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業全產業鏈在銀行的監督下如何進行
農業銀行與具有政府背景或其他符合承貸條件的特定融資主體(市場化改造後的政府融資平版台或政府權指定的合格融資主體)合作,由特定融資主體統一承貸、統一還款,資金按項目分散使用,貸款本息償還納人政府財政預算,風險由財政兜底。其特點可以簡單的概括為:統貸統還、貸用分離、風險財政兜底。
這種模式的架構可表述為「農業銀行+特定融資主體+涉農項目」。
Ⅱ 我國大型農業機械設備融資租賃的機具有哪些
?鐵路運輸設備:機車、車組等
?電網電力設備:變壓器、變電站等
?火電產行業所用專設備:汽輪機組、鍋爐屬設備、發電機等
?水電產行業所用設備:水輪機、發電機等
?核電產行業所用設備:核島、規島、汽輪機、發電機等
?新能源發電設備:風力發電機組、太陽能發電機組等
?飛機:包括干線支線飛機
?船舶及其製造行業:CCS級及船舶船廠船塢設備等
?機械設備:冶金、礦山、醫療、印刷設備等
?機場型設備、港口型設備
?石油石化采煉制設備、化工品產設備
?型工程建設設備:鐵路架梁機、鐵路運梁車、挖掘機、塔吊等
?公路維護保養設備
?製造業高價值產線
?其租賃型設備
Ⅲ 政府融資渠道有哪些政府公投公司是如何運作的
一、政府融資渠道大概情況:
1、開發性貸款
1999年以後,國家開發銀行建立了一套變通的信用結構。地方政府將規劃建設的一批城建項目打成捆,由地方政府的一個代理人—城市建設投資公司(通常是國有獨資公司,也就是目前廣為流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作為借款人申請貸款。
對於收費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部分,要求地方政府正式承諾安排地方本級財政預算,補貼該代理人公司,由該公司用於還債。
2、商業銀行貸款
各個商業銀行對開發性貸款的模仿跟進,部分是出於商業化目標,部分則可能來自地方政府壓力,特別是在經濟不發達、信用環境不良的地區更是如此。
3、信託計劃
2002年7月18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推出「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為上海市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進行融資。
由於各種原因,中國的信託業一直是金融風險高發領域,經歷了6次行業整頓仍然無法實現穩健經營,目前信託公司和銀信合作模式是銀監會監管的重點,因此信託計劃模式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不具備可操作性。
4、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
2009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國務院同意財政部代地方政府發行2000億元地方債券,「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並代辦還本付息」方式,債券以「2009年XX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債券 (XX期)」的方式命名。
由中央代發地方債券,當地方政府不能還債時,中央政府將代為償還,這實質上是特種用途的國債。2010年,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000億元;2011年,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計劃仍然為2000億元。
5、地方政府債券
中國目前尚沒有以地方政府為主體發行過債券,擬議中的地方政府債券,即由地方政府直接發行債券,類似於市政債券中的責任債券,以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
6、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
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或者城投債)出現於20世紀90年代,在2008年之後增長迅速。
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以項目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絕大多數由地方政府提供擔保,實質上是一種「准市政」的企業債券,類似於美國市政債券中的收益債券。
二、政府公投公司運作
從政府投融資平台的產生過程,主要存在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政策性產業扶持基金、農業產業投資公司三種運行模式。
(一)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模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即建設一經營一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
2、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TOT是BOT融資方式的新發展,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一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一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回報,並在合約期滿之後,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
3、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PPP即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發展起來的一種優化的項目融資與實施模式。PPP模式使政府部門和民營企業能夠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即把政府部門的社會責任、遠景規劃、協調能力與民營企業的創業精神、民間資金和管理效率結合到一起,相較於其他融資模式,PPP模式項目參與方有所增加,民間企業參與到了基建項目當中。
4、PFI(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模式。PFI模式是指利用私人或私有機構的資金、人員、技術和管理優勢進行公共項目的投資、開發建設與經營。政府對私人部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購買,也可以合營方式或者以授予私營部門收費特權,其目的在於解決基礎設施以及公益項目的投資效率問題。
5、ABS (Asset-backed security)模式ABS模式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即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二)政策性產業扶持基金融資模式
1、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
2.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體系包括以下六方面內容:一是融資平台保證金。政府通過融資平台與銀行達成協議,每年安排一定金額撥入銀行保證金專戶。對於放貸產生的壞賬損失由政府與銀行按協議約定比例承擔,政府承擔損失部分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中核銷。
(三)農業產業投資公司融資模式及評價
在農業產業投資方面,政府融資平台的運行借鑒了其他產業投資公司的融資模式。就現階段而言,政府農業產業投資公司主要以農業擔保公司為主,在政府對農業產業的財政支持上仍然以農業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為主。
補充:
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Ⅳ 內江市農業產業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是一個什麼樣的企業上面寫的是國企待遇是什麼意思
國企待遇不見得,最多這個公司有政府注資,有點政府背景罷了。待遇一定還版是和權業務掛鉤的,如果您業務好,而且擔保的貸款都能順利收回,待遇要比一些私人企業是要好一點,我很熟悉這個行業,我認為業務經理如果有渠道,發展空間甚好。
Ⅳ 農業園區規劃的發展趨勢
1、園區生產方式由設施農業向大田農業轉化:農業園區在開始建設時候,基本以設施農業為主,它具有科技含量高和產出高的優點,但是由於投入較高,加之我國農業科技研發水平的限制,這種生產方式難以在我國大多數地區推廣。近年來,農業園區的生產方式正在由設施農業開始逐步向大田農業轉化,涵蓋了種植業、畜牧業、加工業等各個產業,空間不斷擴大,輻射范圍越來越廣,生產方式越來越多樣化。
2、園區產業從單一化向多元化轉變:開始建設的農業園區基本以單一產業為主,下一步將逐步實現產業多元化、產業一體化、產業鏈條化。實現從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營銷業、旅遊業等多鏈條相結合的方向發展。
