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最高限額。
以下為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規范經營行為、防範化解風險,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業務經營,提高服務能力
(一)改善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提高對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的服務水平,踐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二)堅守放貸主業。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主要經營放貸業務。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可依法開展發行債券、以本公司發放的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股東借款等業務。
(三)適度對外融資。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最高限額。
(四)堅持小額分散。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5%。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貸款余額最高限額。
(五)監控貸款用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六)注重服務當地。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應當在公司住所所屬縣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對於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放寬經營區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屬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合理確定利率。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後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八)嚴守行為底線。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台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改善經營管理,促進健康發展
(九)強化資金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資金管理,對放貸資金(含自有資金及外部融入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所有資金必須進入放貸專戶方可放貸。放貸專戶需具備支撐小額貸款業務的出入金能力,應當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備,並按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定期提供放貸專戶運營報告和開戶銀行出具的放貸專戶資金流水明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限定放貸專戶數量。
(十)完善經營制度。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穩健經營原則制定符合本公司業務特點的經營制度,包含貸款「三查」、審貸分離、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等。貸款風險分類應當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不良貸款。
(十一)規范債務催收。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規范債務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委託的第三方催收機構,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使用暴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侵犯人身自由,非法佔有被催收人的財產,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違規散布他人隱私等非法手段進行債務催收。
(十二)加強信息披露。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借款人明確了解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內容。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債務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告知借款人應當償還本金及利息的金額、時間、方式以及未到期償還的責任。
(十三)保管客戶信息。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妥善保管依法獲取的客戶信息,不得未經授權或者同意收集、存儲、使用客戶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者泄露客戶信息。
(十四)積極配合監管。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監管要求報送數據信息、經營報告、財務報告等資料;配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提供有關情況和文件、資料,並如實就業務活動和風險管理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三、加強監督管理,整頓行業秩序
(十五)明確監管責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內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和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具體落實。除設立、終止等重大事項外,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委託地級、縣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開展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部分監管工作。
(十六)完善准入管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按照現有規定,嚴格標准、規范流程,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嚴把小額貸款公司准入關,對股東資信水平、入股資金來源、風險管控能力等加強審查,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同時,寓監管於服務、提高審核效率,為市場主體減負。
(十七)實施非現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非現場監管,依法收集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報表、經營管理資料、審計報告等數據信息,定期向銀保監會報送監管數據信息;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活動及風險狀況進行監管分析和評估。
(十八)開展現場檢查。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採取進入小額貸款公司的辦公場所或者營業場所進行檢查,詢問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人員,查閱、復制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復制業務系統有關數據資料等措施,深入了解公司運營狀況,查清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加大監管力度。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按照現有規定,暫停新增小額貸款公司從事網路小額貸款業務及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對依照《關於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整治辦函〔2019〕83號)轉型的機構,要嚴格審查資質,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二十)建設監管隊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專業化水平,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專職監管員,專職監管員的人數、能力應當與監管對象數量、業務規模相匹配。
(二十一)實施分類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評價制度,根據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規模、管理水平、合規情況、風險狀況等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評級,並根據評級結果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分類監督管理。
(二十二)加大處罰力度。小額貸款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有關法律法規有處罰規定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協調有關部門依照規定給予處罰;有關法律法規未作處罰規定及未達到處罰標準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將其違法違規情況記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信息庫並公布等監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二十三)凈化行業環境。對「失聯」或者「空殼」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勸導其申請變更企業名稱和業務范圍、自願注銷,或以其他方式引導其退出小額貸款公司行業。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公司,應當認定為「失聯」公司:無法取得聯系;在公司住所實地排查無法找到;雖然可以聯繫到公司工作人員,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公司實際控制人;連續3個月未按監管要求報送數據信息。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公司,應當認定為「空殼」公司:近6個月無正當理由自行停業(未開展發放貸款等業務);近6個月無納稅記錄或「零申報」(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免稅的除外);近6個月無社保繳納記錄。
(二十四)開展風險處置。針對信用風險高企、資本及撥備嚴重不足、經營持續惡化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小額貸款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依法組織開展風險處置。
