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在融資的時候,如何做到股權不會被稀
反稀釋條款
反稀釋條款大致分為防止股權結構上股權比例降低和防止後續降價融資過程中股份份額貶值兩大類設計。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加權平均條款
最常見的反稀釋條款是加權平均條款。
在該條款下,如果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A輪的轉換價格,那麼給A輪優先股重新確定轉換價格時,既要考慮新一輪的發行價格,還要考慮股份數量。
加權平均條款有兩種細分形式,廣義加權平均和狹義加權平均,區別在於對後輪融資時的已發行股份及其數量的定義:
廣義加權包括已發行的普通股、優先股可轉換成的普通股、可以通過執行期權等獲得普通股數量。
狹義加權只計算已發行的優先股能夠轉換的普通股數量,不計算普通股和其他可轉換證券。
廣義加權平均時,完全稀釋的股份數量很重要,投資人要確認跟創業者的定義是一致的,即包括所有已發行和將發行的股份(優先股轉換、執行期權和認股權、債轉股等)。
條款博弈
企業家在跟投資人就反稀釋條款進行談判時,根據雙方的談判能力,可能得到不同的談判結果。
爭取「繼續參與」條款
企業主會要求:優先股股東要想獲得轉換價格調整的好處,必須參與後續的降價融資,購買等比例的股份。如果不願意參與,其轉換價格不能調整。
列舉大量例外事項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低價發行股份也不應該引發防稀釋調整,所以這通常是雙方談判的焦點,
法律文本協議
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標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進新投資者的,應確保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不得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
如新投資者根據某種協議或者安排導致其最終投資價格或者成本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或者成本,則標的公司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投資方,或又原股東無償轉讓所持標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給投資方,直至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與新投資者投資的價格相同。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標的公司或者原股東履行上述義務。
各方同意,投資完成後,如標的公司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的新投資者)的權利優於本協議投資方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協議投資方將自動享有該等權利。
Ⅱ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頒布後,股權回購條款效力是否加強
若本質屬於民間借貸,那麼法院仍會認定借貸而非股權。
Ⅲ 私募股權融資協議核心條款有哪些
一、業績對賭條款
以被投資企業未來的經營業績為對賭的標的,以企業家和私募股權投資者之間相互轉讓一部分股權或退回一部分投資款作為賭注,以激勵企業管理層努力工作並且達到調整企業估計目標的條款。在選擇投資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些,盡量選擇規模比較大一點的平台,比如像騰訊眾創空間這種,可信度會高一點。積極響應和號召國家政策,為創業創新搭建新平台在選擇這些平台時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找准目標,免得被騙,得不償失
二、一票否決權
為了保護作為小股東的私募股權投資者的利益,增強小股東的話語權,防止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私募股權投資者往往在融資協議中規定在特定事項中他有一票否決的權利。
一票否決權舉例:
在標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項應當按照修訂後的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決策機制由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如系董事會決議事項,則必須經標的公司董事會至少一(1)名投資方董事的投票確認方可形成決議;如系股東大會決議事項,則需經出席股東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並且同時需要甲方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形成決議:
公司合並、分立、被收購、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公司業務范圍、本質和/或業務活動的重大改變
並購和處置(包括購買及處置)超過 萬元的主要資產;
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的購買、出售、租賃及其他處置
公司向銀行單筆貸款超過(原則上5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 (原則上1000萬)的額外債務
等。
三、反稀釋條款
其本質是如果被投資企業在本次融資後再次融資的,那原先的投資者必須獲得與新投資者同樣的購股價格。實踐中,反稀釋條款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這兩種形式的最大區別是前者不考慮新發行股份的數量,而只關注發行價格,而後者將數量和價格一並予以考慮。
反稀釋條款舉例:
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標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進新投資者的,應確保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不得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
如新投資者根據某種協議或者安排導致其最終投資價格或者成本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或者成本,則標的公司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投資方,或又原股東無償轉讓所持標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給投資方,直至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與新投資者投資的價格相同。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標的公司或者原股東履行上述義務。
各方同意,投資完成後,如標的公司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的新投資者)的權利優於本協議投資方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協議投資方將自動享有該等權利。
