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每個月都可以拿錢嗎
可以。但是有條件,具體如下:
1、在信託計劃推介期/募集期
我們知道一個信託計劃正式成立是從信託成立日那一天開始計算的。也就是說在推介期/募集期內,這個信託計劃實質上是還沒有正式成立的。在推介期/募集期,投資人可以拿回自己的資金。
如果是因為信託產品未能如期完成募集量或者達不到成立條件的,信託公司會主動退還投資人已支付的款項。在《信託合同》中一般會寫明信託計劃及信託單位成立的條件,包含但不限於信託資金募集規模不少於最低募集規模、相關交易文件已簽署並生效等,並且會約定「在每期信託單位推介期/募集期屆滿日,成立條件未能滿足,信託計劃或信託單位不成立,信託公司需退還投資人款項」《管理辦法》第十七條也做出了相關規定,這種情況一般是比較少的。
如果是投資人打款之後、信託成立之前,自己想拿回資金撤銷投資,投資人可以以書面形式向信託公司申請退回信託資金。
2、在信託計劃存續期
在信託計劃成立日之後到信託結束之前,是信託產品的存續期。目前我們做的固定收益類信託一般都是封閉式的,不能隨意的拿回資金。那麼在信託產品的存續期內,投資者如果急需用錢,又該如何是好呢?
考慮到這個情況,《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信託單位。信託公司應為受益人辦理受益權轉讓的有關手續」。
也就是說,在信託還沒到期的時候,投資人如果想拿回自己的資金,可以在經過信託公司的同意之後,將信託受益權轉讓給其他投資人,轉讓的方式主要有轉讓、繼承、和贈與等。一般《信託合同》里會對「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做出相關約定。
3、在信託計劃的開放期
對於投資類信託計劃,期限比較靈活,從1年到10年期不等。對於期限比較長的投資類信託計劃,信託公司一般會選擇設置一個封閉期,封閉期之後設置為開放期。比如一個5年期投資類信託計劃,設置封閉期為2年,2年之後為開放期,那麼在封閉期內投資人不能贖回信託資金,只能通過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拿回資金;封閉期過後的開放期內,投資者可以自行向信託公司申請贖回資金,這實際上給了投資人一個提前退出信託計劃選擇權。
拓展資料
雖然信託資金可以靈活拿回,但是實際情況中是比較麻煩的。在信託正式成立之前拿回資金需要向信託公司提交書面申請。
在信託正式成立之後,轉讓受益權也比較麻煩,一是新的合格受讓人不容易找到;二是無論是繼承、轉讓和贈與等方式轉讓信託受益權,產生的手續費或其他費用都由投資人自身承擔,尤其是轉讓一般為溢價轉讓,即在《信託合同》中約定的預計收益的基礎上原投資人要額外增加一點收益給新的投資人,原投資人會蒙受損失。
因此建議投資人在認購信託產品前在專業的理財師幫助下了解清楚信託產品的基本信息、風險高低,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慎重選擇產品,一次選對,避免因為選擇不當後悔了只能用更多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贖回資金。
『貳』 信託最快什麼時候拿回
信託或資管合同一般規定,付息和到期兌付是在核算日的十個工作日中的任何一天,具體要看信託或資管公司清算進度,如果需要了解具體的進度,可以咨詢自己的理財經理或者是撥打信託或資管公司客服電話咨詢。
信託到期兌付需要十個工作日之內到賬,在合同裡面會有體現。 正常3到5個工作日就會打到客戶的賬戶裡面,讓客戶可以再選擇好的信託產品。
例如:
「從近年風險機構的處置情況來看,一般在信託產品在登記後,就要把工作的側重點放在清產核資上,兌付還要看工作組的具體安排。」業內人士表示。
據記者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此前新時代信託在接管組的指導下,分四個階段解決其問題。以此類推,華信信託或將延續這四個階段,即:份額登記、清產核資、引入戰投、進入兌付。
與此同時,此次信託產品份額登記時間為3個月,而以前述信託公司為例,按照前期每三個月的階段任務處理進度,可推算出最後兌付時間或在今年12初啟動。
『叄』 怎麼從信託上面拿到錢
如果你是委託人的話,只有兩種途徑,一種就是到期兌付,另外一種就是未到期信託受益權轉讓。
信託公司依據信託產品設立目的的不同,把募集的錢投入到不同的項目中:
一、基礎建設類。地方政府要做基礎設施建設,找信託公司幫忙融資。信託公司依據對地方政府財政、經濟水平、發展速度等多方位考察。通過內部風控委員會的審查。如果可以做,那就會發出產品向社會募集資金。募集到的資金定向投資到具體的基礎設施建設中去。
二、工商企業類。工商企業缺錢。找信託公司融資。信託公司依據對企業本身的還款能力調查。通過信託公司內部風控審核。如果信託公司認可,那就會發出一個信託產品,向社會募集資金。資金定向投資到企業中去。
三、證券投資類。證券投資信託是指將信託計劃或者單獨管理的信託產品項下的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並符合法律規定的交易場所公開交易的證券經營行為(一句話:證投資信託的錢最後投向股票、債券、期貨等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