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誠信託恆大項目能兌付嗎
中誠信託恆大項目能否兌付尚待觀察。因為9月3日,證券時報報道稱:至少兩家信託公司要求恆大立即償還部分貸款。知情人士稱,在對恆大的財務狀況感到擔憂後,信託公司在過去兩個月向該地產巨頭發出了還款通知。由於細節保密,這些人要求不具名。據信託圈內人調查了解,確實有多家信託公司提前終止信託計劃,要求恆大立即償還信託資金。由於細節保密,這些信託公司不具名。有投資人稱,其認購的ZX信託恆大地產項目(不具名)18個月期限於2022年3月到期,9月2日ZX信託發布臨時公告,提前兌付22%本金。據了解,該項目分12/18個月兩個期限,12個月期限已於今年9月初到期。但是,ZX信託考慮到交易對手潛在的風險,宣布提前終止信託計劃,項目回款後,不按到期先後順序兌付,而是按認購份額的比例兌付。這樣,已到期的投資人部分本金逾期,沒有到期的投資人卻提前兌付。該項目按自然季度付息,投資人對即將到來的9月20日利息核算日表示擔憂。不止是ZX信託,信託圈內人調查了解到,其他幾家信託公司也是按認購份額的比例進行兌付。如W信託,G信託等。信託貸款通常包括一些條款,允許債權人在滿足銷售目標、評級下調或訴訟等特定條件的情況下要求提前還款。今年以來,恆大集團的負面輿論較多,未來存在不確定性,已觸發信託公司要求提前還款的條件。一旦信託公司要求交易對手提前還款,也就是信託公司提前終止信託計劃,自發出公告之日起,就沒有了期限之分。從信託公司角度,要求提前還款是出於保護投資人利益;從融資人角度,按到期時間還款是出於還款計劃的安排。所以,信託公司並不是擠兌,融資人也並不是違約,投資人也不用過於擔心。最近,很多人在後台留言,咨詢恆大的信託兌付問題,在此作個簡單的說明。信託公司是合法的金融機構,受銀保監會信託部的嚴格監管,遵循信託行業的「一法三規」,是持牌金融機構。對信託公司違約,即是對金融機構違約,會影響債券的信用評級,銀行的授信額度,信託的再次發行……甚至會被金融機構拉入黑名單,直接崩盤,等待他的就是債務會、接管組。對金融機構違約是很嚴重的,這和商票違約、拖欠工程款、民間借貸糾紛等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如果不是瀕臨破產、萬不得已的情況,沒有一家企業敢對信託違約。如果已經認購了恆大的信託項目,且行,且看,不用過於焦慮。
2. 暗設通道為恆大輸血中誠信託再曝違規挪用資金 百億資金已爆雷
3. 中誠信託誠瑞32號違約暴雷了嗎
暴雷了。中誠信託誠瑞32號因違背了合同中的條例,即暴雷了。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誠信託,起初叫中煤信託,成立於1995年11月。
4. 世茂再陷違約「羅生門」
過去多年相見甚歡的房企和債主們,在債務困境中,忽然現了原形。
過去兩個月里,世茂與機構之間的台下博弈就未曾消停,如今隨著兩紙公告,矛盾公開化了。
1月6日晚間,中誠信託在其官網發了個產品臨時公告,稱信託計劃保證人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茂建設」)未及時履行保證義務,已出現實質性違約。由此,中誠信託要求世茂方提前償還借款。
世茂建設次日迅速回應,稱公司尚未有公開市場的債務違約,與中誠信託融資的相關事項不會觸發公開市場債務的加速清償。
接近世茂集團的人士表示,目前集團方面仍在與中誠信託就信託進行溝通,但中誠信託方面在換帥後態度強硬,未就展期、分批還款等有所鬆口。
不少投資人將世茂與中誠信託之間的矛盾,與廣發銀行和恆大此前的貸款糾紛聯繫到了一起。他們認為,當下金融機構對房企信心的擠兌很容易產生「蝴蝶效應」。