3、園區功能從單一示範向帶動區域經濟龍頭轉變:園區傳統的功能主要是生產功能和示範功能,今後將以此為基礎,逐步向第二和第三產業延伸,實現第一、二、三產業聯合,使園區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
4、園區投資從單一主體向多元投資主體轉變:農業園區在建設初期,基本由各級政府投資,但這種投資方式很難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給財政帶來很大壓力。 近年來,各農業科技園區在投資機制上,通過利用各方面的力量籌集資金,基本形成政府投資、外商投資、園區自籌、銀行貸款的投資體制。融資渠道越來越寬,融資數量越來越大,從而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園區的良性發展。
5、園區建設主體從政府為主體向企業為主體轉變:農業園區在本質上看是一種經濟組織。在我國農業園區建設的初級階段,政府積極介入並大力支持十分必要和重要。但從長遠看,政府必須逐步從中退出,一方面可以讓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進入農業科技園區,在該領域發展壯大,活力增強; 另一方面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Ⅵ 生態農業項目計劃書怎麼寫有沒有相關的案例可以參考
前瞻產業研究院《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商業計劃書》
第1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摘要
1.1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概況
1.1.1 項目背景
1.1.2 項目簡介
1.2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優勢分析
1.3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融資與財務分析概況
1.3.1 項目融資方案概況
1.3.2 項目財務分析概況
第2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公司介紹
2.1 公司發展簡況
2.2 公司組織架構
2.3 公司管理模式
2.4 公司經營情況
第3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行業及目標市場分析
3.1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行業發展現狀與市場前景分析
3.1.1 行業發展歷程
3.1.2 行業發展現狀
3.1.3 行業市場前景預測
3.2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目標市場分析
3.2.1 政策、經濟、技術和社會環境分析
3.2.2 市場規模分析
3.2.3 盈利情況分析
3.2.4 市場競爭分析
3.2.5 進入壁壘分析
3.2.6 市場分析總結
第4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產品/服務分析
4.1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產品/服務簡介
4.1.1 項目產品/服務名稱
4.1.2 項目產品/服務特徵
4.1.3 項目產品/服務性能用途
4.2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產品生產經營計劃
4.2.1 項目產品生產方式
4.2.2 項目產品生產設備
4.2.3 項目品質控制和質量改進
4.2.4 項目產品成本控制
4.3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產品/服務前景分析
4.3.1 項目產品/服務競爭優勢
4.3.2 項目產品/服務市場前景
第5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研究與開發
5.1 現有技術開發資源以及技術儲備情況
5.2 項目團隊對外合作情況
5.3 項目研發團隊技術水平
5.4 項目研發投入計劃
5.5 項目研發團隊激勵機制與措施
第6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市場營銷策略
6.1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營銷戰略
6.2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市場推廣方式
第7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融資和資金退出
7.1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資金需求用量與期限
7.1.1 項目總投資
7.1.2 固定資產投資
7.1.3 流動資金
7.2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資金籌集方式
7.2.1 項目資本金籌措
7.2.2 項目債務資金籌措
7.2.3 項目融資方案分析
7.3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資金籌集方式
7.4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資金使用規劃
7.5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投資回報計劃
7.6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資金報酬與退出
7.6.1 股票上市
7.6.2 股權轉讓
7.6.3 股權回購
7.6.4 股利
第8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財務預測
8.1 財務評價基礎數據
8.2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銷售收入預測
8.3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成本費用估算
8.4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財務評價報表
8.4.1 項目現金流量表
8.4.2 項目損益表
8.4.3 項目利潤分配表
8.5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財務評價結論
第9章: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投資風險與控制
9.1 政策風險與控制
9.2 資源風險與控制
9.3 市場不確定性風險與控制
9.4 市場競爭風險與控制
9.5 研發與生產風險與控制
9.6 成本控制風險與控制
9.7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財務風險與控制
9.8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管理風險與控制
9.9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項目破產風險與控制
第10章:根據實際項目的不同特徵,可進行適當調整
Ⅶ 資本主義條件下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資本形態是() A.產業資本 B.商業資本 C.借貸資本D.農業資本
資本主義條件下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資本形態為借貸資本。
借貸資本的使用,使資本所有專權和使用權分離,同一資本取得了雙重存在。借屬貸資本對借貸資本家而言,是貨幣資本的所有權,並不會自行增殖,但可以憑借這種所有權獲得利息;這部分貨幣資本以借貸形式到了職能資本家手中以後,就變成了實際執行資本職能的增殖手段,能夠生產或實現剩餘價值。
借貸資本在借貸資本家手中是所有權資本,不是職能資本;只有被職能資本家使用才成為職能資本。
(7)農業產業如何融資擴展閱讀
借貸資本市場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市場,它具有兩個明顯的特徵:
1、種類單一,商品市場由於存在著各種各樣使用價值的商品,因而也就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商品市場,而在借貸資本市場上,供應與需求的對象都只是單一使用價值的商品——貨幣資本。
2、數量集中,借貸資本的所有者並不是直接地把貨幣資本貸放給別人,而是把貨幣資本存入金融機構,然後再由金融機構集中貸放給需求者。
Ⅷ 如何利用產業投資基金擴大與社會資本的合作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切實降低准入門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調結構、補短板,服務國家生產力布局,促進重點領域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二)基本原則。實行統一市場准入,創造平等投資機會;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和方式,發揮引導帶動作用;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杠桿作用。
