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也稱為金融租賃或購買性租賃。它是目前國際上使用得最為普 遍、最基本的形式。根據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融資租賃公約》的定義,融資租 賃是指這樣一種交易行為: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及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 (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 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工廠、資本貨物或其他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並且,出租人與承租人(用戶)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 授予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
融資租憑的特點是:
1、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 貨商,並至少由兩個合同構成(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
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
2、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 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責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 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金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 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於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 據出租人所在國關於融資租賃的標准,等於投資總額的一定的比例,如80%。 換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不可解約性,對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 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出租人 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商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而在租期內提高租金。總 之,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5、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 設備的使用友誼在經濟南市上屬於承租人。
6、設備的保險、保養、維護等費用及設備過時的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7、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
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形式有:
1、直接融資,單一投資者租賃,體現著融資租賃的基本特徵,是融資租 賃業務中採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資的其它形式,者是在此基礎上,結合了某一 信貸特徵而派生出來的。
2、轉租憑,是指由兩家租賃公司同時承繼性地經營一筆融資租賃業務, 即由出租人A根據最終承租人(用戶)的要求先以出承租人的身份從出租人B 租進設備,然後再以出租人身份轉租給用戶使用的一項租賃交易。
3、售後回租,又稱租租賃,指由設備的所有者將自己原來擁有的部分財 產賣給出租人以獲得融資便利,然後再以支付租金為代價,以租賃的方式,再 從該公司租回已售出財產的一種租賃交易。對承租企業而言,當其急需現金周 轉,售後回租是善企業財務狀況的一種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承租 人通過對那些能夠升值的設備進行售後回租,還可獲得設備溢價的現金收益, 對非金融機構類的出租人來說,售後回租是擴大業務種類的一種簡便易行的方 法。
4、杠桿租賃,杠桿租賃又稱平衡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高級形式,適 用於價值在幾百萬美元以上,有效壽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資本密集型設備的 長期租憑業務,如飛機、船舶、海上石油鑽井平台、通訊衛星設備和成套生產 設備等。杠桿租賃是指在一項租賃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資租賃設備購置款項 的20%-40%的金額,即可在法律上擁有該設備的完整所有權,享有如同對設備 100%投資的同等稅收待遇;設備購置款項的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 的無追索權貨款解決,但需出租人以租賃設備作抵押、以轉讓租賃合員和收取 租金的權利作擔保的一項租賃交易。參與交易的當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結構 比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復雜。
⑵ 什麼是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歲廳所有權。稅法對租賃期滿承租人是否擁有設備的所有權對融資租賃方式進行了劃分,並以此作為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准則——租賃》規定,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首猜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乎芹隱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是完全一致的,但與我國現行會計制度相比則有較大改進,其實質在於引入了現值概念。在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租金中,既包括本金,也包括利息。從精確核算角度講,支付的本金應減少負債,而支付的利息應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費用。但是,考慮到我國實際情況,租賃准則作了特別規定,即,如果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仍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是因為,租賃業務對一般企業而言畢竟屬於特殊業務,出於方便企業核算考慮,多給企業一種選擇。這與相關的國際會計准則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⑶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哪些
1、直接融資租賃
中租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製造商購買設備,並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後回租
承租企業將其擁有的設備出售給中租,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中租租入該設備。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3、廠商租賃
廠商租賃是設備製造廠商與中租結成戰略合作夥伴,以融資租賃方式為購買其產品的客戶進行融資,並進行後續設備資產管理的一種業務模式。
適用於設備製造廠商。
4、杠桿租賃
由中租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租賃方式。中租通過成立一家項目公司,通過投入租賃物購置款項的部分金額,即以此作為財務杠桿,為租賃項目取得全部資金。
適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5、聯合租賃
中租與國內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共同作為聯合出租人,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企業。
合作夥伴一般為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
6、委託租賃
中租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一種租賃方式。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
此模式可實現與投資機構、優勢企業進行租賃投資合作。
7、轉租賃
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中租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承租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
(3)融資租賃的范圍擴展閱讀
申辦條件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⑷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
1、融資租賃業務;
2、吸收股東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
3、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4、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
5、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6、同業拆借;
7、向金融機構借款;
8、境外外匯借款;
9、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10、經濟咨詢等。
拓展資料:
1.金融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定所需設備後,由租賃公司(出租人)負責購置,然後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約定期交納租金。金融租賃合同通常規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毀約,租賃期滿後,租賃設備可以由承租人選擇退租、續租或將產權轉移給承租人。金融租賃方式大多用於大型成套設備的租賃。
2.不同國家對金融租賃的定義、性質有不同的提法和規定。國際會計標准委員會所制定的國際會計標准17中對金融租賃所作的定義是:「金融租賃是指出租人在實質上將屬於資產所有權上的一切風險和報酬轉移給承租人的一種租賃。
3.至於所有權的名義,最終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中國規定的金融租賃是指出租人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並將它出租給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內有償使用的一種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的租賃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結束後,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產權轉讓費,租賃設備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也可作其他選擇。
4.金融租賃是一種以融物代替融資,融物與融資密切相連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資金為直接目的,以技術設備等動產為租賃對象,以經濟法人——企業為承租人,具有非常濃厚的金融色彩。
⑸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經營范圍有哪些
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范圍:
1、融資租賃業務;
2、租賃業務;
3、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4、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5、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6、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⑹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1、融資租賃業務;
2、吸收股東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
3、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4、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
5、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6、同業拆借;
7、向金融機構借款;
8、境外外匯借款;
9、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10)經濟咨詢等。
融資租賃的方式有哪些
1、直接租賃。是融資租賃的最普遍最簡單也是最主要的形式;
2、轉融資租賃。由出租人從另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租進設備,然後轉租給承租人使用;
3、售後租回融資租賃。由設備使用方首先將自己的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再由租賃公司將設備出租給原設備使用方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⑺ 融資租賃標的物的范圍
法律分析:1、融資租賃業務。2、租賃業務。3、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4、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5、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⑻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有那些
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范圍:
1、融資租賃業務;
2、租賃業務;
3、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4、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5、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6、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⑼ 融資租賃的業務范圍
融資租賃的業務范圍
金融租賃(FinancialLeasing)自上世紀80年代初引入我國至今,已近40年。那麼融資租賃的業務范圍大家了解哪些?
