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航集團是國企還是私企旗下的航空公司呢
海航集團是是私企。旗下的航空公司也是私企。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於1993年成立,是中國發展最快、最有活力的航空公司之一,致力於為旅客提供全方位無縫隙的航空服務。
海航是中國四大航空公司之一,擁有波音787、767、737系列和空客330系列為主的年輕豪華機隊,適用於客運和貨運飛行,為旅客打造獨立空間的優質頭等艙與寬敞舒適的全新商務艙。截至2015年9月,共運營飛機158架,其中主力機型為波音737-800型客機,寬體客機31架。 海南航空追求「熱情、誠信、業績、創新」的企業管理理念, 憑借「內修中華傳統文化精粹,外融西方先進科學技術」的中西合璧企業文化創造了一個新銳的航空公司。海南航空秉承「東方待客之道」,倡導「以客為尊」的服務理念。從滿足客戶深層次需求出發,創造全新飛行體驗,改變旅客期望,立志成為中華民族的世界級航空企業和世界級航空品牌。以民航強國戰略為主導,加速國 際化布局,傾力打造規模和運營能力居世界前列的航空公司。
海南航空宣布從2018年1月18日起開放機上PED使用,搭乘海南航空航班的旅客可以使用手機、平板電腦(PAD)、筆記本電腦、電子閱讀器等攜帶型電子設備(PED)。
2. 新時代信託的發展簡史
1987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包頭市財政局和人民銀行包頭市分行共同出資組建包頭市信託投資公司。
1993年--公司取得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會員資格。
1995年--代理發行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三年期企業債券1億元;同年被包頭市政府評為經濟建設成績顯著單位。
1997年--公司實施股份制改制,引入新股東5家,換發新的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金增加為3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和規模進一步擴大。
1998年--開辦保管箱租賃業務,硬體設備和管理服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開辟了個人保管業務的新模式
2000年--公司位於包頭市中心地段的信託金融大樓落成
2001年--受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委託,託管海南省的三亞中亞信託投資公司在海口、天津、重慶等地的8個證券營業部,圓滿完成託管任務,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會的通報表揚。
2002年--在北京注冊成立了新時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3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重新登記,公司更名為「新時代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公司重新登記後的首個信託產品「聚財牛股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宣告成立。
2005年--開創了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和工商銀行總行合作的先河。
2006年--分別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書,戰略合作框架基本形成。
2007年--公司成立20周年。
2008年--開發了公司與銀行業務合作的新模式。
2009年--更名為「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開啟了公司服務於高端客戶、構建專業金融理財機構的嶄新篇章。
3. 1.海航的發展戰略有何風險
財務杠桿過高。海航先後並購了酒店、金融等諸多產業,與主業關聯性不強,且佔用了大量的資金,而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借款,是典型的杠桿收購,造成了大量的負債。然而,並購的份額並不足以使海航進入並購企業決策層,利潤回報率低,且無法充分的利用和整合並購資源,導致財務杠桿過高,資金期限匹配不合理,短期無法償還債務。
資產負債率過高。通過近年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可以看出,其資產負債率相比同行企業高出太多,已經出現現金流嚴重不足,無法及時償還債務的現象。企業的各項財務指標偏離,資產周轉效率低,運營能力下降,經營困難都是其財務風險的表現特徵。為了彌補損失,不得不以巨額杠桿再次融資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擴張速度過快。擴張速度過快首先沖擊的就是資金鏈,同時因諸多並購業務與主業無太大關聯性,同樣的投資決策和戰略去從事不同行業的業務,導致跨行業並購風險遠比同行業並購高。要多元化發展需要具備與之匹配的多元化戰略,海航在進行多元化戰略布局和優化方面存在較大的缺失。
