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承諾剛兌,卻被法院判無效,這件事會有什麼影響
安信信託迎來首個因法院認定「剛性兌付」承諾無效而勝訴的案件。但據安信信託2019年年報顯示,安信信託作為高有28宗涉及提供保底承諾的問題,涉訴本金105.39億元。
來源 | 不良資產頭條綜合中國基金報等
12月26日,安信信託公告稱,12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上述案件的二審判決書,湖南高院經審理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湖南高速)簽署的相關協議系違規剛性兌付行為,應屬無效。湖南高院支持安信信託上訴請求,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湖南高速其他訴訟請求。
安信信託為綠地外灘中心發行信託
湖南高速4億本金踩雷
此前,湖南高速起訴安信信託,與其認購的「安信安贏42號」產品預期有關。根據安信信託披露,湖南高速為安信信託發行的信託計劃受益人,涉及信託資金4億元。此前雙方簽訂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下稱「涉案協議」),約定自2019年5月4日起安信信託每季度向湖南高速支付信託資金不低於1億元,但安信信託並未履行協議。
據了解,安信安贏42號對應的底層資產為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現更名「綠地外灘中心」),安信信託持有該項目開發公司中民外灘45%的股權,這是安信信託於2017年6月從中民投接手的,計劃發行系列信託產品募資不超過240億元以受讓這部分股權。
截至2019年12月12日,安信安贏42號存續規模172.0094億元,其中優先順序信託收益權129.0029億元,劣後級信託受益權43.0064億元,而優先順序的認購人中有5家銀行、1家財務公司與部分個人投資者,分別為中信銀行60億、大連銀行24.7億、雲南紅塔銀行8億、朝陽銀行20億、樂山銀行3億、湖南高速4億。
2020年1月,湖南高速將安信信託告上法庭。8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安信信託向原告湖南高速支付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本金4億元及信託資金及收益(收益按年利率 7.5%支付)、違約金(按年利率 10%,限定總額不超過1.25億)、代理律師費98萬元、律師咨詢費60萬元、差旅費9萬元。
此後安信信託提起上訴。湖南高院二審認為,安信信託公司和湖南高速雙方依據《信託合同》建立的信託法律關系,而通過其後簽訂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改變了《信託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受託人安信信託受讓了原由湖南高速享有的信託利益並承擔了因信託計劃所產生的全部投資風險。而湖南高速則從《信託合同》中脫離出來,通過收取固定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款來獲取利益。
湖南高院:據《九民紀要》 承諾剛兌無效
湖南高院認為,如果《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實際履行,會達到委託人從受託人處得到了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的結果。其法律關系是名為信託受益權轉讓,實為保本保收益的承諾安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三十四條「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的規定,應屬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審理過程中,湖南高院就《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簽訂是否為剛性兌付行為向信託公司的主管部門進行了征詢,主管部門對安信信託進行相關調查後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簽署的涉案協議屬於違規剛性兌付行為。
此外,最高院2019年11月4日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下稱九民紀要)第 92 條規定,信託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資產管理產品的受託人與受益人訂立的含有保證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等保底或者剛兌條款的合同,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條款無效。受益 人請求受託人對其損失承擔與其過錯相適用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實踐中,保底或者剛兌條款通常不在資產管理產品合同中明確約定,而是以「抽屜協議」或者其他方式約定,不管形式如何,均應認定無效。
湖南高院援引此條法規認為,本案中雖然沒有在《信託合同》中直接約定保本保收益的條款,但在《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補充協 議》的約定顯然是保本保收益的約定,如前如述,屬於剛性兌付的約定,故該兩協 議應認定無效。
二是繼續加大投資者教育,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希望都深化對信託法律關系以及信託產品特徵的認識,信託財產是具有獨立性的,信託的受益人在受託人履職盡職的情況下,是以信託財產為限來獲得信託收益的,所以擔保、兜底、剛兌承諾都是不受保護的,都是無效的。
勝訴利好安信信託重組
此次湖南高院的二審判決是安信信託首次取得的勝訴案件,或具有轉折意義。
此案進展對於正在進行重組的安信信託無疑是重大利好。此前在12月16日晚間,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公司向控股股東函證確認,截至目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及相關方(簡稱重組方)已基本完成對安信信託的盡職調查工作,相關各方正就本次重組開展商務談判。
