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14部委聯合出拳整頓非法集資
近年來,非法集資問題日益突出,案件高位攀升,e租寶、泛亞、中晉系等涉案金額動輒上百億的大案引起社會的巨大關注。互聯網金融尤其是P2P網路借貸機構野蠻生長,違法違規經營問題突出,積累了大量風險。這些風險事件的發生,是借「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
4月27日,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的14個部委在京宣布,重拳出擊非法集資,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
為此,我們全面解讀了一行三會等監管部門在此次整頓風暴中的具體措施,多方呈現,並將在之後持續調查追蹤整頓情況。
一方面,傳統非法集資從線下向線上發展,打著互聯網「金融創新」幌子實施非法集資;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相關業態的非法集資風險也充分顯現,其中以P2P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最為突出。
4月27日,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14個部委在京宣布,重拳出擊非法集資,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
據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1%、57%、120%,達歷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資人數上千人、集資金額超億元案件同比分別增長73%、78%、44%。
鑒於非法集資的嚴峻形勢,一行三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等14部委聯合表示,定於今年下半年組織開展全國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活動,對民間投資理財、P2P網路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和民辦教育、地方交易所、相互保險等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風險底數,依法分類處置,妥善化解風險。
廣告管理是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的手段。部際聯席會議將於今年5月組織開展全國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於5-7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審查和監管,研究加強對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網路搜索等新興媒體發布融資類廣告的管控。
檢測預警實現「打早打小」
無論是見諸報端的各種捲款「跑路」事件、理財機構兌付危機,還是官方的權威統計,非法集資的形勢都不容樂觀。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姜永義表示,非法集資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兩個罪名。
據最高院數據顯示,全國法院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收案數量大幅增長,和分別新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2122件、4825件,集資詐騙案件684件、1018件。在收案數量高位運行基礎上,的收案數量又分別同比增長127%、48.83%。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張曉津也表示,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6928件、10771人,案件及人數同比均上升112.4%;批准逮捕涉嫌集資詐騙案件872件、1210人,同比分別上升54.9%和52.4%。
鑒於此,國務院曾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10月專門下發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下稱「59號文」)。
「59號文」出台後,明確了包括行業監管、監測預警、宣傳教育、案件處置等方面的26項重點工作任務,是各部門處置非法集資的綱領性文件。
「59號文」進一步明確了各個部門的職責,即省級政府仍是處置非法集資的第一責任,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承擔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監管職責,部際聯席會議加強組織協調。
「59號文」也著重要求各監管部門按照監管與市場准入、行業管理掛鉤的原則,確保所有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監管防範不留真空。
對需要市場准入許可的行業領域,如銀行、證券、保險、典當、融資性擔保、房地產等,「誰家孩子誰抱走」,由准入監管部門負責。
對無需市場准入許可,但有明確主管部門指導、規范和促進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對沒有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如投資咨詢、投資管理、非融資性擔保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負責。
14部委表示,將建立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實現「打早打小」。據處非辦主任楊玉柱介紹,文件下發後,公安部、工商總局等部門陸續啟動監測預警工作,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監測分析手段;人民銀行、證監會等相繼部署開展重點行業領域風險排查和整治行動,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證監會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局副局長劉雲峰表示,對私募基金行業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P2P業務情況進行風險排查,全面清理規范場外配資活動,並組織對互聯網股權融資平台進行專項檢查。
保監會稽查局副局長王柱稱,保監會將針對投融資領域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非法集資向保險業滲透、傳遞,參與型案件多發的態勢,組織12個重點地區、13家重點機構開展反非法集資專項風險排查,重點排查「精英」營銷員群體、基層高管人員參與非法集資風險。
