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市公司 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二、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在哪些方面存在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三、增發和配股的優缺點是什麼? 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 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項目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並且,由於股權的稀釋,還可能使得老股東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權受到不利影響。 上述中的三種方式雖有共同之處,但在融資條件和融資成本上還存在差異,想要融資的上市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
⑵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上市公司融資方式債務性融資:這種融資方式是指收購企業用承擔債務的方式從他人獲得籌措並購的所需資金,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一種是向社會發行債券。
(1)、金融貸款:傳統的並購融資方式,優點是手續簡便,融資成本低,融資數額大。缺點是企業需向銀行公開自己的經營信息外,還需要在經營管理上受制於銀行。更重要的是,企業要獲得貸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證人,而這就降低了企業再融資能力。
(2)、發行債券:這種方式的最大優點是債券利息可以在企業繳納所得稅前扣除,減輕了企業的稅負。此外,同發行股票進行融資相比,發行債券可以避免稀釋股權。發行債券的缺點在於:如果債券發行過多,會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降低企業的信譽,增加且再融資的成本。
二,權益性融資:指企業通過發行股票融資或者通過換股方式來進行並購。權益性融資主要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換股並購兩種方式來進行。
(1)、發行股票:指企業發行新股或向原股東配售新股籌集。資金進行並購價款支付,發行股票融資方式的優點是不會增加企業的負債。發行股票融資有利於企業資產規模的擴大,也增加了企業的再融資能力,缺點是會稀釋原有的股權比例,降低每股收益率,另外,由於股息要在企業繳納所得稅之後支付,這就增加了企業的稅負。(2)、換股並購:指收購方以本身股票作為並購的對價來獲取被收購方的股權,據換股融資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分為增資換股、庫藏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換股等。特點是它可以使企業避免大量現金短期流出的壓力,降低並購所引發的企業流動性風險,使收購不受並購規模的限制。另外,在會計與稅收上使用換股並購還可以獲取一定的好處,換股並購的弊端在於法規上的限制,審批手續負債,時間花費又長。
三,混合型融資:指同時獲得債務性融資與權益性融資的融資方式,在實踐中,最為常見的混合型融資方式有可轉換債券與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這種混合型融資工具的特點在於企業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條件下可將債券轉換為該企業的股票。在企業並購中,利用可轉換債券籌集資金具有如下特點:首先,可轉換債券的報酬率一般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其次,可轉換債券具有較高的靈活性,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計不同報酬率和不同轉換價格的可轉換債券;最後,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後,債券本金就無須償還本金。因此,免除了企業償還持有人本金的債務負擔。
然而,發行可轉換債券也存在如下缺點:首先,當債券到期時,如果企業股票價格高漲,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轉化為股票,這就變相使企業蒙受財務損失;如果企業股票價格下跌,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退換本金,這不但增加企業的現金支付壓力,也嚴重影響企業的再融資能力。其次,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時,企業原有股東的股權會被稀釋。
⑶ 股權再融資行為有哪些
股權再融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股權交易增值融資;股權增資擴股融資;股權質押融資;私募股權融資等其他方式。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法律依據:股權再融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股權交易增值融資;股權增資擴股融資;股權質押融資;募股權融資等其他方式。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向現有股東配股融資和向 市場增發新股,配股又可以分為非承銷配股(即企業自己發行)和承銷配 股(由投資銀行或者證券商承銷)。Eckboand Masulis(1992)在研究美國 公司再融資方式選擇時發現,承銷配股的發行成本比非承銷配股高,私 募增發的發行成本比承銷配股高。按照股東權益最大化的觀點看,企業 應當採用非承銷配股的方式發行新股。
而不同國家的資本市場企業股權 再融資的方式存在明顯的差異,美國和日本公司傾向於選擇融資成本較 高的增發方式;在加拿大、歐洲和亞洲地區,配股依然是最主要的股權 再融資方式。Smith(1977)研究發現並提出了SEO 的發行之謎,西方學 界對此進行了探討並提出不同理論解釋。 (一)股權再融資發行方式之謎的理論解釋 目前股權再融資發行方式的理論解釋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代理成 本理論。該理論認為在西方國家公司中,通常有相當比例的董事會成員 來自投資銀行,這些董事可以通過游說或者施加壓力,使公司採用增發 新股的方式進行融資。投資銀行在承銷發行股票時可以向公司管理層輸 送利益,雙方都通過此股權融資方式獲得特殊利益。二是控制權理論。 該理論認為如果公司是由擁有控制權的股東和非控制權的小股東組成, 擁有控制權的股東對再融資發行方法就會有很大的自主權。
