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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債務融資

發布時間:2023-07-19 17:36:08

❶ 債務融資工具是什麼

問題一:什麼債務融資工具? 債務融資工具全稱為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它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目前它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 *** 票據和超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融資工具發行對象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資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二是融資工具發行參與方包括主承銷商、評級公司、增信機構、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需要對發行的企業進行財務審計,並對企業和融資工具進行評級,主承銷商負責撰寫募集說明書,安排企業進行信息披露等工作;三是市場化定價方式,融資工具的發行利率根據企業和融資工具級別,結合銀行間市場資金面情況進行定價,一般低於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發行期限可以根據資金需求靈活安排;四是市場化發行方式,實行按照交易商協會相關工作指引注冊發行,一次注冊後可根據資金需求及市場情況分期發行,不需要監管機構審批。

問題二:債務融資工具包括哪些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簡稱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資券(短融,CP)、中期票據(中票,MTN)、中小企業 *** 票據(SMECN)、超級短期融資券(超短融,SCP)、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務融資工具(PPN)、資產支持票據(ABN)等類型。

問題三:債務融資工具包括哪些 注冊制 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第三條 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與交易應遵循誠信、自律原則第四條 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簡稱交易商協)注冊

問題四:什麼債務融資工具? tzwux59

問題五:債務融資工具有哪些 短期融資券
中期票據
私募債
公司債
企業債
中小企業 *** 票據
超短融等等

問題六: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有哪些 這個不區分金融還是非金融。一般的融資工具,要麼就是間接的信貸,要麼就是直接的融資,包括債券,股票,票據等方式

問題七:什麼是非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一般性質的信息。屬於行業性的利好。

問題八:什麼是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kljf oit ;kh yt

問題九:永續債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嗎 永續債不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永續債是一種標准化債務融資工具。
類永續債和永續債的最大區別是:
類永續債是一種非標准化債務融資工具,而永續債是一種標准化債務融資工具。主要區別見圖:
1、類永續債是一種資本性融資工具,具體融資形式上是一種非標准化債務融資方式(以下簡稱「非標融資」),與傳統非標融資最大的區別在於,類永續債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通過具體合同條款的設計,依據香港的會計准則可以計入權益性科目,在融資的同時可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
2、與此相類似的概念是永續債,在國內,永續債一般是指發改委審批的一種可續期公司債券(永續債券)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長期限含權中期票據(永續債)。

問題十:目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並購債務融資工具有什麼規定? 銀行間債券市場並購債務融資工具是指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企業並購活動,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短期融資票據或中期票據。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並購債務融資工具只能以私募方式發行,並購債務融資工具的用途主要為替換商業銀行並購貸款,一般不超過並購總金額的50%。在非公開發行方式下,由發行人和投資人在發行協議中自行約定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履行的程序。

❷ 企業融資渠道有哪些

融資渠道,指協助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個渠道,其中內源融資主要是指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協助企業融資即企業的外部資金來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類方式。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區別主要在於是否存在融資中介。間接融資是指企業的融資是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渠道獲取。而直接融資即企業直接從市場或投資方獲取資金。

從籌集資金的來源的角度看,籌資渠道可以分為企業的內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1、內部籌資渠道

企業內部籌資渠道是指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有三個方面:企業自有資金、企業應付稅利和利息、企業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專項基金。一般在企業並購中,企業都盡可能選擇這一渠道,因為這種方式保密性好,企業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風險很小,但資金來源數額與企業利潤有關。

2、外部籌資渠道

外部籌資渠道是指企業從外部所開辟的資金來源,其主要包括:專業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其他企業資金、民間資金和外資。從企業外部籌資具有速度快、彈性大、資金量大的優點,因此,在並購過程中一般是籌集資金的主要來源。但其缺點是保密性差,企業需要負擔高額成本,因此產生較高的風險,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

