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2年地方投融資平台的三個重心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地方政府為了融資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所組建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通常簡稱城投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各種不同類型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地方政府所劃撥的土地等資產組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大致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等作為還款承諾,重點將融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之中。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是各地方開展投資建設活動的重要主體,也是地方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公共領域盤活存量資產、資源和資本的重要載體。然而,很多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也出現了諸如政企責權利關系不明確、戰略定位不清晰、投資邊界范圍不清晰、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債務規模膨脹等突出問題。
地方投融平台政策全景梳理
1. 2014年9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按照疏堵結合、分清責任、規范管理、防範風險、穩步推進的原則,明確劃清政府與企業界限,地方政府舉債應採取政府債券方式,同時推廣使用政府與 社會 資本合作模式。
2. 2017年4月26日,財政部聯合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要求全面組織開展地方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釐清政府債務和非政府債務的邊界,避免形成新的政府性債務;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
3. 2017年5月28日,財政部出台《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要求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要堅持先有預算、後購買服務,所需資金應當在既有年度預算中統籌考慮,不得把政府購買服務作為增加預算單位財政支出的依據。
4. 2019年4月28日,財政部辦公廳出台《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梳理PPP項目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情況的通知》(財辦金[2019]40號),要求對於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PPP項目,應當中止實施或轉為其他合法合規方式繼續實施,若繼續實施應當按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管理有關規定妥善整改並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化解工作。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項目,省級財政部門應主動從項目庫中清退。對已納入政府性債務監測平台但認定存在爭議的項目,項目所屬本級財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項目合規性論證。
5. 2021年7月9日,銀保監會出台《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工作的指導意見》(銀保監發[2021]15號),再次提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要求提供融資前應查詢財政部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及中長期支出事項監測平台,對承擔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還應遵守:不得新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不得為其參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但同時也留了個政策窗口:對確因經營需要且符合項目融資要求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審核確認。
2022年地方城投平台發展的三個重心
一、明確發展地方投融資平台的戰略發展定位
城投平台應該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特殊目的載體(SPV)和特定行業領域功能性國有企業的發展定位,堅持公益類國有企業的根本宗旨,堅持「投資邊界不越位、投資目的不營利、投資機會不擠出 社會 資本」的基本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發展,比如轉型為城市綜合服務商、產業園區綜合運營商或特定行業領域投資運營商等,進行市場化轉型發展的 探索 。明確戰略定位,明晰規劃方向。
二、界定投資邊界范圍
進一步明確投融資平台公司的投資邊界范圍,原則上投融資平台公司的投資邊界不得超出公共領域,且不得超出公共領域的政府投資事權范圍,更不得擠出 社會 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的投資機會。投融資平台公司應側重於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重點投資於地方有一定經營收入且對 社會 資本吸引力不足的准經營性項目,原則上不得投資於純公益性項目或非經營性項目,從而從源頭上防範政府隱性債務。對於確有必要投融資平台公司投資參與的非經營性項目,要事先制定合法合規的參與機制,包括明確政府給予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或運營補貼資金的方式及其前提條件。
三、健全企業管理制度
