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有銀行怎麼設立離岸信託 知乎
信託和證券這兩個部門是歸證監會管的,銀行歸銀監會管,分別屬於不同的部門。這專是我國的金融屬制度決定的。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或者向非銀行金融和。
至於幾個大的金融部門,比如證券,保險,銀行等等這些金融能否混業,從經濟理論上來說並沒有統一的說法,各國情況也不一樣,有些國家允許,有些不允許,所以從微觀的角度來說,還是以所在國的制度為標准。我國是分離的,那就按我國的制度辦。互相分離,降低風險,防止壟斷只是很籠統的說法,這幾個理由用在什麼行業都說得通,反正誰也不服誰。
② 私募基金和陽光私募基金的區別 知乎
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
陽光私募基金
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
參與方及職責: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為信託公司的投資顧問,實際管理和運作資金;
二、信託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台;
三、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保證資金的安全;
四、證券公司作為證券的託管人,保障證券的安全。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會有6到12個月的封閉期。成立之後的6個月內,不能贖回,6個月之後贖回需繳納手續費,12個月之後贖回不用繳納手續費。封閉期滿,一般會在每個月公布一次凈值並開放申贖。
私募證券基金
是相對於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的,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在這個意義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可以稱之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③ 信託能做的通道類業務有哪些知乎
因為只有信託公司擁有信託牌照,所以把一個產品設計成信託來發行只能是信版托公司,但是其他金權融機構掌握大量的資源,尤其是銀行,有產品渠道和客戶渠道,他們可以自己設計產品,包裝成信託,然後自己的資金來購買產品,但是銀行沒有信託牌照,所以就必須通過信託公司來把產品發行出來,由於信託公司只是一個中間通道的作用,所以這類沒有什麼技術含量的業務就是通道業務。
④ 信託 和銀行 哪個待遇好 知乎
這里是網路,不是知乎。信託平均待遇好於銀行,但是對個體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