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可以在同一個銀行發行嗎
應該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企業內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容由金融機構承銷。企業可自主選擇主承銷商。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短期融資券業務指引》第七條:「 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應由已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金融機構承銷。」《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中期票據業務指引》第九條 :「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應由已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金融機構承銷。」
沒有必須是不同銀行發行的規定。
個人理解:銀行間債券市場應該是國內比較充分實行注冊制發行的市場,充分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中介機構的作用更為突出。這一點在其制度規定中表現的非常突出。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問題,銀行間市場採取的措施是交給市場解決。
⑵ 債務融資工具有哪些
債務融資工具主要有:短期融資券、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托收票據等。
【拓展資料】
債務融資主要包括以下特點:
(1)短期性:即債務性融資籌集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到期償還,而且這個期限均是比較短的。
(2)具有可逆性:即企業採用債務性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負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這種權利與義務是相互的,拿到相對的資金,屆滿就要償還相應的金額,並且要支付利息。
(3)負擔性:即企業採用債務性融資方式獲取資金,不僅僅需要支付本金,還需支付債務利息,從而形成企業的固定負擔。
(4)流通性:即債券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這樣企業就可以從中獲得利益。
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的不同: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券憑證,債券持有人與債券發行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是發行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用有表決權,可以通過參加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審議與表決,行駛對公司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發行目的及主體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創立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而且發行債券的經濟主體很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公司企業等一般都可以發行債券,但能發行股票的經濟主體只有股份有限公司。
3.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期滿時債務人必須按時歸還本金,因此,債券是一種有期證券。股票通常是無須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變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證券,或稱「永久證券」。但是,股票持有者可以通過市場轉讓收回投資資金。
4.收益不同。債券通常有規定的票面利率,可獲得固定的利息。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5.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⑶ 請問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和債券的區別,對象是誰 在哪能買到,購買者有啥要求
短融來和中票都是債券,區別僅僅在期自限短融1年以內,中票一般3-5年,其實也能更長,除了一年以內的,其他的期限都能叫中票,如果有投資者願意要可以發100年的,到銀行開結算代理賬戶能買,通常1000萬起賣哈,也可以通過持有債券型基金間接持有
⑷ 與中期票據相比,公司債券有哪些優勢
企業債券相對於中期票據的優勢
一、企業債存在時間長
企業債作為一種直接融資的債務工具,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上最早80年代就已經出現,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企業債券的政策穩定性高。
中期票據2008年4月才開始出現的,存在時間較短,在2008年7-9月曾一度停發,未來也存在政策變動的風險。
二、企業債融資期限長
企業債券的發行期限比較靈活,企業債券的期限由發行人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自己來確定,有很強的自主性。從3年到20年不等,市場上出現較多的期限為3年、5年、7年和10
年期債券。發行人在債券存續期的前幾年每年只需要支付利息,最後一年才還本付息,
發行期限較長的企業債券可做企業的資本金使用。
中期票據的存續期多為3—5年。如果發行人有長期的資金使用需求,需持續滾動發行中期票據。一方面將面臨再次發行時政策變動的風險,同時還需要重復多次支付各方面的手續費。
三、企業債有助於調整公司的財務結構
目前的公司絕大多數的融資都是短期融資,需要有長期的融資產品來平衡公司的融資結構。企業債券在期限設計時還可以含權,選擇發行含贖回權或回售權的債券,必要時可選擇贖回債券以及時調整公司資本結構,或者賦予投資者回售權以降低公司融資成本。
四、企業債融資利率的靈活性
企業債券可以設計為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在市場低利率時用固定利率鎖定集團長期融資成本,在高利率時期設計浮動利率靈活應對貨幣政策的變化。
五、在二級市場的影響力方面
中期票據只能夠在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而企業債券則能夠在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基礎上,
在交易所進行交易,由更多不同類型的投資者來進行購買,擴大的集團在資本市場上的影響力。
未來並不排除集團將優勢業務整合到旗下一家優質的子公司,並將該子公司打造為上市公司的可能性。企業債券進入交易所市場將為旗下子公司未來的IPO之路打好基礎。
六、拓展集團融資的通道
目前集團仍然是主要通過銀行體系進行融資。集團目前對於銀行體系的依賴度高,對於銀行體系未來的系統性變化可能會措手不及。
選擇通過證券公司發行企業債這種非銀行體系的融資,有助於集團拓展融資的通道,在未來多一種途徑的選擇。
⑸ 關於發行中期票據和超短期融資券獲准注冊的公告是利好嗎
中性偏利好;1,說明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良好、發行審核通過、四大評級機構會有對應評級,該評級很有權威性,會帶來一定的題材概念。3、私募募集起來如投入新項目。
⑹ 短期融資券與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與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是什麼?中期票據是指什麼?下文是相關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一、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簡介
短期融資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1年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據統計,近期發行的中期票據的存續期限在2年-5年不等。
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的基本要點:
1、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發行人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續的非金融企業法人;
2、發行對象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人,主要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3、發行價格以市場為基礎,採用簿記建檔集中配售的方式確定,主要受到主承銷商議價能力、企業信用評級水平、企業規模大小等因素影響;
4、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所募集的資金應用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企業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
