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財和信託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P2P理財的概述:P2P理財就是通過互聯網理財,即個人對個人,又稱點對點網路借貸 ,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方可以是無抵押貸款或是有抵押貸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雙方或單方的手續費為盈利目的或者是賺取一定息差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財模式
2、信託的概述: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二、兩者的特點不同:
1、P2P理財的特點:
P2P直接將人們聯系起來,讓人們通過互聯網直接交互。使得網路上的溝通變得容易、更直接共享和交互,真正消除中間商,為企業與個人提供更大的方便。
2、信託的特點:
(1)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的財產管理制度。
(2)信託財產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
(3)信託經營方式靈活、適應性強。
(4)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5)財產權是信託成立的前提。
三、兩者的風險管理不同:
1、P2P理財的風險管理:看所選擇P2P理財產品的產品的平台是否規范,是否有一套完善的風險管控技術,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一套嚴格的信審流程,是否有一個成熟的風險控制團隊;
是否有還款風險金,是否每一筆的債權都是非常透明化,是否每個月都會在固定的時間給客戶郵寄賬單和債權列表等等,以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些問題,所以客戶在進行選擇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清楚。
2、信託的風險管理:信託責任是指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負有的嚴格按委託人意願(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財產的責任。信託責任是在信託關系成立,受託人就負有信託責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與其責任相沖突,不得以受託人的地位謀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獲得利益除非委託人同意。
信託責任是指受託人對轉移資產且不參與管理的人所承擔的責任。具體表現在監護人對立遺囑人,公司管理人對公司股東,管理人股東對非管理人股東,資產管理公司或信託公司對投資者都負有信託責任。信託責任是將受託人和受託資產載體,與轉移資產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聯系在一起的紐帶。
㈡ 信託與理財分別是什麼
通常看來,信託與理財是一對無法相提並論的概念。在中國,信託是一個飽經滄桑而又備受爭議的行業,這毋庸諱言;而理財是一類新近亮相卻備受追捧的業務,這也有目共睹。那麼,在這樣一對歷史與現狀的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
1.關於信託
在中國,尤其是在一般公眾眼中,信託通常被視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信託的興衰存亡因此也就常常被表徵為一類機構或是一個行業的跌宕起伏。但事實上,信託一詞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傳播,恰恰並非依託於一類明確以信託命名的機構或行業,而主要是作為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而存在。這種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大多數國家認可和接受,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它具有被反復驗證了的、無可爭辯的功能優勢。
那麼,這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信託制度安排到底具有怎樣的功能優勢呢?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是人類社會的兩項基本需求,信託制度正是為滿足財產轉移的需求而產生發展,並隨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豐富而完善成熟。信託制度從法理的角度通常表述為具有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財產獨立性、有限責任和管理連續性等幾大特點,並在長期運用中逐漸表現出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等三大基本制度功能與優勢。而信託制度在各國不同歷史背景和制度環境下的具體設計與運用,實際上也是針對長期性、差異性、確定性等財產管理需求的不斷追求與回應,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充分保障受益人權益這三項基本制度功能,成為信託制度供給的主要訴求。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信託制度在各國的移植傳播中表現出怎樣的特色,它的初衷總是要去規范一種名為「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服務標准;而無論提供這種服務的主體以怎樣的名稱和形式出現,它在受託管理他人財產的過程中,都「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也就是要表現出它的「誠信」和「專業」。「受人之託」是基於他人對其「誠信」和「專業」的信任;「代人理財」就必須具備並體現「誠信」的特質和「專業」的實力。那麼,怎樣保證受託一方確實具備並體現了這樣的特質和實力呢?這正是信託這種獨特的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後不斷改造和完善的目標之一。簡言之,信託就是一種規范「基於信任而託付」行為或關系的制度安排或制度供給。
2.「信託」和「理財」的契合
信託與理財這一對現狀與歷史反差如此強烈的概念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聯系呢?事實上,它們的契合點正是「基於信任而託付」這樣一種行為或關系。
對信託與理財概念作上述梳理與剖析的啟示在於:如果一個社會經濟體沒有形成或致力於去培育一種「基於信任而託付」的觀念文化,那它實際上就沒有形成或永遠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理財需求;而如果這個社會經濟體不能形成和完善「基於信任而託付」的制度安排,那它也就永遠不可能提供真正意義上的理財服務。
進一步的結論是:「理財」這樣一種市場需求,需要「信託」這樣一種制度供給。或者更明確地說,市場中所有機構或個人正在或將要提供的理財服務,都應該接受一套統一的信託法規體系的規范。
如何選擇信託產品
選擇信託產品當然必須立足於控制信託風險之上。如前所述,就從信託產品暗藏的三處風險點著手分析。首先是看信託產品本身。目前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產品都是針對指定的信託項目,也即信託資金的具體投向。具體的就要看投資項目所處的行業,要看項目運作過程中現金流是否穩定可靠,要看項目投產後是否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銷路。這些都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託人即信託投資公司。要選擇有一定市場信譽、有穩定經營業績的公司。這可以通過了解其資金實力、誠信度、資產狀況、業務水平、人員素質和歷史業績來確定。全國信託投資公司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後,最近幾年仍然出現了極少幾家問題公司,這其中都是因為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擅自挪用信託資金導致危機爆發。所以說,考量一個信託產品時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從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該信託產品的保證措施是否完備。萬一項目出現問題。原先預設的擔保措施是否能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很多公司為了以防萬一,往往都是採取雙重甚至三重擔保措施,以提高信託產品的信用等級。