內部控制不利。海航瘋狂擴張背後,導致負債率超高,面臨嚴重的財務風險,企業內部未能及時有效做出預警,並向決策者提供財務風險的評估和反饋,又無法通過內部控制體系及時化解,從如今的財務狀況正說明了其內控體系、內部流程優化的不利。
現有資源有效整合缺失。企業需要深入分析組織內部的資源配置與戰略的匹配性是否一致,並根據戰略需求及當前流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優化核心流程並配以相關資源,從而達到組織資源配置整體最優水平,實現對企業戰略的有效支撐。海航在快速擴張的同時未對現有資源及購入的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單純的資產增長未能對企業的良好經驗起到更好的作用。
大規模戰略重組計劃。發展之初,由於競爭中明顯處於弱勢,進行了一系列超越自身實力的大規模跨區域並購,以迅速拉升企業地位。但由於並購規模較大,使得海航欠下超過20億元的巨額債務,伴隨「非典」疫情對航空業產生的重創,行業迅速陷入冰凍期。
內部財務決策機制失靈。企業任何決策都應受到財務決策機制的指引,對高層管理者的行為也應進行有效監督和制約,來保證決策的科學性。而海航盲目開展投資並購等活動,財務風險概率大幅提高。
風險意識薄弱。由於海航資本結構不合理,多採取債務融資,而決策者未能充分意識到企業自身的資金實力和償債能力,沒有及時預測和評估資金使用的風險性,缺乏科學的預算管理,導致其價值損失急速擴大。
合理管控以降低財務風險
建立合理的資本結構。企業在資金融資渠道和方式上需要拓寬,對企業資金合理安排;可以從規模特點、不同發展階段,採取不同的融資選擇,以期降低成本,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增加資金收益,促進資本結構穩定,從自身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來合理安排資金管理,並進行制度和管理創新,降低風險,提高企業資金利用率和周轉率。
增加風險防範意識。企業要提高財務風險管理的效率,需要全員參與和支持,這樣企業的風險防範意識才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企業設立的制度才有強有力的支撐點。企業由於層級結構復雜等原因會導致股權分權復雜,管理容易混亂,若上下級無法進行有效管理與協調,財務風險便有可能爆發。
加強宏觀環境分析。大型企業有著多元化、國際化的發展目標,無疑離不開對宏觀環境的分析,而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宏觀因素的影響會產生財務危機。因此,做好外部環境分析,及時找出不利於企業發展的因素,制定科學的防範措施和應對策略,減少外在環境給企業帶來的影響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首要工作。
無論企業規模如何,對財務風險都要足夠重視,並通過科學方法加以控制,提高企業財務風險意識,加強財務決策機制建設,提升企業戰略決策的有效性,以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4. 海航集團是國企還是私企 海航集團是國企嗎
是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自1993年創業至今,海航集團歷經26年的發展,從單一的地方航空運輸企業發展成為跨國企業集團。海航集團以航空運輸主業為核心發展方向,以航空租賃、航空技術為輔助支撐平台,夯實主業可持續發展的根基。 2018年9月10日,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
依託集團在航空品牌和運營業務上的資源優勢和核心能力,以航空貨運、機場運營管理及臨空產業開發為主要業務方向,致力於發展成為特色鮮明的航空物流現代服務企業。旗下運營全貨機28架,運營管理及合作運輸機場16家。
(4)三亞機場信託擴展閱讀:
海航航空依託旗下全球航空產業鏈優質資源,構建起以航空客運、航空貨運、通用航空為核心,覆蓋維修、培訓、地服、航食、酒店和旅遊等上下游的現代航空服務體系,致力於服務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2018年,海南航空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共運營國內外航線2,000餘條,其中,國內航線近1,800條,國際航線244條,航線覆蓋亞洲,輻射歐洲、北美洲和大洋洲,通航境外63個城市。
海南航空專注打造國際國內高效互動的、品質型、規模化的卓越型世界級航空網路。緊密配合國家「民航強國」發展戰略,在北京、廣州、海口、深圳等
24 個城市建立航空營運基地/分公司。
5. 海航萬億債務重整落幕:集團將變信託計劃還債
海航集團進入破產程序以來,共接收2萬億債權申報,最終確認債權1.1萬億,截至9月30日四個重整程序二債會召開,海航集團破產重整工作距離收尾僅一步之遙,接下來將等待法定裁決。
國慶長假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在2021年度第41周安全生產經營例會上,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組長、海航集團黨委書記顧剛通報了上述情況。
