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簡單易懂的白話解釋信託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金融理財產品,由受到銀監會監管的信託公司發行,產品投資起點是100萬,年化收益在10%,產品期限為一年到兩年左右。
信託產品的結構設計和銀行理財產品有一定的類似性
❷ 懂經濟的請通俗解釋下:信託公司主要幹啥的謝謝
什麼叫信託
信託業以其獨特的,有別於其他金融機構的職能,牢固地在現代各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並以其功能的豐富性,而獲得「金融百貨公司」之美譽。但必須明確的一點是,雖然時值今日,信託業的職能很多,但其原始功能——財產管理功能是其基本職能,其他諸種職能,都是在這一職能的基礎上行生而來。
信託公司是如何運作的:
廣義的信託關系在目前的金融市場上無處不在,公募基金本質上就是信託的一個細分領域,銀行的表外業務其實也可以理解成為信託的一種,現在如火如荼的券商基金資管業務本質上也是信託,只是國內的金融業是分業持牌經營,展業范圍受到監管部門的約束,因此叫信託業務的只能是信託公司開展,理解了信託的概念,將有助於理解信託業務。
信託業務顧名思義就是處理信託的業務,信託公司就是開展這一業務的主體,籠統來說,信託公司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信託合同的約定處理被委託的財產。委託的標的是現金,這就是一個資金信託,委託的標的是財產或財產權、這就是一個財產權信託,委託的標的可以多種多樣。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進行的,這就是一個自益信託,是為了他人的利益進行的,這就是一個他益信託。
上面是主要的分類方式,其餘還有諸如委託人是一個人的資金信託叫做單一資金信託,委託人是多個人的資金的信託叫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這個應該是大部分人最最眼熟的一個概念),當然也有資金信託中資金運用的標的是發放信託貸款的叫融資類信託,以各種投資形式進行運用的叫投資類信託等等分類方式,這樣分類下去可以無窮無盡,因而分類太多也就毫無意義。說到這里差不多就可以講清楚為什麼信託被成為目前金融市場上最靈活的工具了。你看基本沒什麼不能乾的,也體現了信託法立法中「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精神,雖然這在實際業務中只能是一個最最美好的理想。
❸ 麻煩用大白話解釋什麼是「信託」
通俗地講,因信任而託付財產,就是信託。
即可以認為:信任 + 託付財產 = 信託。其中:信任是信託的前提,託付財產是信託的實質。
這里,託付財產的基本模式是利益與責任相互分離的三方關系:委託人把財產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財產。參見簡易圖:http://www.trustlaws.net/popularization/List.asp?SelectID=124&ClassID=76&SpecialID=
信託是什麼? 一個不易說清楚說透徹的問題。
最簡單地講,信託就是一種財產轉移或管理的設計(或手段)。它作為一種嚴格受法律保障的財產管理制度,通過基本的三方關系(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來更安全、更高效地轉移或管理財產,從而滿足人們在處置財產方面的不同需求。
我國《信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法律網(www.trustlaws.net)推薦:通常的「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信託目的(包括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處分該財產的行為。(註:通常的「信託」不包括回歸信託、擬制信託等特殊的信託。)
[參考一] 在英國,信託是一種衡平法上的義務,強制要求受託人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處理其所控制的信託財產。任何受益人均可以要求受託人忠實謹慎地履行此項義務。而受託人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過程中,對任何未經信託或法律豁免的疏忽行為或不當行為,均須承擔違反信託的相應責任。
[參考二] 在《美國信託法重述》的框架下,如果未有「慈善」、「回歸」、「擬制」等限定詞時,信託被視為一種基於明示意圖而產生的信賴關系(ficiary relationship)。其結果是:一個人(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法定所有權,同時也負有衡平法上的義務,並且為了另一個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
[參考三] 在日本,《信託法》第一條規定:「本法ニ於テ信託ト稱スルハ財產権ノ移転其ノ他ノ処分ヲ為シ他人ヲシテ一ē文康磨藦莖也撇
❹ 信託公司是什麼意思,請通俗解釋下
1.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專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屬
信託公司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信託業務18世紀出現於英國。
2.投資對象:
國家及地方政府公債;
不動產抵押貸款;
公司債及股票等。
3.信託業務:
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
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信託業務方式靈活多樣,適應性強,有利於搞活經濟,加強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有利於吸收國內外資金,支持企業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❺ 應收賬款類信託如何解釋