另外,這已經是安信信託近期在訴訟方面取得的第二次勝利。12月3日,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安信穩贏株洲電商產業園項目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涉案信託計劃」)項下兩位自然人投資者訴安信信託營業信託糾紛案作出的兩份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安信信託在管理涉案信託計劃中並無重大過失行為,未違背受託人的信義義務,駁回兩名原告的訴訟請求,並稱商事信託是高風險、高收益的商事行為,遵循「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各方當事人均應遵循商事行為的原則及法律規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2. 安信信託:控股股東逾16億股被凍結,涉還款3.99億元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24日電 24日晚間,安信信託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國之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國之傑」)持有16.10億股公司股份被凍結,涉及還款義務約3.99億元(其中2.4億尚未到期)。
公告顯示,2019年6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了《協助執行通知書》,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據此對國之傑持有的公司16.10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9.44%)予以凍結,其中無限售流通股凍結數量為14.55億股;限售流通股凍結數量為1.55億股,凍結日期自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經核實,上述被凍結股份事宜涉及還款義務約3.99億元(其中2.4億尚未到期)。
早在4天前,安信信託就曾發布關於控股股東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凍結的公告。20日晚間,安信信託公告稱,國之傑持有的公司3.08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63%)被凍結,其中無限售流通股凍結數量為2.58億股,限售流通股凍結數量為0.5億股,凍結日期自2019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凍結股份事宜還涉及約3.99億元還款義務,其中2.4億尚未到期。此前多家媒體報道,安信信託管理的信託產品出現違約或延期兌付。今年5月,在對安信信託的年報問詢函中,上交所專門就此發出問詢。上交所要求安信信託,列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間出現違約或延期兌付的信託產品名稱及其最終投資標的、募資金額、目前進展;全面梳理公司管理的信託產品是否存在底層資產風險、是否存在剛性兌付等違規情形,上述違約或延期兌付產品對公司經營的影響,並充分提示是否存在引發投資者追索等風險;進一步完善內部風控機制、防範經營風險的具體措施。
6月6日晚間,安信信託發布公告回復上交所問詢函。安信信託稱,截至5月20日,公司未能如期兌付的信託項目共計25個,涉及金額達117.6億元。其中,單一資金信託計劃13個,涉及金額59.42億元;集合資金信託計劃12個,涉及金額58.17億元。
根據今日(24日)公告,安信信託股票於2019年6月24日停牌一天,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於2019年6月25日復牌。(中新經緯APP)
3. 安信信託股價異動或為偶發事件 但信託業轉型迫在眉睫
受控股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凍結消息的影響,安信信託1月28日大幅下挫,截至收盤報4.09元/股,跌幅達 7.88%。作為A股為數不多的信託上市公司,安信信託的股價異動引發市場對信託業的擔憂。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安信信託股價暴跌或為偶發事件,但從已披 露年報的信託公司業績看,信託業2018年整體表現難言樂觀。
根據安信信託1月28日發布的公告,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國之傑投資發展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國之傑」)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凍結,凍結數量為59157.3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82%,凍結日期自2019年1月25日至 2022年1月24日。國之傑共持有安信公司股份286792.93萬股,持股比例為52.44%。盡管安信信託表示,「與控股股東在資產、業務、財務等 方面均保持獨立」、「本次股份凍結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控制權產生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影響,目前公司經營穩定」,但市場仍以大跌回應。
安信信託三季報顯示,公司總資產為229.18億元,同比減少8.7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138.68億元,同比下降14.35%;營業 收入為12.80億元,同比減少69.5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408.73萬元,同比下滑99.1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 損益的凈利潤為-1.38億元,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為2.16億元。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初至報告期末,安信信託計提資產減值損失10.51億 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對投資的「印紀傳媒」股票計提減值准備。
「受資管新規影響,信託業通道業務需求明顯萎縮,導致整 體資產管理規模明顯下滑,加大了信託業務收入增長難度。而理財子公司尚在籌備階段,成立後亦面臨理順人員、系統、組織管理等難題,短期對信託公司的影響有 限。」袁吉偉進一步指出,「2019年,信託公司面臨的主要挑戰在於資管新規的落實和不合規存續項目的整改,行業處於轉型發展關鍵時期,預計整體業績將繼 續小幅下滑。同時,當前信託公司的分化趨勢較為明顯,風險控製得當、主動管理能力較強的信託公司仍有望實現較快增長。」
4. 信託不斷「暴雷」,該如何挑選信託產品呢
雪松開了220億的空頭支票?
