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及其特點
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及其特點如下:譽圓春
1、模式:
(1)BOT項目融資,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特許權授予由投資人(一般為國際財團)組成的項目投資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許權,項目投資公司負責建設,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的所有權移交給政腔輪府,項目投資公司擁有經營權;
(2)TOT項目融資,即移交-經營-移交,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一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的回報,並在合約期滿之後,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
(慶耐3)ABS項目融資,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即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4)信貸融資,信貸融資是利用信用籌措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包括國外信貸資金和國內信貸資金。
2、特點: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作為資金償還的保證;
(3)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4)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九條
國家完善擔保融資制度,支持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以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存貨、機器設備等為擔保品的擔保融資。
❷ 各個融資租賃公司的組織架構及管理模式是怎樣的
為了提高皇權,維護秦皇朝的政治體制及其統治秩序,在文化意識領域,秦始皇也採取過加強思想控制,反對是古非今,打擊異己勢力的嚴厲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經常提到的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飲,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壽。博士僕射周青臣當面頌揚始皇,稱其「神靈明聖,平定海內」,「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齊人淳於越不以為然。他提出:古時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長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事,誰來救助?為此,他主張以古為師,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本來,分封郡縣之爭,早在秦皇朝初建時就出現過。眼下淳於越舊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師古...行暴政,設酷法,苦役人民,焚書坑儒,修阿房宮
為了提高皇權,維護秦皇朝的政治體制及其統治秩序,在文化意識領域,秦始皇也採取過加強思想控制,反對是古非今,打擊異己勢力的嚴厲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經常提到的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飲,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壽。博士僕射周青臣當面頌揚始皇,稱其「神靈明聖,平定海內」,「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齊人淳於越不以為然。他提出:古時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長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一旦有事,誰來救助?為此,他主張以古為師,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本來,分封郡縣之爭,早在秦皇朝初建時就出現過。眼下淳於越舊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師古」與「師今」的大問題,故始皇「下其議」,著令群臣討論。
這時,已由廷尉升任丞相的李斯當即指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治國措施。「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現在,「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而私學又「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嘩眾取寵,「造謗」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結果必然是「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因此,李斯建議禁止私學,規定「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還建議焚燒《詩》、《書》,提出: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葯、卜筮,種樹之書。
❸ 公司融資模式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融資模式主要有哪些
1、公司融資模式有以下兩點:
(1)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是以股票、債券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種融資機制,這種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通過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資金的場所;
(2)間接融資。間接融資是直接融資的對稱,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
2、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四條
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公司融資的風險有哪些
公司融資的風險有以下幾點:
1、違約風險,即不能按期歸還到期債務,導致企業信用受損甚至引起法律拆訟的可能性;
2、道德風險,主要是指融資團隊在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資本管理和融資過程中,由於企業團隊個人原因產生的使企業利益受損的可能性,如資金體外循環等;
3、機會風險,指融資企業在融資決策及融資方案實施的過程中,因為選擇了一方案或機會,從而失去其他機會的可能性;
4、法律風險,融資企業在融資方案設計及實施過程中,由於某些環節違規、造假或欺騙行為,導致觸犯刑律的可能性。
❹ 融資模式有哪些
融資模式有:
(1)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
(2)TOT融資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
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3)PPP融資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
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4)PFI融資模式,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
(5)ABS融資模式,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 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❺ 項目融資模式有哪些
任何融資模式都與政府機構、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銀行和金融機構、承包商、承包商、運營商等有關,如何組織這些眾多參與者,各自實現參與目標,這需要組織形式.項目融資是項目融鏈做資中各要素的有效綜合.項目融資模式是什麼?
1、融資租賃
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此胡果需要資金購買某個設備,可以向某個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該金融機構購買該設備,租賃給項目建設機構,建設機構分期付款給金融機構租賃該設備.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融資中被廣泛使用,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船舶的融資中,在大型電力項目的建設中也可以採用融資租賃.
2、BOT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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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融資方式是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稱呼,中國通常被稱為特許權.以BOT方式融資的優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在自己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可以馬棚扒衡上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投資不受投資者關注但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能夠提升政府信譽,政府也不必為還債而苦惱.其次,將私營企業的效率引入公共項目,大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所有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人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當地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