在此之前的2月10日,海航集團依法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旗下的資產分為四塊各自重整,其中*ST海航(600221),*ST基礎(600515)和*ST大集(000564)三家上市公司單獨重整,海航集團等321家企業合並重整。
「不到8個月,用最短的時間、高質量推進了最大破產重整案二債會的順利召開,接下來將綜合二債會整體情況,待債權人於 10月20日 前依法完成表決後等待法院裁決,預計11月將完成相關法定程序。」顧剛說。
詳解三家上市公司債務償還方案
在9月27日至30日分別召開的四個二債會上,海航三家上市公司和海航集團的重整計劃草案也相繼浮出水面,其中, *ST 海航 與 *ST 基礎 找到了戰略投資者,通過戰投注入資金以及股票抵債或留債的方式,財務費用大幅降低。
*ST 海航的戰略投資者為遼寧方大集團, 將向海航航空主業投資 380億元 ,並且還有額外30億元的風險化解資金。
顧剛透露,方大擬投入的380億中,海航控股將獲得約250億現金流補充,在全面清償經營性欠款後,海航航空主業賬上還可能有100億現金用於企業經營,這有利於海航航空主業恢復到一個運營狀況 健康 的企業,並可以抵抗仍然持續的疫情常態化沖擊。
根據第一 財經 記者獲得的*ST海航重整草案,共 計4915家債權人 申報 9215 筆債權 , 申報金額合計3,972.09億元 。經管理人審查,已經提交法院裁定確認和預計後續法院可以裁定 確認的債權 共計約 1612.93 億元 。
這1600多億的債務,除了職工債權和稅款債權獲得全額清償,以及每家普通債權人 10萬元 以下(含)部分一次性現金清償,大多數以留債,股票抵債和債務轉移至海航集團清償的方式解決。
對此,多位專業人士對記者分析,對於普通債權人來說,債權越小損失越少,比如10萬以下能夠全額收回,10萬以上的部分就要打折了。具體打幾折要看*ST海航未來的股價,以及海航集團承擔的64.38%部分怎麼還(這部分在海航集團二債會的重整草案中明確了通過信託計劃的形式清償)。總體來看,海航經營越好,股價越高,債權人的損失會越小。
*ST基礎的戰略投資者是海南國資企業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海發控」),共有3242家債權人申報4,937筆債權,申報金額合計 1,888.62 億元。經管理人審查,已經提交法院裁定確認和預計後續法院可以裁定確認的債權共計約 951.99 億元 。
*ST基礎的債務償還方式與*ST海航類似 , 除了職工債權和稅款債權獲得全額清償,以及每家普通債權人10萬元以下(含)部分一次性現金清償,大多數以股票抵債或留債方式償還。
*ST大集的情況稍好些,因此計劃待重整完成後再引進戰略投資者。共有5,696家債權人申報7,304筆債權,申報金額合計 332.25億元 。這些債務同樣以留債或抵債的方式清償,每家普通債權人1萬元以下(含1萬元)部分一次性現金清償,超過1萬元的部分以供銷大集股票抵債。
海航集團變信託計劃實控的持股平台
相比幾家上市公司,海航集團等321家合並重整的企業,債務規模更加龐大。截至9月13日, 共計64,368家債權人 申報 168,814 筆債權 ,申報金額合計 14,606.33 億元 。經管理人審查,已經提交法院裁定確認和預計後續法院可以裁定 確認的債權共計約7,467.02億元 ,暫緩確定的債權共計約 895.66 億元 。
在已經確認的 超過7000億 的債權中,除了需要優先償還的 職工債權,稅收債權,有擔保債權,還有涵蓋大量個人理財投資的普通債權人: 購買海航理財產品的人數 超過5萬人 ,申報債權 規模近300億,其中也包括不少海航的員工 。
而由於海航整體 已經資不抵債數千億( 截至2021年2月10日,321家公司經合並抵銷後資產總值為2532億元,負債總額1.04萬億,凈資產為 -7858 億 ),按照破產法的規定,排除優先債權的順位,屬於 普通債權的理財債權人獲得現金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為海航所有有價值的資產,基本上都設置了抵質押。
不過,由於購買海航理財產品的人數眾多,在此前舉行的一債會上,管理人和工作組就透露,希望能夠盡力給理財債權人更多的清償保障。最終, 在得到機構債權人的同意下 ,一度連工資都發不出來的 海航集團才擠出了17億元 ,用於普通債權的現金清償—— 每人獲得3萬元現金的兌付額度 。
另據記者了解, 遼寧方大 和 海發控兩家戰略投資者,還分別願意拿出30億現金/部分*ST海航股票,以及2億現金/5億*ST基礎股票「救助」個人理財債務人 。不過由於這部分額外的 救助資源由第三方提供 , 並不是海航的資產也不是程序內的資產 ,因此追加的現金和股票也沒有寫進重整草案,而是通過簽署「債權轉讓協議」的方式,由理財債權人 自願選擇 是否接受。
普通債權人剩餘的債務,則將通過 「 信託計劃」清償 ,而 信託計劃的成立 ,也是海航 的萬億債務在未來陸續償還的主要載體 。
目前暫定的六家業務管理平台公司包括 :航空集團(航空運輸)、三亞翊航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三亞翊航,機場運營)、金海智造(船舶製造)、海航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酒店商業)、資本集團(金融服務)、海航股權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等 。