❸ 類永續債與永續債區別是什麼

1.這兩個時期是不同的。可續期公司有固定期限,但會在固定期限上展期,而永續債券沒有時間期限。
2.兩者根本不同。可續期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而永續債券屬於政府債券。
3.不同的發行人。可續期公司債券由公司發行,而永續債券由非金融企業發行,通常是政府。
4.是否延期付息。永續債可自主決定是否延遲付息,普通債券一旦延期支付就算違約。
拓展資料:
一、永續債券又稱永續債券,是由非金融企業(發行人)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注冊發行的「無固定期限且包含發行人贖回權」的債券。在永續債券的每個付息日,發行人可以選擇將當期利息和所有延期利息延期至下一個付息日,不受延期付息次數的限制。 顧名思義,永久債券是一種沒有明確到期日或期限很長的債券。持有人可以按期獲得利息,但不能要求償還本金。 永續債券的債券利息一般比較高,風險比普通股小。
二、 永久債券有兩種到期形式:
(1)一是沒有約定到期日,但發行人有贖回權。(贖回權是指發行人在約定時間內以一定價格贖回永續債券的權利。)
(2)對方有約定的到期日,但發行人有展期的選擇權。在每個到期日,發行人有權選擇延長到期日。
三、永續債券,又稱無期債券,是非金融企業(發行人)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注冊發行的「無固定期限、內含發行人贖回權」的債券。永續債的每個付息日,發行人可以自行選擇將當期利息以及已經遞延的所有利息,推遲至下一個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遞延支付利息次數的限制。
四、類永續債簡介
1.類永續債是一種資本性融資工具,具體融資形式上是一種非標准化債務融資方式(以下簡稱「非標融資」),與傳統非標融資最大的區別在於,類永續債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通過具體合同條款的設計,依據香港的會計准則可以計入權益性科目,在融資的同時可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
2.與此相類似的概念是永續債,在國內,永續債一般是指發改委審批的一種可續期公司債券(永續債券)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長期限含權中期票據(永續債)。最大的區別在於類永續債是一種非標准化債務融資工具,而永續債是一種標准化債務融資工具。

❹ 香港公司都有哪些優勢

注冊香港公司的優勢以及條件?

香港作為一座高度繁榮的自由港和國際大都市,與紐約、倫敦並稱為「紐倫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重要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也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城市之一,在世界享有極高聲譽,被GaWC評為世界一線城市第三位。由此可見香港對於金融業的吸引力

一、注冊香港公司的好處

1、自由取名,容易樹立國際品牌形象

香港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中心等字眼,再加上香港本身的經濟金融優勢,香港公司容易樹立國際品牌形象。

2、稅種少,稅率低,可合理避稅

香港稅率低、稅種少,無論是實地經營還是對外貿易,國際上有許多機構利用香港的稅務優勢實現了合理避稅。

3、自由接收外幣信用高

香港公司沒有外匯管制,資金進出自由,信用高,可用於全球開戶收發國際款項,還可以利用香港公司獲取國際信貸,進行境外融資上市等。

4、內外優勢明顯便於拓展海外市場

香港公司可以在國內辦理外商合資或獨資企業,在內地享有優惠政策。對外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可以拓展海外市場

二、注冊香港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1、股東和董事:只需一名年滿18周歲的股東或董事,無國籍限制;

2、法定注冊秘書:需設立一名法定秘書,可由香港的有限公司或香港的永久性居民擔任;

3、法定注冊地址:香港當地地址,但不能是郵箱和董事地址;

4、公司名稱:經查冊無重名的名稱即可用,但是必須要以"有限公司/LIMITED"結尾,避免敏感字眼如"皇家""英皇""銀行""中國"等;

5、經營范圍:與大陸不同,公司的經營范圍沒有嚴格的限制,在公司注冊中一般只註明「貿易"字眼;

6、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000元港幣,無須驗資;超過標准注冊資本須支付2/1000的注冊資本印花稅.