二、創新生態環保投資運營機制
(三)深化林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森林經營和採伐管理制度,開展森林科學經營。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權承包關系,放活林地經營權,鼓勵林權依法規范流轉。鼓勵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還林林地林權依法流轉。減免林權流轉稅費,有效降低流轉成本。
(四)推進生態建設主體多元化。在嚴格保護森林資源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林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生態建設項目。對社會資本利用荒山荒地進行植樹造林的,在保障生態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發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等生態產業。
(五)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過委託治理服務、託管運營服務等方式,由排污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程度。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環境監測服務。建立重點行業第三方治污企業推薦制度。
(六)積極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規范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加快調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加快在國內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匯交易,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者參與碳配額交易,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調整不同經濟主體利益,有效促進環保和節能減排。
三、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農業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農業、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資主體。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小型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資產由農業用水合作組織持有和管護。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社會資本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八)保障農業、水利工程投資合理收益。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設施和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獲取供水水費等經營收益;承擔公益性任務的,政府可對工程建設投資、維修養護和管護經費等給予適當補助,並落實優惠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設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繼承、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徵收、徵用或佔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
(九)通過水權制度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快建立水權制度,培育和規范水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流轉方式,允許各地通過水權交易滿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建設等方式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深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進一步促進農業節水。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變化及社會承受能力等適時調整,推行兩部制水利工程水價和豐枯季節水價。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
四、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轉變。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經營,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污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
(十二)積極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政府可採用委託經營或轉讓—經營—轉讓(TOT)等方式,將已經建成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轉交給社會資本運營管理。
(十三)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把有條件的縣城和重點鎮發展為中小城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選擇若干具有產業基礎、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的縣城和重點鎮推行試點,加大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引入市場機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價格機制。加快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實行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資機制
(十五)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用好鐵路發展基金平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充分利用鐵路土地綜合開發政策,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按照市場化方向,不斷完善鐵路運價形成機制。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按照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推進蒙西至華中、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等引進民間資本的示範項目實施。鼓勵按照「多式銜接、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節約集約」的原則,對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車輛段上蓋進行土地綜合開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資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多元籌資的公路投融資模式,完善收費公路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多渠道籌措建設和維護資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十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運、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發展「航電結合」等投融資模式,按相關政策給予投資補助,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港口、內河航運設施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盈利狀況較好的樞紐機場、干線機場以及機場配套服務設施等投資建設,拓寬機場建設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