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企業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融資租入一台機床,該機床的市價198萬元,租期10年,租賃公司的成本20萬
⑴ 198+20+15=233(萬)
⑵ 233÷〔(P/A,15%,10-1)+1〕=40.37(萬元)
⑶ 233÷(P/A,15%,10)=46.43(萬元)
B. 對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誰享有所有權
現實困惑
某公司從融資租賃公司租用機床一台,公司繳納了比普通租賃高的租金,租賃合同履行完畢後,出租人沒有及時來收取機床,該公司認為機床的所有權歸自己,拒絕融資租賃公司來收取機床。該公司的做法對嗎?
律師答疑
融資租賃為租賃物的使用人提供方便,但自身要冒很大的風險。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出租人冒各種風險進行融資租賃目的就是為盈利。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第二百五十條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該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租用機床合同到期後,出租公司沒有及時收取機床,但雙方沒有約定的前提下,機床的所有權屬出租公司,該公司不能主張機床的所有權人是自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二百五十條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法理薈萃
除有特別約定,在融資租賃期間承租人並不具有取得租賃物所有權之期待權。但實際操作中越來越多的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會出於取得交換價值的利益而約定所有權歸對方所有。
C. 我是一家機床設備銷售公司能做融資租賃業務嗎
可以做,只要有客戶想用融資租賃的方式購買你們的產品就可以。首先找客戶,然後簽合同確定付款方式。
D. 融資租入一台機床,市價為98萬元,租期十年,租賃公司的融資成本為20萬元,租賃手續費為15萬元。
沒有保證金,沒有手續費,殘值為0.以月供來算,首付20萬。
合同總額約210.7萬,月供1.46萬。
E. 想自己購買機床,如何融資
可以通過按揭分期付款的方式 買機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