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信託賠償准備金
信託賠償准抄備金是信託公司交給信託業協會的風險准備金。防止項目出現問題的時候。沒發給投資人交待。所以信託業協會專門成立了這樣一個基金來保護信託產品。相當於給信託產品買了一個保險。一般是需要信託公司向信託業協會交產品規模的1%做為准備金。項目結束的時候,退給信託公司。
⑵ 信託賠償准備的我國信託賠償准備金現狀[1]
(一)缺乏系統完整的信託賠償准備金制度。目前,關於信託賠償准備金的制度規定散見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上兩制度片面地規定了信託賠償准備金的計提原則、比例和使用范圍,沒有形成完整系統的制度體系。具體條款規定如下,《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101條規定「從事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企業,應按本年實現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信託賠償准備,用於彌補虧損,不得用於分紅、轉增資本」。第163條規定,「從事信託業務時,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損失的,屬於信託公司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造成信託資產損失的,以信託賠償准備金賠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每年應當從稅後利潤提取5%,作為信託賠償准備金,但該賠償准備金累計總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20%時,可不再提取。信託投資公司的賠償准備金應存放於經營穩健、具有一定實力的境內中資商業銀行或者購買國債」。
(二)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缺口較大。根據 2005年公開披露的48家信託公司年報數據分析。截至2005年末,48家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1.9億元,注冊資本合計410.07億元。按照信託賠償准備金累計總額達到信託公司注冊資本20%可不再提取的規定,48家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缺口80.11億元,缺口率高達97.68%。以期末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最高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為例,期末信託賠償金 4522.60萬元,注冊資本25億元,准備金缺口45477.4萬元,缺口率高達90.95%;另有十餘家信託公司期末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為零,從未計提過信託賠償准備金,准備金缺口率高達100%。就河南當地的兩家信託公司,中原信託期末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59萬元,注冊資本59227萬元,准備金缺口率99.5%;百瑞信託期末信託賠償准備金62.9萬元,注冊資本35000萬元,准備金缺口99.1%。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缺口大的現象非常突出。
(三)信託賠償准備金來源途徑單一,缺乏有效的「造血」機制。從目前信託賠償准備金的制度規定看,信託賠償准備金的來源局限於信託公司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對於信託賠償准備金的管理運用,只是規定了信託賠償准備金應存放於經營穩健、具有一定實力的境內中資商業銀行或者購買國債,並未規定信託賠償准備金新的來源渠道。信託賠償准備金來源途徑單一,缺乏有效的「造血」機制,是當前信託賠償准備金的重要特徵,已成為制約信託賠償准備金風險防範功能充分發揮的「瓶頸」問題,也是導致目前信託賠償准備金缺口大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不斷攀升的信託規模,降低信託賠償准備金風險防範功能的發揮。根據2005年公開信息披露數據顯示,48家信託公司共管理信託資產規模 1956.99億元,較上年增加443.15億元,增長29.27%。當年新增集合信託項目622個,新增集合信託總規模511.8億元,平均單個集合信託規模8228萬元,而48家信託公司平均每家信託賠償准備金僅為395.83萬元,占單個新增集合信託計劃平均規模的4.81%。2005年河南當地兩家信託公司新增集合信託項目30個,平均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60.95萬元,占單個新增集合信託計劃平均規模15077萬元的0.4%。隨著信託規模的快速增長,信託規模與信託賠償准備金的數量差距不斷增大,會進一步降低信託賠償准備金風險防範功能的發揮。
⑶ 信託賠償准備的介紹
信託賠償准備是指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賠償信託業務損失的風險准備。
⑷ 信託賠償准備完善我國信託賠償准備金制度的建議[1]
為完善我國信託業的賠償保障體系,建議盡快出台我國專門的信託賠償准備金管理制度。該制度應明確賠償准備金的計提原則、方法、比例,以及其運用范圍、途徑和管理措施,同時規定違規責任,確保其科學合理、規范管理與高效使用,充分發揮風險補償作用。
針對信託公司的差異化風險水平,應根據監管評級體系,將信託公司劃分為五個等級,對應不同的計提比例。例如,評級為A的公司每年可計提5%的准備金,達到注冊資本的15%時停止提取。這樣的分級制度有助於降低准備金缺口,增強公司股東的風險意識,促進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
為了增強賠償准備金的自我補充能力,應拓寬其運用渠道。允許賠償准備金投資於安全、流動的金融產品,如中資銀行存款和低風險債券,同時給予稅收優惠以激勵公司積極管理。此外,允許購買商業保險,以擴大風險補償效果。同時,鼓勵參與信託風險緩沖基金,以應對可能的兌付風險。
對於已達到計提限額的賠償准備金,當信託規模持續增長時,應建立補充計提機制。根據信託規模與一般存款准備金率的乘積確定計提基數,根據實際差額調整准備金余額,確保風險防範功能隨信託規模擴大而強化。
總的來說,完善信託賠償准備金制度是保障我國信託業穩健發展的重要一環,通過建立全面的風險防範機制,可以有效降低信託公司的經營風險,確保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⑸ 風險儲備金業務對於信託投資公司的作用
信託賠償准備是指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賠償信專托業務損失的風險准備。屬
信託風險補償作用
1.准許信託賠償准備金存放中資商業銀行、購買國債的同時,准予信託賠償准備金參與風險相對較低的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等金融投資領域,進行投資活動,由此產生的投資收益計入信託賠償准備金,並給予稅收優惠,以激發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賠償准備金的積極性,達到信託賠償准備金快速積累的目的。
2.准許信託投資公司用信託賠償准備金購買商業保險,一旦信託計劃出現損失,由保險公司按投保額,提供風險補償,放大信託賠償准備金信託風險的補償效用。
3.准許信託賠償准備金參與信託風險緩沖基金的創建。當信託公司信託計劃出現兌付風險時,信託風險緩沖機制啟動,信託風險緩沖基金可對信託計劃進行收購,保證信託計劃按期兌付,起到信託風險的緩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