(二十五)依法市場退出。小額貸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並注銷,清算過程接受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督。針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小額貸款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取消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並協調市場監管部門變更其名稱、業務范圍或者注銷。
四、加大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環境
(二十六)加強政策扶持。鼓勵各地通過風險補償、風險分擔、專項補貼等方式,引導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降低貸款成本,改善金融服務。
(二十七)銀行合作支持。銀行可以與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開展合作,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提供融資。
(二十八)加強行業自律。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等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自律組織應當積極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大行業宣傳力度,維護行業合法權益,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本通知印發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② 萊蕪興業理財公司現在怎麼樣
萊蕪興業理財公司現在的情況是,由於經濟形勢的變化,公司的業務受到了一定的影響,但是公司仍然在努力改善現狀,並且在不斷改進管理模式,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客戶滿意度。
為了改善現狀,萊蕪興業理財公司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財務報表,實施嚴格的風險控制,提高客戶服務水平,提升客戶滿意度,拓展新的業務領域,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提高財務報表質量,提高財務報表的可讀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准確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及時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完整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比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視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操作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追溯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審計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比較性,提高財碼困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遲擾念提高財李山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性,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控
③ 什麼是非法融資_非法融資案例五篇
非法融資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些有關非法融資的勵志,來看一下吧
關於非法融資1
一、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指單位或個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規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或變相吸收資金的行為。
同時具備四個特徵即涉嫌非法集資: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大多採用直接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形式,大致可劃分為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四大類,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 種植 、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三是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 文章 ,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三、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為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1、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2、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以簽訂合同、投資理財、投資入股等名義,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3、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大的電視台、廣播、報紙上發布 廣告 、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路平台和QQ、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4、利用親情誘騙。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系,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有些類傳銷非法集資的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四、非法集資活動的危害。 一是參與非法集資的當事人會遭受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用於非法集資的錢可能是參與人一輩子節衣縮食剩下來的,也可能是養老錢,而非法集資人對這些資金則是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非法佔有,參與人很難收回本金。二是非法集資也嚴重發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極易引發社會風險。三是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嚴重影響社會和諧。非法集資往往規模大人員多,資金兌付比例低,處置難度大,容易引發大量社會治安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五、如何識別非法集資陷阱
一看融資合法性。合法的融資應得到有關部門批准。如發行股票要得到中國證監會批准,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銷售 保險 應當得到中國保監會批准獲取代理人資格等。因此,投資時應當查看有無批准文件,幫助識別。二看回報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為誘餌。如果所承諾的收益率大幅超過同期社會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屬於非法集資。判斷風險大小的第一步,就看預期收益率。如果收益率為8%-12%,這可以用機構產品解釋收益;如果是收益率在12%-15%,這可以理解為民間借貸,但風險很高;如果收益率超過15%,則可信度更低。但是,他的預期收益率在上述區間范圍,也不一定就是絕對安全的。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台。該司法解釋規定,民間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三看宣傳方式。是否通過分公司、門店,以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電話推薦等方式傳播理財信息,或者經親戚朋友同事轉發等各種途徑,向市民傳播投資信息。四看經營模式。具體要看投資回報有哪些,有沒有實體項目,為什麼不向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獲取利潤的途徑是什麼。沒有項目或虛構項目都蘊含巨大風險,要格外引起警惕。五看范圍。要看是不是針對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一對一,還是一對多,如果是一對多就有可能屬於非法集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私募基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手機簡訊、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如果是違反這項規定的,就可能屬於非法集資。比如,「e租寶」通過一些電視台和雜志大做廣告,很明顯就違反了這一規定。六看資金流向。要看籌集資金為誰所用,如果是自己佔用,就屬於非法集資。七看參與投資主體。是否誰都可以參加,金額不論大小都可以投資。如果是的話要引起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關於非法融資2
一.投資的地方永遠是在線上!
非法融資的平台基本上是走的線上注冊賬號,獲取你身份信息,轉賬的平台,要麼是公眾號,要麼是APP,要麼是PC端網站!首先騙子會給你講,電影市場怎麼好怎麼好,另外說的心動之後,會給你說操作流程,比如先注冊賬號,而且很多都帶有推薦碼!
二.投資的影片大多都是上映過的!
比如目前最火的影片,都是上映過的,平台裡面全部都有!!~!,是真的嗎?當然不是,盜的羊頭,賣的狗肉,這個是騙子的手段!!
三.15天返利————45天返利,高息誘惑!
馬雲聽完也要嚇壞了,比早期的支付寶利潤還高。假設投資30萬元,45天之後我就會得到445800元,一個月凈賺接近15萬。如此高的利潤顯然太不合常理,更像是之前頻頻暴雷的P2P。
我嚇壞了!對此,金融理財的專業人士,他稱:「一般銀行理財的正常年化收益率是5%—6%,這顯然不是一般的理財。而且,日化收益就能達到1.08%,周期僅為45天,高收益背後,必然藏著高風險。
四.永遠簽訂的是電子合同!!
說白了,從注冊到投資,你永遠沒有見過這個公司,簽訂的合同都是電子合同,那麼我想說了,平台倒閉,數據清空,你憑什麼說,你投資過?
五:公司資質查不出來!!
正規的影視公司,其資質,還有項目拍攝許可證都是公開的,可以在網上隨時查詢到信息的!
六:僥幸心理
我這幾天遇見一個奇葩的人,他給我說,既然這些平台是騙人的,那麼在倒閉之前,應該是資金沒有籌夠,那麼我能不能投一筆進去,等這錢賺了,我再收手。我聽完這個朋友的想法,我直呼,僥幸心理害死人,你想僥幸一筆,你就想僥幸兩筆,往後越來越大,突然平台跑了,你就欲哭無淚吧,就想賭博一樣,存在這樣的心理,最終還是陷進去!!
所以最後再勸大家一句,影視投資固然好,選對公司很重要!!
