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創業融資借錢的四個途徑
創業融資借錢的四個途徑
據國外媒體報道,經濟衰退時期是創立新公司的最好時期,可以以低廉的價格僱傭到優秀員工、租到便宜的辦公場所。這都是事實,但同時面臨一個很大的問題:根本沒有投資者願意在這種經濟窘境下幫你支付員工工資和辦公室租金。在經濟低迷時期,創業企業籌集資金超乎想像的困難,甚至有人說是不可能的。啟動資金對創業企業而言尤為重要,做為創業者,通過以下四個途徑可以幫你籌集到所需的資金:
一、向自己借錢而融資
總的來說,成功的企業家的創業資金有百分之三十來自於自己的儲蓄。但千萬不要拿這部分錢購買公司設備,因為你需要確定你已經獲得了足夠的創始人股份。最好先借錢解燃眉之急,你的那筆錢可以幫你在原始股份中獲得一定的比例,並在未來買回你失去的'股份。
二、向親戚朋友借錢融資
向家人和朋友借錢的傳統由來已久,這是一個雙贏的模式,因為這樣做的話,借款利息相比市場一般借款利率會低2%到3%;對於出資人來說,獲得的利息相比儲蓄利息會高1%至2%。在當前低迷的經濟環境中,銀行對貸款收取了更高的利息,而支付較低的存款利息。
三、通過互聯網融資借錢
比如,OnDeckCapital公司,這是一家專門向小企業發放貸款的“在線銀行”。該公司更看重企業的現金流而不是信用評分和納稅申報,通過日常扣款取代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在互聯網上,還有一種號稱“P2P(person-to-person,指個人對個人)”的新型融資金融服務可以實現向陌生人借錢。比如通過搜索“person-to-person”找到這樣公司,發布你的要求就可以實現借款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借款的利率往往較高,但卻能幫助企業在信貸緊縮的環境中快速獲得資金。(創業中文網提醒創業者一句:這種方式融資借錢,受騙風險極高。切記小心提防!)
四、向有耐心的投資人融資
在經濟衰退時期,在決定向誰借款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遠離那些急於收取回報的貸款人。因為在經濟不景氣時期,投入後的產出往往難以預測。可以選擇在商業合作夥伴、良師益友或者熟悉的供應商中尋找出借人,這些人會提供寬泛的還款期限。著名企業家SamWalton(沃爾瑪創始人)就是通過自己的社會網路籌集到第一筆啟動資金的。 ;
❷ 以做生意給朋友借錢買期貨屬於融資嗎
這個情況不屬於融資,只屬於你的借款,不管你的期貨賺或者是賠,都與你朋友無關,你只需將他借給你的錢還給他就行了。只有在你雙方協議好共同投資買期貨,風險共擔的情況下才能算是融資,你也不是給朋友借錢了,而是朋友投資期貨了。
❸ 從朋友那裡借錢是直接融資嗎
朋友借錢屬於直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間接融資的對稱。亦稱"直接金融"。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在這種融資方式下,在一定時期內,資金盈餘單位通過直接與資金需求單位協議,或在金融市場上購買資金需求單位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將貨幣資金提供給需求單位使用。商業信用、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企業之間、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均屬於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是資金直供方式,與間接金融相比,投融資雙方都有較多的選擇自由。而且,對投資者來說收益較高,對籌資者來說成本卻又比較低。但由於籌資人資信程度很不一樣,造成了債權人承擔的風險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資金具有不可逆性。
❹ 開公司,借朋友錢融資,大家看看這個方案合理不
我不知道你做什麼生意利潤如此之大?不過我認為你給的利息還是太高了。我建議你還是讓朋友入股比較好,第一:可以分擔你的投資風險。第二,朋友可以真正在你需要的時候幫你,(因為你賺的越多對他也會得利)而不會在你遇到麻煩時在背後追債。(因為朋友也是股東,而不是債權人)第三,世上的錢你賺不完,不要怕讓別人分享,朋友如果分享了你的利潤,會更加的誠心幫助你。一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世界上的大公司沒有一個是獨資的。
❺ 有人開投資公司借了別人的錢是不是非法融資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1、主體要件: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2.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實施了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本罪行為人在客觀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必須有非法集資的行為。所謂集資,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為實現某種目的而募集資金或者集中資金的行為。依法進行的集資主要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個人、團體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問社會、公眾發行有價證券或者利用融資租賃、聯營、合資、企業集資等方式在資金市場上籌集所需的資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為了設立或者生產、經營的需要。而發行股票和債券。從當前資金市場的情況看,從事集資活動的主要是企業。
條件
一般來說,企業的集資行為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集資的主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2)公司、企業聚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公司、企業的設立或者公司、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不得用於彌補公司、企業的虧損和其他非經營性開支。
(3)公司、企業募集資金主要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或者融資租賃、聯營、合資等方式進行,其中發行股票和債券是一種主要的集資方式。
(4)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就是說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募集資金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條件、並咐正期限、募集的對象等'行,違反法律規定募集資金的行為是不允許的。
不是。眾籌模式從商業和資金流動的角度來看,其實是一種團購的形式,和非法集資有本質上的差別,所有的項目不能夠以股權或是資金作為回報,項目發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許諾任何資金上的收益,必須是以實物、服務或者媒體內容等作為回報,對一個項目的支持屬於購買行簡罩為,而不是投資行為。
JR123互聯網金融導航網收錄了國內外所有的眾籌平台,可以到那上面查找
現在理財一定要選擇安全穩定的,選擇大公司的,比如平安的保尊寶,收益高安全靈活,或者即將上市的財富!
他們就是在講故事,忽悠人,他們這就是詐騙!千萬別上當!
可以依法舉報!
或者報警!
不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證明其合法性,也不是傳銷,是傳銷的話中央電視台還為e租寶播廣告宣傳嗎
公司融資,如若不辦手續算是非法融資。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絕悔、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是的,如果不到金融監管部門去申報並獲得批准,就是非法融資
不是。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一、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以下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五)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九)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三:法律依據:《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你好,非法集資類案件應當有明確的職務地位和作用的分工,如果現金出納或者主管會計的,涉嫌非法集資的可能性較小。不能因為非法集資造成影響大,而牽連許多。如果一定以犯罪作為民間資本的集合還是有些不妥。最好是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