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風險有哪些怎麼避免
隨著國家創業扶持政策的發布,小企業大量孵化,中型企業組建增多,中小型企業已經成為了中國社會經濟的中堅力量, 融資租賃 的市場需求也逐漸攀升。與此同時,相關的法律 法規 也開始有所動作,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租賃進行監管。本文將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租賃風險進行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融資租賃概述 融資租賃又被稱為設備租賃,我國財政部公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2006)對融資租賃的概念做出的界定為:「融資租賃是指實際上已經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租賃期滿後,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是一種新型融資方式,實際上已經將和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風險轉移的租賃形式,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成為一種特別重要的融資方式,它幫助解決了困擾西方中小企業很久的融資難問題。 在我國由於金融機構發展的依然不太成熟,很多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融資,同時由於規模、信用等級等原因從銀行獲取貸款也非常困難,即使成功進行銀行借貸, 貸款申請 成本及利息支出也較高。而融資租賃是針對某個項目進行的融資,僅僅以項目的效益為償還,並不會涉及到項目以外的財產與收益,這種融資方式手續簡潔,附加的限制條件較 銀行貸款 少,而且可以提供等於甚至超過租賃物價格(因為包括運費、保險等)的融資額,能夠有效的節約融資成本。 二、中小企業開展融資租賃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由於融資租賃業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政策並不完善,融資租賃機構不健全,加之中小企業對於融資租賃的認識不全面,導致融資租賃對中小企業的融資並沒有發揮重要的作用。 (一)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 融資租賃被引入後,我國在《 合同法 》中對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進行了定義,明確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出賣人的權利義務分配關系,商務部、銀監會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市場進入門檻、經營過程中的風險控制以及退出准則分別做出了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讓我國融資租賃行業有法可依。但同時,由於《合同法》在性質上屬於債權法,並沒有涉及融資租賃的登記、類型及租賃市場的管理等方面,從而使《合同法》對於融資租賃業的規范能力有限;而商務部、銀監會等部門立法許可權有限,他們對融資租賃做出的條文規定僅僅作為通知或部門規章,並沒有足夠的法律約束力。法律上的缺陷導致我國的租賃公司合法權利和利益難免受到侵害,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二)缺少優惠政策的扶持 在發達國家如美國等國家中,普遍實行投資稅抵免政策和加速折舊制以促進融資租賃業務的推行,但我國並沒有出台相關政策,影響了中小企業進入融資租賃市場的積極性。同時缺少政府信貸政策的傾斜,融資租賃公司的籌資渠道很難暢通,導致融資租賃公司不得不放棄一些很有發展潛力的項目,錯失發展機會,同時也使其對資金不充裕的中小企業要求頗多,提高中小企業進入融資租賃市場的門檻。 (三)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選擇的融資方式中內源融資和銀行貸款占據了80%以上,而對融資租賃等其他融資方式利用率僅為8%左右。其原因一是我國融資租賃研究起步較晚,沒有進行系統的理論研究與市場宣傳,中小企業對該模式了解不深入,對其優勢認識不足,沒有大規模運用。二是受傳統經營理念的影響,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一種必須先擁有再使用的誤區,這種對所有權莫名的偏執使他們在需要新的機器設備時,總是習慣性的先籌集資金再購買,卻不願意使用融資租賃這種新型模式。同時由於中小企業經營穩定性較差,拖欠融資租賃公司租金的行為時有發生,給融資租賃公司帶來較大風險,制約著融資租賃公司對其投資的積極性。 (四)缺乏對融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項目的可行性分析是決定項目成敗的關鍵,一般在可行性分析中會運用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及動態回收期法等一些較為完善的財務分析方法,同時還應該收集同行業的數據,預測今後5年甚至10年的盈利能力,並且項目的可行性分析還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只有對項目進行完善的分析和評估,才能提高項目獲取利潤的能力。但我國多數中小企業沒有專業的金融分析人員,僅僅簡單地利用靜態回收期或收集一些不能有效支持觀點的數據來分析,甚至忽視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導致企業得出錯誤的結論,影響其使用融資租賃的效率。項目的失敗會導致其對融資租賃模式的質疑,阻礙了融資租賃在中小企業中的發展進程。 三、改進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對策 (一)完善立法監管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完善立法監管。「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法律能夠明確經濟主體的權利義務,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對處於經濟轉型期的我國來說,法律對於經濟發展的作用就顯得更加突出。如前所述,我國的融資租賃業至今還沒有一部完整統一的法律,2004年3月起我國商務部、銀監會、國家稅務總局就開始起草《融資租賃法》,但至今未正式施行。應盡快出台該法,並且能夠真正的發揮其作用,明確金融租賃交易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設立統一的市場准入門檻,對融資租賃業實施統一監管,改變多頭管理的局面,杜絕現在的種種不公平及人為主觀操縱的現象。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首先,允許中小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對設備進行加速折舊。如果中小企業能夠對設備進行加速折舊,就可以在不影響稅收總額的前提下,延緩納稅,從而減少現金凈現值的流出,緩解中小企業在項目初期的資金難題;其次,允許租金稅前扣除,這樣一方面能夠減少中小企業的稅金支出,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勵中小企業利用融資租賃來獲取所需的設備和技術,大大促進融資租賃在中小企業中普及;最後,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對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的融資租賃項目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扶持其對中小企業的融資租賃業務,既符合國家的符合國家的政策和發展趨勢,也能夠促進融資租賃的發展。 (二)樹立使用融資租賃方式的觀念 中小企業應接受新觀念,改變思維上的定勢,樹立使用權和「先租後買、常租常新」的新觀念,並且多向其他有融資租賃經歷的中小企業學習經驗,一旦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嘗到融資租賃的甜頭,融資租賃就會在我國的中小企業中得到更為廣泛的發展。