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融信託每年有沒有大禮包獎勵
中融信託每年指備有大禮包獎勵的,羨跡為了唯派毀回饋新老用戶,會在每年的時候贈送禮包獎勵的,禮包領取是限時間限份數的。
②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1]成立於1949年10月20日,總部位於北京。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構成了中國最大的人壽保險集團,是國內一家資產過萬億的保險集團之一,是中國資本市場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2013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總保費收入達到3868億元,境內壽險業務約占壽險市場份額的31.6%;總資產達到2.4萬億元。2014年《財富》雜志世界500強排名第98位。同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誠信我為先」微信平台。2016年3月23日,中國人壽公布2015年全年財報。[2]2018年12月18日,達能入選第十五屆世界品牌500強排行榜,排第139名。
③ 五礦信託徵信顯示什麼
五礦信託已經接入了徵信系統,若是融資方在過程中出現逾期還款行為是會要上徵信的。
信託業務的種類是比較豐富的,其中一種就是貸款信託業務,也就是五礦信託設立資金信託計劃之後,由合格投資者進行認購,集合資金之後,五礦信託再通過貸款方式運用信託財產發放貸款給融資方來為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
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遵循信託發展規律,牢記「受託人」定位,以「弘揚信託文化 強化合規建設」為主線,依託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產業背景,立足服務實體經濟和加強產融協同,持續深化「雙核驅動」戰略,深入推進質量與速度相統一,深入推進資金與資產相協調,深入推進管理與服務相平衡,在做好風險管理的前提下追求穩健發展,全力打造「一核」「兩翼」「四大體系」的新發展格局。其中,「一核」指以深入推進信託文化建設為核心。「兩翼」指打造資產與資金兩翼齊飛新局面。「四大體系」指建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全流程服務支撐體系、全覆蓋金融科技體系和全周期創新生態體系。
④ 基金賣出技巧
1、支來撐位買入,壓力位賣出自,即當基金凈值走勢下跌到下方某一支撐位,比如,下方的低位時,出現反彈的情況,則投資者可以進行買入操作,當基金凈值走勢上漲到上方某一壓力位,比如,上方的某一高位,受到壓制,拐頭向下運行時,投資者可以考慮賣出手中的基金。
2、根據市場行情進行買入、賣出操作,即當市場行情較好,基金處於上升通道時,投資者可以進行買入,或者加倉操作,當市場行情較差,基金處於下降通道時,投資者應考慮進行賣出,或者減倉操作。
3、根據投資標的的走勢,進行買入,賣出操作,即當基金投資標的物處於上漲狀態,後期會繼續上漲,則投資者可以考慮適量的買入一些,當基金投資標的物處於下降狀態,後期會繼續下降,則投資者可以考慮賣出操作。
⑤ 家族信託成立的前提和意義
信託制度產生於英國衡平法與基督教特別是清教徒信奉的一些特殊原則。我國長期以來奉行的是儒家「親緣」文化,沒有形成所謂的「受託人」文化,導致中國法環境下家族信託的受託人不宜由自然人擔任。
家族信託的設立關繫到一個家族幾代人的利益與家族事業的興衰,因此,家族信託是否為「有效」設立至關重要。在當前中國法環境下,如何操作才能設立有效的家族信託?