此處仍然要提起萬科總裁祝九勝的那句話,要麼集體沉船,要麼集體上岸。
讓中誠信託和世茂矛盾公開的這筆信託金額並不算多。
中誠信託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21年12月25日,作為共同差額補足義務人,上海騫奕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騫奕」)和佛山德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德茂」)累計應向受託人支付的變現備付金金額不低於受託人實際支付的標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的65%,即9.1億元。
截至2021年12月25日,共同差額補足義務人實際支付僅為6.08億元,尚有3.02億元未收到。
前述上海騫奕、佛山德茂兩家共同差額補足義務人均為世茂旗下公司。
隨後中誠信託根據合同擔保約定,在2021年12月27日向交易各方發送了《提前支付通知書》,宣告上海騫奕、項目公司支付全部剩餘變現備付金的履行期限提前至2021年12月27日屆滿,上海騫奕、項目公司應立即向受託人支付全部剩餘變現備付金7.92億元。
截至1月6日,中誠信託僅收到1.47億元變現備付金及對應的期間備付金,剩餘6.45億元變現備付金及對應的期間備付金仍未收到。
也就是說, 按照合同約定,世茂方面本應在去年12月25日支付3.02億元,由於未能如期支付,加速了其他款項的提前還款。
世茂建設則在1月8日對此進行了進一步解釋。世茂方面稱,中誠信託公告中提及的3.02億元,按協議約定,上海騫奕應於2021年12月25日(節假日順延至2021年12月27日)償付。按雙方前序溝通的情況,上海騫奕已償還了1.47億元,尚餘1.55億元尚未償付,公司及項目公司須按照協議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同時,根據協議約定,上海騫奕應於2022年3月25日償還資金4.9億元。這使得上海騫奕總計尚需償還資金為6.45億元。
世茂建設稱,作為主要還款來源的項目仍然在陸續銷售並持續歸集資金以備還款。
中誠信託的做法無可厚非,但在當下,世茂正處於化解流動性困境的關鍵時刻,作為債權人應該怎麼做更有利,或許還有更多斡旋的餘地。
一名信託人士認為,中誠信託在與世茂的這筆信託計劃中行為確實比較強硬。 該信託計劃違約的主要問題是抵押品價值不足,觸發了提前違約條款,過往的做法就是雙方私下協商一個滿意的方案出來,很少將這種矛盾公開化。
該信託人士分析稱,地產公司在一個項目上會將在建工程的公司抵押給信託公司,等到開始預售時,需要信託公司配合,解除質押。但解除質押後信託公司的抵押物沒了,會要求地產公司劃撥資金到信託公司賬上,償還信託資金。
企業信息顯示,佛山德茂由廣州常升投資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該項目公司處於被質押狀態,中誠信託為質權人。
「在過往地產公司可以調撥資金集中償還,或者根據買房進度分批還款。但當下地產公司資金調撥不如往年,加上預售資金監管加強,這兩個做法都用不了了」,前述信託人士表示,賣樓的錢進了監管賬戶後,首先是償還工程款項等資金,金融機構借款償還排在了後面。
這種情形下,一些機構選擇先行出手。
於是,當下成了個考驗金融機構對房企信心的時候。認為房企能夠挺過去,展期的展期、分期的分期,而缺乏信心的,則會要求提前還款、落袋為安。
令更多投資者擔心的是,如果此次中誠信託與世茂之間未能有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那麼後續是否會有其他機構效仿?