假「金融創新」之名迷惑投資者
楊玉柱還表示,非法集資活動呈現明顯的網路化趨勢。一方面,傳統非法集資從線下向線上發展,打著互聯網「金融創新」幌子實施非法集資;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相關業態的非法集資風險也充分顯現,其中以網路借貸(P2P)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最為突出。
P2P領域非法集資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部分P2P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並由平台實際控制和支配。
二是P2P平台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甚至發假標自融,並採用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滿足自身資金需求,有的經營者甚至捲款潛逃。
楊玉柱表示:「藉助互聯網開展宣傳、銷售、資金支付和歸集等,實現線上線下全面結合,使得非法集資傳播速度更快、覆蓋范圍更廣、產品銷售更便捷、資金轉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風險蔓延,增加案件打擊處置難度。」
例如,傳統非法集資案中發生在縣域的案件較多,而互聯網金融完全突破地域限制,依託網路向周邊地區甚至全國擴散。以「泛亞」、「e租寶」等風險事件為例,涉及人員達數十萬,地域涉及數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集資金額達數百億元。
以「金融創新」為名,從業機構違規經營甚至進行非法金融活動的手段推陳出新,更加隱蔽和具有迷惑性。以來,有關監管部門提示風險,稱以「MMM金融互助社區」為代表的互助理財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投資者參與,與之類似的百川理財幣、克拉幣、「摩提弗」等虛擬理財相繼出現。
今年一季度,公安部門立案的非法集資案件達2300餘起。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張景利在會上表示,互聯網金融成為非法集資高危領域。一方面種養殖、房地產、商品流通、生產經營等傳統領域案件依然多發;另一方面,打著互聯網金融、農民專業合作社、投資中介、股權投資、旅遊、養老、民辦院校、境外上市等旗號的新型案件增多。
鑒於此,處非辦表示,要利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加強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工作。
還要發揮好金融機構資金監測的「前哨」作用。非法集資大部分需通過金融機構轉賬,部際聯席會議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在嚴格執行大額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基礎上,對各類賬戶交易中具有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定期批量小額轉出等資金異動進行監測分析,及早發現並報告非法集資資金動向。
研究金融廣告事前審查制度
目前,各類投資理財、財富管理等融資類廣告亂象叢生,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發布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對非法集資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14部委表示,要強化廣告資訊信息管理,牢牢把住非法集資信息傳遞關,把非法集資消滅在萌芽狀態。下一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將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管理工作。
對融資類廣告要求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進行嚴格規范,不得對產品和業務進行虛假、不當陳述,不得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等內容。
在加強對主流媒體廣告監管的同時,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興媒體發布融資類廣告的審查管理。
部際聯席會議將新興媒體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排查整治作為工作重點,加強對電話、簡訊、電郵等社交媒體、通訊工具的監督管理。
4月13日,工商總局等十七部門印發了《關於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署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專項整治工作。12月,工商總局配合中宣部起草了《關於加強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審查把關的通知》,努力遏制非法集資行為利用廣告蔓延的勢頭。
工商總局表示,從目前監管實踐來看,非法集資之所以治理難度大,各部門信息沒有充分共享是一個原因。另一方面,相關投資公司的信息沒有及時、准確、完整地向社會公眾公開,造成信息不對稱,使其行為缺乏社會監督。
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金融行業主管部門關於P2P、金融理財類的事前審批制度尚未建立,發布廣告的市場准入清單和發布標准還需明確;二是非法集資活動隱蔽性強,許多金融投資類廣告主要內容都是企業形象宣傳和品牌推廣,增加了廣告監管執法的難度;三是互聯網領域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傳播快、范圍廣、違法成本低,監管政策和治理手段需要進一步加強。
工商總局表示,根據互聯網金融廣告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建議金融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工商總局等相關部門就制定金融廣告發布的市場准入清單、禁止發布的負面清單和依法設立金融廣告發布事前審查制度等問題進行研究,抓緊出台有關辦法。
『貳』 常見的傳銷模式有哪些
常見的傳銷模式有以下幾種:
1、傳統傳銷,用上課的方式讓人自願加入傳銷組織,有產品但是根本消費不起。傳銷組織會限制你的部分自由,比如打電話等等。經常是幾百人在一起上課
2、原始人傳銷,又稱暴力傳銷採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綁架,達到傳銷(拉人頭)的目地,有的連產品是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有。
3、新式傳銷。打著國家暗中支持的口號,實際通過各種表現扭曲事實,誇大投資收益,達到傳銷的方式,該方式完全自由,想做就做不想做可以走。一般會自稱行業者,並極力解釋自己不是傳銷(或和傳銷的區別)
