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淘寶支付方式有幾種
1、支付寶賬戶余額支付
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被稱為余額。充值到余額、支付時使用余額以及余額轉出都是當前最常見的服務。使用余額支付時基本沒有額度限制,用戶可以先多次充值再付款。支付寶余額還持隨時提現,用戶可以將余額提現至自己綁定的銀行卡。
2、儲蓄卡支付(網銀付款)
儲蓄卡是銀行為儲戶提供金融服務而發行的一種金融交易卡,屬於借記卡的一種。有磁條和晶元兩種類型。它的主要功能是可以在聯網ATM機和銀行櫃台存款、取款及在聯網的POS上進行消費。
3、信用卡支付
信用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
(1)安信託淘寶擴展閱讀
淘寶網上支付方式的優點
1、支付寶為買家提供安全方便, 簡單快捷的購買和支付流程, 極大程度的減少了買家的流失提高了可觀的成交支付轉換率, 並且它有穩健的作風、 先進的技術、 敏銳的市場預見能力,得到了各大銀行和合作夥伴的認同。它是電子支付領域中用戶們信賴的支付方式。
2、網上銀行付款是智能化的, 它可以完成賬戶查詢、 現金存取和現金交易等。 使用它可以省去很多麻煩和不必要的環節, 它有著金融機構及信用機構做擔保, 用戶的接受程度較高。
3、支付寶卡通的操作很簡單就要一個密碼,而且不需要開通網上銀行,並且使用安全,賬戶證書和手機簡訊實時通知賬戶資金變動。 開通了支付寶卡通當天就可以開店, 而且方便費用也低廉,它是免年費免卡費的。
⑵ 平安信託300萬收益
2021年全年,國內金融圈並不太平,信託產品雷爆頻率大增。轉眼間,2022年就要到了,春節將至,但對於普通投資者踩雷來說,可能不是一個好年景。
11月下旬以來,個人投資者王茜(化名)與平安銀行之間發生了一場「沒完沒了」的維權糾紛。稱,2020年2月17日,她在平安銀行北京分行路支行私人銀行客戶經理杜女士的推薦下,購買了本金為300萬元的「陝國投九通基業永遠債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陝國投九通基業」)信託理財產品。2020年12月12日收到季度分紅51,566.67元後,該理財產品已逾期。截至記者發稿時,300萬元本金和累計分紅17.34萬元尚未支付。
5億元信託礦爆,永續債權還是劣後?
根據王茜提供的信息和口頭介紹,早在2015年12月,她就在平安銀行開立了賬戶。到2016年2月22日,她的資產已經達到平安銀行私人銀行客戶的標准,後來與平安銀行私人銀行客戶經理杜女士成了「老熟人」。
(杜女士在微信上向推銷產品。由受訪者提供)
當時杜女士還告訴,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通基業」)是華夏幸福100%的全資子公司;華夏幸福與平安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平安集團為華夏幸福第二大股東;平安銀行和平安信託合並後,幾千億的信託,沒有一個出現過問題。
華夏幸福2019年12月12日公告,九通基金會與陝西國際信託簽訂《永續債權投資合同》。華夏幸福為九通投資與陝西國際信託就本次交易簽署的所有合同中規定的所有義務的履行,以及九通投資根據本協議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費用和陝西國際信託為實現前述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和擔保權利而發生的合理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值得注意的是,陝國投九通基金會的信託合同中並未明確該產品是否劣質。信託合同中的「特別風險提示」表明,信託投資九通基金會時,永續債權是否劣於其他普通債權,尚無相應的司法理論和實踐結論。九通基金會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清算、重組或終止時,可能因永續債權劣於其他普通債權而無法獲得或完全獲得企業清算財產的分配,從而造成信託財產的損失。
寄售行負責申報和平背書嗎?