設立家族信託的有效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家族信託的設立要符合我國法律的要求,將來家族信託不會被司法機關判決無效或者被撤銷;二是家族信託的設立要符合當事人特別是委託人的意願,家族信託能夠順利運行並且要有「效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的規定,有效的信託由四個法律要件構成:一是具有合法的信託目的;二是具有適格的主體;三是合法並轉移了所有權的信託財產;四是合法有效的信託行為。家族信託的有效設立,一定要遵循這四個生效要件。
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
《信託法》第六條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第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託無效:(一)信託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四)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託;第十二條規定,委託人設立信託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託。
根據家族信託的職能,委託人一般不會設立專以訴訟為目的的家族信託。目的不合法的家族信託則大致分為兩類:違法信託和欺詐性信託。
違法信託
《信託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信託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該信託無效。信託目的違法而導致信託無效的情形主要有:
第一,按照《婚姻法》規定,對於夫妻的共有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合理地加以分配,如果一方當事人為了獨占該財產,把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物以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進行轉移,這種信託目的就違反了《婚姻法》,該設立信託的行為是無效的;
第二,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委託人通過遺囑的方式設立信託,沒有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及受益份額,則該份遺囑信託是無效的;
第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負責人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公司的控股股東擅自將公司的全部股權設立家族信託,這種信託行為也是違法無效的;
第四,為了使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獲得某種利益的人獲取信託利益而設立家族信託,該信託目的也是違法的,屬於無效的信託。另外,家族信託目的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該信託無效。
欺詐性信託
《信託法》第十二條規定,欺詐性信託是指委託人以損害其債權人利益,即以欺詐債權人為目的而設立的信託。欺詐性信託構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對象,《信託法》規定債權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上海契石信託服務咨詢:四零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否則該撤銷權歸於消滅。
按照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一項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對於信託目的違法的信託,實踐中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第一,部分無效的信託不會導致全部信託無效。對於違法信託,其中一部分信託目的違法會導致該部分信託無效,但不會導致整個信託無效;第二,為了平衡債權人和善意家族信託受益人的利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家族信託主體要適格
設立家族信託,必須有適格的信託主體,即當事人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包括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委託人是家族財產的合法擁有者或家族事業的創建者
《信託法》第十九條規定,委託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信託法》規定的委託人的主體范圍非常廣泛,但家族信託的委託人具有一定的限定性,如果家族信託的委託人不適格,會導致家族信託無效。因此,在家族信託設立時關於委託人要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家族信託的最終委託人只能是自然人,在實踐中一般是家族事業的創始人或夫妻。因為家族信託是民事信託,與營業信託的委託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同,家族信託的委託人只能以歸屬於其名下的合法財產及家族事務設立信託,而受益人一般為委託人的近親屬,因此委託人只能是自然人。
