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目前你有20萬的閑錢,我給你的理財建議如下:
你可以拿出20萬的40%(即4萬)用於長期收益,例如:固定回報投資收益型房產、債券、信託等等,這些理財風險性很低,主要用於保本升值,收益穩定,可以持續性的成長。
拿出20萬的30%(即6萬)用於做風險性的投資回報,投資不等於理財,看得見收益就看得見風險。針對投資方面我們可以採用442平衡型資產配置法。
這些錢可以投資風險比較低的一些產品,例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貨幣基金(余額寶)、國債等等).....
這部分的錢為了收益高一些,可以投資風險高一點點的產品,例如:基金、債券等...
為了獲取更高的收益,我們就可以投資高風險類的資產,例如:房地產、股票等等...
想要獲得更高的收益,同時就得承擔更大的風險。
(因為篇幅有限,就不展開講解,想了解更多理財方面知識,歡迎關注「大白聊財商」,每天都會分享實用干貨內容。)
你可以拿出20萬的20%(即4萬)很多人都會忽略的這部分的錢,但大白想說,這部分的投資顯得尤為重要。因為購買保險其實就是購買一個杠桿,用極少的錢去迅扮撬動極大的資金。有一句話我非常喜歡:「為自己或者家人配置保險,不是為了改變生活,而是不被生活改變」
不管你是給自己、父母還是孩子買保險,建議你不要輕易買。因為90%的保險都買錯了,出了事不僅一點用都沒有,還白白浪費了幾萬塊,其實真正管用的保險就這四種:重疾險、百萬醫療險、意外險、定期壽險。
保險水很深,買之前多了解一些保險知識再下手,在這里我給你以下建議:
家庭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做到先大人,後小孩。進一步地,對家裡經濟貢獻最大的那個人,即支柱,更應該優先買保險。大白一直以為,這一點應該不存在什麼異議,畢竟父母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險」。
但在大白10年+的從業經歷中,看到不少這樣的案例:家長出於對孩子的愛和關心,將可動用預算的1/3甚至畝凱灶一半都花到了孩子身上,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教育金什麼的,都考慮到了。唯獨沒想到自己其實是在「裸奔」。
這樣做的弊病是:
假設父母任何一方,尤其是收入佔大頭的父親,突然身故了,如果家裡還有房貸、車貸,不僅孩子後續的保費可能難以為繼,孩子未來的生活、教育也會受到很大影響。
但若是孩子不幸去世,說的殘忍點,除情感上的傷害,經濟上基本不會對家庭造成影響。
因此,把錢都花在孩子身上,其實很不理智。
這就是大白為什麼說,一定要將大人所需的保險優先保障好了,若有結余,再為孩子適當補充重疾險孫慎和意外險,重疾買保20年的消費型就夠了,意外險也很便宜,一二百塊錢就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