關於非法融資3
中金社2017年7月28日消息,近日有消息曝出,近40萬名投資者約300億元人民幣「被騙」。據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新發非法集資案件5197起、涉案金額2511億元。2017年至今雖然尚未有相關統計數據出台,但是涉案金額高企的非法集資案件時有發生,非法集資「毒瘤」長期危害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而非法集資的手段又是花樣百出,讓人防不勝防。
中國財富網特約北京市煒衡律師所高級合夥人楊航遠律師,就如何辨析非法集資以及如何防範非法集資等問題,作出一一解析,以幫助投資者辨別真偽,防止上當,減少損失。
楊航遠曾辯護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有:西北證券涉嫌非法吸存案;海天葯業集團某高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黑龍江焦英霞、楊春孝涉嫌集資詐騙案等。
非法集資的四大特徵
楊律師介紹,《刑法》176條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法》192條規定了「集資詐騙罪」,這兩個罪名所表述的犯罪行為的性質和主要行為方式,就是我們老百姓常說的「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犯罪行為有四個特徵
第一,常常表現為沒有經過有關權力部門的批准,沒有經過有關行政部門的批准,或者是經過了批准,但是以合法的形式實施非法的手段。比如說過往案例中,有的是農村信用社,主體本身是有權利吸收公眾存款的,但是如果吸收的利率高於國家規定的利率,也會把它按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來定。
第二,常常表現是一種公開的宣傳,比方說,我們日常會收到的一些簡訊,內容大致為「給你的存款承諾多高回報」或者說是「能夠有一個高收益的投資行為」。而投資本身是有風險的,不能保證投資者一定能賺錢,那麼這樣的承諾也是不合法的。
第三,一般會承諾還本付息。
第四,表現為面對不特定的多數人。但是這里也需要注意,如果是僅限於親戚朋友范圍的,或者僅限於本單位范圍內的集資,一般情況下也不屬於非法集資。
在此,楊律師特別指出,非法集資初期,無論是約定的高額回報也好,或者是承諾的還本付息也罷,前期一般都是能正常兌現,而越往後,這種非法集資行為如同滾雪球一般,越滾成本越高,後面的參與者得到償付的概率越低,到了最後,資金鏈出現斷裂,就出現案件的發生。而有些企業,比如一些民營企業貸款比較困難,他們有時會向自己的職工、親朋好友有一些正常的集資行為,如果企業經營狀況好,盈利能夠覆蓋集資的成本,則不屬於非法集資行為。
非法集資的新特點
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非法集資出現了新特點。
首先從數量和規模上來看,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規模越來越大,金額越來越觸目驚心,造成危害也越來越大。
其次,具有廣泛性,一個是行業覆蓋的廣泛性,一個是地域覆蓋的廣泛性。以往,非法集資多數發生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因為經濟越發達,民間融資越活躍。但是現在,不僅僅是經濟發達地區,經濟不太發達的三四線城市裡,集資行為也數量眾多,爆發出來的案件金額也是驚人。
還有從形式上,集資的方式 方法 也是越來越多樣化。
楊律師介紹,不管是發生在哪個領域,房地產也好,金融領域也罷,萬變不離其宗,拋開形式來說,本質就是一個金融模式,承諾在一定時間、一定期限,給予投資者一個高額的回報或者是一個相對固定的回報。
如何避開非法集資陷阱
「看到承諾高收益的時候,投資者就需要謹慎」 ,楊律師說,「大家都知道,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如果有人承諾你高額的回報、固定的回報的時候,你就需要警惕了」 。換句話來說,不要期望「天上掉餡餅」。公眾在面對投資項目時,可以計算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
此外,「不熟不做」,投資者對於投資的項目以及項目所在的領域,應該有一定的理解,投資者如果沒了解清楚所投資的項目,聽到一個 故事 就往前沖,那麼也很可能上當受騙。
還有就是對於投資機構主體應該有所審查,公眾可以查詢政府網站,看看該企業是不是經過國家批準的合法公司,是不是具備法律賦予的發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如果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等為名,推銷所謂的產品,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准發行等。對於合法的主體,行業口碑比較好的企業,違法犯罪的概率就偏低,非法集資概率也較低。
發現非法集資後如何維權
對於投資者來說,避免風險為第一要務,但是如果風險已經產生,又該如何維權?