中小企業也應規范自身行為,採用項目凈現值等科學完善的方法認真地對融資租賃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分析,以減少融資租賃的風險。同時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經營風險較大,要杜絕惡意拖欠租金的現象,保障融資租賃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融資租賃公司也應該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現實困境,在保障自身取得經營利潤的時候,也應適當降低對中小企業的租金,避免因為租金過高而導致中小企業無力償還破產,最終融資租賃公司也難免會有所損失。 (三)培養融資租賃綜合型人才 員工是貫徹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和監督者,公司經營活動的好壞和員工的素質有著密切的聯系,涉及多行業、多學科的融資租賃業對高知識、高能力的經營管理人才的 需求更為迫切,因此,融資租賃業應該提高對租賃業人才培養的認識,多方面開發和培養融資租賃人才。積極吸引財經、法律等方面的綜合型人才,保證員工的專業水平能夠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注重對人才的培訓,設立形式多樣的培養辦法,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尤其是風險意識、執行國家金融法規的自覺性以及員工在財經、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綜合業務能力,以減少決策失誤,促進行業發展。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風險 ,上面詳細分析了目前的風險和建議的應對方案。在政府不斷完善融資租賃法律體系,提供稅收等優惠政策支持的同時,中小企業也應提高自身素質,與融資租賃企業一起凈化市場環境,優化市場秩序。
②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
1、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時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含30%)。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融資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額的確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選擇,即可以採用最低租賃付款額,也可以採用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這時所講的 「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在出租者賬上所反映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都無法得到,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其中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資產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 初始直接費用是指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費用。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通常有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談判發生的費用等。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其帳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承租人應採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計算。按照準則的規定,承租人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在採用實際利率法時,根據租賃開始是租賃資產和負債的入賬價值基礎不同,融資費用分攤率的選擇也不同。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入賬價值,且以出資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出資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分攤率。 (2)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入賬價值,且以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分攤率。 (3)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和優惠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融資費用分攤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的情況下,與上類似,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為零。 (4)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但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 (5)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了擔保或由於在租賃期滿時沒有續租而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少至擔保余值或該日應支付的違約金。 承租人對每期應支付的租金,應按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約成本,應同時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同時根據當期應確認的融資費用金額,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承租人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主要應解決兩個問題: (1)折舊政策 《企業會計准則21號——租賃》規定對於融資租入資產承租人應比照自有固定資產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計提租賃資產折舊時承租人應採用與自有應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了擔保,則應計折舊總額為租賃期開始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扣除擔保余值後的的余額;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未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且無法合理確定租賃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應計折舊總額為租賃期開始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折舊期間 確定租賃資產的折舊期間時,應根據租賃合同規定。