❺ 出租率98.2%,靜態收益5%,這家規模最大的寫字樓REITs是怎麼做到的

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從國際范圍看,REIT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一種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基金。與我國信託純粹屬於私募性質所不同的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在性質上等同於基金,少數屬於私募,但絕大多數屬於公募。REITs既可以封閉運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類似於我國的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1960年,世界上第一隻REITs在美國誕生。正如20世紀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創新一樣,REITs也是為了逃避管制而生。隨著美國政府正式允許滿足一定條件的REITs可免徵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REITs開始成為美國最重要的一種金融方式,一般情況下REITs的分紅比例超過90%。目前美國大約有300個REITs在運作之中,管理的資產總值超過3000億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剛剛在香港上市的領匯REITs為例,其基礎資產為香港公營機構房屋委員會下屬的商業物業,其中68.3%為零售業務租金收入,25.4%為停車場業務收入,6.3%為其他收入(主要為空調費);租金地區分布為港島7.2%,九龍33.8%,新界59%。領匯允諾,會將扣除管理費用後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發股東。因此,如果領匯日後需要收購新物業的話,只能通過向銀行貸款從而提高財務杠桿(資產負債率最高可達45%)的方式而實現。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最早的定義為「有多個受託人作為管理者,並持有可轉換的收益股份所組成的非公司組織」。由此將REITs明確界定為專門持有房地產、抵押貸款相關的資產或同時持有兩種資產的封閉型投資基金。此後,伴隨著稅法的衍變,REITs在美國經歷了數次重大的調整,同時REITs在各國推廣的過程中也存在許多差異,但都沒有改變REITs作為房地產投資基金的本質。不過REITs與一般的房地產投資基金有顯著區別:REITs通常可以獲得一定的稅收優惠,但需要滿足一定的設立條件等。從本質上看,REITs屬於資產證券化的一種方式。REITs典型的運作方式有兩種,其一是特殊目的載體公司(SPV)向投資者發行收益憑證,將所募集資金集中投資於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並將這些經營性物業所產生的現金流向投資者還本歸息;其二是原物業發展商將旗下部分或全部經營性物業資產打包設立專業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為標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給投資者,然後定期派發紅利,實際上給投資者提供的是一種類似債券的投資方式。相形之下,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的現金流遠較傳統住宅地產的現金流穩定,因此,REITs一般只適用於商業地產。REITs代表著目前全世界房地產領域最先進的生產力。房地產投資信託,是基於房地產行業細分的科學規律,隨著房地產六大環節(資本運作、設計策劃、拆遷征地、建設施工、銷售租賃、物業服務)的分工合作,隨著政府執政能力逐漸加強,房地產行業的逐漸規范而出現的。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政府利益,並能有效的實現整個房地產行業的規范,所以,強烈建議盡快在我國立法支持並推廣。另外,從REITs的國際發展經驗看,幾乎所有REITs的經營模式都是收購已有商業地產並出租,靠租金回報投資者,極少有進行開發性投資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並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房地產項目融資。【REITs分類】1)根據REITs的投資類型不同,可以將它分為三大類:權益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EquityREITs)、抵押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MortgageREITs)和混合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HybridREITs)。2)按照組織結構不同,可以分為契約型REITs和公司型REITs兩種。3)按照投資人能否贖回的不同,可將REITs主要分為封閉式REITs和開放式REITs兩種。4)按照組建和運營方式的不同和所處發展過程的不同,可以分為傘型合夥房地產投資信託(UPREITs)和傘型下屬合夥房地產投資信託DOWNREITs、「合股』』(StapledStock)和「雙股"(PairedShare),以及「紙夾』』(PaperClip)結構。【通過REITs融資的優勢】REITs不僅資金來源廣泛,而且是以專業的人員進行房地產項目的投資選擇及運作管理,因此在可運作的資金規范上、管理上及投資策略的制定上都具有先天的優勢。對於投資者而言,REITs風險低,回報穩定。首先,因為REITs一般是由專業的房地產公司發起並管理的,能夠合理地選擇投資的項目,並能對其進行科學的管理,所以,相對於我國的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的房地產信託而言,從經營管理上大降低了投資風險。其次,由於基金的規模比較大,因而能廣泛投資於各種類型的房地產項目,從而分散了投資風險。最後,由於REITs投資於房地產,可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有一筆持續穩定的現金流,而且收益率也比較可觀。在美國,投資房地產的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可達6.7%,遠遠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而且其風險卻要小於一般的股票。對於房地產企業而言,與債務融資相比,REITs是以股權形式的投資,不會增加企業的債務負擔。如果從銀行貸款,房地產企業要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財務壓力大,而且房地產企業也難以就那些短期內回報低的項目向銀行申請貸款;同時,由於REITs的分散投資策略,降低風險的投資原則,其在一個房地產企業的投資不會超過基金凈值的規定比例,因而房地產企業不喪失對企業和項目的控制權和自經營權。[編輯本段]【REITs國際運行模式的比較】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作為房地產企業一種創新的融資手段,首先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20世紀60年代後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就已經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產證券化模式。