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在《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三章明確規定了業務范圍,包含了金融租賃公司資產(投資)和負債(融資)可以操作的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資產端的主營業務,較為常見的業務類型有直接租賃業務、售後回租業務、聯合租賃業務等。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金融租賃公司與租賃同業之間的合作,既有資產業務的合作(受讓),也有負債業務的合作(轉讓)。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主要為投資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獲得固定收益。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在融資租賃交易中較為普遍,既是金融租賃公司緩釋風險的一種手段,也是承租人企業的一項增信(擔保)措施。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金融租賃公司與股東的負債業務,規定了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存款只能與其非銀行股東進行,並規定了吸收存款的類型和期限。
(六)同業拆借
由於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銀監會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故金融租賃公司可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線上拆借業務,既有拆出亦有拆入,用以補充資金流動性,同業拆借的最長期限是3個月,額度不超過公司凈資本。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如果說同業拆借為金融租賃公司的線上負債業務,那麼向銀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借款屬於金融租賃公司線下的負債業務。
(八)境外借款
一般來說,由於境外借款成本相對較低,金融租賃公司在操作飛
機租賃業務時通常會採用此種方式進行融資。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通常是指金融租賃公司在經營性租賃業務模式下,當租賃期限屆滿時可以選擇將租賃物變賣及處置,將租賃物余值變現。在融資租賃業務模式下,如因承租人違約造成出租人(金融租賃公司)損失,可根據合同約定將租賃物變賣及處置,但在實際操作中並不常見。
(十)經濟咨詢
此業務可以說是金融租賃公司的中間業務,是指金融租賃公司提供的與融資租賃業務相關的咨詢服務,也可以是金融、會計、稅收、法律、產業經濟等方面的專項咨詢服務。
除上述十項業務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還規定: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發行債券
金融租賃公司發行金融債已成為其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目前國內金融租賃公司在操作飛機租賃業務時,多採用在境內保稅區設立項目公司(SPV)的方式,以達到風險隔離及遞延納稅的目的。
(三)資產證券化
這是金融租賃公司在負債業務端繼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發行債券外又一重要的融資渠道,是指金融租賃公司集合一系列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並可以產生大規模穩定的現金流的租賃資產(租賃債權),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換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四)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常見於金融租賃公司在操作飛機租賃業務時為其設立的SPV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五)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除了上文介紹的之外,還可就新的業務類型事前與監管部門進行充分的請示和溝通,獲得監管部門的專業指導和建議後開展業務。
5萬億的融資租賃市場商業價值何在
融資租賃是金融創新的中堅力量,“永遠去好奇,事物背後為什麼是和為什麼不是;永遠去好奇,一個事物如果說按照我們所理解的方式去做了之後,它又會變成怎樣。”方蔚豪認為,對於未來充滿好奇和期待,勇於做出創新和嘗試,是行業需要具備的特質。
平安租賃在業內直面市場,對客戶進行“貼身化”開發,摸索出1.0時代專業化的產業租賃模式,從空間、風險、匹配、收益、競爭等五個維度設立模型化的適租行業評估標准,在適租行業迅速推行,尋找到多個市場藍海。
方蔚豪表示:“公司在剛剛成立開始,我們就在考慮怎麼樣從當下的模式進行下一個模式的演變和遞進,未來租賃的`前景在什麼地方。”所以,完成1.0時代布局後,平安租賃主動在業內提出“創新租賃”和“租賃2.0時代”戰略:
其一,經營性租賃的代表飛機租賃兼具實物和金融雙重屬性,保值性強,收益穩健,且能夠滿足大量資金的投資需求,有望成為融資租賃業務領域的“鎮倉石”;
其二,中國是全球最有活力和最具潛力的互聯網金融市場,融資租賃+互聯網坐擁得天獨厚的優勢,前景廣闊;
其三,個人消費端租賃被寄予厚望,中國面臨消費升級,2C和2小B的部分在中國有無數的可能性;
其四,平安租賃正在斥資超百億布局的第三方影像中心是運營租賃的主力軍,更被吳曉波認為這個藍圖“和深入的大數據挖據、互聯網公司的技術迭代結合起來的話,再過三五年,中國整個醫療健康的生態會被徹底顛覆。
“我們現在走在行業探索的前沿,適合全行業未來著力發展的棲息地尚未可知。目前我們箭發五支——個人與互聯網、物件與運營、輕資本,究竟哪幾支真正代表了行業未來,仍在探索之中,但可以確信,這其中必定會出現全行業未來的著力方向。”方蔚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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