四、回購權(回贖權)
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以下情形如在約定的期限內沒有上市,或者經營出現重大問題時,那被投資企業或企業原始股東有義務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回購私募股權投資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從而實現私募股權投資者退出被投資企業的目的。
回購私募股權投資者的股權主體:被投資企業和企業原始股東。但如果被投資企業回購,需要復雜冗長的減資程序,同時減資按公司凈資產所支付給股東的款項與回購價格之間的差額還需設計一個彌補機制,如服務費,咨詢費協議等。
回購條款舉例: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投資方有權要求標的公司或原股東回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不論任何主觀或者客觀原因,標的公司不能在 年 月 日 前實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該等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標的公司經營業績方面不具備上市條件,或由於公司歷史沿革方面的不規范未能實現上市目標,或由於參與公司經營的原股東存在重大過錯、經營失誤等原因造成公司無法上市等。
五、共同出售權
如果企業原始股東想要出售股份時,作為小股東的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與這些股東一起出售。
共同出售權條款舉例:
原股東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股份時,投資方有權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款和條件,根據原股東及投資方當時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投資方選擇按相同條款和條件與原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給同一受讓方的,原股東應保證收購方優先購買投資方的股份。
六、強賣權
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如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上市等情形,那麼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強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東(主要是創始人股東和管理層股東)與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轉讓股份,原有股東應按照私募股權投資者與第三方達成的轉讓價格和交易條件出售股份。
七、優先購買權
當被投資企業原始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私募股權投資者有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購買原始股東對外轉讓的股權的權利。
優先購買權舉例:
原股東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股份時,投資方有權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款和條件購買原股東擬出售的股份;
八、陳述與保證
是被投資企業、企業原始股東以及私募股權投資者對於事實情況的陳述和對於特定事項的保證,是今後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和基礎。
陳述與保證舉例:
原股東和標的公司在此特別向投資方聲明、保證和承諾如下:
1、信息批露
基於本次交易之目的,向投資方提供的全部書面文件資料和通過口頭、電子等其他非書面方式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實、准確、完整和有效的,沒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其所提供的書面文件的復印件均與原件一致、副本均與正本一致。鑒於該等信息是投資方對標的公司進行投資決策所依賴的重要材料,如果出現任何虛假、隱瞞和不實,將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2、合法設立、有效存續並依法運作
標的公司有效存續,並通過歷年工商年檢手續,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其終止、停業、解散、清算、合並、分立或喪失法人資格的情形或法律程序。標的公司不存在違反其章程條款以及營業執照規定的情形。原股東並承諾,標的公司將進一步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和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運作。等
九、其他
融資協議可能還會涉及到可轉換證券,優先清算權等等,但是這些條款存在法律障礙,尚不能順暢使用。
Ⅳ 請問:融資擔保公司股權轉(內部股東股資比例變更)對企業法人股東有什麼條款限制比如出資金額多少出資例
你好,依據目前的公司法規定,沒有明文規定限制投資數額比例。
公司版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權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Ⅳ 股權融資的條件有哪些
1、股權融資主體必須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內有限公司;
2、公司主營業容務突出,並且具有發展潛力,未來市場廣闊;
3、公司股權結構清晰,團隊結構合理,核心團隊優勢明顯;
4、公司不存在影響上市的重大風險與障礙。
Ⅵ 私募股權融資協議中有哪些核心條款
1、業績對賭條款
2、一票否決權
3、反稀釋條款
4、股權回購條款
5、共同出售權
6、強賣權
7、優先購買權
8、陳述與保證
Ⅶ 什麼是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
公司進行抄股權融資,但對於融資金額占股權的比例,融資方與公司管理層僵持不下時,雙方會進行這種條款談判。
一般會約定如果公司不能達成一定的條件,如規定時間內上市,或者業績增幅達成目標,或者其他條件,則管理層需要進行回購股權,以便融資方可以順利退出。
Ⅷ 股權融資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股權融資的主要條款有以下幾點:
股權優先條款
對賭條款
回購條款
反稀釋條款
創始人的股份授予與股權
回購創始股東股份轉讓限制
核心團隊非競爭條款
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跟售權和拖售權
清算優先權條款
Ⅸ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保證股權不被稀釋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