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後,房地產證券化得到了迅猛發展,英國、加拿大等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先後開展了證券化業務。2003年,房地產投資信託開始進入香港房地產市場運作,其資金管理採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頒布新規則允許房地產投資信託投資海外地產,並允許借款不超過持有房地產價值的45%。美國REITs的設立主要由《證券投資法》和有關的稅法決定。REITs像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必須符合美國1933年的《證券投資法》和各州的相關法律,而稅法則規定了REITs能夠享受稅收優惠的一些主要條件,從而解釋為什麼了美國REITs在結構、組織、投資范圍,收益分配等的發展都會圍繞著稅法的變更而。2003年7月,香港證券和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頒布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對REITs的設立條件、組織結構、從業人員資格,投資范圍、利潤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美國REITs的結構,以信託計劃(或房地產地產公司)為投資實體,由房地產地產管理公司和信託管理人提供專業服務。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香港REITs每年必須將不低於90%的凈利潤以紅利形式分配給信託單位持有人。盡管美國、澳大利亞和其他亞洲國家對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這些國家對REITs的分配要求與稅收條款相聯系,尤其是美國的REITs發展基本上是稅收優惠驅動,收入分配要求其實是避免雙重征稅的需要。香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上市的REITs必須交納地產稅,REITs面臨公司資本利得和地產稅的雙重征稅。香港採用的是比較謹慎而且限制性較強的模式,除了對結構、投資目標、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規定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對REITs結構中的各參與方的資格和責任等方面作了非常嚴格的規定。可見,美國的REITs是始終圍繞著稅法來發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顯的稅收優惠特徵;而香港對REITs的規范不是通過稅法中稅收優惠的杠桿而實現,而是通過專項的立法、修改投資、信託等有關法律或新建法令,對REITs的結構、投資目標、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規定,並沒有明顯的稅收優惠驅動的特徵,因而可以說香港的REITs是發展是專項法規型,這種模式對控制REITs這類新產品的風險有積極的作用。美國的REITs的發展非常迎合市場的要求,所以可以說非常市場化,其REITs市場化導致的結構變異也得益於比較成熟的市場化經濟,以及其較成熟的金融體系;而由於REITs在香港的發展歷史較短,所以REITs的形成僅僅是在各個專項法規要求的規范框架內,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沒有形成由市場環境所致的結構上的變異。【房地產投資信託發展意義】我國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利於完善中國房地產金融架構。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在國外既參與房地產一級市場金融活動,也參與二級市場活動,是房地產金融發展的重要標志,也是促進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的重要手段。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直接把市場資金融通到房地產行業,是對以銀行為手段的間接金融的極大補充。因此,推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將大大地提高房地產金融的完備性,是房地產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選擇。其次,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助於分散與降低系統性風險,提高金融安全。從房地產金融的角度來看,引進具有市場信用特徵的房地產信託基金,將一定程度提高房地產金融當期的系統風險化解能力,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再次,引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助於疏通房地產資金循環的梗阻。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單一融通體系下銀行相關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硬沖擊,減緩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對整個市場的整體沖擊力度,有助於緩解中國金融體系的錯配矛盾。房地產的固有特性決定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相對比較穩定。【我國建立REITs的發展政策建議】1、加快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作為一種新的房地產投資工具,是一個需要房地產業和金融業相結合的市場配置資金的投資產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保證和維持整個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進而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健康、理性地發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僅僅只頒布單一的《信託法》、《投資基金法》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將法律制定工作細化、完備化,要達到此目標還必須配備一些其他的相關法規。首先應進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專門針對投資基金發展的《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等法規。其次,還可制定一些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專項管理措施,如對投資渠道、投資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從一開始就以較規范的形式發展。