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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八大創新業務

發布時間:2023-08-07 01:35:58

A. 信託業的制度創新

1、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信託投資公司發展的基礎。產權單元化及政企不分等體制性缺陷曾使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徘徊不前。為從根本上解決這種長期困擾我國金融業發展的體制性弊端,就必須加快以產權多元化、多樣化為代表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步伐,吸收社會各種經濟成分加盟,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產權清晰、責權利統一的公司治理機制,共同推進我國信託投資業的發展。
2、恰當的市場定位是信託投資公司發展的前提。《辦法》將信託投資公司定位為以收取手續費或傭金為目的,以受託人的身份接受信託財產和處理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這種定位,完善了現行金融體系,承認了信託是我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辦法》規定可以看出,信託投資公司以「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為主業,是專業化的資產管理機構、貨幣市場上的資金經營機構和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受託經營所有財產經營業務,其經營范圍遠遠大於現有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甚至還可以接受銀行、證券公司等的委託代理這些企業經營。
3、合格的經營管理人才是信託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信託有信任與委託兩重含義,有信任才會有委託。信託投資公司只有樹立令客戶信賴的信譽,有令客戶滿意的資金實力、管理水平、抗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客戶才會有足夠的信心來進行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才能發展。要建立良好的信譽,一是要有足夠的實力和完善的機制保證能夠防範抵禦金融風險,使客戶的利益有保障;二是要有高超的理財能力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使客戶能夠得到滿意的收益。要達到以上目的,就需要一批合格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理財專家和金融工程專家。這是信託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也是信託投資公司人力資本和核心競爭力所在。

B. 信託處置不良資產的模式有哪些

一、前言

信託行業是中國金融的四大支柱之一,也是銀行不良資產的主要來源,也在在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產業鏈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由於近兩年信託公司的產品頻頻爆雷,信託公司產生的不良資產激增;為了化解金融風險,維護 社會 穩定,2021年4月銀保監會下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推進信託公司與專業機構合作處置風險資產的通知》,就信託公司與信保基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AMC等專業機構合作處置信託公司固有不良資產和信託風險資產進行規定與推進。考慮到不良資產行業已經市場化,形成了完善的產業鏈,信託公司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其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所有權與收益權的分離、破產隔離等特點,積極投身不良資產行業;一來可以處置自身產生的不良資產,二來可以通過不良資產的投資獲利。

要全面認識信託處置不良資產的模式,首先要了解信託產品的種類,其次要認識清楚信託在不良資產處置中的定位,最後再分析信託處置不良資產的模式。

二、正文

(一)信託產品簡介

信託產品具有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獨立性、有限責任和連續性四大突出特點,這也是信託在不良資產處置中的重大優勢。目前,信託產品正在有關監管部門的促進下進行轉型,下面將介紹市面上較為常見的幾種信託產品,以供大家對信託產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2016年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在中國信託業年會上首次提出信託的八大產品,包括:債權信託、股權信託、標品信託、同業信託、財產信託、資產證券化信託、公益(慈善)信託及事務信託等。楊家才表示:「這八大業務分類是從資金運用方式來分,兼顧資金來源。業務分類從運用方式來劃分,並關注受託資產走向,最終形成明確的制度安排,統一資產負債表、會計報表。」

這八大業務均屬於資金信託,即是指信託公司接受投資者以其合法所有的資金設立信託,按照信託文件的約定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運用或者處分,按照實際投資收益情況支付信託利益,到期分配剩餘信託財產的資產管理產品。資金信託應當為自益型信託,委託人和受益人為同一人。

與資金信託相對的是財產權信託,與資金信託直接把資金交予信託公司不同,財產權信託就是以特定財產或財產權(主要是指非資金形態的財產)作為信託財產去設立信託關系;受託人則將財產形成的收入或者權益作為信託回報來源。

(二)信託在不良資產處置中的位置

信託在不良資產處置行業中的最大優勢,就是可以綜合運用財產權信託和資金信託,提供「服務+金融」模式。

信託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流程中的不同環節,信託介入的方式、發揮的作用也各不相同。比如說,信託公司可以在價值發現階段從銀行、資管公司處收購、受讓不良資產,也可以在價值實現階段為客戶提供各種服務。