而未來海航集團本部則將 新設一家發起人公司 ,發起人公司再新設一家 總持股平台 公司,持有上述六大業務管理平台公司的股權。
與此同時,發起人公司將作為委託人, 成立信託計劃 ,並將持有的總持股平台的股權以及對各業務板塊的應收款債權注入信託計劃,作為 信託財產 ,信託計劃還通過總持股平台實現對所有信託底層資產的實控及管理, 即將321家公司的全部資產納入了信託計劃 。
而321家公司的 全部債務也 將歸集至發起人公司,並以發起人設立的信託計劃份額受償,其中,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和普通債權人,分別獲得優先份額和普通份額,並 根據所持份額分享信託收益 。
根據重整草案,信託計劃項下的 信託收益,來源於其持有的股權資產的分紅、處置收益以及應收賬款的變現、處置,最終來源於重整完成後底層資產的經營收入、資產處置收入和未來戰略投資者的投入以及持有的引戰平台公司股權 的未來分紅。不過對於 信託計劃的受託人及信託受益權期限 等具體細節,草案中並未明確。
也就是說,如果重整成功, 海航集團將變為由債權人作為受益人的信託計劃來管理/運營的持股平台 ,未來債權人能從信託計劃中受償多少,需要看信託計劃處置資產,尋找戰略投資者和旗下資產經營收入的具體情況。而 海航原老股東團隊的權益將全部清零,包括海航方股東的出資人,以及海南省省屬國資股東的出資人,他們的股權都轉移至債權人享有。
6. 海航集團是國企嗎
海航實業是海航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海航集團的最終控制人是海南省國資委,屬於海南省屬國企,因此海航實業也是海南省屬國有企業性質。
7. 信託業發展歷史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
因此,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
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目錄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20世紀初,面對當時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機,我國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國經濟進步的人士建議學習西方,改造傳統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
我國「信託」二字最早的導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信託部,這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信託部,可以說是我國現代信託業的發端。1921年我國通商信託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專業信託公司,從此信託公司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並得到很快發展。
除了民營的信託業外,官營信託機構在1931年也開始出現。1935年設立了中央信託局,到1937年信託業有了一定發展。
上海、東南等十幾家信託公司大多兼辦銀行、儲蓄和保險業務,也有一些銀行設立了信託部。此外,還有官辦的上海市興業信託社和中央信託局。
各家經營的業務大同小異,即信託存款、信託投資、證券信託、商務管理信託、監工測量信託、保管信託、遺產信託、監護信託、房地產信託、代理信託等,但實際上有些業務並未形成完整的市場,其信託業可以說是「金融超市」,除了信託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託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託部,其業務包括房地產、運輸、倉庫、保管及其他代理業務。
同所有領域一樣,國家對舊中國的信託業也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對於原來的民營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整頓和改造。一部分資力不足、缺乏正常業務的機構首先被淘汰停辦;餘下的被納入金融系統,與銀行錢庄一起走國家資本主義道路,但1951年9月以後陸續停辦。
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為主要手段的金融體系重建過程中,穩定金融局勢、實現經濟恢復是 *** 主要的目的, *** 壟斷了金融機構的產權,形成了完全單一化的國有產權制度。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完成,原有的信託業務消失,對於官營信託公司予以沒收和接管,並直至1952年全行業公私合營為止。