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定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尚可使用年限,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尚可使用年限作為折舊期間;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5、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 履約成本種類很多,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應予遞增延分攤記入各期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預提費用」、「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對於固定資產的經常性修理費、保險費等可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 6、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由於或有租金的金額不確定,無法採用系統合理的方法對其進行分攤,因此在實際發生時,借記「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7、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租賃期滿時,承租人通常對租賃資產的處理有三種情況: (1)返還租賃資產。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應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如果期滿沒有續租,根據租賃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留購租賃資產。在承租人享有優惠購買選擇權時,支付購價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其他明細科目。 8、相關信息的會計披露。 承租人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與融資租賃有關的事項,主要有: (1)每類租入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的賬面原值、累計折舊及賬面凈值。 (2)資產負債表日後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將支付的最低付款額,以及以後年度內將支付的最低付款總額。 (3)未確認融資費用的余額。即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總額減去已確認融資費用部分後的余額。 (4)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所採用的方法。如實際利率法、直線法或年數總和法。 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1、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應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按未擔保余值的金額,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上述科目計算後的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談判費等。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確認為各期的融資收入。分配時,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確認融資收入,在與實際利率法計算結果無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同時,每期確認融資租賃收入時,借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科目。 當出租人超過一個租金支付期沒有收到租金時,應當停止確認收入,其已確認的收入,應予轉回,轉作表外核算。到實際收到租金時,再將租金中所含融資收入確認為當期收入。 4、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時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應當定期對未擔保余值進行檢查,如果有證據表明未擔保余值已經減少,應當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並將本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確認為當期損失,以後各期根據修正後的投資凈額和重新計算的租賃內含利率確定應確認的融資收入。如果已經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應當在原已確認的損失金額內轉回,並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其中租賃投資凈額是指,融資租賃中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未實現融資收益之間的差額。 由於未擔保余值的金額決定了租賃內含利率的大小,從而決定著融資未實現收益的分配,因此,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和經營業績,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在未擔保余值發生減少和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情況下,都應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未擔保余值增加時,不做調整。 期末,出租人的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回收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確認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應當在原已確認的損失金額內轉回,科目與前述相反。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收入。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租賃資產交還出租人。這時有四種情況: A.存在擔保余值,不存在未擔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 B.存在擔保余值,同時存在未擔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科目。 C.不存在擔保余值,存在未擔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 D.擔保余值和未擔保余值都不存在。 出租人無需作處理,只需相應的備查登記。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出租人應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如果承租人沒有續租,根據合同規定向承租人收取違約金時,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同時將收回的資產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 (3)留購租賃資產。 承租人行使了優惠購買選擇權。出租人應該按照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購買資產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等科目。 7、相關會計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下列事項: (1)資產負債表日後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度將收取的最低收款額,以及以後年度內將收取的最低收款總額。 (2)未確認融資收益的余額。即未確認融資收益的總額減去已確認融資收益部分後的余額。 (3)分配未確認融資收益所採用的方法。如實際利率法、直線法或年數總和法。
