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國有企業。
提問中有概念混淆,央企與國企並非並列關系。央企指的是中央直屬國有企業,是國企的一種。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是地方國有企業。所有央企都是國企,但國企並非全都是央企。
廣西投資集團隸屬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國資委,由其直接監管。因此,廣西投資集團屬於廣西地方國有企業,是地方國企,而非央企。
『貳』 廣西金融投資集團與廣西投資集團是什麼關系
廣西金融投資集團與廣西投資集團沒有關系。
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現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88年6月24日,其前身為廣西建設投資開發公司,啟動資金1500萬元。1996年改制為廣西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4月22日更名為現名,注冊資本41.97億元人民幣。
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008年7月28日正式開業,是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金融投資企業,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為進一步促進廣西地方金融業的發展,更好地服務廣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而組建的金融控股集團,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2)廣西投資融資集團擴展閱讀:
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15億元,人數5000多。集團公司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負責整合、管理現有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發起設立和組建新的金融機構,控股(參股)地方銀行、證券、保險、金融擔保、期貨、金融租賃、產業基金、信託等金融類機構,開展以金融為主、非金融為輔的各類投資活動。
打造新型投融資平台,以推動我區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務的相互融通,促進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相互融合,創建我區地方金融產業綜合經營模式,加快全區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進程,為廣西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