貫徹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行外部獨立董事制度,引入職業經理人。著力提高投融資平台公司的科學管理水平,建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和戰略咨詢委員會,健全投融資決策機制,完善投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完善績效考核和薪酬體系,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對投融資平台公司的外部監督,建立健全投融資平台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向政府發改、國資、財政和審計等有關部門的事前報告制度;積極引入 社會 監督機制,健全投融資平台公司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財務和債務的透明度,走可持續融資和高質量發展之路。
作者:何濱 ,北大縱橫特聘合夥人
② 為什麼區級政府要成立投融資平台
1、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可以較有效地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增長
一方面,政府利用其信用平台,提高政府資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競爭日趨激烈和貸款風險較大的背景下,銀行也願意貸款給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資平台公司,以降低金融風險。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率之所以保持較高水平,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功不可沒。由於中國東、中、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東部產業要轉型升級,中、西部渴望承接東部產業轉移,投融資平台公司對交通和城建的巨量資金投入,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的產業轉移,有利於中國經濟的均衡發展。
2、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大加快了城鎮化進程
投融資平台公司所籌集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就沒有這些年來中國城市面貌的日新月異。城鎮化的大發展,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長期堅實的基礎,為工業化創造了需求源泉,也為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拓展了空間。
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促進了民生改善
依託投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籌集了大量的資金,其中的相當部分投入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一部分資金投入了公立醫院設施、教育基礎設施、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還有一部分資金投入了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垃圾焚燒廠(填埋場)、水環境治理工程建設等。這些項目的建設和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
4、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還有利於拉動民間投資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是政府性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可以通過發行信託資金計劃和公司債券、聯合投資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進入,充分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的作用,實現短期政策調控與利用民間資本長期機制的較好結合。
③ 政府投融資平台有發展前景嗎
幾年來,政府財政融資平台雖然有所發展,但已經耐握不能適應現行財政和金融政策,無法繼續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籌集政府投資,政府財政融資平檯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急需改造和完善。
據《中國政府投融資平台建設模式與發展戰略分析報告仿則》建議,欠發達地區城投公司必須告別傳統的發展願景,回歸到「市場經濟」,才是各地政府及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的根本。
對縣級平台而言,要進行資源整合,將政府資源、資本通過市場化模式,備畝棚以「產業合營、區域合作」的思想,以實實在在的產業為基礎,從政府性的投融資主體、投融資平台向市場化的產業發展運營平台轉變。
④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和對策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主要挑戰與治理對策
融資平台問題是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亟待化解的風險性難題。針對優化融資平台管理面臨的主要挑戰,應該正確劃分政府與市場的責任,釐清金融管理責任與政府財政責任;完善政府投融資預算管理,推進多元復合預算體系的構建;拓寬融資渠道,完善投融資體系等。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存在價值及潛在的財政風險