③ 中小型企業的融資渠道有哪些
商業銀行、中小金融機構、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基金融資。
④ 關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中小企業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措施
(一)建立扶持政策體系
首先,必須充分認識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它們是構成國民經濟的基礎。同時我們還必須看到,大企業也是由中小企業發展而來的。因此,必須從促進國民經濟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來認識中小企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其次,國家應通盤考慮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在鼓勵中小企業發展,不斷為中小企業拓展生存空間的同時,更主要的是要為中小企業創造和完善良好的創業和發展環境,從政策層面上給予中小企業以具體而明確的支持。如給予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僅應對新辦的中小企業給予一定年限的稅收減免,對一些新辦的高科技中小企業,稅收減免年限還必須適當予以延長,而且還可以採用如加速折舊、投資稅收抵免等間接的方式予以優惠,以扶持中小企業健康成長。
第三,徹底改變傳統的「成分」觀念和政策,對民營經濟一視同仁,在融資方面還應對民營中小企業給予必要的傾斜政策。
(二)建立中小商業銀行,增大商業銀行資本供給
目前,如果我們一味要求作為「經濟人」的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股份制大銀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也不現實,因為僅比較利益和成本障礙這樣一些問題就難以克服。而中小商業銀行由於其資本規模較小,難以同大銀行對大企業進行競爭,其市場定位也只能是中小企業。
(三)建立票據鑒定事務所,增加票據貼現融資
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一些國家,商業票據承兌貼現非常普通。目前,由於種種原因我國商業票據的貼現融資規模還不大,銀行在進行貼現業務時一般僅局限於自己比較熟悉的企業,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傳統的計劃信用貸款將會越來越少,而作為資金市場重要工具的票據貼現將會越來越多。
為了防止票據貼現中的不法行為發生,促進票據貼現市場的正常發展,筆者認為建立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票據鑒定事務所,用現代化的鑒別技術,為銀行打消貼現的顧慮,促進貼現市場的健康發展。
(四)完善資本市場,擴大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目前由於政策限制,我國一些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高新中小企業,因不能發行股票、債券融資,而錯過了發展的大好時機。因此,建立和完善適合於中小企業資本融通的資本市場,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來說十分迫切。就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來看,筆者認為應該:
1.推行中小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所謂資產證券化是指資產的擁有者以其未來的現金收入作為一種抵押,並以此抵押為前提,在資本市場上以發行證券的方式進行變現性融資的過程。其融資工具為「資產抵押證券」。廣大資本短缺的中小企業,可把部分資產以證券化形式實現變現性融資。
2.逐步完善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出於高科技企業具有高風險、小規模、建立時間短等特點,一般難以進入證券主板市場。因此,在目前已經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市場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顯得十分必要,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一個入市門檻較低的直接融資渠道。
3.增大證券市場中櫃台交易的力度。進入二板市場融資固然是解決高新技術企業資本短缺的重要途徑,但這對於眾多傳統行業的中小企業來說畢竟是不大可能的事。
4.大力發展產權交易市場。企業資本金的形成,既可以發行股票,也可以吸收直接投資,且通過吸收直接投資而形成資本金的企業占絕大多數,它們的資本仍然需要流動和轉讓。
5.在加強監管前提下開放民間信用市場。民間信用市場是民營企業、個人自由借貸資本,確定利率的市場。它無固定場所、交易費用低、多憑信用而不需擔保抵押,利率隨行就市,不受國家政策法規約束。
(五)建立金融信息網路,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質量
應建立一個連接所有商業銀行的面向所有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網路,及時發布資本供求信息,讓企業和銀行及時掌握社會資本的運行動態,在雙向選擇中打破區域界限,在一個更大的范圍內配置金融資源。這不僅可以使企業得到融資便利,而且也可以使銀行的資產更富效率。
(六)強化內部管理,增大企業自有資本積累
企業發展必需大量資本,因此,中小企業應加強資本結構的管理,以保持良好的資本結構。在創立之初,應根據投資規模籌集必要的資本;或者在資本有限的情況下,選擇所能達到的投資規模。在生產經營中,則應加強營運資本管理,以實現生產經營的內涵擴大。並通過利潤留成等辦法擴大企業內源融資的實力,提高外源融資信用潛力。
(七)發展融資租賃業,推進社會資源的重組
融資租賃於19世紀80年代初在我國興起後,發展很快,作用很大。但是目前我國的融資租賃,在資本市場中只是簡單地充當銀行貸款的替代品,尚未完全脫離銀行信用,而租賃公司所進行的業務也形同於「變相的高利貸款」。
因此,要充分發揮融資租賃的重要作用,首先是要把金融性租賃企業放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對租賃業要貫徹稅賦從輕、優惠從寬、手續從簡的原則;其次是要允許各種租賃公司同時並存。具體地講,就是要促使金融機構類租賃公司、製造商類租賃公司、綜合專營租賃公司並行發展,允許各種主體(包括私人)參與租賃經營,積極探索直接租賃、售後回租、合作租賃、杠桿租賃等多種租賃形式,沖破租賃地區封鎖,以期形成以供求關系為導向、多層次、多方式、公平競爭、相互制約的開放型的良性運行的租賃市場體系;第三,還必須培養一大批租賃經銷商和經紀人,把融資租賃業更好更快地發展起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⑤ 可以將融資租賃公司分類為哪幾種麻煩簡要的說一下是根據什麼分的!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二十八種模式
一、 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 2
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2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2
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 2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2
二、 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3
(一)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 3
(二)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 3