至此,信託業在我國的發展告一段落。雖然在國營銀行里設有信託部門,但很快同民辦信託機構一樣收縮業務,最後停辦。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從信託起源和發展來看,信託功能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制度的完善有著密切關系。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引進使我國信託業迅速發展,同時,特殊的國情,又使我國信託業在不斷「糾錯」中艱難的成長。
1979年10月,改革開放後的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直屬國務院領導,可以辦理國際信託投資和金融業務。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開始恢復信託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的產物,是在特定時期我國金融改革與制度創新的產物。
198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關於銀行要試辦信託投資公司的指示,正式開辦信託業務。此後,各家銀行、各部委和各地 *** 等紛紛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其中,國有銀行的一些省級分行也相繼設立信託機構。
從1980年到1982年底,全國各類信託投資機構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託部186家,建設銀行的信託部266家,中國銀行的信託部96家,農業銀行的信託部20多家,絕大部分是地方 *** 和專業銀行開辦的,少數幾家是中央部委開辦的。當時設立信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的多餘閑置資金,以彌補銀行信貸之不足。
我國信託業的重新崛起,是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破。但是,我國信託業從「出生」起就被賦予了高級形態——金融信託,遠比受託理財要多的功能,它肩負著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籌集社會資金和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功能。
我國改革開放極大地調動了地方 *** 和各部門的積極性,人民銀行相關政策使信託業迅速的發展,基本上處於自由發展階段,出現了一定的盲目性。信託業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創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基本建設規模,沖擊了信貸收支平衡。
有鑒於此,國務院於1982年4月下達了《關於整頓信託投資機構和加強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單位批準的信託投資公司以外,各地區、部門都不得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已經辦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託投資業務全部由銀行來辦,地方信託投資公司一律停辦,這一階段整頓的重點是業務整頓,限定信託業只能辦理委託、代理、租賃、咨詢業務。
到了1984年,。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
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
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1.信託的由來: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
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
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信託即信任委託。它起源於14世紀羅馬的「Fidei missum」(遺囑信託)制度。
當時這一信託制度的設立,是為了使外國人、俘虜、異教徒等非法繼承人能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對遺產的繼承。即財產所有者通過遺囑,指定一個具有法定資格的繼承人,先讓其繼承遺產,然後再由這個人轉給立囑者意願中要贈與的人。
由於這一制度具有的規避當時遺產受贈法的特性,起初並不為羅馬法所承認,只是到了羅馬國後期才賦予其合法的地位。 古羅馬信託制度盡管在結構和功能上都與今天的信託制度相差甚遠,但在本質上都不失是將財產交給受託人經營,而收益由收益人享用的一種制度。
此後,這一制度被英國採用。在英國,最初是由個人承辦信託,委託者找自己信任的親朋或律師擔任受託者,不給報酬,稱之為「民事信託」。
這種依靠個人關系而進行的信託,在管理、運用財產的時候往往出現許多問題和發生財產損失、糾紛。1883年英國 *** 頒布了「受託者條例」,對個人受託者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法律加以限制。