另外,還需對目前的稅法進行改革,避免雙重征稅問題,為其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2、加快房地產信託專門人才的培養加快、加強REITs的人才培養。發展REITs需要盡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業務、又了解房地產市場、熟悉業務運作的專門管理人才隊伍。一個專業的房地產信託運營機構或專業人員通常有較強的房地產項目操作能力,對市場的嗅覺靈敏,能在恰當的時點對恰當的項目進行恰當的投資;同時這種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也是證券市場上的分析家。加強房地產信託人才的培養,需要盡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託業務、又了解房地產市場,熟悉業務運作的專門管理人才隊伍。與此同時,還需積極促進信託業務所必不可少的律師、會計師、審計師、資產評估師等服務型人才的隊伍建設。3、防範運作中的道德風險從美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運作經驗來看,其經營與管理由受託人委員會或董事會負責。受託人委員會或董事會通常由三名以上受託人或董事組成,其中大多數受託人必須是「獨立」的。借鑒美國經驗,我國可以考慮在開展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中建立類似的受託人委員會,負責制訂房地產信託的業務發展計劃,並且要求受託人與投資顧問和相關的房地產企業沒有利益關系,還要創造一種環境或制度,盡可能使投資者的利益與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對REITs的發展就顯得非常關鍵。另外,有限合夥形式能較好地解決約束和激勵的問題,管理者承擔的無限責任以及管理者的業績回報制度,能將管理者和投資者的風險及利益有效地捆綁在一起,激勵管理者努力管理好各項投資以實現價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防範風險。4、建立信託企業信用制度建立信託企業信用制度,以完善的法律體系促進信託市場的誠信,保證信託市場的健康發展。建立信託企業徵信體制,劃分信託企業信息類型,實現徵信數據的開放;發展信用中介機構;建立標准化的信託企業徵信資料庫;建立健全失信懲罰制度;規范發展信用評級行業;大力發展信託企業信用管理教育。5、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有的信託公司將募集資金投入關聯方、並由關聯公司進行擔保,但信託合同中對此沒有揭示,使投資者身處風險隱患而不知情。信託投資公司應真實、准確、及時、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經審計的年報和重大事件臨時報告等,在年報中披露各類風險和風險管理情況及公司治理信息,並在會計附註中披露關聯交易的總量及重大關聯交易的情況等。【中國內地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定位】鑒於我國目前存在的住房租賃市場遠不如買房市場發達,租售比價嚴重不合理;房地產企業資金過度依賴銀行貸款,房地產業投資風險增大;結構性矛盾日益顯現,中低價房供不應求,高檔住房供大於求等問題,中國內地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建議定位於收購和持有適合中低收入居民租住的住房,並輔以一定比例的經營性公建項目,以平衡租金收入,實現受益人的預期收益。當前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對中國內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意義深遠:一是有助於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並為中低收入居民提供適宜的租賃住房;二是有利於促進房地產業的專業化發展,使房地產融資、開發、物業管理和投資管理等活動相對分離,促進其效率和水平的提高;三是有利於豐富房地產直接融資形式,推進金融體系改革與創新,有效利用社會閑置資金,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同時為大眾和保險業提供了有適當收益、低風險的投資品種;四是有利於緩解房地產市場周期性波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在中國內地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已具備良好的基礎:一是租賃市場的需求潛力將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提供廣闊市場。二是中國內地房地產市場持續發展日益成熟,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金融機構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房地產金融秩序比較穩定,為信託基金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三是國際和國內經驗可資借鑒。近年來,北京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北方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一些信託投資公司以多種形式為房地產投資及管理的各個階段提供融資,推出了我國內地在功能上接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產品,這些探索對設立信託基金均具有借鑒作用,並積累了一定經驗。四是國內的信託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基金上市發行服務機構,也已具備為信託基金提供專業服務的能力。五是投資者投資這類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有收益的。把政府原用於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的資金整合起來,加上原來經濟適用房「補磚頭」的優惠政策以及土地出讓金等,再加上社會投資和經營性公建的高租金收入,這類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回報率不會太高,但一定高於銀行存款。【中國內地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模式的選擇】1、可供選擇的三種模式。(1)信託計劃模式。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能從結構上確立受託人的資產管理職能,在保證基金的投資和收益分配策略順利實施的同時,有效地保護投資人(委託人)的利益。目前的房地產信託計劃上升到房地產基金的層次上,就要克服其在產品設計上的障礙:一是只具融資性,不具投資性;二是無統一交易平台,面臨市場流動性問題;三是債權性質,使得不能像真正的REITs那樣參與項目的管理和投資決策。(2)房地產上市公司模式。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一是障礙少,以現有《公司法》和《證券法》為根本依據;二是現有上市公司的經營和監管實踐提供了豐富的經驗;三是這種模式下的基金的股東即為公司股東,迴避了基金管理公司股東和基金持有人之間的沖突;四是國際上有成熟的經驗可借鑒。