楊律師分析,作為投資方,如果投資已經完成,一定要對這個項目進行監管,盡自己所能了解項目公司的運作情況,注意該項目是不是按照正常合規的流程在運作,防患於未然。在資本運作過程中,如果發現可能是不正常的投資,那就要積極跟項目聯絡人聯系,盡可能拿回本金退出該項目。而對於很多老百姓來說,對經濟信息的捕捉和經濟危機的發生可能不是很敏感,如果是事情已經發生了,這時候絕大部分選擇到公安機關去報案。
最後,楊律師奉勸投資者「投資者一定要理性投資」 。投資不能光被高額的回報所迷惑,要把風險放在考慮的第一位。在經濟活動中,只有雙贏才能持久,如果單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謀求不切合實際的利潤,那麼也不會是一個長久的模式,最終有可能傷害到的是自己。
關於非法融資4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融資日益活躍,非法集資活動也呈上升趨勢。非法集資行為嚴重破壞國家的金融秩序,侵犯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此類行為還具有涉及區域廣、涉案人員多、涉案金額大等特點,處置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危害極大。
一、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
(一)騙取公眾資金,擾亂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
非法集資目的是騙取公眾的個人資財,非法集資公司表面上雖為實體,但多數與其他企業並沒有交易結算關系,即使有部分資金用作投資,也根本不會產生他們承諾的收益。其本質就是靠不斷的被集資者的參與來維持。因為其運作手段是用後期吸收的資金兌現前期資金本息,所以有一天必然會導致資金鏈斷裂,最終融資活動全面崩盤,非法集資者捲款而逃,造成市場秩序的混亂和社會的不安定。
(二)使弱勢群體雪上加霜
非法集資的受害者往往是生活困難的弱勢群體,很多是老年人和下崗職工。他們渴望致富但又苦於沒有 渠道 ,極易受到誘惑和欺騙,成為非法集資活動中底層的主要成員。當他們以參賭心態進行「投資」時,很多人動用了養老金、購房款,甚至孩子的 教育 費用。
(三)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參與非法集資的群眾事後反映最強烈的是對政府的問責: 為什麼非法集資天長日久才被有關部門發現? 為什麼會有政府官員參加非法集資公司的慶典? 為什麼集資者會有政府部門頒發的經營執照?為什麼集資者會堂而皇之地在新聞媒體做廣告?由於參與非法集資的群眾法律意識相對淡薄,一旦案發造成損失,受害者往往強調非法集資者有以上原因而要求政府賠償,從而釀成群體事件,造成惡劣影響。
二、非法集資的防範和治理
(一)提高對社會的控制力。充分發揮社區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增強政府部門對「社情」的掌控度,及時發現、掌握非法集資情況。
(二)建立預警機制。由政府牽頭,建立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網路,增強信息採集能力,暢通信息傳輸渠道,整合部門力量,協調配合,提高預防監督的能力,避免或減少打擊上的滯後。同時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改變群眾處於信息不對等的境地,引導群眾自覺規范投資和理性理財。
(三)加強相關法制宣傳。使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積極引導、增強群眾理性投資意識,尤其要對投資的風險性、參與投資的責任分擔、政府對投資無代償責任等關鍵問題進行家喻戶曉的宣傳。
關於非法融資5
一、國家級專利產品+非零和消費返利營銷模式,助力江蘇汝康快速發展。
近年來,由陳瑜老師的《消費資本論》一書而引起的關於消費者和投資者的關系的爭論屢有發生。學術界、企業界爭論不斷,各種新的學術觀點和營銷實踐屢有發生。
江蘇汝康公司的掌門人吳紅慶就是利用這種消費投資理論,加上自己的長期營銷實踐,提出了「非零和」合作共贏模式, 即強調生產商與消費者彼此合作、利益均享,創造雙贏、多贏、共贏的「命運共同體」。
在汝康公司的「非零和」合作共贏銷售模式中,汝康公司與消費者簽訂《消費回饋協議》,雙方約定:消費者在汝康公司購買產品累計達到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的對價時,消費者將享受產品3.3折會員優惠待遇,汝康公司即向消費者贈送市值3萬元的同類產品;同時,消費者可以選擇將受贈的3萬元產品委託汝康公司代為銷售,每周享受汝康公司的市場營業利潤的35%左右按期的回饋,汝康公司在銷售消費者委託銷售的三萬元產品時,將扣除百分之二十的運營成本,最終向消費者累計回饋滿人民幣貳萬肆仟元整的產品銷售款項時,本合同的雙方義務履行結束。
在產品選擇方面,汝康公司生產經營世界首創的植物氨基酸系列酒(國家發明專利號:ZL201210357981.6)、香草泉神經酸元寶楓系列的五項國家發明專利產品(國家發明專利號:ZL201310162977.9、ZL201310162957.1、ZL20131012960.3、ZL201310163089.9、ZL201310162959.0)、香榧酒系列以及果蔬粉系列和三蓮系列保健床寢用品等高科技產品。
在公司管理方面吳紅慶先後收購並創辦了江蘇汝康酒業有限公司,江蘇丹楓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瀘州市汝康酒類銷售有限公司、江蘇汝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和香榧酒庄等多家企業。