不過世茂近期一系列舉措是主動、積極的。
就在與中誠信託矛盾公開化之前,1月4日,世茂建設剛剛完成一筆發行規模為11.6億元人民幣的供應鏈ABS的本息兌付,該ABS到期日為2022年1月14日。此前,世茂還通過配股融資、盤點資產進行售賣等等籌集資金。
1月7日下午,世茂建設全資子公司上海世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將所持的7.06%世茂股份股權質押給寧波通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質押股份市值約為8.9億元。
世茂方面表示,雖然公司在目前市場大環境下面臨一定的流動性壓力,但公司會堅定不移的採取積極措施加大銷售、回款、資產處置等各方面的力度,公司將持續系統性地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
5. 如何打破剛性兌付
深受海內外關注的中誠信託億元礦產信託產品兌付危機,也化險為夷。這是迄今為止,中國信託業最嚴重的一次單項兌付危機。雖然初步結局有驚無險,整個事件的警示意義卻十分顯著,表明影子銀行剛性兌付蘊藏的金融風險越來越大,危機正在逼近。
中誠信託在三年前發出的誠至金開1號信託產品,存續三年,籌資30.3億元,預期收益率10%,至今年2月1日存續期滿。中介機構也收取了較高的中介費用。不過,此項目的收益基礎,以信託發行時的高煤價保持不變為前提,而近年來煤價出現了周期性下滑。項目融資方山西振富集團,更在早年捲入非法集資,去年即陷入系列債務糾紛,實際控制人王彥平去年5月已因此被捕,案件涉資利滾利之後已高達70億元。
此外,當初這一項目最令人看好之處,就是振富集團據稱有可能通過關系,搞定呂梁地區的白家峁煤礦。這個優質焦煤礦山,當年估值在70億元,如今仍值30億元。不過,直到去年底,此事仍只是振富集團一廂情願,並未獲得山西省政府同意。早年曾發生過血案的白家峁煤礦利益糾葛十分復雜,礦權至今屬於村辦集體企業(參見本刊第4期封面報道《非剛性兌付》)。
有此背景,則振富集團礦業危機爆發實屬必然。依法辦事,讓市場做決定,發行人、委託人和投資人理應承擔投資失誤的嚴重後果,發行人和委託人的責任尤其重大。不過,就在最後一刻,此信託項目再次以剛性兌付承諾而告「解決」,中誠信託與投資者達成協議,承諾如期兌付所有本金和大部分利息。
至於其解決方式,又是「以時間換空間」——該項目的發起人中國工商銀行和委託人中誠信託尋找第三方接盤,把信託資產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等國企。這種做法,與2013年以來十多起規模相對較小的信託兌付危機的解決方案無異,正是多年來「政府背書+風險後移」傳統思路的繼續。
近期以來,金融監管部門屢次強調打破剛性兌付、理順風險定價機制,有意強化「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市場化意識。市場輿論對此也相當認同。故中誠信託風波發生後,業內也曾預計,此事可能成為首次允許自然違約的斷腕之舉。但是,真實的考驗來臨之時,監管者徘徊於監管責任和「社會穩定」等諸多選項,仍未能破釜沉舟;涉事其中的工行、中誠信託和地方政府,更無意坦然面對風險、承擔後果。主事各方聯手,再次製造了皆大歡喜的假象,融資企業的真實風險水平仍無從測知,投資者獲得了本無可能收獲的幾乎全部預期收益,道德風險重新蔓延開來。
「大而不能倒,小也不能倒」的結局反復出現,雖有其必然性,也不能不使人深以為憂。對此次中誠信託風波,相關方均應反思教訓、嚴肅問責、一查到底。在金融機構一方,中誠信託和工商銀行均為業內翹楚。但是,在這一礦產信託的履職管理環節中,兩機構雖然收取了高額中介費,卻在盡職調查、風險審查、投後管理、信息披露等諸多環節均有明顯失職。其中,中誠信託作為委託人的責任是顯而易見的。但以銀信合作每由強勢銀行主導的慣例,工行雖僅以項目發起人、代銷行和資金託管行身份出現,仍無法撇清自身重大責任。
此次風波階段性平息,金融和制度成本都極為高昂。特別是地方政府涉身其中,承諾將把白家峁煤礦批給相關項目,為項目延續、第三者接盤提供了關鍵條件,有形之手的作用何其顯著。顯然,在涉及房地產、礦產等事項的金融風險事件中,由於交易不透明、有法不循相當普遍,地方政府的權力操作空間很大。地方領導人對於「地方金融信用」的考量,地方政府與國有銀行的明暗交易,在金融博弈中均能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未來監管部門如有意直面局部風險,打破剛性兌付僵局,讓市場實現風險定價,則應以切實措施切斷地方政府不當干預的鏈條。