同時,信託機構鑒於信託制度的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獨立性、有限責任等特點,其對於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方法相當靈活,而且通過信託受益權可以實現物權、債權、股權之間的相互轉化,在不良資產處置中發揮著越來越舉足輕重的作用。相比其他的金融機構,信託公司能夠整合運用幾乎所有的金融工具,其處置更為多元融合。考慮到《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推進信託公司與專業機構合作處置風險資產的通知》的下發,信託與其他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的互動將不斷增強。綜合分析,信託機構在不良資產處置中,要重點培育交易架構安排能力、資金融通能力、投資能力、資產處置能力等四方面核心能力;力求更深入的參與到不良資產投資的價值發現環節及資產處置環節中。

目前,信託公司參與不良資產投資仍處於起步階段,其實力和經驗均有所欠缺,無法與現有信託產品投資者偏好匹配,短期內仍需依賴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外部服務商的專業技術和通道。多數信託公司的業務定位還以外部合作參與為主,獨立發展能力和作為戰略性業務進行培育,還需從長計議。

(三)信託處置不良資產的模式

從信託參與不良資產處置的深度、標准化程度不同,可大致分為以下四類基本模式,下面將進行一一介紹。

1、不同不良資產直接轉讓模式

不同不良資產直接轉讓模式,是指商業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發起設立信託計劃,由商業銀行的理財資金等認購,利用募集資金收購不良資產包,幫助商業銀行實現不良資產出表。通過信託代持,實現資產出售後的會計出表,改善銀行不良資產率等指標,同時通過「以時間換空間」,未來將不良資產變成優質資產或減少直接處置損失,獲取更多利益。

2、不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模式

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特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產收益權的轉讓業務。2016年原銀監會發布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首次對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做出了規定,規定了其相關的報備辦法、報告產品和登記交易等問題,規定了其監管機構為銀登中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向銀登中心逐筆報送產品相關信息。根據銀監會2016年4月下發的《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以及銀登中心相關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系列業務規則,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設立資金信託計劃方式,募集資金投資於銀行所持不良資產包的收益權,銀登中心提供集中登記、備案審核、提供流轉服務、信息披露、市場監測等綜合全面性服務,以期通過規范化的資產流轉和統一登記管理,防止掩蓋風險和監管套利,部分解決銀行會計出表、調整優化不良貸款余額、比例、撥備覆蓋率等指標的需求。

3、不良資產證券化模式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第二條中規定: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在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不良資產證券化是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重要類型之一,但不良資產作為基礎資產存在資產定價難度高、信息透明度低等問題。在2005-2008年期間,我國開始試點不良資產證券化,並以資產管理公司為主相繼落地了四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試點。2008年後受美國次貸危機影響試點工作暫停;直到2016年以來,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重啟,發行金額逐年上漲。

與上一輪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相比,新推出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基礎資產類型更加豐富,由原先的企業貸款、對公貸款擴展到涉及小微類、房貸類、個人抵押類等零售業務貸款資產。針對不良資產證券化中信息不透明、投資者認可度低問題,2016年頒發的《不良貸款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指引(試行)》,專門對不良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環節、存續期間、重大事件等信息披露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如果說不良資產的證券化產品類似於銀行間證券市場發行的公募基金,不良資產的收益權轉讓則更像與之對應的私募產品,其轉讓既可以引入結構化發行的分層設計,也可以通過平層方式實現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轉讓。由於兩者性質的不同,監管機構對於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的監管有所不同。

4、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模式

在當前不良資產一級市場、二級市場供需兩旺的市場環境下,不良資產主動型的投資管理機會增多,信託公司可與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合作, 探索 設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收購一些市場化不良資產,通過以訴訟保全、債務重組、債權轉讓等方式處置不良資產,或者通過債轉股、資產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投貸聯動等方式對不良資產進行價值整合,在市場化債轉股等進行問題企業重整、化解不良資產中獲得收益。

在實務中,可以根據不同資產包的特點、合作機構需求等具體問題,靈活選擇、組合不同的業務模式。

三、總結

應當注意,雖然信託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信託業務和不良資產投資仍存在不同。信託投融資首先關注的是交易對手的主體信用狀況,或者說信用等級,信託業務一般要求交易對手的主體信用要強,同時還提供強增信與強抵押;而不良資產投資首先關注的是底層資產價值,然後分析風險,深挖價值,再通過各種處置手段實現增值,最終退出。除此之外,還有種種投資理念的不同。