這種模式面臨的問題有:一是我國《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對於主要以收購新的房地產項目而實現增長的房地產企業來說是一個很大障礙;二是面臨著公司制下公司管理與房地產項目管理混雜所容易出現的潛在利潤沖突問題。(3)封閉式契約型產業基金模式。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一是可借鑒我國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的經驗;二是避開公司法對公司對外投資50%限額比例的限制;三是通過基金的結構從而引入對房地產項目的監管與管理。這種模式面臨的問題有:一是基金管理公司股東和基金持有人之間有利益沖突;二是缺乏法律依據。2、選擇信託基金。在上述三種模式中,我們認為,利用現有的信託法規及信託制度,在目前信託投資公司開展的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基礎上設立本基金,法律、政策障礙少,可行性強,試點工作成功的機會更大。(1)相對完善的信託法律法規有助於基金的規范運作。2001年以來,我國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法》《信託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法》及《信託業務會計核演算法》。信託法律法規體制已經相對完善,便於基金規范運作及獲得有效監督。(2)現有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為本基金的設立奠定了基礎。第一,此類計劃廣泛地投資於房地產,已經為房地產企業、投資者和監管部門所熟悉,具有較好的市場基礎。第二,信託投資公司已經開始利用此類計劃來探索設立本土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途徑。如2003年12月北京國投推出的一個計劃,就是直接購買一個商鋪的產權,信託計劃投資者的回報源自商鋪的租金收入。該計劃在運作原理上已經接近國際上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3、借鑒國外及我國香港、台灣的成功經驗。美國現有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一部分是採用信託形式。新加坡及我國香港和台灣上市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採用信託形式。採用信託形式成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屬於實際上的「信託」;在台灣就明確地被稱為「不動產投資信託」,而把該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稱之為「基金」。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在借鑒香港證券投資基金模式時,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視作共同受託人,並分別賦予其管理基金和保管財產的義務,兩者分別對基金管理不當和財產保管不當負責。但是按照我國信託法,共同受託人所承擔的義務是一樣的,必須對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及保管不當負同一責任。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法與信託法存在沖突。如果我們要借鑒新加坡或香港的模式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同樣面臨著上述法律沖突。因此,我們認為,借鑒台灣的做法更適合我國內地現行法律體系,在現行信託法律體制框架內完全可以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建立內地REITs基本框架設計】1、信託基金設立形式。借鑒我國台灣地區的模式,信託基金採用契約型方式設立,由信託投資公司作為受託人,以設立信託的方式,發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參照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採用公募方式,上市交易,存續期間不得贖回,並按照國際慣例賦予其可以增發的功能。信託存續期不低於30年,信託到期終止後,經受益人大會協商可以延長存續期,也可採取發行新的信託基金的方法,按照協議價格或者公平市場價格收購原信託基金持有的物業,實現原投資者的資金退出。2、信託基金的主要參與者。信託基金的主要參與者包括委託人、受託人、資產管理人和受益人。3、受益人大會制度。為了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信託基金可引入受益人大會制度,並在信託文件中對受益人大會的相關內容進行約定。受益人會議相當於股東大會,可以就基金管理和運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表決,如投資策略的改變、受託人的撤換、新受益證券的增發、基金終止等等。信託基金各方當事人應按照信託文件的約定,充分發揮受益人大會的作用,規范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作,建立嚴密的風險內控制度。4、收益及分配。信託財產所得各項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相關稅、費等支出後,原則上將90%收益向受益人分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是一種集體投資方式,投資者必須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享受投資收益。因此,基金只提供預測的收益率,而不就投資回報對投資者作任何承諾。5、信託資金的運用。信託資金的運用,主要包括收購和持有適合中低收入居民租住的經濟型租賃住房,並輔以部分經營性的公建項目,以平衡租金收入,實現受益人的預期收益。(1)收購房源。信託基金募集資金可收購現有適合租賃的住房,同時,信託基金還可收購符合信託基金運用方向,由房地產開發公司定向建設的住房。定向建設住房的選址地塊應為交通便利、鄰近市區,具有一定的人口規模及產業基礎,有較強的土地升值空間,符合城市建設發展方向的地區,有利於保證物業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的穩定性。(2)租金標准。租金構成原則上應包括折舊費、受託人和資產管理人費用、稅金、維修費、投資收益五項因素。如在住房建設和運營中政府給予政策扶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租金水平。6、配套優惠政策。信託基金在我國尚處起步階段,鑒於基金收購物業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階層,為降低運營成本,保證信託基金試點項目的成功,政府可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如為信託基金定向建設的住房享受經濟適用房建設優惠政策,在信託基金運營中按照國際慣例免繳信託基金層面的企業所得稅,對租金收入計征的營業稅和房產稅等統一按綜合稅率5%收取,對信託基金首次購買住房作為經濟租賃房過戶的契稅、印花稅予以免繳等政策優惠。參考資料:ke..com/view/378010.htm?fr=ala0_1