(三)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 3
(四)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 3
(五)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 4
(六)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 4
三、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4
(一)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 4
(二)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 5
(三)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 5
(四)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 5
(五)第十一種模式:引進風險投資 5
(六)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投資 6
(七)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 6
(八)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 7
(九)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 7
四、第三類——內部融資與貿易融資模式 8
(一)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結余融資 8
(二)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 8
(三)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 8
(四)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 9
(五)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 9
(六)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 9
(七)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 9
五、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10
(一)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 10
(二)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 10
(三)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 10
(四)第二十六種模式:IFC國際投資 10
(五)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投資 11
(六)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投資 11
六、 結束語 11
1、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選擇運用 11
2、 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組合運用 11
3、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創新運用 11
一、國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
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
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
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
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
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
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
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
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
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
第十一種模式:風險投資融資
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融資
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
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
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
第三類: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
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盈餘融資
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
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
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
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
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
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
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
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
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
第二十六種模式:I FC國際融資
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融資
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融資
二、第一類——債權融資模式
(一)第一種模式:國內銀行貸款
1、定義:國內銀行貸款是指銀行將一定額度的資金及以一定的利率貸放給資金需求者,並約定期限付利還本的一種經濟行為。
2、特點
1)手續較為簡單
2)融資速度較快
3)融資成本較底
4)貸款利息進入企業成本
5)按期付利、到期還本
(二)第二種模式:國外銀行貸款
1、定義:國外銀行貸款,是指為進行某一項目籌集資金,借款人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向外國銀行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
2、特點
1)國外商業銀行是非限制性貸款
不限貸款用途 不限貸款金額 不限貸款幣種
2)國外商業銀行貸款利率較高
按國際金融市場平均利率計算
硬通貨幣利率低
軟通貨幣利率高
3)國外商業銀行貸款看重貸款人的信譽
(三)第三種模式:發行債券融資
1、定義:發行債券融資
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是企業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社會發行債券融資的一種融資模式。
2、種類及特點