在市場運營方面吳紅慶採用建設「汝康非零和直營店」加會員制的管理體系。他先從浙江入手。在丹陽、無錫等在建設直營店,每家店都嚴格按照工商管理規定辦理相應合法的法律手續。和會員之間每筆交易都簽訂《消費回饋協議》
藉助這種營銷模式和管理機制,吳紅慶實現了企業的快速發展,江蘇汝康在全國陸續建設了400多家汝康非零和直營店,擁有了20多項食品發明專利技術,和3個酒廠、三個綠色食品種植基地。
據公開資料顯示。在浙江省麗水市召開的「2015中國生態休閑養生健康產業大會」上,汝康集團董事長吳紅慶以「非零和分享經濟帶動下的萬眾創新」為主題進行了演講,並獲譽 「2015中國生態休閑健康產業最具影響力人物」。他所倡導的企業非零和經營模式獲得了與會者的肯定與認可。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向吳紅慶頒發了「2015中國生態休閑健康產業最具影響力人物」獎牌。
為了開發自己的專利產權元寶楓,2016年7月,吳紅慶代表江蘇汝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與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政府達成協議,在當地的老竹、麗新、黃村建立15000畝元寶楓種植基地、30畝育種基地及旅遊養老產業基地,同時,江蘇汝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的四川元寶楓、雲南瑪咖等種植基地也在積極地運行。
二、管理滯後引發的經營混亂
2016年9月,快速發展的汝康公司的銷售出現了以下問題:首先,社會上出現一些雖然沒有汝康公司的主打商品但是模仿汝康公司的銷售模式的公司,這些公司只是拿來其他公司的產品,加價賣給消費者,並向消費者進行高額的返利,顯然,以他人的商品加價倒賣必然虛增成本,並且有違法經營之嫌,導致2016年的下半年一些公司紛紛倒閉,很多參與者血本無歸,造成銷售市場的恐慌心理,該現象被汝康公司的競爭者和利用汝康公司的商品或借用汝康公司的名義、實施違反國家法律禁止的營銷行為的人所利用,誤導了對汝康公司的商業行為合法性的判斷;
其次由於汝康公司在各地的銷售門店均為授權代理商,汝康公司對代理商的所謂「店長」監管力度不夠,造成個別「店長」為追求傭金,偏離汝康公司的理性消費的理念和游戲規則,對消費者進行所謂高額返利誤導宣傳,導致了部分消費者不理智的消費,有的甚至處置財產、借高利貸購買汝康公司的優惠產品,以追求返利目的而過渡消費,導致一些非理性消費者發生了債務危機,試圖向汝康公司轉嫁責任;
第三,個別競爭對手和汝康公司內部持有利己利益動機的人相互配合,乘機製造謠言,串通破壞汝康公司的市場,甚至在自媒體上發布極不負責任的言論和文章,使得眾多消費者對汝康公司的「非零和」合作共贏模式產生懷疑,致使汝康公司的銷售開始下滑。
為此,吳紅慶准備對汝康公司的「非零和」合作共贏銷售模式進行整改和完善。該改革動議觸動了所謂既得利益,為此,有人公開有組織的到汝康公司鬧事,並發生了組織社會人員綁架吳紅慶、經營效益最好的代理商黃亞萍及公司高管的事件。
三、公安以「非法融資」強行介入導致的企業生存危機
2016年12月24日,江蘇丹陽市公安局對汝康 公司法 定代表人吳紅慶進行了刑事拘留。
據汝康公司代理律師北京市翔實律師事務所主任郭永昌律師介紹,在處理汝康公司問題上,丹陽公安先以涉嫌集資詐騙為由、後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為由的介入。隨著江蘇地方公安的介入,其他地域的公安也開始介入,並紛紛對相應被認為的涉案財產採取強制 措施 。
各地公安的迅速行動導致汝康公司的造夢游戲迅速破裂,幾百家直營店紛紛關張,許多店長被公安拘押,有的交了巨額保釋金後被取保後審。
涉及的的數萬消費者更是忐忑不安,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許多消費者依據消費協議回饋的大量產品被扣押。
四、消費返利還是非法融資?如何執法考量執法部門的執法水平。
關於汝康公司的《消費反饋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北京市翔實律師事務所郭永昌主任介紹:他們在代理過種中發現。蘇州地方公安機關在接到對汝康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吳紅慶等人的舉報後的態度有別於其他公安機關,在看了舉報人提交的協議後鮮明的表示,這就是一份消費協議,根本不屬於刑事案件。沒有介入汝康公司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去。但是,丹陽、無錫等地方公安紛紛對汝康公司的經營者和代理商採取了強制刑事措施。
是消費返利還是非法融資。汝康公司的造夢游戲就這樣草草收場。而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卻遠未結束。
河南鄭州某品牌酒業老總研究汝康的資料後認為,汝康公司的經營模式和他們一直在做的買酒送汽油、買酒送車的營銷模式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只是一種營銷手段和經營模式。
④ 中植集團董事長的突然離世,是否會堵住碧桂園的「資金脈」
2021年,房地產傳來雷聲陣陣。曾經的一個個實力房企通通陷入債務危機,寶能、藍光發展、富力到老大哥恆大地產,無一倖免;反觀碧桂園卻一派歲月靜好的模樣,是否真的如表明所示?本期,龍匯工程網編輯小秋跟小夥伴們淺談下碧桂園資金以及跟中宏念植集團的關系。
碧桂園全稱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4月2日,總部位於廣東省佛山市,法定代表人:楊文傑,於2007年4月20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板塊涉獵:物業發展、建安、裝修、物業管理、物業投資、酒店開發和管理等。
正如小夥伴們肉眼可見,成立24年的碧桂園似乎一路都走得順風順水,品牌越做越大,越做越響,是否真的如此?