近年來,中國以銀行理財和信託理財為主的影子銀行不斷擴張,有海外機構估測其總規模約為40萬億元。在經濟增長放緩的背景下,2014年金融違約事件將不可避免。金融系統的存量風險如何化解,成為擺在監管者和利益相關方面前的緊迫任務。中國的影子銀行問題究竟壞賬幾何,單個項目的風險和系統性風險之間的關系如何,依然缺乏系統的、科學的評估,缺乏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披露。若不能打破剛性兌付,有效切割個體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相關各方綁架政府,繼續抱薪救火,則等於所有的影子銀行都以政府和國有大銀行持續背書,風險將越來越大。
解決這些嚴峻問題需要專業素養,更需要責任擔當。國辦2013年底的「107號文」試圖解決影子銀行的問題,但對於存量風險化解,仍需更明確的方案。中央政府應該提出主動防範金融風險的原則和系統辦法,對監管部門加強問責與賦權,才能防止蟻穴繼起,危及千里之堤。這既是金融治理的當務之急,也關乎金融改革的長久之計。
6. 中誠信託新能源3號能兌付嗎
可以繼續兌付。
近日,一封投資人致中誠信託的信函在網上傳播,作者是中誠信託新能源3號恆大項目的投資人,根據信託合同2022年3月5到期,截止2022年3月9日,投資人未收到該信託項目的本息。因此投資人去函並通過媒體曝光,敦促中誠信託繼續剛性兌付。
該函件中提到,2021年9月,恆大爆雷以後,投資人致電中誠信託提出盡快結束恆大項目的建議,但是中誠信託先行墊付了2021年9月和12月的利息,沒有宣布本金提前到期。直至2022年3月5日投資人本金到期後,仍然沒有宣布所有恆大產品提前終止,投資人也沒有收到本息。函件中投資人對項目提出了7點疑問,是否屬實有待核查。基於這7點疑問,再闡述個人投資者如何「辛酸」、如何「活不下去」,要求信託公司解決恆大新能源3號項目的本息問題。從結構上看,這是一份非常標準的「催債曝光函」。信託界仔細查看了投資人的疑問,有以下幾點值得關注(綜合於投資人的疑問):1、恆大集團暴雷後,中誠信託為什麼不提前結束項目來進行風險防控,而是繼續支付2021年9月和12月的利息?2、支付2021年9月和12月的利息的資金,是來自於恆大,還是來自於中誠信託?3、新能源3號項目分幾個批次發行,有的批次已經按照投資時間順序還本付息,對於沒有發生爆雷問題的項目這種分配方式無可厚非,但對於發生嚴重問題的恆大項目而言再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來還款有失公允,為何不按照投資比例償還?4、有關新能源3號的抵押物以及項目的其他問題,是否有如實的進行信息披露?2022年1月6日,中誠信託發布臨時公告,稱「2020年中誠信託誠頤1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的交易對手方(世茂),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點及時足額的履行差額補足義務,已出現實質性違約。後確定為展期。與誠頤11號截然相反的是,恆大地產早已暴雷,不再兌付金融機構借款,信託產品已出現大面積違約,但中誠信託新能源3號卻一直在兌付投資人利息,沒有對投資人發生違約。如今,恆大產品的投資人本金已經到期,中誠信託是像世茂那樣展期,還是區別於世茂產品給投資人剛兌呢?據信託界了解,中誠信託近期剛剛換帥,新任總裁和董事長均由中國人保集團委派。2021年9月,中誠信託新任總裁安國勇任職資格獲批,恆大此時正好暴雷;12月9日,李祝用擔任公司董事長,緊接著世茂產品宣布展期。恆大和世茂產品的兌付問題,是擺在兩位新帥面前的一道難題。
7. 中信信託有沒有未兌付的
中信信託一款產品疑似無法正常兌付。
等了147天,投資人還是沒有結果。
7月14日,北京投資人沈雨(筆名)向時代財經記者表示,當天有3名投資人在北京總部與中信信託的經理、律師等7人進行了線下溝通,重點是產品支付、解決方案等問題。
上述投資人表示「沒有實質性進展,沒有承諾,但對方比較開朗。」
此前,7月13日,多名投資者向時代財經表示,中信信託2020年7月認購的深圳龍崗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深圳龍崗計劃」)部分產品無法正常兌付。該計劃總規模為87億元,剩餘未繳資本約57億元。
也有投資者向時代財經記者表示,部分產品的支付指的是5%-18%的不同資本金,但只到今年4月11日,從去年9月開始逐漸,利息一直沒有計算。