9月22日,雪松控股針對當日網上流傳的528億債務壓頂等新聞,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了澄清公告,公告中對公司的債務等情況做出了詳細闡述。
據公開報道,已有數位國內頂級富豪將資產轉移至離岸信託,其中包括京東的劉強東、阿里巴巴的馬雲、小米的雷軍、融創的孫宏斌以及移民新加坡的海底撈創始人張勇。
而大佬們所選擇的海外信託則側重於傳承,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目的是保障家族資產的世代傳承。
相比於大佬們所選擇的海外信託,國內的信託更加偏向於一種金融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發行金融產品及募資。簡單來說,信託公司將具有融資需求的項目方包裝成一個信託產品,進而賣給投資人,項目需求方在獲得資金的同時亦需還本付息。
當然,既然是投資、是項目,承擔風險便不可避免。因此,考驗普通投資者的不僅僅是投資理念,還有心臟夠不夠強大。
5. 安信信託風險事件
近日,上交所對安信信託(st安信,600816。SH)接連曝光其違規行為的部分細節,公司控股股東及多名責任人受到處罰。
早在2020年3月,上海銀保監局就已責令安信信託5項違法事實整改,並處以1400萬元罰款。事後公布的違法項目多達31項。目前,安信信託已轉讓90%以上自然人投資者的信託受益權,風險處置和重組仍在推進中。
擔保承諾暴露了信用和內部控制問題。
據上交所6月10日披露,安信銷手舉信託及關聯方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未及時披露提供大額擔保承諾、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大訴訟事項及資產限制披露不及時、2018年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等。
從安信信託2019年以來發布的多份財報中可以看出,公司在展前期與部分第三方簽訂《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103010或出具《框架合作協議》等形式提供擔保承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信信託股票擔保承諾總余額為752.76億元,佔201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986.45%。因擔保承諾等原因引發的訴訟50起,涉及本金184.91億元。
早在2020年3月,上海銀保監局就已責令安信信託5項違法事實整改,並處以1400萬元罰款。同年6月,公布了31項相應的違法項目。從時間上看,相關違規行為主要發生在2016年至2019年,部分擔保承諾出具時間為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
上交所指出,安信信託對外提供大額擔保,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最遲僅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及相關訴訟公告,相關信息披露嚴重滯後。公司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未能有效執行合同印鑒審批流程,導致未能及時發現前述大額保證擔保,相關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安信信託公告顯示,2021年以來,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公司與大量擔保承諾持有人達成和解。截至今年4月30日,絕大多數擔保承諾已經剔除,擔保承諾余額為20.07億元。此前,安信信託曾因提供擔保承諾等事項連續兩年被審計機構出具保留意見。根據《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前提是審計保留意見的重大影響消除,這一度成為安信信託重組的重要阻力。
重大訴訟、受限資產、財務報告信息披露違規
處罰文件顯示,2019年3月至12月,安信信託發生訴訟33起,涉案金額約114.56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5.37%。其中,截至2019年5月薯叢28日,公司連續12個月累計涉案金額達12.83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68%,首次達到披露標准。
但直到2019年11月16日和12月17日以及2020年4月22日、4月30日和7月18日,安信信託才單獨披露。
此外,2020年1-7月,安信信託發生訴訟38起,涉案金額約83.79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9.82%。其中,截至2020年1月13日,首次達到披露標准。但安信信託直到當年1月23日和7月18日才披露。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3日,安信信託共有27起訴訟,涉及金額約74.25億元,在達到信息披露標准後未及時披露。