盡管當前不乏對融資平台的質疑之聲,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地方融資平台作為一種變通的政府性融資方式,對於推進城市化進程以及應對全球性金融危機,仍舊功不可沒。第一,加速推進城市化建設和工業化進程,增強了城市競爭力和發展潛力。各類融資平台,從資金供給上,有效支團螞持了地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這關乎國計民生、環境資塌激埋源、公共利益,乃至國家鉛謹安全,具有重要的中長期發展戰略意義。第二,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解決重大民生問題。地方融資平台的資金籌措功能,一方面其促進了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其對解決當地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發揮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民生財政的資金不足。第三,拓展融資渠道,充實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當前,大多數地方政府的一般預算收支,往往只能滿足公共財政的維持性支出和必保項目的支出,用於地方公共事業的發展性資金嚴重不足。就現實而言,地方政府的發展性公共支出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於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預算超收收入;二是上級政府的專項轉移支付;三是土地出讓收入(也就是所謂土地財政);四是融資平台公司的融入資金。因此,政府融資平台的出現,在某種程度上突破了地方政府籌集資金的制度約束,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定可自主支配的財力,具有某種「准地方債」的色彩。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獲得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亟須關注的問題,具體表現為:一是負債規模不斷擴大,加劇了地方財政風險。由於地方融資平台債務中的相當部分屬於中短期借款,2012~2013年將進入償債高峰期。隨著地方融資平台的負債規模不斷增加,財政風險不斷積累,最終可能導致政府無力提供基本公共產品以及政府財政責任的大規模違約。二是導致銀行信用風險上升。就治理結構而言,銀行貸款給政府性的地方投融資平台,內生蘊含著潛在的信用風險。目前,地方政府因強烈的發展性資金需求,轉而通過組建地方融資平台實現融資。這些融資平台公司或多或少地承擔了公共產品或准公共產品的供給責任,其營利性相對較差,資金直接回報率低,投資回收期過於漫長。因此,這種銀行信貸模式從初始就孕育了誘發不良貸款和金融風險的內生制度條件。三是存在著較強的商業銀行體系向公共財政系統轉嫁經營性風險的潛在可能。在片面的發展主義主導下,各級地方政府背負著發展地方經濟的強大壓力和「政績包袱」。在經濟危機的背景下,這種壓力更加明顯,構成了上述風險轉嫁的體制性前提。四是加大了今後實施反周期宏觀經濟政策的難度。如果擴張性財政政策未能取得預期效果,則今後繼續保持較大力度的持續性財政擴張,將可能面臨逐漸觸及「債務天花板」的內在壓力。在財政政策作用空間接近極限的狀況下,如果經濟刺激計劃未能產生預期效果,政府財政體系將面臨進退維谷的尷尬局面。
當前地方融資平台管理面臨的主要挑戰
單純強調融資平台公司的自身因素以及政府的財政責任,忽視金融體系內部控制疏漏所引致的風險責任。長期以來,融資平台為地方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籌資渠道,但不容否認的是,在「保增長」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為刺激經濟增長,盲目追求大規模基建項目,各類政府融資平台「遍地開花」。隨著融資規模的快速膨脹,銀行信貸資金集中注入各級融資平台,債務風險迅速攀升。
當前融資平台公司的債務風險,除了融資平台自身的因素,還包括金融體系內部控制不健全的內生因素。我國當前金融體系的運行特點,決定了商業銀行成為地方融資平台公司的主要資金供給者。從監管體制的角度看,我國的銀行監管體系名義上一直將風險控制置於首位。在這種監管模式下,大多數企業經營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依託政府信用的地方財政,包括其直接擔保或隱性擔保的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成為近乎唯一可以信賴的授信對象。當年,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之所以能夠獲得大量的銀行信貸資金,主要源自於銀行過度依賴貸款收入,使銀行信貸規模迅速擴大,銀行的監管導向則使信貸資金優先流向融資平台公司。如果說當初特殊的宏觀形勢和經濟政策,是加劇地方政府「投資飢渴症」的誘因,商業銀行針對融資平台過於寬松的信貸政策,也是導致各地融資平台得以大規模舉債的重要推手。
政企不分與宏觀經濟政策的非理性頻繁變化。我國長期以來的政府主導型經濟發展模式,在城市建設發展和公共事業管理中,存在著較強的制度路徑依賴。一些地方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仍處於政府「單兵推進」為主的非市場化運作狀態。地方政府盡管成立了企業性質的投融資平台,但並沒有真正遵循「誰投資、誰經營、誰收益」的市場運行規則。由於缺乏明確的城市資源經營權,企業的收益得不到保證,到期債務往往只能依靠展期或由政府財政來償還。投融資平台缺乏市場化運作,是影響政府投融資體系充分發揮作用的重要方面。從長期的貨幣信貸總量來看,未來貨幣信貸的增速有可能要低一些。「十二五」期間,將更注重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經濟增長速度有可能更趨理性,對信貸需求或許也會漸趨穩健,貨幣流動性的降低趨勢或許會更為明顯。這制約了融資平台公司到期債務的展期空間,直接還款壓力進一步加大。
政策變動的頻度過高,影響了各相關主體形成穩定的預期。地方政府組建融資平台進行基礎設施和城市建設的融資,可謂由來已久,但其成為眾矢之則是啟動反危機刺激性政策以來的事情。200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2010年3月6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央行的高層管理者卻就地方融資平台風險問題做出強烈的批評性回應。之後,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就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提出了清理規范等具體措施。在短短一年期間內,政策總體導向呈現出近乎逆轉的態勢,嚴重扭曲了各相關決策主體的理性預期。
⑤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轉型發展的難點在哪裡
要正確處理與政府的關系。地方政府是指扮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投融資平台轉鍵扮型發展的難點在要正廳亮改確處理與政府的關系,妥善處理存量債務,科學設計轉型方案。
⑥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現狀
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進行基礎設施和城市建設方面的融資由來已久,但是投融資平台發揮主導作用則是2008年來在應對金融危機時期的事情。2009年初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這被地方政府視為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肯定和鼓勵。