❻ 債務融資適合什麼類型的企業

債務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向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出售債券、票據籌集營運資金或資本開支。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借出資金,成為公司的債權人,並獲得該公司還本付息的承諾。 企業的融資決策都是要考慮融資渠道和融資成本的,因此,產生了一系列的融資理論。

陳湛勻指出:債務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債的方式向個人或機構投資者籌集營運資金或資本開支。相較於經營風險較大的股權融資,債務融資則更傾向於傳統企業,也就是經營風險比較小,預期收益也較小的企業,一般選擇融資成本較小的債務性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陳湛勻教授

以下是陳湛勻的部分觀點實錄:

隨著中國國際影響力的提升和中國市場規模的逐漸擴大,人民幣債券也會逐漸獲得國際市場的關注和認可,人民幣的債券已經成為全球機構投資者配置資產的重要選擇。2018年的3月,彭博宣布將中國債券納入他的旗艦指數,叫彭博巴克萊全球綜合指數,並且計劃在2019年4月正式開始實施;摩根大通公司也在此前將中國債券納入他的新興市場政府指數;富時、羅素也宣布將中國債券市場納入旗下的相關的指數。2019年1月2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正式獲准美國標普全球公司(S&P Global Inc.)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評級業務。國際機構對債券市場的認可,有利於吸引更多境外投資者和發行人進入中國債券市場,使國外投資者更好的了解中國債券,提升中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水平。

當我們說到債務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債的方式向個人或機構投資者籌集營運資金或資本開支。相較於經營風險較大的股權融資,債務融資則更傾向於傳統企業,也就是經營風險比較小,預期收益也較小的企業,一般選擇融資成本較小的債務性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比如說現在在風口上的互聯網類型的創業企業一般選擇的都是股權融資,因為此類企業的經營風險較大,所以預期收益也比較高,能夠承受起較高的融資成本,並且在創業初期不用擔心付息的壓力。而傳統企業如:鋼鐵煤礦企業、製造類企業一般會選擇債務融資,因為在傳統行業的收益利潤已是既定的,企業會選擇融資成本更小的債務融資。債務融資的特點主要是短期性、可逆性、負擔性、流通性,即企業所融資金具有時間節點,到期需要償還資金,並且需要支付債務利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負擔。

著名經濟學家、全球共德CEO陳湛勻教授簡介:

著名經濟學家,金融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首批統計學博士點專業博士。現任中國上海市投資學會副會長、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常務理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專家,中國首創擬人化資本運營專家,上海電視台「夜話地產湛勻妙語」欄目主持人,中國第一財經、東方衛視、鳳凰衛視等媒體特邀嘉賓,長期應邀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授課,並被聘為國際論壇峰會和國外大學演講,與英美法徳加拿大等國家名校進行學術交流,走訪過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譽為具有國際視野、最受歡迎的實戰型權威金融專家。陳湛勻教授已獲近20項國家、省部級優秀科研獎。陳湛勻教授長期專注於地產金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成長,對這些領域保持高度前瞻性,具有豐富的實際經營經驗。他擅長實用解決具體方案,將廣泛的商業知識和特定行業的深入了解相結合,致力於運用金融專業技術幫助企業提升可持續競爭優勢、贏利能力,放大企業價值並創造價值,成功輔導不少企業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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