除了訴訟,安信信託的部分有限資產也存在披露不及時、不完整的情況。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質押資產賬面價值為44億元,凍結資產賬面價值為57億元,受限資產總額為101.21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48.6%,占經審計凈資產的132.63%。但安信信託僅在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報中披露,報告期末賬面價值96.2億元的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受到限制,直到2020年5月15日才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了凍結自查資產質押的情況。
此外,安信信託2018年年報也存在虧碧「工作疏忽」導致的會計差錯,少報營業收入10.55億元。安信於2019年5月1日發布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其中提到,公司在編制2018年度財務報表過程中,將持有的尹姬傳媒股份錯誤歸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科目核算,相應的公允價值變動-10.55億元錯誤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導致公司2018年度營業收入少於10.55億元。錯誤顯示如下
上海銀保監局此前披露的違法事實中,除保函外,安信信託還在2016年至2019年間,將部分信託項目的信託財產非法挪用於非信託目的;2018年至2019年,部分信託計劃推出的風險沒有完全揭示;2016年至2019年違規開展非標准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託部分信託項目未真實、准確、完整披露信息。
股東和高管受到了懲罰,高管們反對高天國。
鑒於上述違法事實,上海銀保監局曾對時任安信信託總裁的楊曉波作出行政處罰,終身禁止其擔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從上交所的處罰來看,基於上述違法事實,責任人除外,還有時任董事長、時任董事長兼總裁、時任總裁王、時任會計工作負責人趙寶英、時任財務總監庄海燕、時任董事會秘書吳、陶金玉、王剛。其中,庄海燕被監管警告,趙寶英、吳、陶金玉、王
崗予以通報批評,對安信信託及其餘人員予以公開譴責,並認定王少欽、邵明安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此外,控股股東上海國之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國之傑」)因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侵害公司利益,導致公司出現重大經營風險,對公司大額保底承諾事項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也被公開譴責。
其他部分相關負責人在強調保底承諾業務僅限個別高級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知曉,沒有經過公司內部控制審批系統的同時,將問題根源直接指向了國之傑與實控人高天國,稱董事會決策是否披露相關信息完全受制於高天國,是高天國決策並制定大額保底承諾等存在內部控制缺陷的經營方針,他們沒有能力拒絕執行,更無權決定是否對外披露。
國之傑則表示,安信信託簽署保底承諾系公司自身的經營行為,與其無關。國之傑沒有參與相關談判、簽署過程,也不是相關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
不過經上交所查明,根據安信信託在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收購報告書摘要及董事會關於消除部分經營風險措施的意見,公司出具保底承諾,是由於國之傑和實控人高天國深度介入公司經營管理、涉嫌開展違法違規行為和經營不當導致,高天國決策並制定了大額保底承諾的經營方針。
最終上交所認定,國之傑對第一項違規承擔主要責任,未認定其對公司其他信息披露違規負有責任。另外考慮到實際控制人高天國已因病去世,終止對其的紀律處分程序。
目前,安信信託仍在推進風險處置與重組事項。根據此前披露的重組方案,非公開發行股票後上海砥安將成為安信信託控股股東,持股比重44.44%,國之傑持股比例將由52.44%降至29.13%,實控人也由高天國變更為無實控人狀態,今年4月定增方案已經獲批。
根據2021年年報,審計機構已對安信信託財報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4月29日,公司以滿足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基本要求為由向上交所提出《關於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但隨後又於5月28日撤回申請,理由是更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更充分揭示後續不確定性相關風險。
6. 「資本大佬」高天國辭世,身後千億的安信帝國,如今七零八落
文 | 華商韜略 趙昱
4月5日晚間,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其實控人高天國因病離世。
公告顯示,高天國於2022年4月4日因病離世,享年71歲,隨後,公司的實控人將進行變更。
消息一經傳出,金融圈一片嘩然。這位有「信託王」之稱的資本大佬,一生可謂是極盡傳奇。從川渝的小鎮青年到身家百億的行業巨佬,他跌宕起伏的人生經歷連電影都不敢這么拍!