7月13日,一位接近中信信託的人士回復時代財經稱,「現在我正在努力處理這件事。公司一直在和地產公司溝通,也涉及到一些其他因素。方便第一時間向投資者公布信息。」
不過,該人士並未證實前述投資者描述的信息。
同日,中信信託某財富中心主管向時代財經透露,「這個項目(深龍崗項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確實是臨時違約。大家都開始互相起訴了,可能的結論是等對方把資產退回來,但是現在(房地產公司)因為市場困難沒有(資產)。」
參與線下溝通的沈雨告訴時代財經,「今天我問了現場的律師,對方說如果啟動訴訟程序,這個過程大概需要一到兩年。」
根據投資人給出的產品合同,時代財經就該產品目前遇到的問題以及涉及的支付問題,向管理該信託計劃的兩位監管人員發出了采訪函,但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回復。
付了1000多萬,房貸受影響。
多位投資者對時報記者表示,深圳龍崗計劃是他們中信信託財富部認購的家園信託產品。另外,這款產品也是按照中信銀行銷售的,但是佔比不高。
「所有項目有57億元資金未支付,利息從去年9月開始計算。」7月13日,深圳投資者趙周(筆名)告訴時代財經,他無法在深圳龍崗計劃到期後支付他在2020年7月從中信認購的300萬元人民幣。中信信託沒有給出任何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中信信託7月12日公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信息披露報告顯示,計劃資本余額為56。報告期內已收到借款人還款資產2,987萬元,相關信託權益已派發給投資人。
時代財經從投資人給的品牌推廣書上了解到,深龍崗計劃2020年7月17日出售,期限不超過36個月。募集資金87億元將投入深港國際中心的開發建設。
如果一切順利,未來將超越現在的平安金融中心,成為深圳的「新地標」。
信託產品分為五類,ABCDE,期限從12月到24個月不等。根據認購規模的不同,商品A的年化率為6.7%-7.4%,商品B的年化率為6.8%-7.5%,以此類推,產品E最高可達7類。
逾期風險從今年2月底開始逐漸暴露。
今年2月17日,是中信信託和深圳龍崗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12.94億元)的部分到期日。
2月16日,中信信託與項目方舉行網上投資者見面會,擬於到期日提前支付12元資本9400萬元的10%及部分利息,利息合計10%。剩餘的82億元將延至2024年。
實際展期方案為:2022年貸款本金(截至59年2月15日)的25%及部分利息,總利息約20% 08萬元;2023年償還貸款本金的35%及部分利息,利息總額約24% 3200萬元;2024年償還貸款本金的40%和部分利息,利息合計約25.14億元。
但自2月16日會議後,市場出現動盪,投資者逐漸迷茫。
趙周告訴時代財經,「開會前幾天,我的財務經理聯系我,說貨物可能有問題。」此外,上海、廣州、杭州等地的投資者也收到了理財總監的提示。趙周當時的第一反應是「這么大的項目怎麼會爆炸?」
杭州投資人張欣(筆名)告訴《時代財經》,「最初,展覽計劃是在2月16日的大會上確定的。按照這個數額,我們認為每天支付1000多萬元是可以接受的。但3月3日左右,中信信託向投資者表示,這個(付款計劃)不算,商品進入驗貨期,大家都很疑惑。」
鑒於「考察期」,時代財經從中信信託3月3日發布的公告中了解到,2022年2月17日,項目方未按承諾足額支付信託項下到期賬款,而是每個工作日逐步將資產支付給信託計劃。受託人覺得逐步降低融資敞口有利於促進項目背後的資產重組。因此,根據受益人利潤最大化標准和信託合同的相關承諾,受託人公告信託計劃並進入檢查期,第一次檢查期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5月31日。在觀察期內,受託人根據還款制度和每個工作日的還款目標,督促對方落實還款責任。
但很快,該計劃也在「考察期」宣告失敗。
4月29日,中信信託發布公告稱,3月4日至4月18日,項目方共向信託計劃支付資金3800萬元。但4月18日起將終止轉賬,原因是收款少於預估金額。中信信託仍在公示中表示,將盡力再次尋找各種風險解決方案,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措施的可能。
但投資者對中信信託「採取進一步措施」的心理並不認可這種說法。