從2008年底以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數量和融資規模呈現飛速發展的趨勢,據初步統計,截至2009年8月,全國共有3000家以上的各級政府投融資平台,其中70%以上為縣區級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國各級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台的負債總計1萬多億元,到2009年5月末,總資產近9萬億元,負債已上升至5.26萬億元(絕大部分為銀行貸款),平均資產負債率約60%,平均資產利潤率不到1.3%,特別是縣級平台幾乎沒有盈利 。
隨著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數量和融資規模呈現飛速發展的趨勢,越來越多的專家質疑,由於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責任主體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規范,同時,地方政府往往通過多個融資平台公司從多家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形成多頭舉債,而銀行對地方政府的總體負債和擔保承諾情況根本不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對自己的融資平台的負債情況都不清楚,一旦投融資平台的項目投資收益不能覆蓋成本,這些「隱性債務」就必然顯性化,給地方政府的財政造成巨大壓力,甚至最後不得不由中央財政和商業銀行買單。
⑦ [在改革發展創新中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問題] 政府融資平台改革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在美國次貸危機以及歐元區國家主權債務危機爆發的大勢下,一再為國內外密切關注。一般而言,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房地產、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這類平台源於上世紀8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之後逐漸推廣開來,在應對本輪國際金融危機中快速擴張,為擴大內需、提高城市建設水平、推動民生事業改善、促進地區經濟增長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其設立、運作的特殊性,其潛在風險也不容忽視,近兩年來國務院及相關主管部門已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分類清理,推出多種方式穩妥處理,使其總體處於可控狀態。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國共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超過10000家,平台貸款余額9.1萬億元。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已退出平台、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其餘仍按平台貸款管理的余額約6萬億元。當前最要緊的是,防止局部風險演化為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銀監會正在研究平台貸款有條件展期、降舊控新等風險緩釋措施。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問題,還是要靠改革、發展、創新。
以改革促進規范
在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問題上,真正令人擔憂的不是債務的規模,而是其管理之混亂,以及這一現象背後反映出來的地方政府投資沖動、政府職能失當等問題,這些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
首先,通過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之間的界線,不僅要明確政府應該做什麼,還要明確政府不能做什麼。對於應該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應設定由政府財政資源或公共資源(如土地出讓收入)來安排。對於市場可以提供的「私人產品」,特別是一般競爭性投資領域,政府要逐步退出,不能與民爭利。而對於一些有收費機制但回報率不高的「准公共產品」,以及回報周期較長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政府在投資的同時,應通過恰當的渠道鼓勵社會資金規范、有序地進入。融資平台作為地方政府間接參與市場活動的一種渠道,可以在這一領域發揮扶持性、引導性的積極作用,借鑒PPP的模式,廣泛吸引民間資本參與。
其次,通過財稅體制改革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建立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機制。我國1994年建立的分稅分級財政體系框架,對省以下的分稅制實際上沒有到位,由此出現財權層層上收、事權層層下放、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對稱的傾向。在現有的政績觀和行政體制下,地州族方政府由於預算約束軟化,不同程度地都存在著「投資飢渴症」。而要解決投資資金籌措問題,勢必出現「前人借錢、後人還債」、「誰借的越多,誰在任期內的政績就越大」,一屆一屆的短期行為,在投資規模不斷膨脹的同時,債務風險也在不斷累積。因此,在分稅制之下,地方財權與事權匹配改革需與時俱進,不斷深化。這就需要中央政府投入更多的資源,根據地方政府事權配備冊乎弊相應的財力。
再次,通過地方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行為,建立市場化、透明化、公開化的投融資機制。真正建立起「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社會投資增長機制,運用多種融資手段,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型投融資體制。完善科學決策程序,建立政府投資決策咨詢評估制度,實現政府投資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切實加強政府投資的監督管理,建立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權力制衡機制,加強項目跟蹤協調管理,完善稽查制度。
