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財富管理迎來家族時代,信託與私募投資會成為富過三代的密鑰嗎
首先,財富要想富過三代,需要排除一些潛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財富所有者和繼承者的債務連帶風險、婚姻變化風險、遺產稅風險、意外身故導致資產流失風險,以及財富繼承者可能出現的揮霍、爭產等風險。而這些風險,往往是阻礙富國三代的核心因素。
其次,能夠排除以上風險的財富管理制度,從世界范圍來說,最有效的莫過於信託。信託基於其獨特的屬性,能夠將財富從所有者(也即信託委託人)、繼承者(也即信託受益人)和管理者(也即信託受託人)中獨立出來,成為名義上「不歸三界管,不在五行中」的財富,但卻能夠為服務於受益人的利益。而其他任何工具,包括私募投資,由於其從所有權的角度上,並沒有做任何的隔離,因此很難排除第一條中所列示的各種風險,也就很難從制度上保障能夠富過三代。
最後,物質財富的富過三代很重要,但家族精神財富的建立和傳承才是根本,一個家族要想富過三代,沒有一個核心的家族文化,是 很難長久的,因此建立並傳承一種家族文化,比單純的物質財富傳承更為重要,而要構建富過三代的精神財富根基,信託只能起到部分的作用,更高階的架構設計應該是家族辦公室
❷ 信託財產的哪種特點被稱為富不過三代
家族信託以保護、傳承和管理家族財富為主要目的,且信託的核心是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分離。如果在企業資金富足時將個人的資產採用了家族信託的方式進行託管,一家人依然可以按原計劃安排自己的生活。在家族信託中,委託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要相分離,該資產的所有權就屬信託公司所有,而不再歸委託人本人,無論是發生離婚分家產,或是產生債務的情況,這筆信託資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實現財富傳承。
❸ 家族信託的功能,具體都有什麼
家族信託具有隔離資產和債務區塊以及保護婚前財物、鎖定股權和繼承家族企業、稅收籌劃、特定人群長期照顧、防止任何後代揮霍財產、順利傳承和繼承私有財產等功能,通過靈活運用家族信託,可以很好地控制、保全和傳承家族財富。家庭信託在發達國家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家庭信託的財富保全和傳承模式也已經相對成熟。在中國,由於家族信託起步較晚,還存在著一些制度和模式上的障礙。
由專業和謹慎的受託人管理家族財富,可以防止財富被缺乏管理能力的受益人所控制,並為受益人提供長期穩定的收入。將財富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從家庭信託中分離出來,可以確保對財產的損害降到最低。此外,家庭信託還可以將信託財產與許多不確定的事件分開,如死亡、離婚和破產,從而實現財產的風險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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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信託利益的分配方式
信託利益的分配方式;受益人可從家庭成員中選擇,多數為委託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一,很多客戶在設立信託的時候,對信託資產要怎麼分給受益人往往沒有頭緒。如果缺少個性化設置,在默認的標准化的信託協議,只會有一些關於受託人的自由裁量權的描述。例如,可能會這樣說,「受託人可以行使其唯一和絕對的自由裁量權,將信託的收益與本金支付給受益人,用於受益人的構思良好的商業目的只有在確定該業務合理且有成功機會的情況下,受託人方可批准該等請求」。這種基礎條款,沒有明確金額,觸發條件不確定,通常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至少中國客戶不大喜歡——他們喜歡把錢安排得明明白白。
二,如客戶需要,可以從以下幾個人生重要節點,給出一些明確的分配方案。1. 出生:對於剛出生的後代,或者撫養子女的新夫婦,可以設定條件觸發支付,比如,給每位新生兒一筆撫養費。此外,還可以為未成年受益人設立教育基金,包括幼兒園,小初高的相關費用。2. 醫療保健:不只是從信託支付醫療費用,還可以購買健康保險或重疾險。3. 教育:為每個未成年受益人設立教育基金,如果被某類學校錄取,即可安排從信託支付學費。當然這與美國的529計劃並不沖突。4. 婚姻:初次結婚的新婚夫婦可以得到一筆可觀的結婚基金。
三,住房:每位子女第一次買房,可以以信託名義購買,並明確房屋的使用權——如果孩子不只一位的話。通過信託持有房產可以避免遺囑認證以及遺產稅。