王茜表示,由於工作繁忙,加上對平安銀行的信任,起初並沒有注意到陝國投九通基金會的逾期分紅。直到2021年11月15日,她才收到平安銀行的簡訊《關於召開陝國投九通基業永久債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五期第二次受益人大會的通知》。詢問客戶經理杜女士後得知,產品兌付有困難,近幾個季度的利息還沒到,正在「踩雷」。
在收到簡訊的那一刻,王茜覺得天要塌下來了。平安銀行銷售的一款信託產品,其底層資產是中國平安的戰略合作夥伴,卻意外爆炸,這讓她更加難以置信。為了盡快收回本金,王茜走上了坎坷的維權之路。
雖然信託合同中的黑體字表明,代銷銀行不承擔本信託產品的任何合規風險、兌付風險和風險管理責任,不承擔信託項下糾紛的處理和解決責任。受託人和代銷銀行均不對信託計劃提供任何形式的剛性兌付承諾,委託人投資該信託存在本金損失的可能。但認為,自己購買這款產品是出於對平安銀行和客戶經理杜女士的信任。杜女士多次告訴自己,風險條款只是按照監管要求列出的。顯然,平安銀行存在嚴重的利誘和欺詐嫌疑,比如暗示產品保本保收益。
據回憶,客戶經理杜女士在第一次介紹陝國投九通基金會的產品時告訴她,九通基金會是華夏幸福的全資子公司。根據提供的聊天記錄截圖,杜女士稱平安集團與華夏幸福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平安現在是華夏幸福的第二大股東,最近發行了華夏幸福的很多產品。作為平安華夏幸福的融資方,擁有保險資金和綜合金融牌照,可以為華夏幸福提供源源不斷的資金流。
此外,杜女士多次提及華夏幸福與平安的戰略合作關系,暗示平安將為產品代言。
王茜記得,在購買這個產品之前,他反復詢問截止日期。在推薦產品的過程中,杜女士強調,由於監管限制,永續債不能在產品合同中寫入固定期限。但根據以往經驗,此前發行的永續債都是在第一階段即一年內結束。從產品收益來看,6.8%的一年期收益是同類產品中最高的,融資方華夏幸福在過去一年中與平安的關系最為密切。雖然延期的概率很小,但是如果延期一年,第二年就可以享受8.8%的高收益,還不錯。
此外,杜女士還表示,信託產品因為監管要求,必須有一定的投資風險寫在合同里。她表示,平安銀行和平安信託合並後,信託量大概在幾千億元左右。這個固定收益產品沒有一個出現過任何問題,不僅本金,連利息都不會虧。
至於銀行能否通過訴訟償還的本金和分紅,沈律師表示,「有一定風險。」因為代銷銀行的欺詐行為很難認定合同無效,而王茜簽訂的信託產品合同的對應方是信託公司,如果信託公司無力償還金額,風險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北京天池君泰(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世傑表示,本金很難收回,因為合同上白紙黑字註明了相關風險,當事人的簽字代表了認可,投資有風險是一種共識,包括一般的理財產品都無法保證。
平安銀行很難通過隨意修改評論讓客戶「安心」。
在整理自己保留的相關證據時,王茜還回憶稱,平安銀行曾誘導投資者刷評級買高。
風險等級產品的嫌疑。
在理財產品銷售中,風險測評是合格投資者認定的重要環節。
在發現陝國投·九通基業爆雷後,王希查詢了此前在平安銀行做過的風評測試。王希表示,風評是每年到期重新評估一次,但是如果推銷產品超過了風評等級,客戶經理會讓她重新做一遍風評,把等級調高以滿足購買的需求。
依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
陳詩傑律師表示,銀行的這類行為是誘導消費者進行非真實的風險抗壓等級,有明顯的促使消費者購買高風險等級理財產品的目的。但個人投資者也需要提高個人風險防範意識,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低收益,要有自己的判斷力,按照自己實際的風險抗壓能力去購買理財產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任郭韌律師也表示,銀行的行為已經違規,但消費者自身也要有一定的風險防範意識,保存好關於理財投資的相關記錄,一旦因此發生風險可要求銀行理賠。
協商方案出爐,平安銀行的誠意如何?