業內人士介紹,應收賬款類信託的基本模式是,購貨單位將應收賬款的受益權轉讓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將這筆錢支付給賬戶核算企業,作為企業應收賬款收益權的對價,應收賬款順利回收時,就用於支付信託投資人的本金和收益。
今年以來實體經濟疲弱,很多平台公司、企業普遍面臨著經營和融資困境,導致應收賬款佔比持續升高。但應收賬款不能帶來現金流入,於是不少公司就通過信託公司發起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的形式,將應收賬款提前利用,增加現金流入,加快資金周轉速度。
近期,應收賬款類信託的發行日趨增多,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6月至8月中下旬,該類信託產品共發行了60多款,實際募資規模241.6億元,規模最小的也有1億元。
事實上,應收賬款類信託並不是新鮮事物,「這類信託一直都有 ,以應收賬款收益權作為融資標的進行融資。但是從發行的產品來看,應收賬款類信託產品是較以往增多了,像中融很多是以財產權信託形式出現。」 用益信託工作室研究員顏玉霞向記者介紹說。
預期收益率最高可達12.5%
因為企業經營困難成為普遍現象,導致應收賬款佔比持續升高,將其「類資產證券化」成為一種很好的選擇,這類信託的預期平均收益率為8.84%。
近期,某信託公司發行了一款應收賬款類信託產品,規模達5億元,資金用於購買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向西安高新區管委會的應收賬款受益權,高新控股將該筆資金用於西安高新區魚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產品投資期限為24個月,可延期12個月,預期收益率達9.5 %。
而日前另一家信託公司成立的一款應收賬款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用於太湖文化論壇環境配套工程管線建設工程和後塘路建設工程,產品投資期限為2年,預期收益率高達12.5%,比收益率占排行榜首位的房地產信託還高。
風險不可小覷
應收賬款類信託的收益在各類信託排行靠前,但是高收益背後必然蘊含著高風險。據了解,在這類信託產品的背後,85%的交易對手都是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近兩年,監管部門、銀行對平台融資都非常謹慎,作為個人投資者,對這類信託產品更應詳細了解。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說,應收賬款是企業交易行為產生的債權,如果還款人信用級別不高的話,將很難獲得安全保證。因此,這類信託計劃多數會投向與政府有關的資產,這就限制了投資領域的資產范圍。由於應收賬款類產品的風險在於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因此這類產品的風險比「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託貸款類產品略高。
「應收賬款類信託同特定資產,收益權、股權收益權信託的性質是一樣的,只不過是權益標的不同,風險主要還是要看融資方的還款實力或應收債權對應債務人的還款能力。」顏玉霞表示。
一位業內人士建議,首先,投資者要弄清產品背後的交易對手,也就是弄清楚融資方是誰。投資者應該優選省市級的項目,而非區縣級項目。其次,還要考察應收賬款的債務人,最好選有財政或人大決議或出具相關文件對應收賬款進行承諾。再者,要考察增信措施的設置,最好項目的增信措施為股權、土地抵質押或第三方擔保等模式,但應該避免選擇擔保方為普通私人公司的產品,因為這些公司規模小,實力相對較弱,做擔保並無實際意義。
另外,信託規模相對應收賬款的折扣率越低越好,據了解,目前的產品中,1年與2年應收賬款對應產品的折扣率差別很大,3折~9折都存在,某地產公司的應收賬款信託甚至以與原始賬面債權本金1:1的價格受讓。折扣率越高,風險就越大。
而應收賬款類信託的兌付風險問題,也讓很多人表示擔心。個別公司財務造假,利用關聯子公司進行虛假經營往來,虛增營收,形成大量應收賬款的事層出不窮,這無疑會增加產品的兌付風險。對此,顏玉霞表示,信託公司在接項目之前會做盡職調查報告,對相關的財務狀況也會進行調查,但是這種風險確實是可能存在的。
❻ 信託和基金有什麼異同(解釋的要條理清晰,內容詳細)
你好,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文件里的約定。而基金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4、資金募集方面
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
5、投資流動性方面
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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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信託資產的基本解釋
信託項目對委託人未終止確認的信託財產,應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包括信託財產的性質、信託設立日的賬面原價或余額、已計提的減值准備,信託文件約定的價值、信託期間等),並按本辦法的規定予以確認和計量。如委託人未終止確認的信託財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仍應由委託人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信託項目不應對該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如委託人未終止確認的信託財產為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仍應由委託人採用權益法核算,信託項目不應對該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會計期末,信託項目對委託人未終止確認的信託財產不應計提減值准備。 (一)信託資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資產和負債
