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公司都是銀監會直管嗎
除了外貿信託、來中糧信源托、英大信託、金谷信託、中信信託、中誠信託外,其他信託歸屬地銀監局管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Ⅱ 信託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專財產以實現財富長期規屬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Ⅲ 去信託和券商哪個好
時下,金融圈最熱的就屬券商和信託打架了,你猜,最後誰死了?
強力圍剿配資賬戶,一刀切!
強力清理場外配資已經造成了投資者、券商、信託之間的糾紛不斷升級。
此前報道稱,近日監管發文要求券商徹底清除違法違規的配資賬戶,重點是違規接入的以恆生HOMS系統、上海銘創、同花順為代表的具有分倉交易功能的信息技術系統。清理整頓工作原則上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個別存量較大的公司不得晚於10月底前完成。
此後,各家券商積極行動。截至目前,已有包括齊魯證券、中航證券、銀河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等多家券商陸續向信託公司發函,要求限期妥善處置相關賬戶和資產,對於逾期不處理的賬戶則採取「限制資金轉入」及「限制買入」等措施。
監管層對於配資賬戶的清理態度十分強硬,特別是上周末證監會對華泰、海通、廣發三家券商的執行不力行為給予了重罰。證監會表示「這三家未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未切實防範客戶借用證券交易通道,違規從事交易活動,新增下掛子賬戶,應從重處罰。」
面對監管的施壓,多家券商已採取「一刀切」的做法,包括傘形信託和單一信託產品,一概清除。
券商匆忙的的「一刀切」舉動,給信託二級市場業務帶來了重創。針對券商單方面關閉交易埠一事,信託公司近期紛紛向券商發出公開函,上周中融信託強硬致函華泰證券,本周又有北方信託、外貿信託跟進,牽動無數業內人士目光。
受清剿配資影響,本周兩個交易日,A股接連大跌。證監會在9月14日火速發言:已清理的賬戶結構:76.28%採取取消信息系統外部接入許可權並改用合法交易的方式清理,僅6.33%採取銷戶方式清理,部分賬戶採取產品終止等方式清理。
私募被搞垮:零發行、零倉位
值得關注的是,這次的配資「大清洗」從最初信託公司被券商單方面要求限期妥善處置相關賬戶和資產,到部分券商停止第三方軟體下單服務,再到最近通過信託公司接入券商的私募也將面臨被清理。范圍正在不斷蔓延,餘震不斷。
有市場人士表示:「傘形信託下面會設置許多子單元,主要是給散戶使用,可以加杠桿,陽光私募通過信託公司發行的傘形信託產品,目前看也在被清理范圍內。」
但當下具體的私募通過信託接入券商的產品究竟有多少?資金量又有多大?並沒確定的數字。
有人私募士指出,具體數據比較難估算,每家私募的情況和風格都不一樣,所以選擇也不一樣。需要信託公司或者券商相關業務部門統計才可得出精確數據。
不過部分私募人士也表示:「如果在信託介面的正規私募也因為不能外接介面的問題要關閉,那就轉做券商的交易戶口,由信託繼續發布信息披露就是了,配資清理潮對私募的沖擊有限。」
不少券商已經停止為私募提供交易介面疊加慘淡的A股行情,陽光私募的產品發行驟降,發行期也是被延長,私募正處在最煎熬的時刻。
目前私募圈出現了兩個「零」現象,即零倉位和零成立。大部分私募都表示已經將倉位下調至30%以下,個別私募稱接近零倉位。滬上一位結構化私募產品的基金經理表示,現階段低倉位有利於保證投資人的權益,是最好的投資策略。
另一方面,私募新成立產品數量也進入零階段。私募排排網數據中心統計,今年以來共成立2403隻陽光私募新品,此前幾乎每周都有新產品成立,但是抗戰紀念日節前一周新產品成立數卻為零。
Ⅳ 信託是什麼意思
信託是一種委託人把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回的利答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
雖然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但是和傳統理財又有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說財產委託並不僅限於貨幣,可以是房子、土地、股票和債券等等財產,而且受益人也可以不是委託人自己。
舉個例子,某網著名的賈姓人士逃跑美國時,網上就傳出他的一份信託文件,內容是他為他的女兒留下一份7500萬美金資產。委託人是賈某,受託人是信託公司,受益人是賈某的女兒。
(4)信託妥4元擴展閱讀
因為信託投資的資產都需要提供擔保、抵押或者進行結構化設計。結構化設計可以理解為收益分層,典型的方式就是優先劣後級。
信託作為優先資金,享有優先收益分配且承擔次要風險,劣後資金享有次級收益分配且承擔主要風險。
Ⅳ 中青旅5億元信託貸款違約了嗎
近日,中國青旅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中青旅實業)旗下子公司北京黃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稱北京黃金)5億元信託貸款構成違約。
該產品系金融機構定製類型,受託人按照合同約定,根據受益人大會決策執行,目前相關方正在協調妥善處理。
中信信託為信託業一梯隊,2017年公司固有資產達到362億元,同比增加28%,凈利潤35.9億元,較2016年上升18%,創歷史新高,連續6年保持30億元。金融機構定製型產品在其業務構成中佔到21%。
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今年下半年信託產品到期規模約3.34萬億元,同比增長23.91%。信託專家、西南財大兼職教授陳赤向表示,近年信託公司資產管理規模一直持續上升,產品到期金額有所增加,相應的兌付壓力也自然會加大;隨著去杠桿過程不斷深入,對企業而言,外部融資環境會越來越嚴峻,部分企業如果屬於資產負債率較高,主營業務不突出,經營性現金流不充沛的話,它們可能會成為去杠桿化中金融機構首先收貸的對象。
《資管新規》嚴厲禁止金融機構對資管產品進行剛性兌付,信託行業一直以來存在的剛性兌付將被打破,信託業也將面臨重新洗牌的局面。陳赤指出,目前針對信託行業的相關細則尚未出台,對投資者的影響尚未直接顯現,但是信託機構針對打破剛兌就需要建立新的風險緩沖機制,否則今後信託公司的聲譽風險就會增大。「信託公司需要進一步提高融資類業務的門檻,尤其是對企業的流動性更為關注,要小心避開那些資產負債率顯著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短期內債務到期數量大、有較大額度民間融資或明股實債的企業。」
Ⅵ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6)信託妥4元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Ⅶ 信託業務包括哪些
信託業務包括寄售商店、貿易貨棧、商業企業附設的信託服務部受託代購、代銷、代運或組織買賣雙方成交等業務。信託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依《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法可分為如下: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益信託:
1、救濟貧困。
2、救助災民。
3、扶助殘疾人。
4、發展教育、科技、體育、文化、藝術事業。
5、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6、發展環境保護事業,維護生態環境。
7、發展其他有利於社會的公共事業。
Ⅷ 什麼是信託,請簡單的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吧,謝謝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回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答,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8)信託妥4元擴展閱讀:
信託行為
在達成一項信託時,構成法律行為所履行的手續就是信託行為。信託行為是指委託者與受委託者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此外,委託人立下遺囑同樣是法律行為、也屬信託行為。
根據不同的信託目的,需要簽訂不同的合同,但屬於同一類別並大量發生的業務,如信託存款,則沒有必要一一簽合同,只由信託部門發給委託者統一印刷,附有文字條款,類似合同的信託存款證書即可;這種證書同樣具有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