1951年,高天國出生於四川閬中,16歲那年,他參軍入伍,離開了家鄉。80年代,高天國轉業到了建築行業,在河南中建第七工程局一度升到了副局長的位置。
然而,高天國並不甘於體制內能一眼望到頭的人生,在90年代時,他追逐當時的熱潮,辭去了公職,開始下海經商。
當時,經商形勢一片大好,遍地都是機會。高天國選擇了自己熟悉的房地產開發行業,在香港和海南注冊了公司,開始炒地皮。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為高天國提供資金的兩位「貴人」,最後都沒有得到善終。為高天國運作關系,設法借款1000萬的河北省省長第一任秘書吳慶五,後來被判處了死緩。通過貴州信託為高天國貸款2000萬的貴州省政協常委閆健宏,是臭名昭著的貴州女貪官,最後也被判處了死緩徒刑。
而神奇的是,高天國不僅拿到了錢,還未受到任何的牽連。
之後,由於海南房地產的金融泡沫破裂,高天國又回到河南,轉戰百貨行業。經過一系列的資本運作,高天國入股了當時極為著名的亞細亞商場。在亞細亞日漸頹勢後,高天國又出資成立了仟村百貨這個連鎖百貨公司,並順利進軍了北京、昆明、成都、上海等地的市場。
表面上看,高天國想換個行業做生意,實際上,百貨商場只是他日後大玩不良資產,成立「金融帝國」的一個跳板。
在盤整旗下經驗不善企業時,高天國又發現了一個鑽空子的好法子: 處置不良資產套利。
高天國以低價的房產作為抵押物,從銀行套出大量的資金,然後在欠款還不上時,任由銀行收回房產,最後再在銀行公開拍賣房產時,用旗下的另一家企業低價拍回。
這樣一套操作下來,相當於把貸款的大部分資金白白拿走了,真不愧是套利高手啊。
即便如此,高天國仍然覺得賺錢的速度太慢了,他又把目光瞄準到了更為靈活的信託業務。
2001年,高天國的國之傑公司入股了鞍山信託,在逐步成為第一大控股股東後,將其更名為安信信託。
此後幾年裡,安信信託都呈現出了「大好」的發展態勢,5年時間,安信信託的凈利潤額從2013年2.8億元飛速提升到了2017年的36.7億元。
在安信信託最為高光的時刻,它的業績一度排到了信託行業的公司榜首,成為了國內最會賺錢的信託公司。與此同時,高天國被冠以「信託大亨」的稱號。
但誰也沒想到,在17年的頂峰之後,安信信託就開始一蹶不振。
自18年開始,安信信託的業績開始斷崖式下跌,2018年安信信託虧損了18.33億元,2019年虧損了39.93億元,2020年虧損的金額更是達到了67.38億元。
2020年,高天國本人也因涉嫌違法放貸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拘留。不過隨後因為其患有胰腺癌疾病,獲得了保外就醫的資格。
眼見他起高樓,眼見他樓塌了。多年來,高天國激進的行事風格使安信信託在管理上存在風控缺失的問題,一旦政策收緊,其風險問題就暴露無遺。
如今,高天國的人生落幕,不知道留下的這一堆「爛攤子」該由誰來接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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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安信信託回復上交所問詢:25個項目不存在無法兌付風險
近日,因上交所問詢函而備受關注的安信信託發布了長達15頁、萬余字的回復函,針對上交所在公司業績下滑、項目風險等方面的問詢作出回應。
對於信託投資者而言,最為關心的自然是兌付問題。近期受大環境影響,財富管理行業兌付問題顯現,安信信託亦屢受關注。安信信託在回復中表示,目前未如期兌付的共有25個項目,主要面向專業、機構投資者,且主動管理項目100%有抵質押擔保,不存在最終無法兌付的終極風險,將根據合同約定完成100%足額兌付以及相應的利息補償。
揭開「神秘」的信託模式
信託行業的私募屬性和豐富的業務模式,使其真實財務情況往往不為公眾所知。因此,安信信託此次公開未兌付項目的情況,在業內極為罕見。有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安信信託作為上市信託公司,接受雙重監管,它公布的信息具備相對更高的真實性,也可以藉此一觀全行業面臨的問題。」
上述人士同時表示,從安信信託公布的延期兌付數據可見,超過58%的未兌付金額均為2019年上半年這意味著該公司項目出現的兌付與市場環境呈現強相關:「考慮到安信信託52%的項目交易對手為中小企業,可見其面臨的兌付問題主要是短期流動性導致。」
主動管理項目無「終極風險」
從安信信託公布的總體未兌付數據來看,項目總數為25個,總金額為117億元。這個數字的確頗能吸引眼球,亦令不少投資者感到憂心。
