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託證券投資總部專注於證券二級市場的自主投資管理業務。部門成立四年多以回來,秉承「專注答、專業、穩健」的經營理念,堅持價值投資的投資理念、絕對收益的投資導向。自主投資管理的證券二級市場業務規模最高近300億元人民幣,歷經了證券市場2015年「股災」和2016年「熔斷」的考驗,連續多年實現綜合年化收益率超過15%的穩健收益水平,為投資人帶來穩定的絕對收益回報。
⑵ 證券投資信託的分類
證券投資信託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和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
1、股票投資專信託
股票投資信託將屬大部分信託資金投資於股票,少部分用於債券投資,票據貼現以及短期同業拆借等。
2、債券投資信託
債券投資信託則將大部分資金投資於各種債券,少部分信託資金用於票據貼現以及短期同業拆借。
3、證券組合投資信託
證券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收益的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等證券,通過個性化的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⑶ 證券投資信託的業務模式
信託公司要發展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一定要揚長避短,採取差異化競爭策略,回方能在有基金答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眾多參與者的市場中站穩腳跟、謀求發展。具體町聚焦的業務種類有三大類:一是以投資者為導向,著重宏觀資產類別配置的財富管理業務;二是以市場投資機會為導向,著重微觀資產類別配置的體系特色的資產管理業務,三是證券化與證券融資業務。 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也要和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進行市場差異化競爭,利用我國市場和技術發展的不同階段打時間差,取得某些術開發領域的領先優勢,例如在商品、ABS、衍生證券類領域取得先機。要開創新領域首先要作賣方信託,設計出創新產品並搭建二級市場,然後才有買方信託的先入優勢。
⑷ 證券投資信託和證券投資基金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一樣
信託的主體是信託公司,基金的主體是基金公司
2、形式不一樣
信託內是以信託合約容為基礎,信託公司自己或者委託其他管理人代為投資(代投的情況比較多,就是俗稱的陽光私募),基金則是基金契約為基礎,基金公司自己投資,不委託其他人。
3、門檻不一樣
信託類的門檻很高,一般都是100萬起步,並且不能大范圍公開宣傳,只能特定的小范圍宣傳和推介。基金的門檻很低,1000塊起步,適合普通人群,可以大范圍公開宣傳和推介。
⑸ 什麼是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
結構化信託是指在信來托自計劃的設計上採用多層級信託受益權的一種產品模式。不同層級受益權獲得信託利益的權利不同,享有信託利益的順序也有區別。
在風險承擔上,特定層級的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相應其他層級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其他層級受益人優先於特定層級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險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以分配順序靠後的特定層級受益人的資金保障分配順序靠前的相應層級受益人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特定分配順序靠後層級受益人的收益也要比其他層級受益人多。
⑹ 信託和證券投資基金兩者有何不同
兩者相同之處,都是通過信託關系進行關聯的。不同之處,信託是根據委託人意願回進行管理的,證答券投資基金是基金管理人主動性管理投資的,而不是根據委託人的意願進行的。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形成獨立的基金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投資工具。
⑺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渠道來不同。信託相對於基金自來說,它的投資范圍會更廣。因為信託不僅可以投資於各種金融產品,而且還能夠投資於實體經濟。而基金的投資范圍無非局限於股票和債券居多。
2、門檻不同。對於這兩種產品,它們存在的門檻並不一樣。通常的情況下,信託的投資門檻在100萬元起步,而基金就相對較少了,甚至可以說沒有門檻限制。所以,信託一般針對的是高凈值人群,基金針對的是普通人群。
3、流動性不同。無論是開放式基金,還是封閉式基金。都沒有太多的限制,轉讓和贖回也是較為方便。但是,信託則會有一定的期限,只有期限到期之後,投資者才可以進行相關的贖回操作,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基金的流動性要比信託強。
4、監管方面不同。通常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但是,信託的監管機構並非是證監會,而是銀監會的相關部門。所以說,這兩者的監管機構是存在很大差別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⑻ 什麼是結構化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產品
您好結復構化信託理財產品與一制般信託產品的不同,主要就在於「結構」上。目前,國內信託公司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理財產品具有幾個可識別的特徵。首先,在信託計劃的委託人上採用「一般/優先」模式。社會投資者是優先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權委託人則為機構投資者。「一般/優先」模式使委託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從理論上說,初始信託資金由優先受益權資金和一般受益權資金按一定比例配比。其次,在風險承擔上,一般受益權委託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託資金承擔有限風險在先,而優先受益權委託人(優先受益人)承擔相對較低的風險在後;在收益分配上,優先受益人則優先於一般受益人。結構化信託理財產品的避震功能也就體現於此,當該信託計劃出現較大的風險並由此造成虧損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沖鋒在前,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與此相對應,當投資獲得豐厚回報時,機構投資者的收益也要比個人投資者多得多。此外,「結構」還體現在投資模式上。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就是投資的多元組合,此類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多種有價證券,具體的投資比例由該信託的投資團隊掌握。
⑼ 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有哪些類型
一、信託貸款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信託公司)的名義給項目公司發放貸款。
二、權益投資版類:將信託權資金投資於能帶來穩定現金流的權益。
三、證券投資類: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等,證券投資類產品受託人一般會委託投資顧問進行管理。
四、股權投資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股權投資,通過股權增值、分紅或溢價回購等獲得收益。
五、組合運用類:受託人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權益投資、貸款等方式組合運用於項目公司。
⑽ 證券結構化信託,投資單一股票品種,不得超過該信託資產凈值的20%,請問這條規定是來自哪條法律法規
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信託公司結構化信託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