讀回成交數據。
4、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成交數據並依有關交易規則從證券經營機構清算帳戶中劃出融出資金,而對於交易對手抵押的債券,目前交易所不直接劃入以資融券方證券經營機構的債券帳戶,而由登記結算機構予心凍結。
5、回購到期日,交易所電腦系統自動產生一條反向成交記錄,閉市後由登記結算機構讀回成交數據。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成交數據並依回購交易規則向融出資金方的證券經營機構清算帳戶劃回融出資金本息。
6、證券經營機構於第二天將登記結算機構劃回的融出資金本息劃到客戶在其處開立的資金帳戶。
㈣ 融資回購的操作流程
前提是你手上持有國債,還要在營業部開通這個業務。
一般是機版構投資者才做融資回權購的。
融資方,即對於國債持有者而言,面臨一段特定時間內臨時性的資金需求,又不願將所持國債的所有權作永久性轉移。這時,其可視資金需求時間長短而進行相應期限的賣出國債的回購交易。這樣,不僅能滿足臨時性資金需要,而且通過約定價格固定融資成本,降低了市場風險,又能在國債回購期滿後,繼續持有國債。由於根據回購到期要買入國債,其委託時要填單。
㈤ 融資融券和回購的區別有哪些
首先融資融券和回購是有區別的,主要看你是屬於哪種類型的客戶。
一、回購
國債回購交易是一種以可流通國庫券持有量作抵押的資金借貸行為。
其實質即資金需求方(融資者)以持有國債作抵押而獲得一定期限(有1天、2天、3天、7天……到182天不等)一定量(按一定時期國債標准券計算)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則需還本付息(利率是抵押時約定的);
資金貸出方(融券者)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取一定的利息。融資融券雙方回購成交,與到期還券、還本付息均由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自動撮合或設定到賬。目前,我公司僅限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業務。
回購分為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債券質押式回購,上海按照100 手或其整數倍(以人民幣1000元標准券為1手),深圳按照10 張或其整數倍(買入賣出)(以100 元標准券為1 張);買斷式回購只有上海有,按照1000手或其整數倍(以人民幣1000元面值債券為1手)(個人不能參與)。
若需融出資金,直接輸入回購代碼(如一天回購為204001),買賣方向為「賣出」。若需融入資金,首先客戶必須持有交易所的國債,其次將國債提交質押,然後方可融入資金。
在上海新質押式回購中,質押券的申報通過交易系統進行。考慮對應性,質押券申報代碼為「 09****」,後四位為相應國債的後四位代碼;買賣方向標識質押券的申報類型,「賣出」為提交質押券,「買入」為轉回質押券。 所有上市國債都可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
上海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代碼:
代碼 簡稱 品種
204001 GC001 1天國債回購
204002 GC002 2天國債回購
204003 GC003 3天國債回購
204004 GC004 4天國債回購
204007 GC007 7天國債回購
204014 GC014 14天國債回購
204028 GC028 28天國債回購
204091 GC091 91天國債回購
204182 GC182 182天國債回購
深交所國債回購品種按回購期限可分為1日、2日、3日、4日、7日、14日、28日、91日和182日;企業債回購品種按回購期限可分為1日、2日、3日和7日。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行「一次成交、兩次結算」。回購交易當日初次結算的結算價格按100元計算。回購到期日二次結算的結算價格按購回價計算。
購回價等於每百元資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其計算公式為:
購回價=100元+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回購天數/360(天)
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簡單來說,回購分為融資和融券兩部分,一般的普通投資者可以操作逆回購,開通股東賬戶即可進行交易(有的券商需要開通對應的回購許可權才可以交易)。逆回購上海按照100手進行申報,深圳按照10張及其整數倍申報。逆回購的手續費很低,在交易所網站上可以查詢到明細。一般比較活躍的是1天、7天,其他的可以通過交易軟體查詢一下當前的行情。不是所有的回購品種都很活躍的。逆回購比較適合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平時有大量的閑置資金,對流動性要求比較高的客戶。一般建議在每周四或者市場利率有變動時關注一下逆回購品種。資金量如果太小,收益沒有那麼明顯。另外,當天及時行情上顯示的價格指的是該品種的年收益,跟股票不同。只要逆回購操作成交後,不管該品種收盤下跌到多少,還是按照當時的成交價計算相應的利息,這是和股票最大的不同,是需要普通投資者注意的。
二、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操作是有門檻的,目前行業內大致都是資產50萬以上,開戶交易滿18個月等相關內容。首先,融資融券的標的不僅僅有債券,還有股票之類的,目前各大券商的標的證券都是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那麼多證券中的一部分或全部,然後從中篩選一部分。融資融券也分融資和融券兩部分,但是涉及的費用較多,並且首先需要開立的是信用賬戶,而不像回購,開通普通的股東賬戶即可。除了融資費率、融券費率外,還有擔保物劃轉,普通證券的交易費、逾期罰息等。另外融資融券有強制平倉的風險。融資融券因為風險較大,所以監管部門的要求也很多,這個業務是去年沒記錯的話大概是3月份上線的,目前只有部分券商有這個融資融券的資格,所以相對回購而言,可以進行交易的客戶群不一樣。如果想更多了解融資融券業務的話,可以先看一下監管部門發布的一些基礎的文件,所有券商的一些業務規范都是在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關於融資融券業務規則的基礎上建立的。另外,市場傳言後面會有轉融通業務推出,如果推出後的話,融資融券的市場會擴大,畢竟現在的融資融券標的還比較少,尤其是融券方面,是來自於不同券商自營的券源。
㈥ 什麼是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
公司進行抄股權融資,但對於融資金額占股權的比例,融資方與公司管理層僵持不下時,雙方會進行這種條款談判。
一般會約定如果公司不能達成一定的條件,如規定時間內上市,或者業績增幅達成目標,或者其他條件,則管理層需要進行回購股權,以便融資方可以順利退出。
㈦ 回購拆入和拆入購回,融資回購和融資購回,分別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回購和購回是一筆業務的兩次交易。