但進一步分析後的結果則顯示,安信信託面臨的兌付規模雖然較大,但其嚴重程度或被高估。
從投資者身份來看,安信信託的25個未如期兌付項目,客戶基本均為專業投資者,而非個人投資者。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安信信託有數個未兌付項目涉及個人投資者,但進一步調查顯示,這些項目或為合同條款內的正常展期,或已經完成兌付。
而在25個未如期兌付項目中,安信信託亦強調,公司設立信託計劃產品時,均會要求債務人提供較強的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執行到相應財產。因此,所有主動管理類項目都有100%的質抵押擔保,亦即說明,其項目底層資產相對穩定,具有通過底層資產變現完成兌付的可能性。如安信信託所表示的,上述項目「無終極風險」。
而在主動管理項目之外,非主動管理的通道業務通常約定由委託人承擔信託投資風險,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並不需要承擔相應風險。
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從抵質押比例達到100%來看,項目背後對應有真實財產,這意味著本息能夠實現兌付。但真實財產的變現兌付並不是實時的,處置資產需要時間。」
安信信託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本公司作為管理人,將嚴格履行相關誠實、勤勉、盡職義務,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盡可能保障信託產品的正常兌付,包括採取協商展期、實現擔保措施、訴訟等適當、有效措施,積極減少違約及延期兌付的情況,保障受益人的財產安全。」
8. 強生控股2億元「踩雷」安信信託,涉事信託總規模高達240億元
上市公司買信託產品又雙叒叕「踩雷」了。
9月11日,強生控股(600662.SH)公告,公司去年購買的1億元18個月期「安信安贏42號·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優先順序)(簡稱「安贏42號」)的到期日為2020年9月11日,現該產品的本益兌付日將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0日。
強生控股表示,基於信託產品的性質,故存在本息不能保證剛性兌付的風險,且存在不能確保在2021年12月30日前得到兌付的風險。
事實上,強生控股在安贏42號共投資了2億元,另外1億元早已宣布逾期。
2018年末2019年初,強生控股股東大會同意了公司使用不超過8億元的自有資金投資理財產品。隨即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3月,強生控股分別購買了1億元安信信託管理的安贏42號(優先順序)產品,前者期限為12個月,預計年化收益率為 7.6%,後者期限為18個月,預計年化收益率為8.2%。
2019年12月底,早先購買的12個月期的產品發生逾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0日。這也直接導致在公司2019年年報中,造成公允價值變動損失3000萬元。
強生控股2020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公司共實現歸母凈利潤0.7億元,同比下降39.48%;實現扣非後歸母凈利潤-1.09億元,同比下降146.03%。隨著2億元產品全部逾期,無疑將「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之所以會出現逾期,公告中也給出了答案,和產品的運作方式密切相關。具體操作時這只產品採取的是「借新還舊」的方式。公告顯示,在總的信託期限內,每年根據資金周期安排各期信託產品滾動發行,即滾動發行新的信託產品兌付之前的到期產品。但是,因受到宏觀經濟以及現金流影響,導致安贏 42 號信託計劃無法按信託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分配信託本金和收益,信託產品產生延期兌付情況。
具體看,安贏42號這只產品總規模達240億元,其中優先順序信託收益權規模不超過180億元,劣後級信託收益權規模不超過60億元,信託期限為5年,到期日為2021年12月30日。