1)短期企業債券(期限1年以內)
2)中期企業債券(期限1至5年)
3)長期企業債券(期限5年以上)
4)企業債券具有流通性、收益性、償還性、安全性的特點
(四)第四種模式:民間借貸融資
1、定義:民間借貸融資是不通過金融機構而私下進行的資金借貸活動,是一種原始的直接信貸形式。
2、民間借貸模式創新—個人委託貸款業務
所謂個人委託貸款業務,是由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銀行作為受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
3、個人委託銀行貸款的規定
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規定:委託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委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商業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都可以開辦委託貸款業務。
200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民生銀行正式開辦個人委託貸款業務。
(五)第五種模式:信用擔保融資
1、定義:信用擔保融資是介於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以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融資模式。
2、特點
1)使原借、貸兩者關系變為借、貸、保三者關系
2)信用擔保分散銀行貸款風險
3)信用擔保分解企業融資困難
4)信用擔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擔保費用
5)成功的信用擔保將實現企業、銀行、擔保機構「三贏」
(六)第六種模式:金融租賃融資
1、定義:金融租賃融資是以商品形式表現借貸資本運動的一種融資模式。
2、特點
1)由承租人指定承租物件,使用、維修、保養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
2)金融租賃以承租人佔用出租人融資金額的時間計算租金。
3)租賃物件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到合同結束時,根據合同協定可以轉移給承租人。
4)金融租賃最少需要承租方、出租方、供物方三方當事人。
三、第二類——股權融資模式
(一)第七種模式:股權出讓融資
1、定義:股權出讓融資是企業出讓企業的部分股權,以融到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
2、股權出讓的對象
1)股權出讓大型企業
2)股權出讓境外商企
3)股權出讓產業基金
4)股權出讓風險投資
5)股權出讓個人投資
(二)第八種模式:增資擴股融資
1、定義:是企業根據發展的需要,擴大股本融資的一種模式。
2、特點
1)通過擴大股本,直接融進資金
2)通過擴大股本,把企業加快做大
3)根據經營收益狀況,向投資者支付回報
(三)第九種模式:產權交易融資
1、定義:產權交易融資是指企業的資產以商品的形式作價交易的一種融資
模式。
2、種類
1)按產權的歸屬主體不同可分為:政府產權、 法人產權、私有產權
2)按產權歷史發展的形態不同可分為:物權、債權、股權
3)按產權客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有形資產產權和無形資產產權
4)按產權運動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5)按產權具體實現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所有權、佔有權和處置權
(四)第十種模式:杠桿收購融資
1、定義:杠桿收購融資是指以被收購企業的資產或股權作為抵押籌資,來
增加收購企業的財務杠桿的力度,去進行收購兼並的一種融資模式。
2、種類
1)資本規模相當的兩個企業之間
2)大企業收購小企業
3)小企業收購大企業
4)個人資本收購法人企業(包括M B O)
(五)第十一種模式:引進風險投資
1、定義:風險投資是一種投資於高科技、高增長、高風險企業的權益資本
投資。
2、特點
1)高風險
2)高回報
3)專業性
4)組合性
5)權益性
6)中長期
(六)第十二種模式:投資銀行投資
1、定義:投資銀行投資是指投資銀行將符合法規可動用的資金以股本及其它形式投入於企業的投資。
2、投資銀行的定義
投資銀行是主營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現實中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公司、風險投資公司、投資顧問公司等都是投資銀行機構。
1、特點
1)投資銀行是資本市場的核心機構
2)投資銀行除了自身的可用資金還有多種融資渠道
3)投資銀行投資原則上參股不控股
4)知名投資銀行投資的企業,實際上已為進入資本市場奠定了基礎
(七)第十三種模式:國內上市融資
1、定義:國內上市融資是指企業根據國家《公司法》及《證券法》要求的條件,經過中國證監會批准上市發行股票的一種融資模式。
2、企業在國內上交所主板上市融資的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 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3、企業在國內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的條件
1)目前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實行「兩個不變」,即:現行法律法規不變;發行上市標准不變。
2)目前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實行「四個獨立」,即: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
4、企業國內創業板上市的條件
1)IPO後總股本不得少於3000萬元
2)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
3)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4)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
(八)第十四種模式:境外上市融資
1、定義:境外上市融資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及境外資本市場的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在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的一種融資模式。
2、國家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到境外上市融資
1)1999年7月1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的有關問題的通知》
2)1999年12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
3)2005年10月2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內企業到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是我國對外招商引資的新發展
3、目前實際可選擇的境外資本市場
1)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創業板股票市場
2)新加坡交易所股票市場
3)美國紐約交易所和NASDAQ股票市場
4)英國倫敦交易所股票市場
5)德國法蘭克福交易所股票市場其中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創業板股票市場為
國內中小企業境外上市融資的首選股票市場。
(九)第十五種模式:買殼上市融資
1、定義:買殼上市融資是非上市公司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收購控股上市公司來取得合法的上市地位,然後進行資產和業務重組進行發行配股的一種融資模式。
2、殼公司的特點
