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合同訴訟時效為多長時間
融資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B. 融資租賃合同訴訟時效為多長時間呢
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應適用民法典的規定,即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C. 請問「融資租賃成本的時間」是什麼意思啊
第一個是說你租期越久,租金累積越多,所有權不會轉移至承租人。融資租賃的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是說根據承租人選擇的承做期數來計算租金。總共融資多少錢,然後這個錢用了多久。用的越久,總租金越多。
D. 融資租賃是什麼意思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是國際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E.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轉讓條件條件條件條件時間時間時間時間
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資企業、高管人員和注冊地址才可,時間一般1個月,需經過商務部備案,執照全國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