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微企業如何申請融資
小微企業常見的融資方式有:
(一)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能作為貸款質押物。
(二)自然人擔保
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應享受的利益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一切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但若借錢方逾期償還貸款,銀行將會追究擔保人的擔保義務。
(三)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一切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四)綜合授信
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能循環使用。
(五)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
(六)買房貸款
若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能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能根據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
當然,小微企業可以貸款的方式還遠不止這些,不同的貸款機構對於企業貸款都會有相應的貸款產品,所以,企業主在申請貸款前,一定要多做了解,通過對比來選擇最合適的貸款方法。
Ⅱ 我國將加大小微融資支持力度嗎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有小微企業法人約2800萬戶,個體工商戶約6200萬戶,在承載創新、創業、保障就業等民生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小微企業不同程度地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制約了發展。對此,《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綜合施策,力求達到預期效果。
《意見》提出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一是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二是完善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以上。三是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圍。
「《意見》提出的措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說,一方面,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擴大小微企業抵押品范圍、將銀行需要的貨幣政策工具與小微企業需求定向捆綁等,能鼓勵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意願;另一方面,有的放矢地減稅降費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改善其生存環境,從而帶動融資增長,更好地服務於小微企業。
Ⅲ 小微企業的融資方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微型企業民營經濟迅速發展,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小微型民營企業出現數量加速擴張和質量漸進提升的趨勢,小微型企業不斷做大做強。毋庸置疑,在小微型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
如何幫助企業破解融資困難這一難題? 針對市場變化和客戶特點,積極創新小微企業融資方案,有效的拓寬了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幫助了企業解決了融資難等問題。在國內來說,銀行一般不做汽車抵押貸款服務,這類服務普遍需要找民間的專業信貸機構來申請辦理。
工信部在2014年將繼續開展扶助小微企業專項行動。一是推進各項政策落實,充分發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作用,加強對國發14號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評估和政策協調,讓小微企業切實感受到政策效益;二是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培育認定一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三是推動企業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在天津市開展的中小企業轉型試點,繼續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四是改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深化工信部與工農中建交五大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戰略協議,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利用稅收減免、資金補助等方式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小微企業的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收費;五是提高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培訓體系;六是減輕小微企業負擔,繼續開展輕費減負工作,完善企業負擔調查評價體系。
Ⅳ 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問題,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國務院正在組織多個部門制定針對中小企業的系列扶持政策,預計將會在今年下半年陸續推出。
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國家將出台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融資,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而相應的准入政策將進一步放開,准入門檻也將降低。
國資委下屬的全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機械工業信息中心提供的材料顯示,工信部等部委將針對目前中小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推出相應的扶持政策,計劃於今年下半年陸續推出,並將貫穿整個「十二五」期間。
長期擔任國資委和工信部相關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的機械工業信息中心主任劉功效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十二五」期間國家相關扶持政策的重中之重。「更多地是通過建立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融資,並幫助中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信用體系,然後通過發行債券和股權融資等多種形式,破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引導民間資本的過程將分為三步走。首先,中央會建立一個政策框架,出台一系列的指導文件和法規,調整民間資本准入制度,並建立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股權融資的相關規范;第二步,有關部委將通過建立具有示範性的中介服務頂場侈渡儂盜疇醛川互機構,為中小企業和民間資本牽線搭橋;最後,將這一模式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劉功效介紹,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途徑的同時,國家還會鼓勵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協助中小企業進行現代企業改造。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的投融資將進一步放開,門檻也將降低。另外,國家會鼓勵民間資本投向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並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和稅收優惠。