就在今年的9月份,碧桂園公布半年報,上半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7%至2349.3億元,此外權益銷售金額同比增長14%至3030.9億元,權益回款率連續六年超過90%,行業領先。從這亮眼的業績背後,其實是存在些許隱患的。
小夥伴或許好奇,碧桂園資金是從哪裡來的?源源不竭?
縱觀地產行業,你會發現,沒有哪個房企不融資充裕自己的「國庫」。證券時報曾發布關於碧桂園資金鏈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話,讓龍匯工程網編輯小秋記憶深刻:「一些「野雞平台」打著「金交所」的旗號,搭建了一條為地產、三方財富等行業違規發行「理財產品」的地下新融資通道,涉嫌自融,為關聯企業輸血,其中包括恆大財富、中植系財富公司、鴻坤財富等。」
或許這是碧桂園的秘密融資通道,但是近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證監會)致函29個轄內有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金交所)的省級政府辦公廳,要求立即組織省級地方金融監桐核管局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派出機構開展對轄內金交所的現場檢查工作。
金交所整頓的通知一發,彷彿是給了碧桂園一個強有力的「巴掌」,據悉,碧桂園的理財產品不僅涉及員工理財,甚至有的理財產品底層資產並不明晰,無論是合規性還是風險性都存在一定問題。
而整頓指出,「壓實金交所主體責任,發現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立即督促其整改規范。發現相關主體涉嫌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及時移送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或許碧桂園的這條秘密資金來源要被堵了。
據悉,碧桂園創投短短兩年多的時間內迅速發展,其中離不開創投團隊的專業背景,董事總經理劉建曾任職中植創信投資,擁有14年投資及證券工作經驗,高管的任職或許離不開中植集團的助力或根本就是共贏的合作項目。
北京卓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中植系旗下的公司之一,碧桂園資管也是其主要客戶和重要戰略合作夥伴,其中的關系,不言而喻。
當前融資環境逐漸放鬆的情況下,各大房企的合理融資需求正在得到滿足,希望碧桂園的融資計劃也能得以實現,局絕掘畢竟,大房企的垮台對 社會 並沒有什麼積極的作用,反而行業越繁榮對就業率等方面有著積極的影響。
最後,龍匯工程網編輯小秋希望房企能順利度過這個寒冬,來年,枝繁葉茂,繁花似錦!龍匯工程網的小夥伴們,對於融資,你們怎麼看?
⑤ 投資公司倒閉老闆被抓,業務員也要承擔責任嗎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分情況討論:
1.如果業務員不知道版公司涉嫌非法詐權騙,則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2.若業務員明知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業,依然從事這一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罰責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主要犯罪行為人,犯罪後果主要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
3.如果公司為空殼公司,是為了從事犯罪行為而成立的,則承擔較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⑥ p2p行業現狀,求指引
一、 國內P2P借貸平台的發展現狀及潛在風險
P2P線上模式又稱P2P網路借貸服務平台,一般沒有抵押,由於資金門檻較低和較高的理財收益最近幾年發展速度較快。但由於國內信用體系的不健全,發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約,風險較大,不少企業如哈哈貸、貝爾創投等相繼倒閉。
