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權融資的規定有什麼
債權融資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債權務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錢的方式進行融資的方式;
2、一般的債權融資分為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民間借款;
3、發行債券的,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審批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三十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監測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對金融市場實施宏觀調控,促進其協調發展。
第三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和維護金融穩定的需要,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回復。
第五十二條
本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㈡ 債權融資方式有哪些呢
債權融資方式主要有:私人信用、企業間的商業信用、租賃、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等其他方式。債券融資屬於直接融資,在直接融資中,需要資金的部門直接到市場上融資,借貸雙方存在直接的對應關系。而在間接融資中,借貸活動必須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由銀行向社會吸收存款,再貸放給需要資金的部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什麼是債權融資
一、什麼是債權融資
1、指企業通過舉債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首先要承擔資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後要向債權人償還資金的本金。債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決企業營運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不是用於資本項下的開支;
2、法律依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四條
銀行通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實施債轉股,應當通過向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轉讓債權,由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化為股權,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債權融資與債券融資的區別是什麼
1、風險不同。對企業而言,股權融資的風險通常小於債權融資的風險,股票投資者對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業的盈利水平和發展的需要而定,債券則必須承擔按期付息和到期還本的義務;
2、融資成本不同。股權融資的成本高於負債融資,這是因為:一方面,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的風險較高,要求的投資報酬率也會較高,另一方面,對於籌資公司來講,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具備抵稅作用,而且股票的發行費用一般也高於其他證券,而債務性資金的利息費用在稅前列支,具有抵稅的作用。因此,股權融資的成本一般要高於債務融資成本;
3、對控制權的影響不同。債券融資雖然會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能力,但它不會削減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力;
4、對企業的作用不同.發行普通股是公司的永久性資本,是公司正常經營和抵禦風險的基礎,主權資本增多有利於增加公司的信用價值,增強公司的信譽,可以為企業發行更多的債務融資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㈣ 債權融資的種類有哪些
債權融資的種類包括: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借款融資;或者發行新的公司債券。借款融資包括銀行借款、或者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借款融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㈤ 關於債權融資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債權融資又稱債券融資,有以下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㈥ 債權融資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債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舉債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首先要承擔資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後要向債權人償還資金的本金。債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決企業營運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不是用於資本項下的開支。債權融資具有如下特點:1、債權融資獲得的只是資金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負債資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業必須支付利息,並且債務到期時須歸還本金。2、債權融資能夠提高企業所有權資金的資金回報率,具有財務杠桿作用。3、與股權融資相比,債權融資除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可能帶來債權人對企業的控制和干預問題,一般不會產生對企業的控制權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銀行通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實施債轉股,應當通過向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轉讓債權,由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化為股權,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鼓勵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通過先收購銀行對企業的債權,再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形式實施債轉股,收購價格由雙方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確定。涉及銀行不良資產,可以按不良資產處置的有關規定辦理。鼓勵銀行及時利用已計提撥備核銷資產轉讓損失。
㈦ 債權債務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債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債務進行融資。對於債務融資獲得的資金,企業應先承擔資金的利息,並在借款到期後將資金本金償還給債權人。方式主要包括:
(一)民間的私人借款;
(二)企業間的商業信用;
(三)租賃;
(四)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五)從資本市場融資;
(六)利用外資。
【法律依據】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債權人已經履行債權所對應的合同義務,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規定;
(二)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確認;
(三)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
用以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有兩個以上債權人的,債權人對債權應當已經作出分割。債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公司應當增加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