劣後受益權是由上海逸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認購,相應地也需要向優先順序投資者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當信託財產不足以分配全部優先信託收益權的信託收益時,由其承擔虧損。
這筆信託資金的用途,是用於受讓中民外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中民外灘」)股權,最終對應的底層資產為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現已更名為綠地外灘中心),優先順序信託本益兌付的第一還款來源為項目的銷售回款。
2017年6月,安信信託通過收購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6%股權,和上海佳渡置業有限公司持有的9%股權,成功作為信託計劃的受託人登記成為中民外灘45%股權股東。
作為上海十分繁華的商業區域,綠地外灘中心作為底層資產的價值毋庸置疑。公告顯示,經預測,項目總貨值約965億元,其中可售物業貨值602億元,自持物業貨值363億元。但是,由於股東方回收前期投資以及信託計劃完成優先順序委託人本益兌付尚需過程,故實際兌付時間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信託計劃管理人安信信託目前仍處於風雨飄搖當中。2020年上半年歸母凈利潤虧損近29億元,同比下滑24776.57%,營收、凈利潤均由正轉負。日前,公司還被信保基金公司起訴,要求其清償14.9億元流動性支持資金本金及相應地資金佔用費、違約金。
9. 獨家 | 回購承諾未兌現安信信託回應稱將核查是否有個人行為
作為一家上市信託公司,安信信託或許正在經歷一場「後資管新規」時代的流動性挑戰。
4月底,安信信託公布了2018年年報,數字不太好看,5月1日又追加了一份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由於工作疏忽導致2018年度營業收入算錯了。
「羅生門」各有說法
據上述信託公司透露,他們此前認購了安信信託的單一信託計劃,共涉及兩個產品,安信信託簽訂了遠期受讓協議,承諾到期回購信託收益權。
其中,產品A金額9.8億元,2016年7月12日成立,2019年7月12日到期,回購日為2019年1月12日;產品B金額5億元,2017年11月20日成立,到期日為2018年8月17日,到期日回購。
但直到現在,兩個產品均沒有如期回購。
「之前我們也一直在和他們談,希望他們能夠履行承諾,但安信信託方面一直要我們給他們展期,再給一些時間,他們也在安排還款,但目前沒有實質性進展。」上述信託公司內部人士說,「去年12月份安信信託付了一波利息,今年就沒消息了,客觀來說,我們也理解,他們是有還款意願的。」
對於遠期受讓協議這一說法,安信信託方面表示,其嚴格遵循監管要求開展經營,禁止在業務開展中違規簽訂遠期受讓協議等不合規的做法。目前未發現任何存在違規遠期受讓協議的產品合同。接下來,還將繼續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相關經辦人員未經公司決策審批流程,簽署不合規協議的個人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據了解,去年10月底,安信信託原董事、總裁楊曉波因個人原因離職,目前,新的領導班子中,邵明安任董事長,去年曾代為履行過一段時間總裁職責,王榮武為新任總裁。
歷史 遺留問題
所謂遠期受讓協議,也就是回購承諾,是「抽屜協議」的一種。早年,金融業內將其稱之為「暗保」,之前在同業業務不太規范的時候,相互擔保和出具「抽屜協議」的做法時有發生。
作為一種增信措施,回購承諾在某種程度上也構成了承諾方的或有債務,這種剛性兌付的做法一方面增加金融機構的風險,另一方面也不利於監管摸清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
2017年,原銀監會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對銀行同業業務的治理重點就包括「通過違規提供同業增信」。