以發展化解風險
在地區經濟轉型升級中化解融資平台的風險。轉型升級的關鍵是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提高經頃神濟發展質量。而地方融資平台的融資質量比規模更為重要。融資平台風險大小,主要看貸款的具體項目本身是否有盈利還款能力。融資平台的許多融資是有明確償還能力的,當然不必擔憂。但有些是以土地為抵押的借款,在土地價值上升階段,有可能出現高估,而當土地價值下降,就可能使得對貸款的判斷出現差別;還有一些是由城市政府進行綜合還款的,其項目本身不具備充分的還款能力,主要依靠綜合效益來還款,這裡面就蘊含著城市政府以及財政性的風險。從地方政府來看,在大力推進地方融資平台規范發展的背景下,應主動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促使資金投向成長型的潛力大的優質項目,在化解融資風險的同時實現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在地方政府融資機制的發展中化解融資平台的風險。構建地方政府「陽光融資」機制,以規范的地方公債、市政債券,置換、替代隱性債,加強制度規范、程序約束、公眾監督。通過發行債券等形式籌資建設的項目,往往有相對高的透明度及相對嚴格的自我約束,這與債券發行所引入的各種市場約束機制密切相關。當前應當積極推動市政債券等的發展,由於市政收益債券由地方有關機構發行,並不以政府的財政收入為直接擔保,而只以所建項目本身的收益來償還債務,因此風險更小,推行的可行度更高。同時,還應允許「平台」發債、發券,准許其進入資本市場融資,改變過分依賴銀行貸款的融資結構。
在理順地方「平台」公司管理機制的過程中化解融資的風險。通過摸清家底,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整合,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資責任機制。同時,完善平台公司的治理結構,按照《公司法》要求,設置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制定相關議事規范,明確各方工作職責,建立科學、民主、高效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在此基礎上,還要引入外部監控機制,國資部門、財政部門應依法對投融資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按照「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管資產、管人、管事相結合」原則,加強監管,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投融資平台公司必須自覺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以創新強化管理
應當看到,地方融資平台本身是地方政府在現有體制下創新投融資機制的產物。我們要充分肯定這種將分散的地方政府經濟資源進行分類集中,構建或改造成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讓「錢能生錢」的創新價值。在此基礎上,通過進一步創新,強化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管理。
第一,創新發展多元化融資方式。一方面,地方政府應繼續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與合作,積極通過做實資本金、信用增級等方式滿足金融機構的融資條件,進一步提高間接融資能力;另一方面,鼓勵地方融資平台通過資本市場改善融資結構,尋求發行產業投資基金、信託計劃、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新型直接融資手段為補充,降低銀行系統風險的積聚。
第二,創新建立地方債務風險預警體系。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債務負擔管理機制,設置包括地方政府負債率、債務率、債務依存度、債務增長率、償債准備金率等監控指標體系。二是推動地方政府定期披露顯性債務、隱性債務等情況,把投融資平台上形成的隱形負債轉變為合規的顯性負債,並強化本級人大監督和社會中介機構、群眾的監督。三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應以自己所擁有的國有資產為限,依靠自身的機構信用開展業務,適時披露資本金、負債規模、承擔建設項目、項目貸款、項目擔保情況以及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等,最大限度地防範地方政府債務危機的發生。
第三,創新法治化管理。盡管《預演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但事實上,中國無論哪一級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包括「平台」融資在內的負債行為。在修訂《預演算法》時,如果允許地方政府可以舉債,就應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這類的借貸融資活動一並歸入地方政府舉債權的范疇,規范這類的政府負債。同時,對於地方政府負債的內涵、層級和規模、償還方式、償債危機處置,以及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地方人大的許可權、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職責劃分等應當做出創新性的明確具體的規定,以便有效地控制和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責任編輯:金雯
⑧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待遇,發展前景濰坊投資公司、濰坊金融控股
1. 政府復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資制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2. 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的貸款(包括各類授信)。
3.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或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4. 所謂地方融資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一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