P2P線下模式國內又有三種分類,一種是以債權切割轉讓為手段實現資金配對,一般為信用貸款,金額較小,利率較高,採取高收益覆蓋高不良的指導思想。由平台服務派者激商的法人代表或股東以個人名義先將資金借給借款人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然後再將該筆債權切割成多份以理財的名義銷售給多個出借人,真正的借貸雙方並沒有直接意義上的借貸關系,個別企業運用該辦法短短幾年內實現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規模迅速壯大,但不論是法律界、官方還是法院都明確該種模式涉嫌非法集資,行業內也有知名企業老總因此遭受牢獄之災,嚴格意義上講該種模式並不能算是P2P模式;第二種是溫州模式,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登記平台,借款人用房屋或者動產抵押,金額偏大些,平台運營商對借款人進行簡單的調查,一般有抵押就進行資金配對,風控指導思想相對純朴,類似銀行早年的唯抵押論,其中有一些比較激進的機構在此風控體制的基礎上進行擔保,承諾對出借人進行兜底,以純營銷的思路做金融,一般一兩年後這類機構都會被拖垮,行業內類似機構已多數倒下或相繼倒下,也有個別在陸續把兜底政策調整以求存活;第三種是智上村、五色土模式,在對借貸雙方提供信息平台的基礎上賦予了更多的內涵,嚴格遵循金融行業規律,毫不動搖的將風險控制管理放在平台運營的第一位,全面提升流動性管理及金融產品創新能力。智上村更是全國首家系統性對借款人進行評級並以風險評級報告說明的方式向出借人展示的專業性平台,塵襪創造性的將為出借人服務分為八大步驟:融資信息篩選、盡職調查取證、風險評級說明、融資方案設計、房屋產權抵押、法務團隊護航、貸後跟蹤管理、不良資產催收,每一環節賦予相應的服務內容,做到了專業化、系統化、標准化。
目前,國內的P2P融資平台也存在著巨大的風險隱患,在國內產生了變異,一部分通過債權切割轉讓方式來實現資金配對的機構,涉嫌非法集資,一旦相關部門認真追究或公司經營不善則投資客戶的權益沒有任何保障,僅一紙空文。最近行業內的領軍企業相繼被調查、整頓,事態發展到什麼程度尚無法估計。若投資人出現擠兌則企業必然驟然倒閉;另一部分用營銷思路做金融的機構,缺乏系統的金融理論知識,對風險的認識比較淳樸,風險管理能力較弱。認為有抵押就能還款,有抵押就一定能執行,類似銀行早期的唯抵押論。不少機構為了彌補專業性不足吸引更多投資客戶,對借貸業務進行擔保,但擔保人一般為空殼公司,沒有任何附屬資產,在第三方也沒有被監管的保證金。其中也不乏投機分子,到了一定階段風險集中爆發後,就如同目前的擔保行業會遭受重大洗牌,最終投資人的權益也會受到極大傷害。這個行業涉及的專業知識較廣,實際操作中法務形式和實際效力又有很多的不確定性,一般投資人對這個行業的認識有相當大的局限性,不懂得如何抓重點,很多不對借款人認真分析,而過度的看重服務平台給出的兜底承諾,隨著類嫌猛似平台的風險加劇已有部分知名機構相繼倒下,很多投資人再去了解借款人的時候才發現有些甚至進了監獄,類似案例並不少見,我身邊就發生很多。P2P的平台在規避法律風險的前提下,更多的是要有一個清晰的定位,應該擔負起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的社會責任,應該是一個風險評級機構、一個融資服務機構、一個理財服務機構,而絕不應是一個無原則的擔保機構,更不應該是一個營銷機構,否則很難實現良性可持續發展。
⑦ 碰到超高收益理財平台詐騙如何防範
近幾年,線上投資理財類詐騙案件呈現多發趨勢,截止去年已位居各類詐騙案件之首。這些詐騙常自稱「低門檻、高收益」理財平台,它們到底有哪些特徵,又暗藏哪些陷阱?作為普通人我們應該如何防範呢?我們一起來看看超高收益理財平台詐騙的八個特點。
一,不正常的高收益,極具煽動性。
貪婪是人類永遠的軟肋,騙子就用高收益迷惑投資者。廣告無一例外地宣傳具有超高的年收益率,動不動就20%以上,有的高達30%,甚至更高。
評判一家理財平台是不是詐騙,不是看廣告,一個非常有效且簡單的手段,就是看產品的收益率有多高。收益低的不一定安全,但收益高的一定不安全!
二、公司背景模糊,承諾一定掙錢。
騙子彷彿都有特殊能力,他們的項目不管遇到什麼狀況,都能夠盈利,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買入。
實際上,這些詐騙理財平台往往對其自身經營情況、投資情況模糊處理,大部分受害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錢投資到什麼地方,也不知道這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
但你要知道,目前除了國債、存款之外,很難再看到保本保息的產品,更別提高收益的保本保息理財了。如果有,那肯定是違法或不合規的。
⑧ 理財公司跑路錢怎麼辦
1、整理相關書證,梳理投資情況,理清資金往來。在現實中很多所謂的P2P模式、民間理財模式等投融資活動中,無論公司如何花言巧語忽悠投資人所謂的預期收益、安全保證等,在簽訂相關投資協議的環節作為今後維權的關鍵,還是那份紙質投資協議,不論是以「投資意向書」還是「理財委託書」等形式,它在形式上註明了投資人究竟和誰發生關系,也決定了一旦出現兌付危機、公司跑路情況時,你是否能有資格主張維權。所以,當投資者試圖在「跑路」事件出現後維權的時候,必須拿出持有的文件,看清合同相對方是哪家公司,看清合同是否有該企業的公章落款。這是判斷你是否具備維權資格的關鍵。
2、了解目前事件受理部門,抓緊時間完成報案登記。「跑路」只是外界對於P2P類企業出現問題後老闆失聯或者企業被限制經營等的一種籠統說法。其中包括了已經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被當地工商等其他行政部門調查、或被當地金融辦等機構調查等多種情況,甚至很多時候出現所謂的「跑路」事件時相關企業並未被政府機關所介入,僅僅是出現企業經營活動的問題而出現異常。不管是何種情況,作為投資人而言,要保護自身利益,就不惜第一時間掌握事件真實情況,既不因盲目輕信一些網路媒體的宣傳報道,也不能對一些所謂的涉事公司的聲明過分相信。而是應關注官方機構的一些公開報道,注意相關司法部門的反映態度。