第二,委託人應該是家族財產的合法擁有者或者家族事業的創建者。與營業信託不同,家族信託的委託人不必是「合格投資者」,但必須是家族財產的合法擁有者,或者家族事業的創建者。
受託人不宜由自然人擔任
由於家族信託屬於民事信託,無論理論上還是法律上,自然人都可以成為家族信託的受託人,但從設立家族信託的有效性來講,除了涉及一些簡單的保護性信託外,在我國現階段家族信託的受託人不宜由自然人擔任,其理由如下:
第一,我國沒有信託文化的土壤。信託制度的產生得益於英國衡平法與基督教特別是清教徒所信奉的一些特殊原則,如為他人利益受託管理財產是完成上帝交給的神聖職責,是弘揚上帝慈愛的聖名,必須盡職盡責,不能收取報酬等。我國長期以來奉行的是儒家親緣文化,沒有形成獨特的「受託人」文化,如果自然人擔任受託人,其行為很難符合信託中「受託人」的行為規范。
第二,很難保證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與管理的有效性。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和受託人,需要受託人單獨建賬、獨立運營,這對一個自然人來講是很難做到的,一旦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發生混同,將會導致家族信託的糾紛甚至解除。另外,與英國當年自然人主要受託管理土地等簡單的財產與家族事務不同,現在的家族財產管理與事務管理非常復雜,單獨的自然人很難承受。
第三,與自然人擔任受託人相配套的法律制度缺位。如《信託法》第十條規定的信託登記制度,自然人將會面臨比信託公司更大的登記難度,信託財產轉移到自然人名下通常比轉移給信託公司更容易被稅務機關認為是交易性轉移而課稅。
因此,從現實角度出發,家族財產管理與家族事務管理應該由更加專業的信託公司、商業銀行的私人銀行、律師事務所擔任受託人,委託人信任的自然人可以擔任家族信託的保護人。
受益人的特殊主體資格問題
根據《信託法》規定,家族信託受益人的范圍廣泛,一般沒有限制性要求,委託人的親屬、家族企業的員工、其他需要幫助的人都可以成為受益人。但在家族信託設立的實踐中,經常會遇到以下主體作為受益人的問題:
第一,尚未出生的委託人的後代可以成為受益人。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實際上,我國《信託法》未要求信託設立時受益人必須存在,只要求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能夠加以確定即可。因此,胎兒以及尚未出生的委託人的後代也可以成為家族信託關系中的受益人。
第二,外國人能否成為受益人。設立家族信託時,委託人經常面臨具有外國國籍的子女或者孫子女問題。外國的自然人能否成為受益人,我國《信託法》對此未作明確限制,因此外國人原則上可以作為家族信託的受益人。但是,如果有關法律、法規對外國人取得某物或者某項權利有限制性規定,而該物或者該項權利作為受益權客體應當移轉給該外國人的,則外國人不得成為該信託的受益人。例如,以私人收藏的文物作為信託財產,信託文件規定由受託人將該文物移轉給受益人,則外國人不能作為該信託的受益人。
⑥ 我在建行買了份東吳人壽分紅型理財保險,說是五年期但是保單上是終身。5年期滿後能回本嗎
一般情況下,這種分紅型的保險,在五年以後,應該可以得到利息收入略高於同期儲蓄存款,但是保障是個噱頭,不要太在意那些了,不建議購買這個保險產品
⑦ 中鐵信託有什麼最新消息嗎
中鐵信託積極承擔企業責任,聚焦「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慈善公益」三大領域,推動信託文化建設,著力探索慈善信託模式。
早在2012年,中鐵信託就攜手四川省慈善總會設立中鐵信託愛心基金,累計募集善款272.45萬元,先後實施德格縣竹慶鄉中心小學食堂及配套設施修建等12個項目。2017年,推出《慈善法》頒布以來四川省首單環保類慈善信託——「明德1號宜化環保慈善信託」,先後資助了「零廢棄」環保生態村等環保項目44個,累計金額達400餘萬元。2020年又推出了國內首單博物館系列文化教育慈善信託「弘文系列慈善信託」以及弘揚「三國文化」為主題的慈善信託——「明道系列慈善信託」,推廣和傳播我國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陳赤在2021波特菲勒高峰論壇發表演講
近日,由新浪財經主辦的「第14屆金麒麟金融峰會」隆重舉行,在主題論壇「2021波特菲勒高峰論壇」上,中鐵信託總經理陳赤出席並發表了題為《識變應變深化信託業轉型升級》的演講。
陳赤指出,信託作為一項優良的財產管理制度和財產轉移制度,發揮本源業務功能,不僅可以通過資金信託方式在投融資領域發揮積極作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而且可以在包括共同富裕、生態文明、鄉村振興、文化建設、公益慈善、財富傳承、子女教育、個人養老以及涉眾性資金管理等更為廣泛的社會領域中,發揮獨特而有益的作用。
陳赤表示,在老齡化即將到來之際,年金信託、養老信託有助於緩解人們的養老壓力,不至於因為退休而使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在放開「三孩」、鼓勵適度生育的政策環境下,教育信託有助於紓解父母對新出生子女未來教育費用的焦慮;在「創一代」行將老去之時,家族信託有助於平穩有序地實現財富傳承和家族企業持續經營,減小資本外流的動因,若在家族信託中嵌入家風家教、公益慈善等方面的考慮,則更能在給予後代財富的同時,培養後代的品德和向善之心;在近年來共享單車、教育培訓、連鎖商業領域發生客戶預存款風險的情況下,服務信託有助於通過獨立核算、破產隔離、賬戶管理等功能,防範這些涉眾性資金被挪用、被他人執行、被捲款出逃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