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進項是否可以抵扣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進項可以抵扣,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若繳納營業稅,對購入設備用於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若繳納增值稅,對購入設備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法律依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第二十五條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B. 融資租賃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法律分析:
融資租賃中的固定資產進項可以進行抵扣。取得的途徑是購入、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實物投資、捐贈的固定資產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繳納營業稅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繳納增值稅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融資租賃利息進項稅不能抵扣。
融資租賃中屬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直接支付給融資性售後回租方的與該筆售後回租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等,不得抵扣。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衍生問題:
融資租賃按照什麼繳納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稅率為9%。但對於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的,屬於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適用6%的稅率。
國家對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的納稅人,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即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