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律師您好!我是擔保人借款,人跑了我報了案,代款人問我還錢,但是我賣的棉花錢被棉花收購公司扣下不給
1、棉花收來購公司扣押你這自筆貨款不付是否 因為你所說的這筆借貸關系?
2、需要明確告知你擔保的這筆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否已經到期?
3、如果未到期可向人民法院以買賣合同糾紛起訴;
4、當然到期了的話,還需要看你的擔保期限是否已經過期了,一般擔保期限若沒有在借條上面明確的約定,則視為6個月,即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6個月;
5、如果你在借條上面只是在擔保人一欄簽訂你的名字的話,則就是連帶擔保,需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6、到期了也可以以買賣合同糾紛進行起訴,但債權人也可能起訴你。但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