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項目融資的特點包括:1、項目導向。項目導向主要是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不是依賴於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是項目融資的第一個特點。項目融資,顧名思義,就是以項目為主體安排的融資,貸款者在項目融資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項目的貸款期間能夠產生多少現金流量用於貸款,貸款的數量、融資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資結構的設計都是與項目的預期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直接聯系在一起的;2、項目導向。主要是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不是依賴於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是項目融資的另一個特點。項目融資,顧名思義,就是以項目為主體安排的融資,貸款者在項目融資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項目的貸款期間能夠產生多少現金流量用於貸款,貸款的數量、融資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資結構的設計都是與項目的預期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直接聯系在一起的;3、風險分擔。為了實現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對於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需要以某種形式在項目投資者(借款人)、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進行分擔。一個成功的項目融資應該是在項目中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起全部項目債務的風險責任,這一點構成了項目融資的第三個特點。在組織項目融資的過程中,項目借款人應該學會如何去識別和分析項目的各種風險因素,確定自己、貸款人以及其他參與者所能承受風險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與項目有關的一切可以利用的優勢,最後設計出對投資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資結構。
法律依據:
《項目融資業務指引》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項目融資,是指符合以下特徵的貸款:(一)貸款用途通常是用於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二)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三)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備其他還款來源。
第四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具備對所從事項目的風險識別和管理能力,配備業務開展所需要的專業人員,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機制。貸款人可以根據需要,委託或者要求借款人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獨立中介機構為項目提供法律、稅務、保險、技術、環保和監理等方面的專業意見或服務。
衍生問題:
項目融資貸款是如何評估的?
貸款項目評估是以銀行的立場為出發點,以提高銀行的信貸經營效益為目的,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剔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可能存在的將影響評估結果的各種非客觀因素,重新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和判斷,為銀行貸款決策提供依據。貸款項目評估一般基於項目業主所提供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而進行。主要分析貸款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建設和運營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是否經過必要的報批程序,是否符合國家總體布局和地區經濟結構的需要。
② 項目貸款與項目融資貸款區別
1、性質不同
項目貸款,也被稱為項目融資,或項目籌資,是以項目本身具有比較高的投資回報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為擔保的一種融資方式。
融資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2、范圍不同
項目融資貸款裡麵包含了項目貸款。項目貸款可以拿項目的固定資產來抵押貸款,指的的是方面的
項目融資貸款是一個非常廣泛的定義,比如建一個電廠,那以後一旦電廠投入使用的話,會有應收賬款,那就可以拿應收賬款進行質押貸款,這個就不能泛泛的稱為項目貸款,而是屬於項目融資貸款。
3、方式不同
項目貸款是指為某一特定工程項目而融通資金的方法,由於通貨膨脹和新建大型工程項目所需費用急劇增長,投資風險也越來越大;另外有些政府或企業的資金被佔用在正在進行的工程項目中,也使得它無力再舉辦新的大型工程。為了促進大型工程的建設及開拓資金運用的新途徑,一些銀行興辦了這種工程項目貸款業務。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③ 項目融資貸款建設期利息,可不可以用該項目的貸款本金進行償還如果可以依據
項目貸款,也被稱為項目融資,或項目籌資,是以項目本身具有比較高的投資回報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為擔保的一種融資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項目經營權,項目產權和政府特別支持(具備文件)等。項目融資與一般貸款最大的區別是歸還貸款的資金來自於項目本身,而不是其他來源。
④ 農業發展銀行的小城鎮建設融資貸款
中國農業銀行小城鎮建設專項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根據《貸款通則》和《中國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小城鎮建設貸款工作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小城鎮建設貸款適用范圍及貸款對象
(一)小城鎮建設貸款是用於支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專項商業性貸款。
(二)小城鎮建設貸款的適用范圍是:建制鎮及經濟發達具有一定規模和條件的集鎮房產開發、集貿市場建設、商飲、服務業,以及其他有償還收入來源的小城鎮基礎和公用設施等建設和開發。
(三)小城鎮建設貸款對象是:承擔小城鎮建設的房產開發、工程建設及經營公司或符合貸款適用范圍的其他經濟實體。
二、小城鎮建設貸款政策和原則
(一)堅持支持小城鎮建設與發展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相結合,引導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向小城鎮適當集中,連片發展。
(二)貫徹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適當集中、集約經營的方針,重點支持具有一定發展規模和條件的小城鎮試點鎮建設和開發。
(三)堅持安全、周轉、效益原則,自主經營,擇優選項,科學管理。
(四)按照「先短期、後長期,先續建、後新建,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安排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
三、小城鎮建設貸款基本條件
小城鎮建設貸款承貸單位,除必須具備貸款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一)從事小城鎮建設開發的承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產開發、工程建設及經營業務的資質證明,其資質等級必須達到所承擔的建設經營項目的要求,有開發、施工技術和經營管理能力,有開發建設和經營業績證明。
(二)建設項目必須納入建設管理部門的統一規劃,有建設、土地等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符合節約用地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房產開發和其他貸款項目必須擁有30%以上的資本金,並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企業資產負債率在70%以下,資信等級在AA級以上。
(四)其他自籌資金落實,並有有關證明文件;預售款、銷售款存入農業銀行。
(五)在農業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接受銀行信貸監督,定期向開戶行提交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報表。
四、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申報程序
(一)符合小城鎮建設貸款要求的項目或企業由項目承擔單位或企業向所在地農業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按要求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同時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當地農業銀行受理借款申請後,與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商,按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規定和條件要求進行初選,對意向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寫出評估報告並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和有關證明材料上報上一級行。
(三)省(區、市)分行對上報的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進行審查,並徵求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按照擇優扶持的原則篩選後於年底前上報總行,同時抄送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總行根據各分行上報的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綜合平衡,並與建設部村鎮建設主管部門協商後,下達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和計劃。
(五)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下達後如需修改,應由省級分行審批,報總行備案,同時抄送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五、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申報內容要求
(一)小城鎮建設貸款承貸單位必須向銀行提供以下材料和證明文件: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權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立項批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土地、環保、供電、排水等部門批准建設的文件;政府批準的小城鎮建設規劃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工程建設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
2.承貸單位法人營業執照;項目建設或經營的資質證書;承貸單位資產負債表和經營狀況表;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
3.貸款抵押物、質押物產權證書或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擔保的文件。
4.其他有關材料。
(二)基層行向上一級行申報小城鎮建設貸款計劃和項目,必須向上一級行正式行文提出申請,並附單個項目情況說明。
六、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
(一)小城鎮建設貸款一律實行項目管理,經營行要按項目分別建立經濟檔案,加強貸款監控,分析、反饋貸款項目生產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工後,及時進行項目後評價。
(二)按照貸款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小城鎮建設貸款風險常規監測和早期風險預警,做好貸前市場調查和項目評估,切實落實有效抵押、質押和保證貸款手續。
(三)按照「自籌落實,同比例投入」的原則和項目施工進度發放貸款,加強企業資金和賬戶管理,嚴禁挪用貸款,保證貸款按期歸還。
(四)相對集中資金,突出扶持重點,實行貸款集約經營。經濟發達小城鎮,重點支持集鎮商品房、集貿市場、商業、飲食、倉儲網點和有償還收入來源的基礎公用設施建設;經濟欠發達小城鎮,重點是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期、分批引導一些效益好的企業或項目向小城鎮相對集中,連片發展。
如果不符合規定的話,可以到壹顧問網站了解其他的融資渠道。
⑤ 銀行辦理融資貸款的流程,需要哪些手續
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版常住戶口、18-65周歲的中權國公民;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