創業:創業基金必不可少,當然,為了避免受益人揮霍,可以規定一些具體的觸發條款,以便受託人可以依據委託人的意願進行管理。
防揮霍:不僅是賭博,吸毒、犯罪,等等,委託人不希望受益人去做的事情——當然不能過於限制孩子們,可以將其作為中止分配的條件,寫入信託協議。這對信託資產來說也是極其重要的保護措施之一,以此來打破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❺ 為什麼很多父母都會給孩子設立家族信託呢家族信託與其他遺產有什麼不同
家族信託是一種很常見的財富傳承方式,優勢在於可以規避繼承的各種風險,包括財產所有權風險、遺產的揮霍風險、婚姻風險等。管理方式比遺囑更加的靈活。
在實踐中,很多富豪會選擇設立家族信託來保障自己的財產。這種做法一方面是因為他們想要對自己的財富進行一個有效的保護。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富豪需要通過家族信託將家族財富代代傳承下去,其家族的穩定發展離不開信託機構的支持。因為家族信託的設立會涉及到受益人的身份問題,而一般繼承人都是在其生前立下遺囑,在法律上設立家族信託屬於無效繼承人和被繼承人之間的民事糾紛。
❻ 請問家族信託具體的一個操作是怎麼樣的
企業家普遍希望子女能夠把企業發揚光大,傳承和積累更多家族財富,但並非每個企業家子女都對家族企業感興趣。有些人更希望追隨自己其他方向的夢想,比如巴菲特的小兒子彼得就選擇成為一位音樂人,而不是進入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也因為這樣,很多富人為孩子考慮而採取了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不直接把財產分配給繼承人,而是委託給信託基金受託人來管理,從而將股東和運營者的角色分開,任用能乾的職業經理人管理家族企業,同時又保障繼承人可以生活無憂。
財富傳承穩保障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家族信託基金的運用已經相當普遍。IBM掌門人沃森曾以自己的孫輩為受益人設立了一筆數百萬美元的信託基金,他們年滿35歲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額。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之子小約翰·肯尼迪,生前依靠家族信託基金就可以過上隨心所欲的貴公子生活,並客串雜志經營業務。他的父親與叔叔也同樣受益於家族信託基金。據約翰·肯尼迪的弟弟愛德華·肯尼迪稱,1936年他4歲時,父親已為他和哥哥分別設立了1000萬美元的信託基金。
另一個廣為人知的案例是帕麗斯·希爾頓,盡管她的祖父2007年把希爾頓酒店出售給了百仕通集團,並宣布將名下約23億美元的資產大部分捐贈給慈善機構希爾頓基金會,但這並太影響帕麗斯的生活,因為她依然擁有為己而設的家族信託基金。
在香港,船王許愛周之孫、中建企業主席許世勛之子許晉亨的收入同樣來自家族信託基金。許愛周上世紀40年代從事地產及投資業務積累了大量財富,他將名下重要資產如中建大廈等樓宇和亞洲貨櫃股權放入周興置業旗下,並以家族信託基金持有,由許世勛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員每月在基金內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遺產。另外,一些官員在上任時為保證不牟私利,也會成立家族信託基金,如前香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當年即把財產以家族信託基金形式交給父親唐翔千管理。
為防止家族信託基金的庇蔭讓受益人們成為無節制揮霍的紈絝子弟,一些信託還會專門設置防揮霍條款,對受益人的權力進行限制。在設計信託契約時可以依據父母對子女的期望來設定撥放財產的條件,如所發款項只夠維持子女過中產生活,或只能用於醫療、教育等支出,讓子女不會因繼承巨款而出現價值觀偏差。
合理節稅保護傘
在美國等遺產稅高昂的國家,信託基金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節稅,財富家族可以通過設立理論上能永續存在的朝代信託來規避遺產稅和隔代轉移稅。例如,在遺產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高達45%的情況下,如果傳承三代,通過朝代信託可能會幫繼承人節省70%以上的稅收。不過,設立朝代信託需要向受託的金融機構支付不菲的手續費及管理費,每年的費用有可能達到信託資產的1%。因此,為節省管理費也有許多人會選擇負責任的家庭成員或朋友作為受託人。比如薩默·雷石東的家族信託基金SMR信託,主要託管人即是他多年的副手維亞康姆公司CEO菲力普·道曼。當然,這種情況下委託人的選擇與公平處事就更為重要。香港羅氏針織創辦人羅定邦於1996年4月成立家族基金,選擇次子羅蜀凱任受託人,而到了2007年,其四子羅嘉寶之女羅穎怡就入稟法院,控告二伯父沒有提供信託基金內物業及資產全面准確的資料,要求他交代賬目。為解決此問題,信託基金委託人也可以指定專門的監察人,以監督受託人是否履約。