而資管新規第十三條也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或者股權類資產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回購等代為承擔風險的承諾」。該條款直接將包括銀行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的兜底性條款,包括暗兜、抽屜協議、擔保改回購等常見套路都納入被禁止之列。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資管新規之前,「暗保」雖然並不完全合規,但屬於擦邊球做法,行業內過去有一些公司這么做。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雷繼平此前在一篇文章中寫到:「回購條款本質上是一種逆向的、獨立的交易行為,屬於合同債權的范疇。」
「資管新規之前,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考察當事人意思表示和內容的合法性基礎上,一般會認可回購條款的合法有效性。資管新規之後,倘若金融機構為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或者股權類資產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回購,則觸犯了禁止剛性兌付的紅線,面臨監管制裁的風險極大。」雷繼平說。
而按照上述透露信息的信託公司給出的說法,那份簽署的回購協議發生在2016年,從時間點上來說,是在資管新規出台之前。
安信信託對第一 財經 回應稱,無論在資管新規出台前還是出台後,安信信託始終嚴格遵循監管要求開展經營。
「渡劫」成功與否看今年
盡管同業並未質疑安信信託的還款意願,但還款能力也在考驗安信信託。
根據安信信託披露的更正後的2018年年報,其營業收入同比下滑96.3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8.33億元,同比下滑149.96%。
對於信託行業而言,資管新規「去通道、控分級、降杠桿、除嵌套」等一系列監管規定的落地在短期內意味著轉型升級的陣痛,行業的規模及效益均受到了影響。
根據信託公司發布的年報,2018年,有40多家凈利潤呈現負增長,其中凈利潤下滑20%以上的信託公司達到22家,且幾乎清一色為中小型信託公司。
「的確,資管新規實施以後,信託公司就要拆除資金池,對以前的多層嵌套、通道化業務進行規范,如果募資端跟不上,很容易造成流動性緊張,這對小信託公司影響更大,因為小信託公司募資能力比較差,財富團隊不健全。」上述透露信息的信託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事實上,在過去,信託公司通過資金池長短錯配獲利:一般來說,長期資金因為面臨的不確定性風險較高,所以成本也較高,而短期資金成本較低,所以,信託公司用成本低的短期資金匹配長期項目,還能獲得中間的差價。
在信託行業的繁榮時期,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入,長短錯配也能得以順利運轉。但隨著近年來市場信用風險擴大,信託行業風控趨嚴,加之來自銀行理財等投放資金大幅減少,使得資金來源收緊,再疊加拆除資金池因素,一方面,資金方要兌付退出,另一方面,借款人還未到期或者借款人無力償還,這中間的斷檔正是部分信託公司流動性緊張的原因。
安信信託年報顯示,去年,由於行業及監管政策的影響,展業緩慢;同時部分交易對手存在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信託報酬的情況,安信信託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同比下滑70.46%。
另外,由於處置金融資產損失比上年度增加,導致投資收益同比下滑110.87%至-8527.50萬元,根據會計准則,安信信託還計提了21.56億元的資產減值損失,主要為計提印記傳媒(002143.SZ)的減值。
在現金流上,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凈流出25.34億元。另外,由於經營需要,存放同業款項也由上期期末的29.86億元銳減至6.16億元,同時還拆入資金24.50億元。
對於2019年的經營預期,安信信託表示,2018年進行的基礎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司根據資管新規要求,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風險排查,從而進一步優化了業務基礎,良好的業務基礎與底層資產結構將幫助公司一定程度上緩解壓力。」