5、發行規模不能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二、發行程序
1、發行人內部批准發行計劃。
擬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企業(以下簡稱“發行人”)按照企業章程規定的程序審議通過發行短融券/中期票據的決議或者取得上級部門的批准。
2、發行人確定中介機構。
發行短期融券/中期票據,需要聘請的中介機構包括:承銷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信用評級公司。根據交易商協會的規定,辦理短融券/中期票據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經交易商協會注冊登記,取得辦理短融券/中期票據業務的資格。
各中介機構的主要職責為:承銷商負責承銷工作,協助發行人製作募集說明書;律師事務所需要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發行人最近三年會計報表的.審計報告;資信評級機構出具的信用評級報告。
發行人確定發行短融券/中期票據的各中介機構,並與各中介機構簽訂專項合同。
3、准備注冊申請文件。
召開中介協調會,確定工作計劃安排時間表。中介機構各盡其職,開展盡職調查工作,企業給予積極配合。各中介機構按照工作計劃時間表規定的期限出具各項文件。
4、提出注冊申請。
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應當在交易商協會注冊。
交易商協會設注冊委員會。注冊委員會通過注冊會議行使職責。注冊會議決定是否接受發行注冊。
注冊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接收、初審注冊文件和安排注冊會議。
企業通過主承銷商將注冊文件送達辦公室。注冊文件包括:
(1)債務融資工具注冊報告(附企業《公司章程》規定的有權機構決議);
(2)主承銷商推薦函及相關中介機構承諾書;
(3)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擬披露文件;
(4)證明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真實、准確、完整、及時披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5、交易商協會注冊委員會審核申報文件,並決定是否接受注冊。
交易商協會注冊委員會通過會議形式審查申報文件,表決是否接受注冊。對於接受注冊的企業,交易商協會出具《接受注冊通知書》,注冊有效期2年。企業在注冊有效期內可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企業應在注冊後2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企業如分期發行,後續發行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交易商協會備案。
6、發行和募集款項交割。
發行人通過主承銷商在中國貨幣網、中國債券信息網上公布《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短期融資券發行公告》等發行文件。
短融券/中期票據發行通常採用簿記建檔、集中配售的方式。承銷團成員繳付申購款項到指定賬戶。主承銷商在本期發行金額在扣除相關承銷費用後全部劃入發行人的指定賬戶。
7、到期兌付
發行人將按發行文件的規定到期還本付息,履行兌付義務。
三、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融資的優勢
1、融資成本低
利率市場化定價,一般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1-2%左右,且發行期內不受銀行利率浮動的影響。若一次發行5億人民幣的金額,一年可為發行人企業節省數百萬元的融資成本。
2、發行門檻降低
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硬性條件只有3項:(1)是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2)發行額度不超過發行人企業凈資產的40%;(3)所募集的資金應用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並不強制要求提供各種形式的擔保,且沒有盈利水平和凈資產收益率方面的要求,大大降低了企業直接融資的准入門檻。
3、融資便利快捷
採用注冊制使得發行程序及申請手續相對簡單,准備時間短,企業工作量小,不像公司債、企業債,需要證監會、發改委等部門的層層審批。
從花費的時間來說,由於備案材料相對簡單,完成一個完整的發行過程約花費4、5個月時間。
4、一次籌集資金數額大
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一次申請額度可按不超過企業凈資產40%的比例申請(若企業已經發行過其他債券且未清償的,申請額度應當扣除該部分的待償還債券余額)。發行短期融資券的企業大多為企業集團,企業凈資產規模大,一次性融資金額大,根據近期發行的30家短融券/中期票據統計,一次性融資額最低為3億元,最高的可達到100億元,這種融資規模是其他融資方式不可比擬的。
5、能提高企業的信譽,提升企業形象。
企業能成功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表示投資者對企業信用的認同,這將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度和在資本市場上的知名度,有利於以後企業再融資。
⑺ 非金融企業中期票據、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以非公開發行嗎請詳述,謝謝。
非金融企業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簡介
短期融資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1年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據統計,近期發行的中期票據的存續期限在2年-5年不等。
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的基本要點:
1、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發行人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續的非金融企業法人;
2、發行對象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人,主要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3、發行價格以市場為基礎,採用簿記建檔集中配售的方式確定,主要受到主承銷商議價能力、企業信用評級水平、企業規模大小等因素影響;
4、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所募集的資金應用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在發行文件中明確披露具體資金用途。企業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
5、發行規模不能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就是由一個機構作為牽頭人,以多個中小企業所構成的集合為發債主體,若干個中小企業各自確定債券發行額度,採用集合債券的形式,使用統一的債券名稱,形成一個總發行額度而向投資人發行的約定到期還本付息的一種企業債券形式。它是以銀行或證券機構作為承銷商,需由擔保機構擔保,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的新型企業債券方式。
集合票據是由人民銀行主導、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組織、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參與、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按約定還本付息的債券融資工具。該工具由2個以上、10個以下中小法人企業,統一冠名發行企業債券。發行額度最高為10億元人民幣,單個企業最高額度為2億元人民幣,但發行額度要小於各企業凈資產的40%。發行期限為2-3年,具體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共同商定。集合票據採取浮動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為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由發行人、主承銷商根據申請情況確定(山東諸城優先順序集合票據基本利差為220BP,高收益級集合票據基本利差為375BP。註:BP,基點。多用在收益率,增長率的描述和描圖的坐標中,為萬分之。)。
發行集合票據具有重要意義。一是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一條新渠道,改變企業融資過分依賴貸款的局面。二是降低成本。山東發行的集合票據綜合利率為5%左右,加上中介費用低於同期貸款利率。三是期限較長,有利於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為固定資產投入提供了便利。四是降低了門檻。只要企業法律關系明晰、財務狀況正常透明、經交易商協會注冊通過即可發行集合票據。五是集合票據為直接融資工具,利用的是域外資金,客觀上節省了本地金融機構資金,使本地企業得到更多的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