資產隔離防火牆
因為信託獨具的資產保護機制,且委託人和受益人通常不是同一人,家族信託還可以充當財產的「防火牆」。如果委託人死亡、離異或破產,信託財產不會受其牽連,債權人或配偶都無權拿走。香港曾有一位富商設立了一個1000萬港幣、為期三年的信託,受益人為10歲女兒。未料,兩年後該富商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面臨破產。在清算時,債權人雖然發現卻無法動用這筆信託中的錢款。三年到期後,信託轉為現金劃至女兒名下,按照香港有關法律,信託只管受益人是否拿到錢,而不管受益人拿到錢後給誰用或怎麼用,富商就可以靠這筆信託資金重整旗鼓,東山再起。
去年轟動一時的龍湖地產主席吳亞軍與蔡奎離婚事件中,也讓公眾看到了家族信託的妙用。蔡奎的家族信託「銀地」(Silverland)最終漂離了吳亞軍的家族信託「銀海」(SilverSea),僅用一紙協議就解決了夫妻分家問題,連公告都不用發,避免了一般通過股權分割財產帶來的稅負成本及交易成本,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對上市公司的沖擊。
境外上市好工具
實際上,在境外上市過程中信託安排屢見不鮮,早已經成為企業跨境重組及資產規劃的一個利器。那麼,境外上市中典型的信託結構通常是如何安排的呢?2012年末在港上市的中國白銀集團就詳細演繹了這一過程。
中國白銀集團在國內的運營公司主要是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簡稱「龍天勇金屬」),其股權分別由陳萬天(66.18%)、吳文勇(15.64%)、陳萬龍(7.27%)、陳榮(7.27%)和萬成來(3.64%)持有,其中實名股東陳萬權及陳萬成作為代名人,代表陳萬天及配偶周佩珍持有部分股權。為了完成上市重組,大股東陳萬天的配偶周佩珍選擇了變換國籍方式,以繞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並自2011年9月起成為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國民。
其重組方式可以簡單概括如下:周佩珍在境外設立了Rich(BVI)、中國白銀集團(開曼)、中國白銀(BVI)和中國白銀(香港)等一系列中間控股公司,又通過中國白銀(香港)在境內設立了一個外商獨資企業(WFOE)「浙江富銀」,進而又用這家WFOE收購了國內的「龍天勇金屬」及其他相關運營公司,從而完成境內權益置入境外的重組過程。當所有股權都轉移到了周佩珍手上的時候,原股東的利益又怎麼保證呢?解決辦法是,周佩珍作為委託人設立了五個酌情信託,即陳氏家族信託、WWY信託、CWL信託、CR信託及WCL信託。這五個信託分別為「龍天勇金屬」五位原股東陳萬天、吳文勇、陳萬龍、陳榮和萬成來的家族信託,各自信託在擬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與原股東持股比例相同。五位原股東分別為各自信託的保護人,五位原股東及其配偶、子女等為各自信託的受益人。
❼ 家族信託的好處和優勢
好處:1、能夠實現破產風險隔離機制,具有合理規避風險功能;2、制定和變更受益人(遺囑繼承人)更加靈活;3、信託利益分配可以選擇不同的形式;4、在進行利益分配時還可以設置一定的條件等。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
一,隨著財富的不斷積累,人們所關心的也不再僅僅是財富的增長,更重要的是如何能讓凝聚畢生心血積累的財富更合理地傳承下去,從而打破「富不過三代」的魔咒。一般來說,財富傳承工具包括遺囑、贈與、保險、家族信託、提存公證等多種。
二,信託,顧名思義,就是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它是一種以信任為前提,以財產轉移為基礎,以委託管理為核心的財產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三,受託人一般具有專業的資產管理能力,在信託財產安全的基礎上還可以實現增值,如受託人可在房地產、股票、債券、基金、債券性資產等投資標的之間進行資產配置;信託法同時設置了信託財產隔離的財務制度、信託財產管理記錄及報告等來規范約束受託人的行為。且委託人和受益人都可以對信託財產的管理提出特別調整,最大限度實現信託財產效益和目的。
四,信託公司有能力和經驗通過設計完備的信託條款來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如針對受益人先於預期死亡的情況,設置第二順位受益人。還可以為防止受益人揮霍,對信託利益分配做出限制,如限定用途、金額、自由支配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