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有企業資產可以進行融資租賃嗎
國有企業資產可以進行融資租賃。
從我國立法實踐看,對於資產劃分並沒有統一的分類標准和方法。目前對於「不良資產」的規范性文件集中在國有資產、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領域,如《國有企業不良資產清理指導意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等。從總體上看,國有企業監管側重於制止國有資產流失及清產核資,金融監管側重於防控風險、營利能力和變現能力。
融資租賃資產交易應該是出租人的租賃資產交易,是一種「債權交易」。然而面對融資租賃這種經濟所有權和法律所有權分離的狀況,業界還有一個定律「買賣不破」租賃,因此債權擁有者不管怎樣交易(易主)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用益物權不應受到影響。這是融資租賃的第二個定律「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平靜佔有」出租人可以變,但承租人的權益不可以變,而且債權變更後承租人應向新的債權擁有者繼續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的義務。
租賃資產進入資本市場後會有頻繁的流轉,若租賃資產被租賃公司銷售後,其資產管理模式不能延續到下一個資產管理公司,一旦出現風險問題,無人能管理的這部分資產,將會在資本市場上引起混亂,因此資產管理需要可以伴隨租賃資產的流轉而延續下去的特性。資產管理公司最好有融資租賃背景的人才參與運作,甚至具備融資租賃經營資質而延續管理。
❷ 不良資產處置如何賺錢
1、直接追償 該融資租賃公司可採取直接向承租人進行催收追償、行使擔保權或取回租賃資產另行處置,以及通過訴訟(仲裁)、委託第三方追償等手段直接追償。
2、資產轉讓 融資租賃公司可採取將不良資產向投資者轉讓,實現現金回籠目的。資產轉讓包括公開拍賣、招投標、競爭性談判等公開處置方式,也包括協議轉讓非公開處置方式;或單獨處置,也可打包處置。
3、破產受償 破產受償系由債務人依照《破產法》等規定依法申請破產,融資租賃公司在不得已時可通過參與債務人的破產程序進行受償。
拓展資料: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利用率,降低成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部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1.財務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全面管理、主導年度資產盤點及建立公司固定資產財務帳工作。
2.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生產模具的統一申購、領用、使用檢驗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3. 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除生產工具、生產模具、辦公電腦、電腦耗材以外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統一入庫、領用、建立管理台帳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4. 行政維修部:負責公司生產設備的安裝檢驗、入庫、領用、建立管理台帳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5. IT部:負責公司辦公電腦、電腦耗材的統一申購、入庫、領用、使用檢驗、建立管理台帳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 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資產管理,建立本部門資產管理台帳,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管理本部門所有資產,辦理本部們資產申購、入庫、領用、借出、轉移、報廢等手續。
2.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責任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長以上人員)。
3.資產直接使用人:對所使用資產有合理使用和保管的責任。對於固定資產管理規范,應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涵括固定資產購置的投資可行性報告、采購程序、完工驗收流程、資產使用標准化程序、日常資產管理程序包括資產盤點制度等、維護保養要求、報廢程序以及資產管理檢查機制等各環節的管理制度),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則根據制度進行整改,有依有據開展各項工作。
❸ 中國四大資產管理的不良資產賣給誰
當然是盡量把這些資產重組,進行優化升級,債轉股,然後再賣出。。
我國目前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法
首先,我們看看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方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採取的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有債務追償、資產租賃、債務重組、資產拍賣和破產等七大類18種處置方式。經常要用到的方式有幾種,一種是拍賣,一個是實物資產的拍賣,一個是債權資產的拍賣。這兩種拍賣,通過把要處置的資產,通過評估,委託給拍賣機構,由拍賣機構刊登公告,在適當的場合進行公開拍賣。再比如說,債務重組,在接收的不良資產中,有95%的不良資產是屬於債權資產,債權資產處置的方式很多,其中一種重要方式就是債務重組,經過債務重組,把對方企業的債務按照債務重組的形式進行一定的減樣或者折扣,還一定比例的現金或實物,或者變成一定的股權。第三個,投資者可以把一個地區,或者一些企業的資產進行打包賣給他,包里的資產也是經過評估,經過投資者調查,或者談妥一個價格,按照這個價格在充分競價的基礎上進行出售。第四個,資產置換。可以把債權變成物權,也可以把債權變成股權。置換以後,再對置換以後的資產進行處置。投資者可以拿實物資產換我的債權資產,也可以直接買債權資產。還有資產租賃,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破產、清償等等,包括訴訟。手段是七大類,18種處置方式。
針對我國銀行不良資產存量的分類,我們把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目前正在使用和計劃使用處置銀行不良資產的方法,按目的分成兩種模式:獲取現實現金流為目的的模式和獲取預期現金流為目的的模式。
創造現實現金流模式
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幾種:競價拍賣、捆綁出售、整體出售、全額承包、租賃經營和依法處置。它們都是通過讓渡手中的不良債權和抵押實物以獲取現實的現金流。
截止2001年9月底,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合計處置不良資產930.8億元,收回資產377.7億元,其中現金232.8億元。可以說,創造現實現金流的方法是目前銀行和AMC所普遍採用的。
創造預期現金流模式
主要手法有:債轉股和不良資產證券化。這兩種方法都是通過將債權轉換為股權或債券,以謀求未來的收益。因此,我們將其歸類為創造預期現金流模式。
在這兩種方式中,其中用得最多的還是債轉股。
目前我國利用證券化途徑處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的狀況
為了加快不良資產的處理速度,去年上半年,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宣布對其接收的不良貸款中的部分抵押貸款以及已過戶到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名下的房地產類資產進行證券化操作,還聘請了經驗豐富的韓國資產管理公司為特別顧問,計劃在去年11月間推出"資產支持債券"的全新債券品種,以建立起一個銀行不良資產二級交易市場,並以與國外投資者組建合資公司的方式加快處置持有的不良資產。與此同時,其它各家資產管理公司和各大商業銀行也都作了積極的准備,一時之間,不良資產的證券化在我國進入了議事日程。
但是,去年6月中央銀行為了對信託行業的規范管理,接連出台了兩項法規--《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得發行任何憑證式證券。這事實上卡死了資產管理公司通過信託投資公司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路子,也就是說,在新的法律環境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信託方式推出資產證券化的計劃不得不暫時擱淺。
還有關於你的問題,現在這些政度公司都撤銷了,錢去那裡要。。所以大家不是把它債轉股了嘛。。相當於甩包袱。。
外國投資者看重這些不良資產的哪點好處?。。這個。。課本上好像講過許多對不良資產投資的成本和收益吧。。你可以隨便找個不良資產買賣的網站上,別人會極力告訴你購買各種不良資產的預期收益~~以便你投資。。
後面的問題,你把上面的弄明白後就至少知道了一些,至於是不是這樣一個信息,我也不好說,信息不足,不乏判斷。。你看,你只是在對一個感性的認識做判斷,沒有給出數據及比例相對量,怎麼就能下這樣的結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