這兩種股東 在公司中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控制股東會利用其擁有的控制權為自己 謀取最大利益,而不是考慮所有股東的利益最大化。同時一些上市公司 特別是家族企業為了不稀釋控制權,不願意選擇承銷配股和增發新股的 方式發行新股,因為這些方式可能威脅到家族對公司的控制。三是信息 不對稱理論。該理論包括兩種信息不對稱觀點:一種是強調承銷商在發 行中的證明作用,認為內部管理者擁有的信息遠遠多於外部投資者,投 資者會對管理者新股發行的動機產生疑惑。為了減輕信息不對稱,企業 通過承銷商發行股票,使投資者相信承銷商已經恰當評價了企業發展前 景和股票價格,以保證股票發行的成功;另一種是依據於企業的不同質 量特徵,認為低質量的企業採用增發新股方式,而高質量的企業採用配 股方式發行新股,在配股的這組企業中,高質量的企業會通過僱傭高質 量的承銷商。四是交易成本理論。該理論認為在配股方式下發行新股, 那些放棄配股權的投資者需要通過證券市場出售其配股權,這樣就產生 了交易成本。同時認為通過增發股票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投資者因為改 變投資組合所發生的成本,因而增發新股可以避免配股方式下不利的交 易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⑷ 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有幾種
法律分析:(一)內源融資
由於在公司內部進行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會減少公司的現金流量時由於資金來源於公司內部,不發生融資費用,使內部融資的成本遠低於外部融資。
(二)外源融資
上市公司外源融資又可分為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方式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⑸ 股權再融資有哪幾種方式
股權再融資有下列方式:
1、權質押融資;
2、股權交易增值融資;
3、股權增資擴股融資;
4、私募股權融資。
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⑹ 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的方式有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法律上規定的什麼是再融資?
法律上規定的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再融資如同其字面理解,就是再此融資的意思。在原理上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資產和負債的時間長度不匹配。說白了就是不斷地通過短期融碰脊資募集資金然後進行長期項目投資。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向現有股東配股融資和向 市場增發新股,配股又可以分為非承銷配股(即企業自己發行)和承銷配 股(由投資銀行或者證券商承銷)。
二、再融資的司法解釋
股權再融資是指向原普通股股東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配售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融資行為。
1、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褲鍵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2、配股權價值:一般來說,老股東可以以低胡吵巧於配股前股票市價的價格購買所配發的股票,即配股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前股票價格,此時配股權是實值期權,因此配股權具有價值。
配股權價值=(配股後的股票價格-配股價格)/(購買-新股所需的認股權數)。
再融資的目的都是為了對公司的運營和資產進行進一步的重組,本著利於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的前途來進行合法的資產注入。在司法實踐中,融資應當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還應當根據公司企業的需要和當前的發展水平來進行認定,避免造成公司企業的經濟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誠信記錄,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
(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業務設施和信息技術系統;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
⑺ 股權再融資的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股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這一無形資產作為質押標的物,為自己或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2.股權交易增值融資。3.股權增資擴股融資。是權益性融資的一種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資方式。4.私募股權融資。這是相對於股票公開發行而言,以股權轉讓、增資擴股等方式通過定向引入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特定投資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東獲得新的資金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⑻ 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發行方式
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主要包括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在市場中又常被稱為「定向增發」或者「定增」)、可轉換公司債券(一般簡稱為「轉債」)、優先股、公司債券、企業資產證券化(一般簡稱「ABS」)等。
【拓展資料】
融資,英文是financing,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融資的方式:
常見形式: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海外融資:
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