經過多次投訴及溝通,平安銀行方向王希提出了信託收益質押貸款的解決方案。
方案具體內容為,投資人將信託產品質押給平安銀行,銀行以債券70%價值即210萬元,對投資人提供2年期、約定利息為4.5%的貸款。而剩下的90萬元,需要等華夏幸福方展期方案確認完畢後,銀行再根據情況出具對應方案。
銀行方強調,該方案實際上不需要投資人額外交付利息,且不會納入徵信。平安銀行相關負責人還稱,現在能夠保證客戶拿到70%的本金對客戶而言是一種資產保全,目前北京已經同意該方案並進行操作的客戶大概有200~300個了,其他銀行也在效仿平安銀行推出這樣的方案。
據銀行方提供給王希的《最高額質押擔保合同》顯示,為了保證甲方(質權人平安銀行)與債務人合同的履行,確保債務人與甲方間一系列債務的按時足額清償,乙方(出質人)願意以其合法擁有的財產及權利向甲方提供最高額度質押擔保。
銀行方提供給王希的另一份《私信貸業務循環授信額度合同》中顯示,甲方(借款人)向乙方(平安銀行)申請私信貸業務循環授信額度,乙方經審查同意授予此項額度。甲方在還款時需要利隨本清,本金還款日為貸款最終到期日。
平安銀行提供的解決方案涉及的相關合同中並未標明「不需付本金及利息」,王希質疑道:」如果後期平安銀行起訴,要求我償還貸款,我不僅需要償還本金及相關利益,還會對個人徵信產生負面影響,甚至會直接危及到整個家庭發展。「
銀行方相關負責人則反復對王希表示,銀行是通過可行可控的方式,基於華夏幸福產品的狀況,基於解決問題而制定推出的這個方案的,銀行會對方案及客戶負責。合同是標准合同,列的是金融約束,而沒有作行為約束,銀行不會跟客戶追償貸款,也不會讓客戶徵信出現問題,但這不能作為附加條款列在合同中。
王希認為,沒有在合同中標明只是銀行口頭承諾,該行為和之前客戶經理欺詐銷售如出一轍,這樣的解決方案毫無誠意,無疑又是一輪新的誘導和「欺詐」。
浙江萬高律師事務所的沈律師表示,銀行出具的很明顯是一個協商方案,只要雙方一致同意,在不侵害國家利益的基礎上,這樣的解決方案是沒有問題的。但沈律師也指出,在合同上沒有體現「不需付本金及利息」等相應信息,會存在銀行方後續追責的風險。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任郭韌律師也表示,銀行提供的這類解決方案不一定違法,這對銀行來說就是一筆信貸業務,和華夏幸福項目是否有關系,具體要看合同內容。此外,郭韌律師也肯定了王希的顧慮,因為如若按照合同規定,銀行方仍有權在貸款到期日要求客戶歸還貸款及利息。
「陌生且復雜艱難的訴維權」
「銀行在承認自己存在銷售問題的時候明確告知我,銀行違規監管可以處罰銀行,但是賠償個人金融用戶損失只能通過法院裁決。」王希認為,盡管從法律角度這樣說沒錯,但就銀行的種種行為及態度而言,這無疑是銀行倚仗自己的大體量對弱勢的個人金融用戶的欺壓,「淘寶賣家描述與事實不符淘寶都會支持消費者維權,要求賣家退貨及承擔往返運費,用店鋪押金先行賠付並對賣家進行處罰。銀行是推銷自己發行的產品還是推銷代銷產品,從客戶角度其實是分不清楚的,客戶對的唯一介面就是銀行,然後由於銀行欺詐造成客戶損失銀行卻零責任不賠償,需要客戶用完全陌生且復雜艱難的訴訟方式維權。銀行是國家募集民間資本的金融窗口,可以不用承擔責任、肆無忌憚地欺詐銷售,個人金融消費者作為非專業人士如何分辨和保護自己?國家金融信用又用什麼來保證呢?」
王希還感嘆道:「我的教育和從業經歷讓我還可以找到渠道跟銀行進行維權,對於一些自我權益保護意識更為薄弱的投資者,遇到爆雷,真的是更加絕望和無力。」
另一方面,12月10日,華夏幸福公告稱,《債務重組計劃》已獲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表決通過。據其《債務重組計劃》顯示,對2192億元金融性債務,華夏幸福將通過賣出優質資產回籠資金、出售資產帶走債務、現金清償、債務展期等方式,分批實現債務化解。
遺憾的是,12月15日晚間,華夏幸福再發公告稱,公司委託理財服務相關方對接人失聯,已就此向公安機關報案。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華夏幸福向Wingskengo Limited指定主體中科創資本支付理財資金合計3.13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0億元),預期收益率為每年7%~10%,協議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公司未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華夏幸福而言,20億元並非小數目,尤其是在公司積極推進債務重組事宜的當下。
華夏幸福的債務重組之路又添波瀾,王希的維權之路還要走多遠,仍是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