1896年英國 *** 又頒布了「官選受託者條例」,規定法院可以選任受託者。被選任的一般是法院的法官,仍是以個人作為受託者。
1907年公布的「官營受託法規」規定, *** 可以開辦信託機構並成為信託法人。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信託主要是為參加戰爭的英國軍人辦理遺囑信託。
直到1908年由官方出面設立的信託局才在倫敦正式成立,並在各大城市相繼設立了分局。官方信託局的主要業務是:管理 1000鎊以下的小額信託財產,保管證券及重要文件,辦理遺囑或契約委託事項,辦理 *** 機關委託事項,管理被沒收的財產等。
辦理這些業務雖都要收取一些費用,但由 *** 組辦的信託機構不是以贏利為目的。而由法人辦理的信託則是在1899年《公司法》的基礎上,以1925年的「法人受託者條例」為基礎開始的。
英國的信託業務主要是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兼營業務,專營信託業務的公司所佔的比重則較小。英國全部信託業務的90%集中在威斯敏斯特、密特蘭、巴克萊、蘇埃德等四大商業銀行設立的信託部和信託公司。
由於大部分信託業務是個人承辦的,所以英國的信託以民事為主。由法人承受的主要是股票、債券等代辦業務和年金信託、投資顧問、代理土地買賣等業務。
在世界各國當中,雖然英國信託業發展的時間較長,而且美國的信託源於英國,但其發展程度則遠不如美國和日本。 從1792年美國第一家信託公司成立到19世紀初,信託多由保險公司作為一項副業經營,主要是按死者生前的願望處理其財產。
此後不久,隨著信託業務的擴大,當時的信託公司從保險公司中獨立出來。特別是1830年以後,美國的信託公司大量出現。
到十九世紀末,在美國社會中,信託公司不僅積極參與籌集、承購鐵路、礦山債券,而且也為普通百姓辦理管理錢款和財產。 如果說美國的信託業務是從英國學來的,那麼,日本的信託業則是從美國引進的。
日本的信託業務最初是在銀行內部經營的。1902年,日本興業銀行成立以後,首次開辦了信託業務。
不久,安田銀行(今富士銀行)、第一百銀行(今三菱銀行)和三井銀行等幾家主要的銀行也都先後開辦了信託業務。 1904年成立的東京信託公司,是日本第一家專業性信託公司。
這家信託公司的成立,是日本信託事業大發展的開端。隨後,在日本國各地很快出現了各類信託公司,業務品種比較多,其經營也較混亂。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信託公司因經濟蕭條而倒閉。日本 *** 則藉此機會先後頒布了《信託法》和《信託業法》。
這兩個法對信託業務的經營原則和監管辦法做了詳細的規定,並使之成為日後日本信託事業發展的基本法。同時,依據以上兩法對全日本的信託業進行全面的整頓,從而把日本的信託事業推進到一個規范化發展的嶄新階段。
19世紀中期以後,世界上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中,隨金融工具形式的增多,人們的財富觀和價值觀都發生了變化。信託關系中的受託人也一改原來那種在信託關系中消極地充當財產持有人的做法,而以積極的態度運用信託財產增殖,在社會經濟中,信託日益擔負。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英國「尤斯制」(Use)是信託制度的前生。尤斯制的創設,要上溯到13世紀的英國封建社會。
那時候宗教徒習慣死後把自己的土地捐獻給教會,這使得教會的土地不斷增多。但根據英國當時的法律教會的土地是免徵役稅的。
教會的土地激增,意味著國家役稅收入的逐漸減少。這無疑影響到了國王和封建貴族的利益。
於是,13世紀初英王亨利三世頒布了一個《沒收條例》,規定凡把土地贈與教會團體的,要得到國王的許可,凡擅自出讓或贈與者,要沒收其土地。作為對這個新規定的回應,宗教徒對他們的捐獻行為進行了變通。
他們在遺囑中把土地贈與第三者所有。但同時規定教會有土地的實際使用權和收益權,這就是「尤斯制」。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
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歷史沿革 福建簡稱「閩」。
唐開元21年(733年)設「福建經略使」,始稱「福建」。南宋設有1府5州2軍,故又稱「八閩」。
福建在歷史上是「海上絲綢之路」、「鄭和下西洋」、 *** 教等重要文化發源地和商貿集散地,福州、廈門曾被辟為全國五口通商口岸之一。閩江口的馬尾港是中國近代造船工業的先驅和培養科技人才的搖籃。
福建在歷史上曾經是經濟文化發達的地區。在宋、元時期,隨著港口的對外開放,海上絲綢之路的開通,福建與海外貿易往來頻繁,進入經濟鼎盛時期,在全國占據重要的位置。
明清兩代,福建的絲織業、製糖業、制茶業、造船業、造紙業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但自從封建統治階級實行閉關自守的「海禁」以後,福建經濟受到嚴重的影響。
尤其近代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以後,福建經濟每況愈下,基礎脆弱,結構畸型,到1949年已處於全國沿海經濟發展水平最低省份之一。 福建歷史悠久,原始社會就有人類活動,屬於古越族的一支,被稱為「東越」。