信託資產是指信託投資公司因接受信託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信託資產的管理、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信託資產不屬於信託投資公司的自有財產,也不屬於信託投資公司對受益的人負債。信託投資公司終止時,信託資產不屬於其清算資產」。這一規定與過去信託投資公司會計實務處理不一致。過去,信託存款是信託投資公司的負債,發放信託貸款是信託投資公司的資產,兩者都計入信託投資公司的資產負債表。關閉時信託資產與負債參與信託投資公司的清算。
(二)信託資產與自有資產分開管理和分別核算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的自有資產與信託資產應分開管理,分別核算。信託投資公司管理不同類型的信託業務,應分別按項目設置信託業務明細賬進行核算管理」。
(三)信託資產運用和來源應進行明細核算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對不同信託資產來源和運用,應設置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反映,來源類科目應按類別、委託人等設置明細賬。運用類科目應按其類別、使用人和委託人等設置明細賬。信託投資公司對信託貨幣資金應設置專用銀行賬戶予以反映」。 信託業的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在全社會財富管理需求急劇膨脹之下,信託業憑借「無邊界服務、無障礙運行」的先天制度優勢,通過銀信合作等方式獲得了高速發展。
2007年,信託業資產管理規模為9358億元,2011年底接近5萬億元,2012年底更是突破7萬億元。5年來,信託業資產管理規模迅速膨脹,年復合增長率達到驚人的50%。
從受託資金的運用方式來看,在2012年新發的信託產品中,權益類、貸款類和其他類投資信託為主要信託資金運用方式,發行規模分別為1406.67億元、1540.87億元和1104.72億元,三者共佔2012年全年新發信託產品總數的62.66%。其中,權益類信託規模同比下降9.82%,佔比由2011年的26.37%降至21.75%;貸款類信託規模同比增加14.35%,佔比由22.31%同比上升至23.83%;其他類信託規模同比增長80.10%,佔比由10.37%同比增至17.08%。
佔比同比降幅最大的是股權投資信託,規模同比下滑62.74%,佔比由2011年的18.86%降至6.43%。2012年新發股權投資類信託產品首次跌出三甲,其他類新發信託產品異軍突起。
從受託資金的投資方向來看,據統計,2012年,基礎產業的信託產品數量占信託產品發行總數的22.43%,金融市場信託產品佔21.77%,房地產信託產品佔15.91%,工商企業信託產品佔17.08%,其他信託產品佔22.81%;相較2011年,基礎產業產品佔比從8.31%上升14個百分點,在2012年這一年中增長迅猛,在發行數量和發行規模上均超過了房地產信託產品。
事實上,從2011年年底開始,新發行的房地產信託產品數量便呈現下降趨勢。據多家券商研判,房地產信託產品的下滑,主要源於市場需求的萎縮,投資者出於對部分房地產信託產品能否到期後順利償付的憂慮,在一定程度上選擇避開房地產信託產品。
而受國家相關政策影響,基建類信託產品在2012年大幅攀升。申銀萬國分析師朱贇認為,該類信託產品高增長的原因之一在於,2012年地方政府進入債務償還期高峰,加上監管層對銀行平台貸的控制,發債和信託融資成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重要融資來源。
據統計,2012年全年新發基建類信託產品共計333隻,較2011增長了3倍。基建類信託產品的「井噴」彌補了房地產信託產品的低迷對信託業整體業務收入的影響。
據中信建投統計,2012年信託業營業收入預計為662億元,較2004年的29億元增長18倍;2012年信託業凈利潤預計為466億元,較2004年的8億元增長61倍。
❽ 信託的名詞解釋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8)信託的解釋擴展閱讀
原始的信託行為發源於數千年前古埃及的「遺囑託孤」。信託最早的文字記載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寫的遺囑,其中指定其妻繼承財產,其子為受益人,並為其子指定了監護人。
從法律的角度講,信託源於羅馬法「信託遺贈」制度。《羅馬法》中規定:在按遺囑劃分財產時,可以把遺囑直接授予繼承人,若繼承人無力或無權承受時,可以按信託遺贈制度,把財產委託或轉讓給第三者處理。古羅馬的「信託遺贈」已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信託概念,並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定。
從操作的層面上說,現代信託起源於英國的「尤斯制」。
英國在封建時代,人們普遍信奉宗教,按照當時的基督教義,信徒「活著要多捐獻,死後才可以升入天堂」。這使得教會的土地不斷增多。
❾ 請問什麼是信託希望有通俗的解釋,舉例子,不要百科上面的定義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信譽擔保,信譽託付,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種保險的保險。舉例保險公司出售一種險種,如果保險公司這種險種收上來的保費不夠陪付,就會找信託來支付客戶的保費,而不耽誤參保人的正常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