對這一說法,劉功效予以確認。他還介紹,「十二五」期間國家會引導民間資本優先進入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中小企業。
劉功效還透露,「鼓勵自主創新」將成為「十二五」期間出台的中小企業系列扶持政策的一大思路。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推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將通過兩條路徑實現。一方面,國家將出台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政策,向有自主創新實力的中小企業傾斜。而對於暫時不具備創新能力,但有創新意願的中小企業,國家將通過設立中介服務機構的方式,在中小企業和科研院所之間建立合作。另外,在國家大型項目、政府采購以及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達到技術標准或服務要求的前提下,將優先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另一方面,對於技術附加值較低的中小企業,國家除了會逐步降低稅收減免的幅度,還將力促企業間進行兼並重組,並對兼並重組後進行自主創新的企業給予新的政策扶持。
劉功效介紹,8月份開始,國資委、工信部等國家部委將舉行全國范圍內的中小企業研討和調研活動,目的是摸清中小企業的現狀和面臨的問題,並對扶持政策做進一步調整。
Ⅳ 財稅如何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融資
(一)政府應提供財政支持。由於小微企業規模小,資金短缺,沒有能力去培養太多的技術人才和經濟專家。需要政府出資組建一個經濟技術咨詢平台,建立人才庫,為小微企業解讀國內、外經濟政策及發展形勢,為他們提供技術支持和改良創新,這樣可以引導小微企業立足長遠,建立科學發展觀,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形成規模型經濟。
(二)對小微企業實行減稅政策。目前,小微企業上繳了50%以上的企業稅收,需要繳納十多種稅項,企業的平均稅負在40%以上,稅費負擔沉重,利潤空間被極大的擠壓。國家應「放水養魚」,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加大所得稅稅收優惠,放寬費用扣除標准,切實減輕企業稅負。另外。優化稅收環境,降低納稅成本和「隱形負但」,規范稅收執法行為,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三)加強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是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由於小微企業的管理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信用擔保工作不完善,導致企業難以獲得發展所需要的資金。財稅政策調整中需要注重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可以鼓勵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進行貸款支持。小微企業難以在大型銀行中獲得企業發展所需要的大量資金支持,小微企業貸款困難的重要原因就是企業的信用擔保存在問題,今後需要進一步完善企業的信用擔保政策,盡量建立健全企業的信用機制,提高企業的信用度,為企業的貸款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加強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是影響企業的發展的重要原因,由於小微企業的發展中存在財務管理問題,財務管理中缺少監督工作導致企業的發展存在潛在的威脅,嚴重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加強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對於企業工作的開展以及發展規劃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後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小微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盡量減少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會計信息不真實現象。在企業中建立財務管理責任制度,將財務工作進行合理明確的分工,一旦出現財務問題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減少由於企業財務工作問題導致的企業發展問題和融資難問題。
(五)建立健全小微企業的經濟風險機制。國家財稅政策對於小微企業的支持存在一定的風險,小微企業發展中存在重大的經濟問題甚至倒閉現象逐漸增加,地方的財政部門將會面臨重大的經濟損失,擔負著重大的風險。這種潛在的風險是企業發展中難以獲得財稅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後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風險機制,提高小微企業的風險意識,盡量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小微企業在管理中需要提高風險意識,由於小微企業的數量逐漸增加,企業的競爭也十分激烈,企業在管理中建立有效的風險預防機制,減少企業發展中存在的隱患,及時發現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解決,保障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恩美路演
Ⅵ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Ⅶ 後續的小微融資政策將會怎樣
2018年起,小微信貸增速同PMI 指數同時下行,考慮到2019年4月經濟增長有所減緩,預內計小微信貸投放有所不力容,定向寬松值得期待。但隨著貨幣政策不斷推動銀行積極參與小微債券發行,預計小微債券發行或將成為社融的穩定組成部分。小微支持政策有效改善了小微企業票據融資環境,短期內非標融資仍將持續但難以大幅反彈,長期來看小微企業類債券或將取代非標融資,直接融資在社融的佔比或將逐步擴大。
Ⅷ 小微企業融資都有哪些方式
小微企業常見的融資方式有:
(一)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能作為貸款質押物。
(二)自然人擔保
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應享受的利益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一切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但若借錢方逾期償還貸款,銀行將會追究擔保人的擔保義務!
(三)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一切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四)綜合授信
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能循環使用。
(五)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
(六)買房貸款
若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能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能根據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
當然,小微企業可以貸款的方式還遠不止這些,不同的貸款機構對於企業貸款都會有相應的貸款產品,所以,企業主在申請貸款前,一定要多做了解,通過對比來選擇最合適的貸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