戰國時期,越國為楚兵所敗;越國一些王族南逃至福建和浙江南部,其後裔與福建的閩族人融合,成為「閩越人」。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福建設閩中郡,第一次作為一個行政區劃單位出現在中國版圖上。
唐朝中期設福、建、泉、漳、汀5州。唐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為加強邊防;設「福建經略使」。
始有「福建」一詞。五代時期,閩王王審知據閩成立閩國基本上奠定了後來的省界。
福建又有「八閩」 之稱,南宋時福建設l府5州2軍,府、州、軍為同級行政機構,共計8個,故稱「八閩」。宋後基本延襲舊制。
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增設台灣府,光緒十二年(公元1886年)單獨設省。清末福建共有9府2州,58縣6廳。
辛亥革命後,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廢除府、州制,設省、道、縣三級制,幾經調整,至解放時止,全省設2市、7個行政督察區,共有67縣。1949年福建解放後,全省設2市、8專區,共有67縣。
1951年,增設泉州、漳州2市,委託專署領導。此後20多年間,行政區劃又曾數次調整。
開革開放以來,福建根據自己的特點,調整了行政區劃,地區改為地級市,形成市帶縣體制。至2o00年底,全省設9個省轄市,共有14個縣級市、25個市轄區、46個縣(含金門縣)。
福建歷史源遠流長,科學文化曾盛極一時。5000年前,先民們就在此生息繁衍,創造了可與仰韶又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曇石山文化。
三國時因造船業和航海技術發達,福建成為孫吳的一個水軍基地和對外通商口岸。南宋和元代,泉州成為世界上最大商港之一,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通商關系,形成了著名的「海上絲綢之路」。
明代鄭和七下西洋多次在福建駐泊,招募水手,修造船舶,從福建揚帆出海。清同治五年間,在馬尾創辦福州船政局和中國第一所海軍學校;成為中國近代海軍和造船工業的搖籃。
福建歷史上人才薈萃,涌現出一批在中國歷史上有影響的傑出人物,如天文學家蘇頌,世界法醫學鼻祖宋慈,思想家、文學家李贄,音韻學家陳第,學者、書法家黃道周、蔡襄,文人嚴羽、楊億、柳永,史學家鄭樵、袁樞,民族英雄鄭成功、林則徐,思想家、翻譯家嚴復、林紓,鐵路建設專家詹天佑等。他們以自己的膽識和獻身精神,為中華民族的發展和繁榮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歷史上福建人民為反壓迫、反侵略進行了無數可歌可泣的英勇斗爭,有著光榮的革命傳統。在中國 *** 領導下,為了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福建人民貢獻出萬千優秀兒女,作出了卓越貢獻。
福建是全國重點老區省份之一,老區分布遍及的62個縣(市);其中有46個老區縣(市)、518個老區鄉(鎮)、7772個老區行政村、2919個革命老區基點村。
1.信託的由來: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
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
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信託即信任委託。它起源於14世紀羅馬的「Fidei missum」(遺囑信託)制度。
當時這一信託制度的設立,是為了使外國人、俘虜、異教徒等非法繼承人能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對遺產的繼承。即財產所有者通過遺囑,指定一個具有法定資格的繼承人,先讓其繼承遺產,然後再由這個人轉給立囑者意願中要贈與的人。
由於這一制度具有的規避當時遺產受贈法的特性,起初並不為羅馬法所承認,只是到了羅馬國後期才賦予其合法的地位。 古羅馬信託制度盡管在結構和功能上都與今天的信託制度相差甚遠,但在本質上都不失是將財產交給受託人經營,而收益由收益人享用的一種制度。
此後,這一制度被英國採用。在英國,最初是由個人承辦信託,委託者找自己信任的親朋或律師擔任受託者,不給報酬,稱之為「民事信託」。
這種依靠個人關系而進行的信託,在管理、運用財產的時候往往出現許多問題和發生財產損失、糾紛。1883年英國 *** 頒布了「受託者條例」,對個人受託者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法律加以限制。
1896年英國 *** 又頒布了「官選受託者條例」,規定法院可以選任受託者。被選任的一般是法院的法官,仍是以個人作為受託者。
1907年公布的「官營受託法規」規定, *** 可以開辦信託機構並成為信託法人。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信託主要是為參加戰爭的英國軍人辦理遺囑信託。
直到1908年由官方出面設立的信託局才在倫敦正式成立,並在各大城市相繼設立了分局。官方信託局的主要業務是:管理 1000鎊以下的小額信託財產,保管證券及重要文件,辦理遺囑或契約委託事項,辦理 *** 機關委託事項,管理被沒收的財產等。