在我國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結構中,銀行體系的安全性事關整個經濟 社會 的穩定。雖然信託已經以多種方式靈活參與到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市場中,但無論是參與程度還受到外部法律、政策環境的較大制約,相關的法律法規仍然需要進一步完善。

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推進信託公司與專業機構合作處置風險資產的通知》

一、 探索 多種模式處置信託業風險資產,包括:向專業機構直接轉讓資產;向特殊目的載體轉讓資產;委託專業機構處置資產;信託保障基金公司反委託收購;其他合作模式。其中,委託專業機構處置資產方面,信託公司委託專業機構提供風險資產管理和處置相關服務,如債權日常管理、債務退償、債務重組等,充分利用專業機構優勢,在資產出險早期開展風險處置,以提高處置效率,實現風險處置關口前移。信託保障基金公司反委託收購方面,文件指出,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收購信託業風險資產,並委託信託公司代為管理和處置,以緩解信託公司流動性壓力,助力其風險資產化解。二、構建信託業風險資產處置市場化機制,包括加強資產估值管理,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明確損失分擔機制,增強損失抵補能力。三、規范信託業風險資產轉讓業務,包括明確標的資產范圍,切實化解行業風險,堅持依法合規展業,規范各方會計核算,發揮登記平台作用,加強授信集中度管理。四、嚴格壓實各方責任,包括壓實信託公司主體責任,落實其他主體協同責任,強化各級監管責任。

《信託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第七條 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本法所稱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

C. 商業銀行有哪些創新業務

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目前主要分為兩類:
一、銀行自己的金融產品:資產管理、信託投資、信用卡業務等。
二、銀行作為第三方的代理的金融服務產品:代理證券、代理保險、代收費用等。
在這兩類中,後者成為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近年發展最為迅猛並且逐漸成為了商業銀行利潤貢獻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於金融業務的創新與發展,從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金融體制和金融業的從業人員在金融業務的經驗不足,金融市場的不成熟,在金融產品的設計上有一定的限制,許多國外有的對沖產品在國內是不允許的。
不過,就我個人的看法,國內商業銀行在新世紀的大環境下,在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進行創新。
一、新時期的大環境下,科技發展迅速,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可以在新技術平台的應用創新金融業務的服務模式。特別是電子銀行,手機銀行方面。
二、中國加入世貿的十年了,國內的金融業將逐步對外開放,國內商業銀行在充分利用現有政策學習國外銀行金融行業的經驗,創新以銀行為主體的國際化多元的金融投資產品,做到多貨幣,多市場的金融服務。
三、細化金融服務。針對不同的金融服務主體,提供更為細致的金融服務。個人金融、公司金融、國際金融

關於發展
創新的金融服務是未來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有限的前提下,同行業競爭的主要手段。
創新的金融服務也為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了路徑和可能。
創新的金融產品,這個需要經濟政策金融制度跟市場環境的配合,與實體經濟行業發展趨勢的把握。房產信貸,汽車信貸以及中小企業小額貸款等項目就很能說明。

D. 信託公司的一級業務部和二級業務部區別是什麼

信託主要包括八大業務分類,如下:
債權信託、股權信託、標品信託、同業信託、財產信託、資產證券化信託、公益信託、事務信託
其中,一級業務部主要以一級市場,如股權信託為主的業務部門
二級業務部是主要二級市場,如股票市場等為主資產證券化信託為主的業務部門
一級市場主要是發行市場
二級市場主要是流通市場

E. 信託產品有哪些種類

一、信託產品按內容劃分

1、政信合作類項目:

融資主題主要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多以地方政府應收款質押、政府的財政收入還款承諾,並輔以土地質押等信用增級手段;

2、工商企業貸款:

融資主體為社會上的各類工商企業,質押物多以融資公司股權、融資公司持有的物業資產、各類應收款等為主,並輔以關聯公司擔保以及相關法人擔保等信用增級手段;

3、房地產信託:

