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分鍾了解:什麼是離岸信託(海外信託)
離岸信託,也稱作海外信託,是由本國居民在境外設立,由受託人進行日常管理的信託。這類信託在法律和稅收政策上相對寬松或有特別規定,以保護受益人的權益,滿足企業和個人的財務需求。設立離岸信託時,資產轉移至託管人名下,成為離岸信託基金,託管人則負責管理資產,並根據信託條款將其分配給受益人。委託人保有資產運用決定權,可隨時終止信託契約,取回資產,避免資產贈予後代可能帶來的浪費問題。
離岸信託的常見用途包括保護財富免受政治、經濟動盪或家庭糾紛的影響,提供有效的稅務轉移方案,建立遺產計劃以最大化收益人獲得遺產財富,根據個人意志轉移財富,整合全球資產所有權,減少或免除遺產稅,在法律糾紛中提供資產保護。這些優勢使離岸信託成為許多人實現財務目標的理想選擇。
離岸信託最早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末的避稅港,如開曼群島、百慕大、巴哈馬等地,形式多樣,包括存款、股票、債券和房產等。紅籌模式是中國企業境外融資的一種創新方式,通過設立海外特殊目的公司,實現境內資產的境外轉移。這一模式在推動境內企業境外融資、引入外資、增加境內資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帶來了資本外流和監管挑戰。
設立離岸信託涉及境內資產轉移至境外,需遵循外匯管理和相關法規,包括《關於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75號文)和《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10號文)。特殊目的公司即離岸公司,用於實現境內企業境外上市或資產轉移。信託設立需遵循明確的法律框架,包括特殊目的公司的定義和運作規則。
離岸信託案例展示了其保護資產和隱私的強大功能。通過設立離岸信託,資產可在面臨清盤或破產風險時得到保護,避免被債權人索償。同時,信託允許在不公開宣讀遺囑的情況下分配資產,保護受益人的隱私。離岸信託與離岸基金結合,提供了一種完整的資產管理和保護方案,滿足客戶對受益人隱私和政策沖突規避的需求。
總之,離岸信託作為一種國際金融工具,通過其獨特的法律和稅收優勢,為財富保護、資產轉移和隱私保護提供了有效解決方案,成為許多人實現跨地域財務規劃的首選。
B. 信託存款的分類
信託存款一抄般分為兩大類襲:普通信託存款和特約信託存款。每一類又分為若干種,如勞保基金信託、公益基金信 托、個人特約信託、遺囑信託、監護信託、撫恤信託等。 是信託人以一定數額的外匯資金存入金融信託投資機構,在約定的期限內由金融信託投資機構代為營運。金融信託投資機構利用該項資金所得的收益扣除一定的信託費用外,全數歸信託人享有。
外匯信託存款包括境內外信託存款和境外外匯信託存款。外匯信託存款金額起點為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的等值外幣,存期為半年以上。存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執行。金融信託投資機構吸收境外外匯信託存款須受國家外債規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