3、抱團取暖。當一家平台跑路,受害人肯定不在少數,而且很可能來自五湖四海,如果你單打獨斗未免勢單力薄,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跟其他受害人建立聯系,保持信息的溝通和行動的統一,所謂人多力量大,其他受害人那裡很可能有你沒有保存的證據,抱團維權的勝率更大。
4、理性協商。關於跑路風險,並非都是詐騙性質,也有跑路是因為運營不善、壞賬等原因。此情況平台可能都有抵押物,若在跑路前,能與平台的負責人員聯繫上的話,最好採用理性協商的辦法,可能用現有的一些不動產、抵押物等變現補償。財大師理財小貼士選擇理財平台的時候一定要理性分析,謹慎選擇安全靠譜的理財平台,如果萬一理財公司跑路了,一定要使用法律的武器理性維權。
⑨ 中國理財產品恐成影子銀行是大隱患
這一輪以銀監會為「軸心」的旨在去杠桿、防風險的金融產品整頓正在如火如荼,一浪高過一浪,一波緊過一波。金融業去杠桿力度加大;去金融機構之間層層套嵌,在金融機構中間相互倒騰、打轉、層層剝離就是不到實體經濟去的問題;嚴打利用理財資金瘋狂加杠桿、釀風險;徹底鏟除銀行與保險、證券、基金、信託的通道業務;特別要重拳打擊銀行之間線下、地下的相互拆借行為,等等。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出拳再重都不為過。
中國金融這幾年用亂象叢生一點也不為過。瘋狂放水貨幣,導致房價飛天,金融風險凸顯。對連發達國家都難以理解的所為各類理財產品放任自流,以致於膨脹到金融風險增大,實體經濟被金融邊緣化,金融脫實向虛達到幾乎讓人瞠目結舌之地步了。
理財產品等金融亂象吹大金融泡沫,釀造金融風險外,把整個社會實干興邦的社會觀念與價值觀徹底搞亂了。整個社會彌漫、籠罩著人人都想一夜暴富,一覺醒來成為富翁的極壞社會氛圍。這種金融業態基本是歷史上最差的。
這種現象已經引起發達國家媒體的矚目並且其感到吃驚與不解。《日本經濟新聞》2017年4月17日報道說,中國的理財產品類似於在銀行銷售的投資信託。有時指的是面向個人的投資商品整體,為加以區別,很多時候被稱為「銀行理財」。中國發明的理財產品讓發達國家都難以理解,而且正規金融教科書里根本就找不到一些五花八門的產品名稱。因為,有些銀行理財產品是「領導」在流動性緊張時拍腦袋決定發行的。把其稱為理財產品是為了逃避監管的目的。
這類理財產品的最大危害性是或最終變為「影子銀行」。如果銀行不願看到不良貸款增加,將劣質融資歸入理財產品,這實際上就成了影子銀行。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陰影,所謂的理財產品實際是銀行藏污納垢、隱瞞真實信貸資金風險的地方。
這幾年中國銀行業理財產品膨脹到令人驚嘆的地步。截至2016年12月底,中國的理財產品金額達到29萬億元,是日本投資信託市場的4倍。信託產品達到18萬億元,主要由證券公司銷售的基金達到26萬億元。
另一個領域或許更會讓人驚訝。那就是銀行之間、在shibor之外的線下地下同業資金拆借。規模已經大到令人吃驚之地步。這些資金從甲銀行拆給乙銀行,乙銀行再拆給丙銀行。最終丙銀行通過信託通道流入房地產行業,將房價推高,或流到股市打新。這些資金在銀行已經流轉幾個環節了,在層層剝利情況下,成本已經畸高,只有進入房地產牟取暴利。
這么大規模的資金都流入到信貸業務之外,都在金融機構之間倒騰,在股市樓市轉悠,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豈能不發生融資難融資貴呢?如果不下決心進行整頓,這種金融生態非把中國經濟送入不歸路不可。
現階段金融亂象叢生主要表現在監管籠子以內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證券基金、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信託公司、發牌的理財財務公司等。民間金融、除了P2P之外的互聯網金融已經真正在發揮普惠金融的作用。
近期股市出現了不小跌幅,有一股聲音把責任推在了這次金融整頓上。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一時股市出現反應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這也是一個擠乾股市水份與泡沫的過程。在理財資金瘋狂入市、舉牌時,其實是一個弱肉強食的過程,大資金吞噬的普通股民在市場的血汗錢。這個道理必須清醒與明白。
整頓金融亂象對於股市來說是長期利好,是真正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連續幾天的大跌不排除股市裡既得利益者砸盤逼宮的情況,通過砸盤造成股市大跌,倒逼監管部門停止整頓或降低整頓力度。絕不能上此當,一定要不理不睬、義無反顧地整頓下去,徹底凈化金融的良好環境,把金融資金引導到實體經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