融資回購(回購拆入)是通過將持有的債券類資產進行質押,從而獲得資金。此類交易在發生時就會約定期限,到期後雙方進行反向交易,錢券互返,並由融資方支付利息,此互返交易成為融資購回,對於融資方來說,顧名思義就是將質押的債券類資產購回。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回租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
回租租賃的優點在於:
一是承租人既擁有原來設備的使用權,又能獲得一筆資金;
二是由於所有權不歸承租人,租賃期滿後根據需要決定續租還是停租,從而提高承租人對市場的應變能力;
三是回租租賃後,使用權沒有改變,承租人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對設備很熟悉,可以節省時間和培訓費用。
回購(Buy-back),又稱補償貿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
這種做法是產品回購的基本形式。有時雙方也可通過協議,由機器或設備的出口方購買進口一方提供的其他產品。回購方式做法比較簡單,而且有利於企業的成本核算,使用較為廣泛。
注意事項
不恰當的公司股票回購有可能損害股票交易的公正性和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這是因為:
第一,企業內部管理人員有可能利用這一內部消息,搶先一步自己買賣該公司股票,從中牟取暴利;
第二,企業有可能利用回購該公司股票欺瞞一般的投資者。
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從購入方法、時間、價格和數量等方面嚴格約束企業行為,並依法禁止不正當交易,防止企業的操縱股價行為
㈧ 融資租賃和融資回購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回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答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回租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回租租賃的優點在於:一是承租人既擁有原來設備的使用權,又能獲得一筆資金;二是由於所有權不歸承租人,租賃期滿後根據需要決定續租還是停租,從而提高承租人對市場的應變能力;三是回租租賃後,使用權沒有改變,承租人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對設備很熟悉,可以節省時間和培訓費用。
㈨ 約定式購回,股權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這三種業務有什麼區別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9)融資回購條款擴展閱讀:
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復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杠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
參考資料:網路-融資融券
㈩ 售後回購融資是什麼意思
售後回購業務
1.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售後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售後回購業務中,在通常情況下,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會計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
[例15]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1年3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格為2 0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40 000元,此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 600000元。雙方所簽協議中規定,甲公司應在2001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稅的價格2 200 000元購回所售商品。商品已發出,貨款已收到。
甲公司的會計分錄為:返回
(1)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2 340 000
貸:庫存商品 1 60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 000
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400 000
(2)由於回購價格大於原售價,應在銷售與回購期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提的利息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這是因為售後回購從本質上看是一種融資交易,回購價大於原售價的差額應視為融資費用,計提後計入當期財務費用。3—8月份每月應計提的利息費用為40 000元(200 000÷5個月)。
借:財務費用 40 000
貸: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40 000
(3)在8月31 H甲公司購回該批商品時,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格為2200000元,增值稅稅額374 000元。
借:庫存商品(物資采購) 2 20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74 000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 574 000
借: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160 000
財務費用40 000
貸:庫存商品(物資采購) 200 000
2.稅法規定。稅法上則把售後回購業務視為銷售、購入兩項經濟業務。在實際交易中,企業銷售時已按規定開具發票並收取價款,這已構成計稅收入。同時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銷售時還應該計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應按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有關內容填列,將銷售時的售價填入「銷售(營業)收入」欄目中,將成本填入「銷售(營業)成本』』欄目中,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填入「銷售稅金及附加」欄目,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返回
3.差異分析。會計上對售後回購業務不確認為銷售商品,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視同融資作賬務處理。而稅法上則把售後回購業務視為銷售、購入兩項經濟業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