融資主題為各類房地產企業,根據國家調控政策安排,以及出於審慎的風控原則,銀監會等信託機構主管單位對房地產信託有著明確嚴格的要求,從開發商級別資質、融資項目自有資金比例、融資項目證件齊備等角度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目前市場上的房地產信託有收益高、風險也相對較低的特點;

4、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是目前相對比較廣泛的信託產品,有的信託產品募集資金投向某個有限合夥企業、從而實現間接的股權投資;有的則通過直接質押融資方股權(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或者購買股權收益權等方式實現股權投資收入,這類產品也通常輔助有相關的抵押、擔保等信用增級措施,實現以股為主、股權+債權的信託產品系列;

5、其他類別:

在近年的信託發展過程中,曾經涌現過類似於藝術品投資、紅酒收藏品投資等信託產品。同時,各種信託資金池的產品也開始逐步發展壯大,但因為這些信託產品屬於創新型業務,規模以及存續時間等都需要時間來驗證,因此暫時歸為其他類別;

二、信託產品按形式劃分

1、按信託關系建立的方式可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2、按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性質不同分為: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3、按受益對象的目的不同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

4、按受益對象是否是委託人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5、按信託事項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

6、按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擔保信託和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與處理信託

7、按信託涉及的地域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

8、按信託財產的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其他財產信託等

9、 按委託人數量不同可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

F. 什麼是信託產品,信託產品有哪幾種

1、什麼是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是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

在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二條規定,信託的定義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委託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說的簡單點,就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目前國內一共有68家信託公司可以開展信託業務,是國內最值錢的金融牌照,是下金蛋的雞。信託公司有較為全面的資產管理能力,可以發放貸款,可以進行股權投資,還可以進行證券投資,購買債券等等。信託的投融資方式非常靈活,所以我國對於信託業設置較高的准入門檻。

信託公司主營的業務有八大版塊業務分別是;銀信通道類信託,證券投資類信託,股權質押類信託,基礎設施類信託,資金管理類信託,房地產信託,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礦產能源類信託。

2、信託產品有哪幾種?
信託產品一般有權益類的信託產品、貸款類的信託產品、股權投資類的信託產品和不動產信託這幾種。

(1)權益類的信託產品。委託人把資金投資給金融公司,然後得到穩定的收益,這種稱為權益類的信託產品。

(2)貸款類的信託產品。委託人把資金委託給金融公司,然後以金融公司的名義給需要貸款的項目或個人發放貸款,這種是貸款類的信託產品。

(3)股權投資類的信託產品。把委託的資金投入股票市場或證券市場,股市的行情決定收益。

(4)不動產信託.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

G. 五礦信託的業務主要側重於哪個大方向發展現狀如何

過去兩年內,五礦信託算是在創新型業務上落子最頻繁的頭部公司之一,但也確實取得了不錯的成績。比如,五礦信託在普惠金融、家族信託、慈善信託等創新業務上的存續規模達到了2332億元,佔比為28.⌄5%。零售規模超過了1200億元,這在之前的信託行業內可以說是無法想像的一個數字。加上標品業務、財富管理、實業投行、服務信託等新業務,一下子又成了熱門戰場,五礦信託只要緊抓「差異化」優勢,穩步做好創新型產品,未來發展仍然是具備一定潛力的。

H. 信託業轉型有哪些新方向謝謝

  1. 在產品開發方面,信託公司可以利用互聯網金融這種新型模式,打通回需求端和產品供應端答,根據客戶不同需求,提供更加個性化的產品;同時,互聯網為信託公司提供了絕佳的風險控制通道與合作創新平台,通過大數據的挖掘,可以為信託公司項目中後期管理、創新產品研發以及機構合作等提供有力支撐,延伸產品線。

  2. 在客戶服務方面,信託公司可以借鑒互聯網思維最核心的給客戶極致體驗的理念,通過網上查詢交易、微信公眾平台、手機app、構建互聯網平台進行產品銷售等路徑為理財及投融資客戶提供更方便快捷、更優質的服務,完善客戶體驗,增強客戶黏性。

    信託公司可以憑借靈活的制度優勢,主動探索如何將互聯網基因與金融元素整合起來,開發全新的業務模式,從產品和服務兩方面提升客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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