一般家庭把信託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要量力而行,畢竟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要在分析產品之後選擇合適的來給自己進行財產的增值。在購買信託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資資金全都運用在一款產品上,期限上要長短結合,收益上不宜過多地追求高收益率。畢竟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這是基本常識。一般來說,經營作風穩健的信託機構在設計推出貸款類資金信託產品時,非常關注合作企業的資信狀況和融資成本。在銀行信貸無門而主動尋找信託融資的企業,為了解決當期的資金需求總是不惜高額利率。其實質可能是把企業的財務風險慢慢轉嫁給投資者,潛在風險往往後置,所以投資者一定要理智決策,清醒投資。
㈢ 什麼是信託理財,信託理財可靠嗎有沒有什麼風險
信託型理財產品
信託公司通過與銀行合作,由銀行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由信託公司負責投資,主要是投資於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如新股申購,甚至房地產投資都可以納入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這意味著普通投資者投資信託的機會很多。
投資人主要通過銀行購買信託產品,像農業銀行、中信銀行都有相關的產品問世。
由信託公司面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提供專家理財、獨立管理,投資人自擔風險的理財產品。投資這類產品投資人要注意分析募集資金的投向,還款來源是否可靠,擔保措施是否充分,信託公司自身的信譽。
㈣ 信託理財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財回產以實現答財富長期規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㈤ 格上理財信託產品怎麼樣
大部分產品投資起點100萬,時間24個月,收益不錯,具體要看你自己怎麼選擇哪種類型。
㈥ 銀行理財和信託理財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銀行理財指銀行主導的且在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銀行代銷的其它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的產品不在此范圍。
信託產品指由信託公司研發、設計並作為受託人的產品。
比較而言,銀行理財和信託理財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一、相同點
1、兩者都是國家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金融機構,具有較高的社會公信力。
2、兩者均不能在合同中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是銀監會的規定。凡是跟客戶說這種字眼的,都是口頭的,不能在合同中體現,誰敢誰違規,合同無效。
3、銀行理財資金和信託資金池產品,均沒有明確資金用途,均由發行方主動管理,均由發行方以自身的信譽對兌付做背書。
二、不同點
1、銀行理財資金池很大一部分是對接信託產品,信託資管規模有1/3來自銀行理財資金。銀行理財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
2、信託理財具有銀行理財不具備的債務隔離功能。
根據《信託法》: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被抵債、破產、清算和分割,是從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財產 中獨立出來的一筆財產。
因此,信託資產 在發達國家通常被作為財富管理和財富傳 承工具。而銀行理財資產、基金、不動產等等一旦發生債務糾紛、法律訴訟糾紛、 離婚等等均要被凍結或者用來抵債、清算、分割等。
3、銀行理財的主要優勢是期限的便利性,尤其是短期方面,具有較高的流動性;但這一優勢正在被信託產品滲透,認購者可以自行訂購7天、14天、30天、60天、90天、180 天、270天、360天,收益均高於同期銀行。
4、兩者的專業化程度不同。銀行核心業務是存款貸款利差;銀行很少主動研發理財產品,基本是用理財產品對接信託、城投債、企業債等,從而賺取利差。
信託公司則是專業的財富管理公司,每一筆投資業務都要獨立完成盡職調查,研發和設計產品,因此,在投資專業上比銀行更勝一籌。
5、銀行理財比較大眾化,門檻通常為5萬;信託的門檻較高,一般而言,一百萬起步。
6、信託理財受益高於銀行理財,信託理財受益在10%左右,而銀行理財產品一般收益4-5%。
7、銀行理財可以公開宣傳,而信託則不可以。在我國相關法規和政策不允許公開宣傳推廣信託,如公開活動、qq、簡訊等全面被禁止。
關於銀行理財,可以參考辨險識財APP,查看上面的理財產品報告進行對比。
㈦ 北京有家叫格上理財的 在他們那買信託可靠么
說實話不如在網上買。
央行監管的,資金很安全
㈧ 什麼是信託,信託投資理財有什麼好處
信託(英語:Trust)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好處:
① 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信託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 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③ 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 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⑥ 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㈨ 什麼是信託理財,想去做信託理財不知道安不安全
1、信託是銀行理財產品最主要的源頭;
2、目前信託資產12.3萬億,是我國第一大理專財資產;
3、銀行理財募集屬資金中,有2/3投向了信託;
4、信託的收益期間是9-11%/年;75%的認購者獲得了9%以上的年化收益;低於9%的主要原因:通過銀行認購信託、期限少於一年的、認購資金在300萬以下的。
5、信託是唯一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投資領域的金融機構;
6、只要不在銀行買的,所有的融資類集合信託都是100%兌付;
7、一張信託牌照價值至少35億,多家銀行試圖收購信託牌照無功而返;
8、全國僅68家信託公司,基本是央企、國企、地方政府背景,銀監會不會再新發牌照;
9、剛性兌付潛規則是指信託公司、股東或者政府、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掏錢兜底;沒有法律基礎,但沒有信託公司願意第一個打破;
10、信託項目經理採取終身責任制度。
11、信託資產具備破產、債務、稅收隔離功能,是全世界成功人士最喜歡的財產保護、財富傳承工具。
12、信託在我國金融機構中,地位、規模僅次於銀行,甩開券商、保險、基金一大截;在西方發達國家,信託業遠比銀行業發達。
㈩ 銀行理財跟信託理財有什麼區別
信託理財產品是指信託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低風險、收益穩定的金融專理財產品,屬是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宗旨下,受託人根據融資方的資金需求設立的特定用途的資金募集行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期限獲取回報的一種金融理財產品。
(1)資金門檻較其他理財產品高。信託資金門檻為100萬。
(2)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經營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3)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
(4)信託管理的連續性。信託一經設立,信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銷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
(5)信託有一定的避稅功能。由於信託收益否有交所得稅,國家沒明確規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稅的效果。
(6)信託資金運用靈活。信託資金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市場,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方式進行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