4、網路傳銷。大多以國外的視頻廣告等虛擬產品騙取會員費的傳銷形式。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叄』 目前社會上有哪些產品或項目疑是傳銷的
1. 金融傳銷
特點 :
承諾高收益,引誘投資。這種吸收資金的行為名目常見的有「××金融互助社區」、「××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財」、「××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資」、「××互助社區」、「××財富互助平台」等;這種行為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程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轉。
典型案例:
「MMM」
「珍寶幣」
「百川幣」
「聚寶金融」
「環求力金」
「中國蒙商」
「美洲礦業」
「易富地基金」
「虛擬U幣」
「假20世紀福克斯」
「ABCD財富網」
2. 網路傳銷
特點 :
利用互聯網,打著電商或者微商的旗號,成本較低、發展迅速、騙人不見面。
一些傳銷分子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網路營銷」「網路直銷」「網店加盟」及「循環消費」「滿100返100」「消費增值」「一邊上網娛樂,一邊上網賺錢」等宣傳十分吸引人。
典型案例:
「雲數貿」
「微信點燈」
「重慶快聯科技」
「粉絲帝國」
「4G商城虛假平台」
「中和支付」
「注冊會員充值網路話費」
3. 「旅遊」傳銷
特點 :
打著「旅遊直銷」、「低價旅遊」、「免費旅遊」、「邊旅遊邊賺錢」等噱頭,通過加手機微信好友的形式發展下線,拉群眾入會交費,病毒式傳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會員費,便可以免費高端游」「加入我們就可以免費暢游世界」「別人旅遊都是花錢,我們旅遊可以賺錢」「旅遊加創業」.....目前,直銷企業和準直銷企業中並沒有旅遊公司,同時,由於目前"旅遊"並不在直銷許可的產品范圍內,短時間旅遊公司都不可能成為合法的直銷。
典型案例:
「WV夢幻之旅」
「河北領遠網路科技」
「紅色旅遊」
4. 「國家工程」傳銷
特點 :
打著「國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產業」、「精神文明」、「好項目產業大聯盟」、「農業發展平台」等旗號,偽造國家機關文件,虛擬公司企業,打著新產業的幌子虛假宣傳。
常常以「連鎖銷售」、「連鎖加盟」、「投資開發」、「資本運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遊、加盟、「發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從事傳銷活動。
典型案例:
「1040工程」
「明明商」
「西部大開發」
5. 「假冒直銷企業」傳銷
特點 :
直接冒用正規直企的企業名稱,開展其他傳銷活動,或者冒用直企名義,開通微信公眾號虛假宣傳、通過網路招聘銷售人員,還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寶網店、微信商鋪銷售正規直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
天獅、三生、完美、尚赫、羅麥、玫琳凱、新時代、克緹、康婷等發展較好的直銷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過,許多直企每年都會投入很多時間和精力打假。
6. 「假慈善」傳銷
特點:
號稱自己有官方背景,打著「慈善救助」、「愛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業,築和諧家園」、「愛心支助貧困學子」等形式,欺騙善良的群眾上當受騙。
典型案例:
「集善家園網」
「世界和諧基金會」
7. 「養老」傳銷
特點:
以「消費養老」、投資養老院等為名,大量發展會員,達到融資斂財的目的。
隨著我國老齡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勵民間力量參與養老事業的同時,市場上也出現一些打著「養老」幌子的模式,實則為圈錢圈地,甚至是行騙。
典型案例:
「上海家帝豪消費養老」
「天權投資管理養老院項目」
『肆』 什麼是《BC》百川幣百川賺的錢從哪裡來
BC 百川幣是什麼?
是一個互聯網金融投資理財產品,數字虛擬貨幣,什麼叫金融?在全球所有行業中,金融是所有行業之王,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都是在玩金融玩資本!比如:世界首富比爾蓋茨、股神巴菲特、華人首富李嘉誠、亞洲首富孫正義、中國首富王健林、馬雲等等!哪一個不是在玩金融玩資本?什麼叫金融?金融就是以最小的資本來撬動最大的市場。金融就是以最小的投資來獲取最大的回報。金融就用杠桿的力量來快速倍增自己的財富!百川只需要800元的投資終生受益!
百川理財幣不收款,人人都賺錢,錢從哪裡來?
如何發揮復利的威力,如何讓小錢滾雪球般長成大錢?
長期投資,讓復利發揮它驚人的能量。投資800元就相當於給自己一個賬戶。這個賬戶在裡面是流通復利形式給你的。錢其實就是你自己投資的錢和所有玩家的錢在裡面閉環流通復利轉動。還有個重要因素就是時間倍增。如果沒有時間的復利倍增,就算華人首富李嘉誠也發不出這個錢給你。好多玩家會問,百川理財幣閉環流通系統對接了所有能流通消費的實體,消費了一圈,800到哪裡去了?我告訴你,你的800還在你自己的手裡。可能你不相信。800誰都沒有拿走你的錢,你的錢會通過時間來給你分紅產生流通價值,任何產品或者人民幣也好,不流通永遠產生不了實際的價值。
那為什麼會有如此高的回報?其實沒有高回報的。高的回報是時間和市場以及你的錢在轉動流通產生的價值。閉環流通復利的魅力就在於這里,年化率事實上不高。一天18元只有9元是到現金金幣。800元只有年收益4倍不到。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高利潤。為什麼你看到的好多人賺了不少錢。那是因為人家投資的多,金幣流通的快,就算人家不投資他下面的人投資的多流通的快,所以產生的價值越高,也會拿的多。這是正比的,不會違背大自然規律。能者多勞。自古以來的法則。
『伍』 2018年傳銷組織排行榜都有哪些
2018年傳銷組織排行榜:MBI-易物幣、M3-威達利、暗黑幣、AC亞洲幣。
1、 MBI-易物幣
MBI國際集團自稱是一家多元化資產管理公司,總裁叫張譽發,祖籍潮州,馬來西亞第三代華人。
從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底,短短8個月時間就在中國內地發展會員3萬余個(以累計注冊賬號計算),案發前,達康公司每天入賬資金達到兩三千萬元,總涉案金額近15億元。
4、AC亞洲幣
2014年9月,僅有小學文化的項某與做軟體開發的谷某合作,兩人在台灣租借伺服器,將AC復利系統包裝成一家致力於互聯網金融研究和創新理財的民族企業,命名為「亞幣集團」。
通過熟人之間口口相傳的方式,以及線下「學院」培訓的快速發展,項某不斷蠱惑親友投資成為會員,致使3萬多人先後捲入其中,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
『陸』 dgc是什麼
朋友您好!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