1)經營業績差
2)行業前景不佳
3)產品市場萎縮
4)股價長期低迷
5)企業債務過重
6)自身無回天之力
四、第三類——內部融資與貿易融資模式
(一)第十六種模式:留存結余融資
1、定義:留存結余融資是指企業收益繳納所得稅後形成的、其所有權屬於股東的未分派利潤,又投入於本企業的一種內部融資模式。
2、特點
1)手續簡便
2)財務成本低
3)增強企業凝聚力
4)企業沒有債務及股權分散的風險
(二)第十七種模式:資產管理融資
1、定義:資產管理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對資產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節省企業在資產上的資金佔用,增強資金流轉率的一種變相融資模式。
2、應收帳款抵押貸款
通過以應收帳款作為抵押取得貸款。
應收帳款抵押貸款的特點是:賣貸方將應收帳款抵押給金融機構,而取得抵
押貸款。但應收帳款仍由賣貸方去負責追索。
3、存貨質押擔保貸款
存貨擔保融資是通過倉儲物品進行質押貸款。
存貨擔保的特點是:企業的存貨必須市場相對暢銷、不易腐壞、市場價格相對穩定等,以其作為融資的擔保品。
(三)第十八種模式:票據貼現融資
1、定義: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在需要資金時,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支付給票據持有人的一項銀行業務。
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1)銀行作為匯票的承兌人,在票面上辦過承兌手續,承諾到期付款的匯票。
2)銀行承兌匯票持有人,在需要資金時,可申請提前兌現。
3、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1)購貨人作為匯票的承兌人 在票面上辦過承兌手續,承諾到期向銷貨人付款的匯票。
2)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是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融資,如果承兌企業的資信好,商業承兌匯票持有人在需要資金時,可持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的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
(四)第十九種模式:資產典當融資
1、定義:資產典當融資是指資產所有者,將其資產抵押給典當行而取得當金,然後按約定的期限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融資行為。
我國2001年8月正式實施《典當行管理辦法》。
2、特點
1)當物、當期、當費靈活
2)典當手續簡便快捷
3)典當融資限制條件較少
(五)第二十種模式:商業信用融資
1、定義:商業信用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交易雙方通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形成的一種商業信用籌措資金的形式。
2、特點:
1)最原始的商品交易資金周轉的信用方式
2)商業信用能為交易雙方提供方便
3)商業信用可以鞏固經濟合同、加強經濟責任
4)商業信用融資的關鍵是交易雙方都要誠守信用
(六)第二十一種模式:國際貿易融資
1、定義: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各國政府為支持本國企業進行進口貿易而由政府機構、銀行等金融機構或進出口商之間提供資金。主要形式有國際貿易短期籌資和國際貿易中長期融資。
2、國際貿易短期籌資
進出口商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需要短期融通資金,以促進進出口貿易的有效實現,這些短期資金可以從各國的對外貿易銀行或其它途徑得到解決。
3、國際貿易中長期籌資
國際貿易中長期籌資即指出口信貸,它是以出口國政府的金融支持為後盾,通過銀行對出口商或進口商提供低於市場利率並提供信貸擔保的一種籌資方式。
(七)第二十二種模式:補償貿易融資
1、定義:補償貿易融資是指國外向國內公司提供機器設備、技術、培訓人員等相關服務等作為投資,待該項目生產經營後,國內公司以該項目的產品或以商定的方法予以償還的一種融資模式。
2、特點
1)補償貿易是投資與貿易相結合的活動;
2)補償貿易是商品貿易、技術貿易和國際信託相結合的活動;
3)買方所購進設備款和利息不以現匯償還,而以其所購進設備生產的產品償還。
五、第四類——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
(一)第二十三種模式:項目包裝融資
1、定義:項目包裝融資是指對要融資的項目,根據市場運行規律,經過周密的構思和策劃進行包裝和運作的一種融資模式。
2、特點
1)項目包裝的創意性
2)項目包裝的獨特性
3)項目包裝的包裝性
4)項目包裝的科學性
5)項目包裝的可行性
(二)第二十四種模式:高新技術融資
1、定義:高新技術融資是指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產業化的的一種融資模式。
2、來源:
1)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2)國內民間資本
3)國際機構資本
(三)第二十五種模式:BOT項目融資
1、定義:BOT項目融資是指經政府特許具有相關資格的中小企業一種特許項
目的融資模式。
2、含義
BOT是英文的縮寫,其含義是:投資建設 經營管理 到期移交
3、特點
1)政府主導與參與
2)按市場機制運作
3)由BOT項目公司具體執行
4)BOT項目主要是市政、道路、交通、電力、通訊、環保等資本與技術密集的大型項目
(四)第二十六種模式:IFC國際投資
1、定義:IFC是國際金融公司的簡稱(英文縮寫) IFC是世界銀行集團成員之一。它即是世界銀行的附屬機構,又是獨立的國際金融機構。 IFC 投資的重點是發展中國家中小型企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
2、特點
1)主要向發展中國家私人控股中小企業貸款
2)貸款額度在200—400萬美元之間,最高不超過3000萬美元
3)貸款期限7—15年
4)貸款利息不統一,視投資對象的風險和預期收益而定
5)IFC經常採取貸款投資與股本投資相結合的投資方式
(五)第二十七種模式:專項資金投資
1、定義:專項資金投資是指國家專門投資於中小企業專項用途的資金。
2、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省市政府陸續出台專項資金政策
1)國家財政部、原國家經貿部頒發《出口信用保險扶持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2)各省市相繼出台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六)第二十八種模式:產業政策投資
1、定義:產業政策投資是指政府為了優化產業結構,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而提供的政策性支持投資。
2、種類
1)財政補貼
2)貼息貸款
3)優惠貸款
4)稅收優惠
5)政府采購
六、結束語
1、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選擇運用
1)不同產業、不同階段的中小企業「量體裁衣」 選擇不同的融資模式。
2)傳統產業、高科技產業、重工業、 輕工業、服務業。
3)創辦階段、發展階段、擴張階段、成熟階段、飛躍 階段。
2、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組合運用
1)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可以同時選擇幾種融資模式組合使用
2)銀行貸款 + 補償貿易
3)高新技術 + 增資擴股 + 金融租賃
4)留存結余 + 風險投資 + 上市融資
3、中小企業融資模式的創新運用
1)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的靈活運用
2)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的創新運用
3)中小企業融資28種模式的創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