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 證券發行的中介機構是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 證券發行過程中可能還會涉及資產評估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
但是信託投資公司是不能算作中介機構的 發行業務裡面沒有什麼需要信託公司做的事……
⑵ 好買信託中介怎麼樣
可以的,好買信託中介對接的信託產品確實是信託公司的產品。沒什麼毛病。
⑶ 請問信託、資管、定向融資計劃區別
從四方面介紹信託、資管、定向融資計劃三者的區別:
1、管理人角色不同:
定向融資計劃與信託、資管明顯區別是管理人角色。
傳統意義上信託、資管及私募產品的管理人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合格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並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具有較強的自主性、主動性和管理性。
而定向融資計劃中核心部分是資產交易平台,不得自主處理資金。其更側重於是一種交易通道,合格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方,定向融資計劃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方的資信情況和增信方的擔保能力。
因為最終的融資主體都是一樣的。除往往和其他類型的產品一樣,要求融資主體辦理抵質押相關風控措施,定向融資計劃還常要求被各大評級機構評為AA+的關聯主體和實際控制人出函保障本息安全,為產品如期兌付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2、三者的規模大小不同:
全國目前有68家信託公司持有銀監會頒發的信託牌照,資產管理公司(均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證監會授予牌照)目前40餘家;
100萬-300萬以下的個人投資者,每個信託計劃只有50個,資管計劃可以有200個。
3、三者的監管方不同:
信託公司由銀監會監管,資產管理公司由證監會監管;
信託募集結束,款項交至託管銀行即可成立;資管計劃募集完畢後,需交由證監會驗資,驗資完畢方可成立。
未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可通過交易所向其他投資者轉讓;信託份額轉讓需雙方同時去信託公司辦理。
4、職能不同:
信託基本職能是財產管理職能。體現在:
① 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信託派生職能:
① 金融職能即融通資金。信託財產多數表現為貨幣形態。同時為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信託投資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溝通和協調經濟關系職能。即代理和咨詢。信託業務具有多邊經濟關系,受託人作為委託人與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橫向經濟 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可與經營各方建立互動關系,提供可靠的經濟信息,為委託人的財產尋找投資場所,從而加強經濟聯系與溝通。包括:見證、擔保、代理、咨詢、監督職能。
③ 社會投資職能。指受託人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職能,它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
④ 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指信託業可以為捐助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功能。
⑷ 為什麼我買的信託產品由一家財富投資公司募集呢
本來信託產品就是由需要融資單位委託銀行、證券或投資公司進行募集,需要內融資的公司是不能容直接發行信託產品的,主要是為了防範風險。就象發行債券時必須委託銀行進行第三方發行一樣,這樣,這個投資公司(廣義的有募集權的金融公司應該統稱為投資公司)就是第三方擔保人。即使融資公司倒閉等,你的信託產品責任仍由投資公司負責,所以,相對來說投資人的損失就小很多。
⑸ 通過中介找信託貸款可信嗎我是搞開發的
要貸款為什麼不直接找銀行或者信託公司,為何要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介入呢?
您說的貸款成本在18-22之間,也太高了,信託融資成本比銀行稍高。
⑹ 請問有購買過信託產品的朋友,是與信託公司直接購買還是通過中介預約
都可以 可以從信託公司直接購買 也可以通過第三方預約購買 這些途徑都是不需要什麼費用的
⑺ 如何做信託中介
就是做分銷吧?成立個公司,直接找發行方談就好。不過信託的渠道是不是早就飽和?找的一般也都是第三方吧。
⑻ 各位買信託產品是找中介,還是去信託公司面
現在以到信託公司為主,隨著市場環境變化,建議有必要考慮尋找一個獨立的私人理財師咨詢。
⑼ 信託募集賬戶
信託募集賬戶指受託人在開立的信託資金專用賬戶。性質有:
1、 信託募集賬戶版是將原始資權金按一定比例進行放大,其中存在一定的杠桿效應,利益放大的同時風險也在放大。
2、 信託募集賬戶有虧損比例的限定,根據資金配比的比例確定,資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許虧損的比例越小。
3、 信託募集賬戶區別於普通賬戶之處在於,信託賬戶存在強制平倉線,當虧損達到一定比例時放貸方將進行強行清倉,以保證貸出資金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