根據時代財經的采訪,投資者的核心訴求是中信信託沒有盡到受託人的職責,期待其對各種問題給出明確的答案。
許多投資者告訴時代財經,「這封信和服務都不到位。中信辦電話打不通,必須按官網熱線轉接,信託主管也聯系不上。」
投資人段宇(筆名)表明,「前幾天和理財經理溝通,問今天涉及的一些借款公司中信信託是否向法院提交了最高限額。對方說沒有,從常理上來說,這應該是速戰速決的行為,但中信信託至今沒有任何動作。」
「主管居然說大家(中信信託)要互相配合,這讓我很生氣。」段譽說。
7月13日,一位接近中信信託的投資者回復時代財經稱,「信託公司一直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也和房地產公司溝通過,但也涉及到一些其他因素。方便第一時間向投資者公布信息。」
當天,時代財經以咨詢的名義致電中誠信託財富中心,一位主管透露,「這個項目(深龍崗項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確實是臨時違約。大家已經開始互相起訴,可能的結果就是等對方還款,但是由於市場問題(房地產公司)沒有(資產)。」
從2月17日部分商品逐漸逾期,到7月14日中信信託與投資者見面,已經過去了147天。
投資者李楠(筆名)共認購約1000萬元,影響了她的生活。
「我已經84天沒收到一分錢了,但貸款銀行不會停,孩子的學費還得交,老人生病的治療費也不該欠,」李楠說。「本來是按照承諾的時間付利息的,家裡也夠用了。現在都『鎖』了。」
她還感嘆,「疫情期間,大家的收入都受到了影響,壓力真的會很大。沒想到買了信託想要點利息變成家庭理財了?」
段譽認繳了300萬,他告訴時代財經,「現在家裡生病了,等著錢做手術,孩子還要上學,所以循環很緊。」
另一種商品是預付貨款?
時代財經注意到,雖然深圳龍崗項目已經出現風險,但中信信託涉嫌在今年3月31日提前結清另一個項目——招商大運信託項目(以下簡稱「招商大運」)。
時代財經了解到,招商大運計劃於2020年4月27日成立,中信信託官網於今年3月31日公布了該計劃的清算報告。
有投資者告訴時代財經,「他們的疑問是招商局大運會項目和深圳龍崗項目有沒有關系,為什麼這個可以早點解決,而我們不行?」
根據時代財經從投資人處獲得的錄音以及中信信託監事的說法,該監事在溝通中表示,「除了深圳龍崗項目,任何人都沒有義務為了其他投資人的利益而公布其他(項目)信息。」
據時代財經介紹,深圳龍崗計劃的資金投向深圳深港國際中心,深港國際的開發建設方是一家名為新里程實業的企業。公開資料顯示,新里程實業於2020年向中信信託申請了15億元三年期貸款。至2020年末,借款金額1億元,未完成相關擔保。
時代財經發現,2017年12月,一家名為福建新里程投資的公司在239的基礎上,深港國際中心綜合體項目國有建設用地權屬43億元。該項目位於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大雲新城核心商務區。根據項目,該地塊計劃建設一座600米高的標志性建築。福建新里程和新里程實業的大股東是同一家房地產公司。
深港國際和大雲城屬於同一個項目嗎?
一位投資人告訴時代財經,「人人和中信信託首席手機確認,招商大雲城項目是招商銀行出售的深市大雲15億貸款項目。可以肯定的說,招商局大運信託計劃也是由深圳龍崗項目經理和團隊運作的。」
換句話說,如果新里程實業的15億元貸款與中信信託出售的招商大運計劃是同一個項目,那麼招商大運計劃應該在2023年4月到期。中信信託為什麼會在今年3月底落定?
由於投資者的上述說法,時代財經無法獲得在大雲投資的詳細項目資料,也無法在公共資源中尋找關聯性。同時,中信信託無法回應時代財經的采訪要求。
放眼2021年,中信信託收入和利潤增速較去年有所放緩。
財務報表顯示,中信信託2021年完成收益為85。與2020年的870年相比,分別為875億元和4500萬元,下降1.8%。股東凈利潤35億元,比380 2020年下降9.2%。
財務報表顯示,截至2021年底,其信託資產余額為9788億元,跌破1萬億元,同比下降20%。2021年,中信信託新增信託項目225個,實繳信託規模3300億元。信託資產主動管理信託資產佔比73%,包括基礎設施、金融體系、文化科技、工業製造等行業。
此外,財務報表還提到,中信系統信託、保險信託、公益信託服務客戶超過3600家,委託財產近560億元,同比增長13%。https://pics5..com/feed/.jpeg?to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