辦理這些業務雖都要收取一些費用,但由 *** 組辦的信託機構不是以贏利為目的。而由法人辦理的信託則是在1899年《公司法》的基礎上,以1925年的「法人受託者條例」為基礎開始的。
英國的信託業務主要是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兼營業務,專營信託業務的公司所佔的比重則較小。英國全部信託業務的90%集中在威斯敏斯特、密特蘭、巴克萊、蘇埃德等四大商業銀行設立的信託部和信託公司。
由於大部分信託業務是個人承辦的,所以英國的信託以民事為主。由法人承受的主要是股票、債券等代辦業務和年金信託、投資顧問、代理土地買賣等業務。
在世界各國當中,雖然英國信託業發展的時間較長,而且美國的信託源於英國,但其發展程度則遠不如美國和日本。 從1792年美國第一家信託公司成立到19世紀初,信託多由保險公司作為一項副業經營,主要是按死者生前的願望處理其財產。
此後不久,隨著信託業務的擴大,當時的信託公司從保險公司中獨立出來。特別是1830年以後,美國的信託公司大量出現。
到十九世紀末,在美國社會中,信託公司不僅積極參與籌集、承購鐵路、礦山債券,而且也為普通百姓辦理管理錢款和財產。 如果說美國的信託業務是從英國學來的,那麼,日本的信託業則是從美國引進的。
日本的信託業務最初是在銀行內部經營的。1902年,日本興業銀行成立以後,首次開辦了信託業務。
不久,安田銀行(今富士銀行)、第一百銀行(今三菱銀行)和三井銀行等幾家主要的銀行也都先後開辦了信託業務。 1904年成立的東京信託公司,是日本第一家專業性信託公司。
這家信託公司的成立,是日本信託事業大發展的開端。隨後,在日本國各地很快出現了各類信託公司,業務品種比較多,其經營也較混亂。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信託公司因經濟蕭條而倒閉。日本 *** 則藉此機會先後頒布了《信託法》和《信託業法》。
這兩個法對信託業務的經營原則和監管辦法做了詳細的規定,並使之成為日後日本信託事業發展的基本法。同時,依據以上兩法對全日本的信託業進行全面的整頓,從而把日本的信託事業推進到一個規范化發展的嶄新階段。
19世紀中期以後,世界上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中,隨金融工具形式的增多,人們的財富觀和價值觀都發生了變化。信託關系中的受託人也一改原來那種在信託關系中消極地充當財產持有人的做法,而以積極的態度運用信託財產增殖,在社會經濟中,信託日益擔負起參與一國經濟建。
1987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包頭市財政局和人民銀行包頭市分行共同出資組建包頭市信託投資公司。
1993年--公司取得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會員資格。
1995年--代理發行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三年期企業債券1億元;同年被包頭市 *** 評為經濟建設成績顯著單位。
1997年--公司實施股份制改制,引入新股東5家,換發新的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金增加為3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和規模進一步擴大。
1998年--開辦保管箱租賃業務,硬體設備和管理服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開辟了個人保管業務的新模式
2000年--公司位於包頭市中心地段的信託金融大樓落成
2001年--受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委託,託管海南省的三亞中亞信託投資公司在海口、天津、重慶等地的8個證券營業部,圓滿完成託管任務,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會的通報表揚。
2002年--在北京注冊成立了新時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3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重新登記,公司更名為「新時代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公司重新登記後的首個信託產品「聚財牛股權 *** 資金信託計劃」宣告成立。
2005年--開創了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和工商銀行總行合作的先河。
2006年--分別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書,戰略合作框架基本形成。
2007年--公司成立20周年。
2008年--開發了公司與銀行業務合作的新模式。
2009年--更名為「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開啟了公司服務於高端客戶、構建專業金融理財機構的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