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雖然是2月20日才支付利息,但購入日已經是2013年1月20日了,根據債券合約的規定是每年計息付息,那麼從2012年1月1日發行至2012年12月31日,債券實際發行已經滿1年,應當支付利息,只是發行人還未支付利息而已,那麼此時,債券的價格里應該包括這部分應該發放但尚未發放的利息,否則不能客觀反映債券持有人的權利義務。我們假設這樣一種情況,假如一個人在2012年1月1日就買了某公司的債券,在2013年1月1日,他想賣出這個債券變現,那麼此時他已經持有該債券1年,某公司應當支付給他相應的利息,但是由於某公司的利息支付日是在2月20日,那麼此時這個債券持有人在轉讓債券的時候,必然會在轉讓價格中包含這部分利息,否則他這一年不是白白借錢給某公司了么?實質上,相當於購買者在支付對價的時候,替某公司先行支付了這筆利息,因為購買者確定某公司會於2月20日支付這筆利息。而在你的例題中,A公司就充當了這個購買者的角色。
所以A公司在購入該債券的時候,會做如下分錄: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15
應收利息 40(1,000*4%=40)
貸:銀行存款 1,250
所以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的金額是1,215
每年2月20日支付的是上一年的利息,最後一筆利息將於2017年2月20日支付。每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日,債券持有人都應該做一筆應收利息的分錄。
Ⅱ 會計 金融資產
你買來始終是要賣的,也就是說你們是為賣而買,為了賺取其間的差額。所以我建意你可以把它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本金(金額)
貸:銀行存款 所支付的金額
如果有交易費用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
當然你也可以劃分為短期投資,會計分錄同上。
Ⅲ 會計金融資產與財管金融資產有何區別
二者的劃分標准不一樣,會計上的金融資產一般包括四大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而財管中的金融資產是與經營資產相對應的,經營資產指的是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等職能活動相關的資產,除此之外的是金融資產。
應收賬款是二者的一個典型區別,它屬於會計上的金融資產,但不屬於財管中的金融資產。
Ⅳ 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你問的是注冊會計師《會計》上的例2-5吧。
因為書上關於貸款這個沒寫很詳細,也不是注版會的考試重點權,因此我也沒有去深究。我看的時候是這樣理解的,題上它是先發生了減值1千萬,並計提了減值損失1千萬。發生減值的貸款,往往是收回本金都難,更別說利息了。因此之後收到的利息,先沖本金。本金沖完還能收到的錢,才算收到的是利息。
希望能幫到你,滿意的話請給個滿意答案。
Ⅳ 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麼做題目如下:
(1)9月13日購進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27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9270
借:投資收益 1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10
(2)9月23日,收到股利: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70
貸:投資收益 270
(3)10月31日,公允價值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73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730
(4)12月1日,出售股票: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12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270
-公允價值變動 1730
投資收益 1000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730
貸:投資收益 1730
Ⅵ 會計核算中的金融資產有哪些
一、《來企業會計准則第 22 號——金源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
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會計核算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